狂人是否發狂,發狂的是什麼,還需要祥加辨別。縱觀歷代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出對《狂人日記》的“主人公——狂人是否狂”,和“作品的內在涵義”兩大重要的論題自從出現以來雖是繼續至而今,然而對魯迅先生即魯迅先生作品的研究可謂是多不勝數,其研究的方向卻也不是獨獨這兩家。此文將一一列舉試辨別如下:
《狂人日記》裡的“狂人是否發狂?這似乎是一個可笑的問題,然歷來卻有些很多人為此唇焦舌燥,苦苦辯論了近乎一個世紀之久。自1918年《狂人日記》首登《新青年》以降,直到現在已有九十三年之久遠,在所有要研究魯迅先生的這部作品時,“對該篇中‘我’的精神狀態作出判斷,仍然是研究《狂人日記》時的第一道必答題。”也是,對於一篇名作,如果連它主人公的精神狀態正常與否都不能瞭然,而又想做出什麼天大的成就,那也真的是“天下奇聞了”,當然也就沒有必要再來繼續說長道短了。 然而站在前人臂膊上的我們,回頭再看前人對這中國有史以來第一部白話文小說評述卻得出了一個令人愕然的事實——即的“狂人是否發狂”這樣一個如今看來是不能迴避的至關重要的問題,在作品問世後的最初三十餘年間,卻沒有人提出過任何質疑。
20—40年代的人們普遍接受魯迅先生自己對本身創作小說主人公的自我診斷:“持歸閱一過,知所患蓋‘迫害狂’之類。”
那時可以說,民國的文藝界算得上有能力有影響的對《狂人日記》有過探討的知識分子們都是致力於尋求作品的內在涵義,而對那位假想的日記作者——“我”沒有多少興趣,拋棄了作品本身主人公而進行了一系列“專論”。惟其如此,1919年11月11日《新青年》六卷六號發表的評論《狂人日記》的一篇專論《吃人與禮教》,通篇之中,作者吳虞甚至沒有一個字提到小說中的主人公。
當然這種旨在探討“作品內在涵義”而忽視了“我”的前人是根本上不同於我們現如今針對狂人——“我”本身的主人公“瘋狂與否”的論證的“深入研究”。
對同一文學形象的關注,在不同歷史時期的兩代人身上存在這麼大的差異,原因並不在於我們這些“看客”對作品主題的理解有所不同。《狂人日記》自發表之日起,作者的創作意圖就沒有被誤解過。魯迅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中對它作出自評,更從根本上排除了被誤解的可能。“《狂人日記》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這因是作為作者本身的魯迅先生自己的公開說明,權威自然不用置疑;這部作品達到了預期的目的,這亦已為事實所證明。但是,也正是在這種由此及彼的過渡中,即作者的思想意圖在小說中以何等樣的人物與事件才獲致充分的、藝術的表達與再現,在這一點上,兩代人中間出現了分歧。
在同時代即20—40年代人看來,魯迅用一個瘋子來表示自己對社會、對人生的認識的做法毫不費解。許壽裳就談到過魯迅“利用了醫學的知識寫《狂人日記》,而歸結善惡是非的判斷。”“借了精神迫害狂者來猛烈地抨擊過去傳統和禮教的弊害。”肯定《狂人日記》的主人公是個精神病患者,以為這個精神病患者的形象恰恰適用於作者的藝術目的。這一判斷之正確無誤,有他個人的親身體驗為證。
當他在南昌第一次讀到這篇白話小說,曾被那種對歷史的嚴正指控,那種“於絕望中寓著希望”的人生態度所深深激動,“覺得這很像周豫才的手筆,而署名卻是姓魯,天下豈有第二個豫才乎?”
天下當然沒有第二個豫才,許壽裳的猜測是對的。
魯迅透過這個精神病患者的形象如此有力地、精確地表達出自己的思想、觀念,致使許壽裳在沒有任何佐證的情況下,從白紙黑字中就認出了自己的老朋友。這種經驗本身,使許壽裳在論述《狂人日記》的價值的時候,並不感到有必要在虛構的主人公身上多勞神。
孫伏園也認定《狂人日記》寫的是一個精神失常的人,並且對魯迅之所以選用一個瘋子做主人公的理由進行了雖未深入,卻具有拓荒者意義的探討。
他認為,作者“假冒狂人的筆墨”,是由於“那時候空氣的反動冷峻”所致,“模擬‘狂人’口氣,自然是決定形式的一部分理由,”這是就大的政治背景作出的宏觀分析。如果縮小到藝術的領域,那麼更有一種特殊的、重要的原因:“還有大部分是藝術上的需要,因為必如此才有力量,才給人深刻的印象。”
在他看來,一個精神病患者的形象不但不會削弱藝術表現的力量,反而能使它更加強化,有時是任何論文形式或描寫手段都不能與之比擬的。孫伏園注意到狂人形象在藝術表現中可能具備的獨特價值,至於狂人身世的來歷、政治態度之類,他也了不關心。
周作人也毫不懷疑魯迅是寫了一個瘋子,並且根據自己的所聞所見追尋出狂人形象在現實生活中的原型,敘述了魯迅照料一個患“迫害狂”的表兄弟的情形,為研究《狂人日記》提供了極可貴的材料。即便這樣,他也同樣不把注意力集中於狂人形象本身,以為“這裡迫害狂的名字原不過是作為一個楔子罷了。”並且把《狂人日記》直看作“是打倒禮教的一篇宣傳文字,文藝與學術問題都是次要的事”。
這些和魯迅關係甚深的同時代人,雖然依據各自不同的經驗來品評《狂人日記》,涉及的方面各有側重,但他們不約而同地表現出一種共同趨向:他們深信借用一個精神病患者足以完成作家的藝術使命,與此同時,卻又忽視主人公的個人存在,對他表現出異乎尋常的淡漠。
不過1954年徐中玉提出狂人“不是狂人,是反封建的英勇戰士。
事實上,他是因為不相信了‘從來如此’的道理,才被目為狂人,誣為狂人,迫使他有了一些發狂的外表的。事實上,他是比誰都清醒,豈止並非狂人,倒是一個革命的先知先覺。”如此看來,狂人到也不一定是狂,是病了。
這一觀點也成了“多米諾骨牌”當中的第一枚骨牌,自此之後,對主人公——狂人本身的研究才解開了序幕,狂人是否發狂才成了一個疑問,狂人是何等樣人物才成了研究的重要課題。
在現實生活中診斷一個人是否瘋狂,那是精神病專家的職責;然而確定一個虛構的文學人物是否瘋狂,則不需假手醫學博士,其目的也不在醫學而在文學。狂人是否發狂?這個從字面上看來甚至有邏輯混亂之嫌的問題,實際上並不那麼可笑,也不那麼容易解答。因為,問題的提出,並非由於魯迅在刻畫一個瘋子時有失真的地方,從而使讀者產生了判斷上的困難。恰恰相反,魯迅把他刻畫得那麼逼真,使人不得不承認他是瘋子。不過,這個瘋子偏又說了那麼些深刻的、發人深省的話。
而自20—40年代後的50年代始,中國文藝理論則認為需對對作品中正面人物進行重視與強調,因而當時的文藝界則普遍認為《狂人日記》是向傳統文化的全面挑戰,其勢銳不可當。這種銳氣從何而來?最簡單的解釋是:主人公是個戰士,一切深刻思想、反抗精神均由主人公的行動言論來完成。當然現今看來這種結論的得出,也是由於對魯迅先生革命性的讚頌與推崇,是自50年代開始對魯迅先生本人的“神化”後,反之於作品的必然結果,更何況《狂人日記》本身就是一部有“鬥性”的小說。那麼研究主人公——狂人也似乎是必然的,“銳不可擋得”了。
50年代時,按照對社會主義現實主義創作理論的普遍的、但未必是恰當的理解,作者的先進思想,理當由正面的人物形象來體現。將這一法則運用於《狂人日記》,新理論與舊作品之間顯然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如果堅持對新理論的信仰,就必須視主人公為清醒者。於是,狂人被否認為發狂,一個迫害狂患者終於被推舉為“現代中國文學裡第一個英勇戰士——英雄的形象”。
這種促使主人公形象發生劇變的緣由,在後來持相同觀點的文章裡,表述得十分清楚:“革命的進步的人物形象,總是同作者的先進的政治傾向聯絡在一起的。由於狂人是一個覺醒和反抗的民主戰士的形象,魯迅才較易於透過他來反映辛亥革命時期到‘五四’前夕的社會現實,表現自己徹底的不妥協的反封建精神。”
魯迅既然是新文化運動的偉大旗手,《狂人日記》既然是作者向舊世界的全面挑戰,其主人公必定須是一位時代的先覺,不屈的戰士。但是,《狂人日記》以它自身的真實存在,證明主人公的病狂性無從推翻。於是,人們就紛紛為他構想光榮的戰鬥史,先進的思想史,以補償他不幸的神思混亂,為作品的戰鬥性尋求可靠的支柱。
事實上,拔高了主人公的形象就脫離了作者的創作實踐。《狂人日記》的思想深度並非作品中主人公的思想深度。《狂人日記》傑出之處,不在於作者著力塑造了一個高大的英雄人物,而在於作者居然能把一個瘋子對現實世界的幻覺,成功地轉化成對於現實世界的控告。這種藝術上的轉化何以得以成功,要說清楚這點並非易事。但是,如果索解的難點正在於此,我們便有責任正視它,而不應心存畏懼有意無意地規避它。
縱觀歷代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出對《狂人日記》的“主人公——狂人是否狂”,和“作品的內在涵義”兩大重要的論題自從出現以來雖是繼續至而今,然而對魯迅先生即魯迅先生作品的研究可謂是多不勝數,其研究的方向卻也不是獨獨這兩家。
1985年8月刑孔榮在《青海湖》發表的文章中指出,“《狂人日記》的致命弱點在於模仿,而不是創新。……其次,作品鋒芒直露,缺乏內在美感。”
不過隨後1986年2月1日,《文藝報》發表陳漱渝的《不要恣意貶損魯迅》一文,則著重批判了李不識和刑孔榮的文章。陳漱渝認為“這是從英雄人物身上挑剔‘微不足道的灰塵’,從反面人物身上挖掘‘尚未泯滅的良知’,是一種頗為時髦的事情,於是朝魯迅身上大潑穢水,被誤認為是‘趨時’的壯舉。其次,有些報刊的編輯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對一些爭奇鶩怪的文章格外垂青,以為是吸引讀者的有力手段。無論是編造魯迅的‘神話’(如‘毛澤東拜會魯迅’)抑或羅織魯迅的‘罪狀’,他們都有發表的興趣。”
這種把研究中的不同意見譏為“時髦”和“趨時”,把報刊發表不同意見視為“追求經濟效益”,這未免過於粗暴和草率。相比王得後先生的文章,《不要恣意貶損魯迅》明顯缺少學術爭鳴所應有的那種心平氣和。這種指責容易導致學術研究中的不同聲音遭到封殺,不利於健康的學術爭鳴的出現,從長遠來說也不利於學術本身的發展。這些對刑文批判的作品雖然拋棄了從魯迅先生作品《狂人日記》的本身出發而發出的更似呼喚,但我們也可以從中看出,80年代的文藝界對魯迅先生及其作品是極端尊重的。
而今張閎《走不近的魯迅》寫到:“對魯迅來說,他的‘國民性批判’的觀念無異於一把雙刃劍。它既是魯迅思想中最深刻和最有活力的部分,同時又是其侷限所在。具體表現在小說寫作方面,因為常常過於拘泥於‘國民性批判’的觀念,以至其小說的藝術空間顯得極其狹隘,主題和表現手段方面也常常過於單調、呆板。”
其實,也該是如此,不論是極端貶低魯迅先生認為其作品是“令人倒胃”的“魯貨”還是將魯迅先生“神話”的極端都是不可取的,新世紀的我們更要辯證的看待一系列研究出的“魯迅問題”,擇其精華觀點吸收,我們要繼承的是魯迅先生文化傳統中內在的精神血脈,是魯迅先生作品中洋溢的華夏正氣,而非那些“低俗”的譏諷或“神化”後的不真實感。
狂人是否發狂,發狂的是什麼,還需要祥加辨別。縱觀歷代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出對《狂人日記》的“主人公——狂人是否狂”,和“作品的內在涵義”兩大重要的論題自從出現以來雖是繼續至而今,然而對魯迅先生即魯迅先生作品的研究可謂是多不勝數,其研究的方向卻也不是獨獨這兩家。此文將一一列舉試辨別如下:
《狂人日記》裡的“狂人是否發狂?這似乎是一個可笑的問題,然歷來卻有些很多人為此唇焦舌燥,苦苦辯論了近乎一個世紀之久。自1918年《狂人日記》首登《新青年》以降,直到現在已有九十三年之久遠,在所有要研究魯迅先生的這部作品時,“對該篇中‘我’的精神狀態作出判斷,仍然是研究《狂人日記》時的第一道必答題。”也是,對於一篇名作,如果連它主人公的精神狀態正常與否都不能瞭然,而又想做出什麼天大的成就,那也真的是“天下奇聞了”,當然也就沒有必要再來繼續說長道短了。 然而站在前人臂膊上的我們,回頭再看前人對這中國有史以來第一部白話文小說評述卻得出了一個令人愕然的事實——即的“狂人是否發狂”這樣一個如今看來是不能迴避的至關重要的問題,在作品問世後的最初三十餘年間,卻沒有人提出過任何質疑。
20—40年代的人們普遍接受魯迅先生自己對本身創作小說主人公的自我診斷:“持歸閱一過,知所患蓋‘迫害狂’之類。”
那時可以說,民國的文藝界算得上有能力有影響的對《狂人日記》有過探討的知識分子們都是致力於尋求作品的內在涵義,而對那位假想的日記作者——“我”沒有多少興趣,拋棄了作品本身主人公而進行了一系列“專論”。惟其如此,1919年11月11日《新青年》六卷六號發表的評論《狂人日記》的一篇專論《吃人與禮教》,通篇之中,作者吳虞甚至沒有一個字提到小說中的主人公。
當然這種旨在探討“作品內在涵義”而忽視了“我”的前人是根本上不同於我們現如今針對狂人——“我”本身的主人公“瘋狂與否”的論證的“深入研究”。
對同一文學形象的關注,在不同歷史時期的兩代人身上存在這麼大的差異,原因並不在於我們這些“看客”對作品主題的理解有所不同。《狂人日記》自發表之日起,作者的創作意圖就沒有被誤解過。魯迅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中對它作出自評,更從根本上排除了被誤解的可能。“《狂人日記》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這因是作為作者本身的魯迅先生自己的公開說明,權威自然不用置疑;這部作品達到了預期的目的,這亦已為事實所證明。但是,也正是在這種由此及彼的過渡中,即作者的思想意圖在小說中以何等樣的人物與事件才獲致充分的、藝術的表達與再現,在這一點上,兩代人中間出現了分歧。
在同時代即20—40年代人看來,魯迅用一個瘋子來表示自己對社會、對人生的認識的做法毫不費解。許壽裳就談到過魯迅“利用了醫學的知識寫《狂人日記》,而歸結善惡是非的判斷。”“借了精神迫害狂者來猛烈地抨擊過去傳統和禮教的弊害。”肯定《狂人日記》的主人公是個精神病患者,以為這個精神病患者的形象恰恰適用於作者的藝術目的。這一判斷之正確無誤,有他個人的親身體驗為證。
當他在南昌第一次讀到這篇白話小說,曾被那種對歷史的嚴正指控,那種“於絕望中寓著希望”的人生態度所深深激動,“覺得這很像周豫才的手筆,而署名卻是姓魯,天下豈有第二個豫才乎?”
天下當然沒有第二個豫才,許壽裳的猜測是對的。
魯迅透過這個精神病患者的形象如此有力地、精確地表達出自己的思想、觀念,致使許壽裳在沒有任何佐證的情況下,從白紙黑字中就認出了自己的老朋友。這種經驗本身,使許壽裳在論述《狂人日記》的價值的時候,並不感到有必要在虛構的主人公身上多勞神。
孫伏園也認定《狂人日記》寫的是一個精神失常的人,並且對魯迅之所以選用一個瘋子做主人公的理由進行了雖未深入,卻具有拓荒者意義的探討。
他認為,作者“假冒狂人的筆墨”,是由於“那時候空氣的反動冷峻”所致,“模擬‘狂人’口氣,自然是決定形式的一部分理由,”這是就大的政治背景作出的宏觀分析。如果縮小到藝術的領域,那麼更有一種特殊的、重要的原因:“還有大部分是藝術上的需要,因為必如此才有力量,才給人深刻的印象。”
在他看來,一個精神病患者的形象不但不會削弱藝術表現的力量,反而能使它更加強化,有時是任何論文形式或描寫手段都不能與之比擬的。孫伏園注意到狂人形象在藝術表現中可能具備的獨特價值,至於狂人身世的來歷、政治態度之類,他也了不關心。
周作人也毫不懷疑魯迅是寫了一個瘋子,並且根據自己的所聞所見追尋出狂人形象在現實生活中的原型,敘述了魯迅照料一個患“迫害狂”的表兄弟的情形,為研究《狂人日記》提供了極可貴的材料。即便這樣,他也同樣不把注意力集中於狂人形象本身,以為“這裡迫害狂的名字原不過是作為一個楔子罷了。”並且把《狂人日記》直看作“是打倒禮教的一篇宣傳文字,文藝與學術問題都是次要的事”。
這些和魯迅關係甚深的同時代人,雖然依據各自不同的經驗來品評《狂人日記》,涉及的方面各有側重,但他們不約而同地表現出一種共同趨向:他們深信借用一個精神病患者足以完成作家的藝術使命,與此同時,卻又忽視主人公的個人存在,對他表現出異乎尋常的淡漠。
不過1954年徐中玉提出狂人“不是狂人,是反封建的英勇戰士。
事實上,他是因為不相信了‘從來如此’的道理,才被目為狂人,誣為狂人,迫使他有了一些發狂的外表的。事實上,他是比誰都清醒,豈止並非狂人,倒是一個革命的先知先覺。”如此看來,狂人到也不一定是狂,是病了。
這一觀點也成了“多米諾骨牌”當中的第一枚骨牌,自此之後,對主人公——狂人本身的研究才解開了序幕,狂人是否發狂才成了一個疑問,狂人是何等樣人物才成了研究的重要課題。
在現實生活中診斷一個人是否瘋狂,那是精神病專家的職責;然而確定一個虛構的文學人物是否瘋狂,則不需假手醫學博士,其目的也不在醫學而在文學。狂人是否發狂?這個從字面上看來甚至有邏輯混亂之嫌的問題,實際上並不那麼可笑,也不那麼容易解答。因為,問題的提出,並非由於魯迅在刻畫一個瘋子時有失真的地方,從而使讀者產生了判斷上的困難。恰恰相反,魯迅把他刻畫得那麼逼真,使人不得不承認他是瘋子。不過,這個瘋子偏又說了那麼些深刻的、發人深省的話。
而自20—40年代後的50年代始,中國文藝理論則認為需對對作品中正面人物進行重視與強調,因而當時的文藝界則普遍認為《狂人日記》是向傳統文化的全面挑戰,其勢銳不可當。這種銳氣從何而來?最簡單的解釋是:主人公是個戰士,一切深刻思想、反抗精神均由主人公的行動言論來完成。當然現今看來這種結論的得出,也是由於對魯迅先生革命性的讚頌與推崇,是自50年代開始對魯迅先生本人的“神化”後,反之於作品的必然結果,更何況《狂人日記》本身就是一部有“鬥性”的小說。那麼研究主人公——狂人也似乎是必然的,“銳不可擋得”了。
50年代時,按照對社會主義現實主義創作理論的普遍的、但未必是恰當的理解,作者的先進思想,理當由正面的人物形象來體現。將這一法則運用於《狂人日記》,新理論與舊作品之間顯然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如果堅持對新理論的信仰,就必須視主人公為清醒者。於是,狂人被否認為發狂,一個迫害狂患者終於被推舉為“現代中國文學裡第一個英勇戰士——英雄的形象”。
這種促使主人公形象發生劇變的緣由,在後來持相同觀點的文章裡,表述得十分清楚:“革命的進步的人物形象,總是同作者的先進的政治傾向聯絡在一起的。由於狂人是一個覺醒和反抗的民主戰士的形象,魯迅才較易於透過他來反映辛亥革命時期到‘五四’前夕的社會現實,表現自己徹底的不妥協的反封建精神。”
魯迅既然是新文化運動的偉大旗手,《狂人日記》既然是作者向舊世界的全面挑戰,其主人公必定須是一位時代的先覺,不屈的戰士。但是,《狂人日記》以它自身的真實存在,證明主人公的病狂性無從推翻。於是,人們就紛紛為他構想光榮的戰鬥史,先進的思想史,以補償他不幸的神思混亂,為作品的戰鬥性尋求可靠的支柱。
事實上,拔高了主人公的形象就脫離了作者的創作實踐。《狂人日記》的思想深度並非作品中主人公的思想深度。《狂人日記》傑出之處,不在於作者著力塑造了一個高大的英雄人物,而在於作者居然能把一個瘋子對現實世界的幻覺,成功地轉化成對於現實世界的控告。這種藝術上的轉化何以得以成功,要說清楚這點並非易事。但是,如果索解的難點正在於此,我們便有責任正視它,而不應心存畏懼有意無意地規避它。
縱觀歷代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出對《狂人日記》的“主人公——狂人是否狂”,和“作品的內在涵義”兩大重要的論題自從出現以來雖是繼續至而今,然而對魯迅先生即魯迅先生作品的研究可謂是多不勝數,其研究的方向卻也不是獨獨這兩家。
1985年8月刑孔榮在《青海湖》發表的文章中指出,“《狂人日記》的致命弱點在於模仿,而不是創新。……其次,作品鋒芒直露,缺乏內在美感。”
不過隨後1986年2月1日,《文藝報》發表陳漱渝的《不要恣意貶損魯迅》一文,則著重批判了李不識和刑孔榮的文章。陳漱渝認為“這是從英雄人物身上挑剔‘微不足道的灰塵’,從反面人物身上挖掘‘尚未泯滅的良知’,是一種頗為時髦的事情,於是朝魯迅身上大潑穢水,被誤認為是‘趨時’的壯舉。其次,有些報刊的編輯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對一些爭奇鶩怪的文章格外垂青,以為是吸引讀者的有力手段。無論是編造魯迅的‘神話’(如‘毛澤東拜會魯迅’)抑或羅織魯迅的‘罪狀’,他們都有發表的興趣。”
這種把研究中的不同意見譏為“時髦”和“趨時”,把報刊發表不同意見視為“追求經濟效益”,這未免過於粗暴和草率。相比王得後先生的文章,《不要恣意貶損魯迅》明顯缺少學術爭鳴所應有的那種心平氣和。這種指責容易導致學術研究中的不同聲音遭到封殺,不利於健康的學術爭鳴的出現,從長遠來說也不利於學術本身的發展。這些對刑文批判的作品雖然拋棄了從魯迅先生作品《狂人日記》的本身出發而發出的更似呼喚,但我們也可以從中看出,80年代的文藝界對魯迅先生及其作品是極端尊重的。
而今張閎《走不近的魯迅》寫到:“對魯迅來說,他的‘國民性批判’的觀念無異於一把雙刃劍。它既是魯迅思想中最深刻和最有活力的部分,同時又是其侷限所在。具體表現在小說寫作方面,因為常常過於拘泥於‘國民性批判’的觀念,以至其小說的藝術空間顯得極其狹隘,主題和表現手段方面也常常過於單調、呆板。”
其實,也該是如此,不論是極端貶低魯迅先生認為其作品是“令人倒胃”的“魯貨”還是將魯迅先生“神話”的極端都是不可取的,新世紀的我們更要辯證的看待一系列研究出的“魯迅問題”,擇其精華觀點吸收,我們要繼承的是魯迅先生文化傳統中內在的精神血脈,是魯迅先生作品中洋溢的華夏正氣,而非那些“低俗”的譏諷或“神化”後的不真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