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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墨染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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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夕好文
首先,文無定法!
寫小說,沒有用第幾人稱最好的說法。
比如畢飛宇的《玉米》是一部難得的小說作品。畢飛宇也是一個很優秀的作家,他在玉米的後記中就有談到小說人稱的這個問題。
他說到,小說沒有什麼固定的人稱寫法,他塑造人物形象時,只關注了人物本身,沒有刻意去想用第幾人稱。寫的什麼人稱,我僅從人物本事出發。
我非常贊同畢飛宇的看法,選用第幾人稱,就像我寫字應該用什麼字型一樣。沒有一個特定的環境,又怎麼會有標準的方程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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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塵彌勒
小說並不是第幾人稱使人看了舒服,而是整部作品的行文流暢延宕,情景交融,繪聲繪色,讓人看了覺得心裡熨帖舒坦。
小說的寫法有很多種。可以是第一人稱,可以是第二人稱,可以是第三人稱,也可以忽略第幾人稱,省略人物或直呼大名,這幾種寫法都各有利弊,並不能就此判斷出哪個高哪個低,哪個好哪個壞。也不能就此判斷出第幾人稱使人看了舒服。
通常情況下,以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較為常見,也容易使讀者儘快進入作者營造的語境當中。
小說,按一般的理解,就是講述一個故事。這個故事的成功與否,和作者的情節設定有直接關係,也和作者的文筆技巧有密切關聯,還和作者個人寫作習慣密不可分,更是作者文學造詣的試金石。
一部好的作品,不僅主題突出,立意鮮明,層次遞進,骨豐肉勻,還因為語言的出類拔萃峰迴路轉使人慾罷不能手不釋卷,讓人看了覺得意猶未盡,品咂不止,從心底裡自覺生髮出一種讚歎和欽佩——這樣的小說文字,一定是一部令人十分舒服的小說文字。
所以說,小說能否使人看了舒服,不在他的第幾人稱,而在他的敘事風格、刻畫技巧、語言結構、故事情境、個人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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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看破紅塵6412
我覺得用第一人稱比較好!第一人稱,就好像面對面和你聊天,有一種親切感!拉近了與讀者的距離,會產生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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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橙瓜網文
你這個問題,在我們【橙瓜碼字】的網文學堂有人提到過,我現在把他的回答複製過來給你看:
為了不片面,我就把三種人稱關係都講了吧。
簡單講,就是代入用“我”,勸告用“你”,客觀用“他”。
具體來說,得介紹一下三種人稱的功能和特點:
對於第一人稱,最顯著的標誌就是“我”。透過“我”來給大家講故事,“我”是一個生動的人、獨立個體。舉個例子,“那天我回到鄉下的時候,才嫁出門不久的姐姐又回來和媽吵起來了。”一個簡單的句子就知道,“我”是敘事者,正在講述以“我”的視角展開的家庭故事。
對於第二人稱,則是使用“你”。這是一種類對話體,使用“你”會增加親近感,使讀者覺得正在對自己娓娓道來,抒情效果較好,但在敘事性文學作品中第二人稱較為少見,總體而言運用難度大於一、三人稱。舉個例子,“你哭泣,吶喊,但這一切都無法改變事實。”“那一天太陽剛升起的時候,你一睜眼就看到了身邊熟睡的她”。
對於第三人稱,“他、她、它”以及加了字尾“們”均歸此類,廣義上說,直呼其名也應算作第三人稱。第三人稱敘述公正客觀(但實際是否客觀不一定),更易使人信服。使用第三人稱,通俗地講,作者就是處於“上帝視角”或者做旁白者,向別人講故事。在小說中,第三人稱運用廣泛,難度也較第二人稱弱一些。舉個經典例子,
他直起身子來,眼睛不由地朝三隻空蕩蕩的菜盆裡瞥了一眼。他瞧見乙菜盆的底子上還有一點殘湯剩水。房上的簷水滴答下來,盆底上的菜湯四處飛濺。他扭頭瞧了瞧:雨雪迷濛的大院壩裡空無一人。他很快蹲下來,慌得如同偷竊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著雨水的剩菜湯往自己的碗裡舀。鐵勺刮盆底的嘶啦聲象炸彈的爆炸聲一樣令人驚心。血湧上了他黃瘦的臉。一滴很大的簷水落在盆底,濺了他一臉菜湯。他閉住眼,緊接著,就見兩顆淚珠慢慢地從臉頰上滑落了下來——唉,姑且就認為這是他眼中濺進了辣子湯吧!
——取自《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一章 路遙 著(本文引用注)
從使用頻次來講,第一、三人稱使用次數最多。
二者的區分主要在適用區間、使用效果。對於第一人稱,
優勢:使用第一人稱,更適合主觀描述,可以很容易表達個人情緒,代入感極強。
劣勢:事物的可信度降低,當你以第一人稱去展開,讀者自然而然地覺得是主觀情緒居多,所以會質疑其客觀可信度。
舉個第一人稱的經典範例,取自莫言先生的名作《豐乳肥臀》(本文引用注):
對襟褂子的縫隙裡,閃爍著它們潔白的光彩,我想用一根草纓兒去撩撥它們,但是我不敢。上官念弟一直與我作對,她對我至今吃奶深惡痛絕,如果我去撩撥她,等於摸老虎屁股。我的思想鬥爭很激烈。吃草的繼續吃草,看螞蟻的繼續看螞蟻,蹭的繼續往前蹭,白奶羊像貴族,黑奶羊像寡婦,它們食慾不佳,菜太多了人不知該吃什麼菜,草太多了羊不知該吃什麼草。
啊啾!羊原來也會打嚏噴,而且十分響亮。它們的奶口袋已經沉甸甸的了。天將近正午了。我拔了一根狗尾巴草,下定了摸老虎屁股的決心。沒人注意我。我悄悄地把草纓兒往前伸,接近那被R房撐起來的褂子的縫隙了。
我聽到耳朵裡嗡嗡響著,感到心像兔子一樣撞著胸膛。草纓觸到了白色的面板。——《豐乳肥臀》
《豐乳肥臀》全書都是以“我”的視角來敘述的,母親的求子心切,及至後來“我”作為唯一男丁終於出生時的喜悅、母親的寵溺撫養、幾位姐姐和“我”之間的關係等等,堪稱第一人稱的教科書級小說。
第一人稱的不客觀性也可以進行適度彌補,方法是採用第一人稱賓格。上面的例子為第一人稱主格,事物被“我”講述出來時,會帶著個人喜好因素,對讀者的人物愛恨有導向作用。第一人稱賓格雖然也是第一人稱,但其問題不是透過這個人物呈現故事的方式提出來,所以其客觀性會有所增加。
第一人稱主賓的區別大致等同於英語中 I 和 me 的區別,反覆使用第一人稱時都能遇到。
對於第三人稱,
優勢:對“他”的描述,意味著人物不會曲解劇情,“他”本人的想法僅代表“他”自己,對讀者不會產生干擾,客觀性強於其他兩種人稱。“他”會帶著情節發展,“他”的所見就轉述給了我們。是否扭曲事實,在第三人稱情形下較易辨別。
劣勢:客觀是表面上的,敘述的客觀感覺不等同於事實的客觀,同時第三人稱易與讀者產生隔離,導致代入不強,對於以爽感為主的網路小說,如何使讀者進入角色狀態是一個難題。
以長篇鉅著《白鹿原》為例,小說一開始就採用了第三人稱敘述。
白嘉軒後來引以豪壯的是一生裡娶過七房女人。
娶頭房媳婦時他剛剛過十六歲生日。那是西原上鞏家村大戶鞏增榮的頭生女,比他大兩歲。他在完全無知慌亂中度過了新婚之夜,留下了永遠羞於向人道及的可笑的傻樣,而自己卻永生難以忘記。一年後,這個女人死於難產。
第二房娶的是南原龐家村殷實人家龐修瑞的奶乾女兒。這女子又正好比他小兩歲,模樣俊秀眼睛忽靈兒。她完全不知道嫁人是怎麼回事,而他此時已諳熟男女之間所有的隱秘。他看著她的羞怯慌亂而想到自己第一次的傻樣反倒覺得更富刺激。
——取自《白鹿原》第一章,陳忠實著(本文引用注)
白嘉軒這個角色,開始出現則是名字,而後用“他”,作者極為明顯地使用了第三人稱的方式展開敘述。你會發現整個過程就如同說評書,作者就是那個站在茶館中央的說書人,情節隨之自然進階。
當然了,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小說三大要素——渴望、障礙和行動。三種人稱下的故事都適合。
這就是各種人稱(我、你、他或她)的相關情況。
儘量選擇小人物的視角做出發點,且多視角切換
在生活中,我們通常習慣於單一視角的自己,因為單一視角面對事件更加激烈、更加具備衝擊力,不過一部小說全篇都是單一視角的話,整體就會顯得單調枯燥。經典的好作品大多是多視角開啟的,這樣不管從深度還是多樣性來看都具備競爭力。
人稱的選擇同樣如此,以《豐乳肥臀》為例,主線是以“我”即第一人稱展開的,但在“我”不在的場景下,依舊可以使用第三人稱進行描寫,各自穿插。
上官呂氏端著塵土剛剛拐進自家的衚衕口兒,就聽到身後一陣喧鬧。她回頭看到,本鎮首富福生堂的黑漆大門洞開,一群女人湧出來。她們都穿著破衣爛衫,臉上塗抹著鍋底灰。往常裡穿綢披鍛、塗脂抹粉的福生堂女眷,為何打扮成這副模樣?從福生堂大門對面的套院裡,外號“老山雀”的車伕,趕出來一輛嶄新的、罩著青布幔子的膠皮軲轆大車。車還沒停穩,女人們便爭先恐後地往上擠。
車伕蹲在被露水打溼的石獅子前,默默地抽著煙。福生堂大掌櫃司馬亭提著一杆長苗子鳥槍,從大門口一躍而出。他的動作矯健、輕捷,像個小夥子似的。車伕慌忙站起,望著大掌櫃。司馬亭從車伕手中奪過菸斗,很響地抽了幾口,然後他仰望著黎明時分玫瑰色的天空打了一個呵欠,說:“發車,停在墨水河橋頭等著,我隨後就到。”
——取自《豐乳肥臀》第一章,莫言著,本文引用注
在“我”尚未出生之前,就是在用“他”“她”來推動情節的。
主人公不是萬能的,還要靈活使用小人物的視角,多方向構造一個立體生動的人物形象。
視角轉換本身難度不大,稍用技巧則像流水般自然。在轉換前期,可多讓讀者駐留在一個視角內較長時間,這樣讀者就會有單線疲勞感,輕鬆地就能引導至有新鮮感的新視角里。
那個小個子男人頭上的禮帽被風吹掉了,他追著禮帽跑,禮帽在馬路上不停地向前翻滾著。
他向上帝祈求,永遠不要再來這個荒涼的地方,把老婆留在紐約市,天知道他不在家的時候她會做出什麼事情來,他從來就不信任他老婆。現在他遠隔千山萬水,來到這個地獄般的地方,想方設法讓這個小個子羅圈腿牛仔幫他們逮住強盜。
上面部分全為第三人稱的使用場景,而緊接著下面,視角就進行了轉換:
警察局長站在門廊裡,看著這個人追趕他的帽子,心裡琢磨著,這是個怎樣的大笨蛋,他連把帽子拿牢的精明勁兒都沒有,他怎麼能夠指望跟這種人做生意呢!
發現沒有,第一人稱視角(第二段沒有明顯的“我”,但是卻是“我”的心理活動,實際上視角已經改變)的出現非常流暢,從“他”到“自己”的心理活動,幾乎沒有明顯的過渡感。
在人稱的使用和切換過程中,會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無法進行下去的時候,捋清楚自己的故事脈絡,考慮多重展示方法,並且大膽試錯,有助於找到自己的最優解。
正確選擇了人稱,離創造出一部好小說就不遠了。
回覆列表
個人比較喜歡第三人稱。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去寫。
其實第一人稱會比較好寫吧,但是寫的不好,就會給人假惺惺的感覺。
上述純屬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