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聚乙烯給水管試壓標準如下1、水壓試驗的一般規定:1、管道試壓前應進行充水浸泡,時間不少於12h。2、水壓試驗的靜水壓力不應小於管道工作壓力的1.5倍,且試驗壓力不應低於0.80MPa,不得氣壓試驗代替水壓試驗。3、水壓試驗的長度不宜大於1000米,對中間設有附件的管段,水壓試驗分段長度不宜大於500米。系統中有不同材質的管道應分別進行試壓。4、加壓宜採用帶計量裝置的機械裝置,當採用彈簧壓力錶時,其精度不應低於1.5級,量程範圍宜為試驗壓力1.3-1.5倍,錶盤直徑不應小於150mm。5、試壓管段不得包括水錘消除器,室外消火栓等管道附件系統包含的各類閥門,應處於全開狀態。二、水壓試驗的方法:分為預試驗階段與主試驗階段。A:預試驗階段,應按如下步驟,並符合下列規定: (1)將試壓管道內的壓力降至大氣壓,並持續60min。期間應確保空氣不進入管道。(2)緩慢地將管道昇壓至試驗壓力並穩壓30min,期間如有壓力下降可注水補壓,但不得高於試驗壓力。檢查管道介面、配件等處有無滲漏現象。當有滲漏現象時應中止試壓,並應查明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後再重新組織試壓。(3)停止注水補壓並穩定60min。若60min後壓力下降至試驗壓力的70%以上,則預試驗階段的工作結束。當60min後壓力下降至試驗壓力的70%以下,應停止試壓,並應查明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後再組織試壓。B:主試驗階段,應按如下步驟,並符合下列規定:(1)每隔3min記錄一次管道剩餘壓力,應紀錄30min。當30min內管道剩餘壓力有上升趨勢,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2)30min內試壓管道剩餘水壓無上升趨勢,則應再持續觀察60min。當在整個90min內壓力下降不超過0.02 MPa,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3)當主試驗階段上述兩條件均不能滿足時,則水壓試驗結果不合格。應查明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後再組織試壓。
pe聚乙烯給水管試壓標準如下1、水壓試驗的一般規定:1、管道試壓前應進行充水浸泡,時間不少於12h。2、水壓試驗的靜水壓力不應小於管道工作壓力的1.5倍,且試驗壓力不應低於0.80MPa,不得氣壓試驗代替水壓試驗。3、水壓試驗的長度不宜大於1000米,對中間設有附件的管段,水壓試驗分段長度不宜大於500米。系統中有不同材質的管道應分別進行試壓。4、加壓宜採用帶計量裝置的機械裝置,當採用彈簧壓力錶時,其精度不應低於1.5級,量程範圍宜為試驗壓力1.3-1.5倍,錶盤直徑不應小於150mm。5、試壓管段不得包括水錘消除器,室外消火栓等管道附件系統包含的各類閥門,應處於全開狀態。二、水壓試驗的方法:分為預試驗階段與主試驗階段。A:預試驗階段,應按如下步驟,並符合下列規定: (1)將試壓管道內的壓力降至大氣壓,並持續60min。期間應確保空氣不進入管道。(2)緩慢地將管道昇壓至試驗壓力並穩壓30min,期間如有壓力下降可注水補壓,但不得高於試驗壓力。檢查管道介面、配件等處有無滲漏現象。當有滲漏現象時應中止試壓,並應查明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後再重新組織試壓。(3)停止注水補壓並穩定60min。若60min後壓力下降至試驗壓力的70%以上,則預試驗階段的工作結束。當60min後壓力下降至試驗壓力的70%以下,應停止試壓,並應查明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後再組織試壓。B:主試驗階段,應按如下步驟,並符合下列規定:(1)每隔3min記錄一次管道剩餘壓力,應紀錄30min。當30min內管道剩餘壓力有上升趨勢,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2)30min內試壓管道剩餘水壓無上升趨勢,則應再持續觀察60min。當在整個90min內壓力下降不超過0.02 MPa,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3)當主試驗階段上述兩條件均不能滿足時,則水壓試驗結果不合格。應查明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後再組織試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