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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一審獲刑6年,二審是否加減刑,怎麼沒有報道宣判結果,是又延長宣判日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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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筆緣

    5月30日,朴槿惠涉嫌國情院受賄案二審首爾高等法院逾期開庭進行審理,6月20日舉行結案宣判,判決結果預計在7月公佈。

    5月30日朴槿惠國情院受賄二審逾期開庭,朴槿惠本人仍未現身法庭,仍在首爾拘留所等待審判。

    首爾高等法院負責審理案件負責方面表示,朴槿惠29日向法院遞交了缺席申請,稱自己“因健康問題等原因,難以出庭”。

    首爾二審高等法院對國情院受賄案有可能成為終判,6月20日舉行結案審判,判決結果將在7月公佈,擬目等待。

    是否二審終判增減刑年,且估計可能二審會維持一審宣判。根據南韓憲法有關規定,最高刑年不得超過33年。按此推測,國情院受賄案二審會維持一審原判。親信干政案三審會維護二審宣判!三大案共判刑33年,正符合上限判刑標準,可以說是南韓法院早以有這個規劃。33年獲刑對67歲的朴槿惠而言,足夠重了,朴槿惠目前多病纏身,就這些刑年出獄要活到百歲,是否能等到出獄,是一個未知數。

  • 2 # 老鱷魚觀天下

    朴槿惠的人生已經夠悲慘了,從人生的巔峰一下子墜入監獄,還遇到一個心狠手辣的文在寅,在文在寅和其親信沒有下臺之前,朴槿惠不可能平安出獄,他的罪名和刑期只會越來越多!

    根據央視網的訊息,5月30日,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的國情院受賄案二審開庭,但朴槿惠本人並沒有出庭。根據南韓法院透露,5月29日,朴槿惠以“健康問題,難以出席”為由遞交了缺庭申請。不過,這次二審並沒有急於公佈結果,而是推遲到6月20日進行結案審判,並計劃在7月份公佈本次二審的審判結果!

    國情院受賄案是2018年1月4日南韓檢方對朴槿惠追加的起訴,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機關36億5000萬韓元(約2200萬人民幣)賄賂。根據南韓檢方的指控,朴槿惠將這筆資金私用,給朴槿惠的親信發鼓勵金,給自己充話費,給自己私人的房子交管理費,還用於自己的治療費用,其中大部分被崔順實拿走,拿去經營崔順實自己的服裝店。

    後來,經過南韓法院的審理,認為朴槿惠讓南韓國庫遭受損失的罪名成立,在2018年7月20日的一審中,朴槿惠被判刑6年的有期徒刑,並且追繳33億韓元。對於南韓法院的判決,南韓檢方並不認可,再一次提起上訴。很明顯,文在寅插手了,覺得這個判決太輕,才暗中指使檢方提起上訴,要求重判,目的就是要讓朴槿惠無法出獄。

    文在寅是南韓現任總統,手中掌握著生殺大權,朴槿惠的二審,就是文在寅刻意為難朴槿惠,南韓法院和檢方迫於文在寅手中的權利,只能按照文在寅的指令辦事,不然自己的飯碗不保。文在寅既然不想讓朴槿惠走出監獄的大門,那麼在文在寅執政或者是文在寅親信執政期間,朴槿惠都不可能得到公平的審判,也不可能被釋放出獄!

    朴槿惠從被停職到彈劾下臺,再到被逮捕,經歷了一審和二審,朴槿惠都沒有改變自己的立場,朴槿惠否認了所有的指控,並不承認自己有罪!朴槿惠要想得到公平的審判,只有等到挺樸上臺執政,朴槿惠才有可能被特赦或者是翻案證明清白無罪釋放!

  • 3 # 國際視角淺說

    據央視網報道,5月30日,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二審開庭,本人未現身法庭。朴槿惠一審曾獲刑6年,二審宣判結果預計在7月公佈。在此次國情院受賄案開庭之前,朴槿惠向法院遞交了缺席申請,申請理由依舊是“健康問題”。朴槿惠曾缺席一審階段全部庭審,這次又是缺席二審,法院表示國情院受賄案將在6月20日舉行結案審判,判決結果預計在7月公佈。

    其實國情院受賄案是文在寅強加給朴槿惠的罪名,南韓歷屆總統都有從國情院預支費用的行為,而到朴槿惠這裡就成了賄賂。朴槿惠在一審中就被判決了6年有期徒刑,文在寅也利用這一案件將朴槿惠牢牢的鎖在了監獄。

    國情院受賄案的起因是南韓檢方懷疑朴槿惠在就職總統後的2013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間,從時任國情院院長南在俊、李丙琪、李炳浩三人處每月收受5000萬至2億韓元,共計35億韓元的賄賂。朴槿惠還涉嫌從2016年6月至8月,要求國家情報院院長李炳浩每月向青瓦臺秘書室長李源宗提供5000萬韓元等共1.5億韓元的資金支援。這筆費用就是之前所說的歷屆總統都會提前預支,後期從財政預算裡撥出來還給國情院的。

    但是在檢方對朴槿惠預支這筆費用進行調查之後,表示國情院上繳的經費中一部分由前總統幕僚保管於辦公室保險櫃,並據朴槿惠指示用於個人用途,剩餘20億韓元由2名幕僚直接轉交給朴槿惠。正是因為這一調查結果,讓朴槿惠有公款私用的嫌疑,也使其坐實了受賄的罪名。

    南韓高層都知道朴槿惠的調查結果是給南韓民眾看的,為的就是加重朴槿惠的罪名和刑期,讓朴槿惠更難翻身。現在朴槿惠有著嚴重的腰傷,也知道無論怎麼接受審判都沒有重獲自由的希望,所以乾脆直接不出席開庭。現在就要等二審的最終判決結果,朴槿惠的罪行肯定只有增加沒有減少,所謂的二審這只不過是文在寅進一步打壓朴槿惠的工具。

  • 4 # 適情雅趣

    5月30日,南韓二審法院對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進行庭審,6月20日舉行結案判決,預計7月公佈判決結果。朴槿惠申請由於健康問題沒有出庭。在“親信干政門”案件審判中新增加鬧得沸沸揚揚也是朴槿惠21項罪名中唯一一件直接涉及貪腐案件國情院受賄案,似乎就要塵埃落定了。不過從檢方量刑到一審的判決和二審之前的認定,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卻是疑點重重,未免讓人去猜測最終的審判結局。

    2018年6月14日,檢方指控以朴槿惠收受國情院“上供”35億韓元(約合2000萬元人民幣)為由,量刑12年;7月20日一審法院沒有以貪汙受賄為名,而是以給國庫造成損失罪名判決朴槿惠6年徒刑;2019年1月4日,二審法院裁定,朴槿惠在國情院受賄案中涉及2億韓元(約合122億元人民幣)為賄金。

    也就是說,檢方和法院對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有3種不同的結論,就是檢方認為國情院“上供”的35億韓元都是賄金,而一審法院認為是造成國庫損失,二審法院則認為這裡有2億韓元為賄金。南韓國情院,全稱為南韓國家情報院,是朴正熙時期按照美國ClA建立的,原名為中央情報部,金大中上臺後改為國家情報院。

    由於國家情報院職能特殊,南韓對情報院的預算是高度機密的,而這部分預算是完全由總統和國情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支出,比如情報調查等,不需要詳細列出支出帳目,只提供具體預算方案,也不受任何監督和審查。《南韓國情院法》第13條規定:國會進行預算審查、案件審查和監察院的監事時,對國家安全保障有重大影響的國家機密事項進行說明,並拒絕提供資料或答辯。

    既然如此,檢方僅憑前國情院院長李炳浩和前青瓦臺秘書室室長李元鐘的證詞,認定朴槿惠受賄顯然是有悖於法理的,因為朴槿惠拒絕承認,又缺乏書面證據。

    而青瓦臺前秘書李載晚則稱,從國情院收來的錢另行管理,並按照朴槿惠總統的指示使用,從國政運營角度出發使用資金,並沒有違法。2018年10月22日,一向拒絕出庭的朴槿惠,親自寫了一封長信遞交了法院,朴槿惠承認了確實收到了國情院上交的預算,她在信中表示,“自從就任總統以來,就聽說了國情院有向青瓦臺提供預算的先例,前幾屆政府也收到過這些資金,而且我還要求部下,可以把這個預算用來開展業務。”朴槿惠否認了公款私用,她說,“不管是青瓦臺秘書還是國情院院長,沒有一個人說過這個預算是非法的。同時,我也不認為國情院院長們在明知這個預算是非法的情況下,還向青瓦臺交錢。”

    從朴槿惠這封信裡至少闡述出了3層意思:一、自已事先不知情,前幾屆政府都使用過;二、沒有公款私用,她要求部下用在開展業務;三、秘書和國情院院長不會明知預算違法還向青瓦臺交錢。

    在朴槿惠的表述當中,儘管她沒有出庭,但可以看做是對國情院受賄案進行了一次雄辯的辨護這到底是南韓法律制度的缺陷,還是人為的因素?而朴槿惠認為也沒有出庭的必要。這也是檢方和法院結論不同的根源所在。實際上,關於受賄案,沒有書面證據,僅憑行賄方的證詞是很難定案的,況且朴槿惠己經做了說明和否認的辯護,畢竟法律是講究證據的。從法律的層面講,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應該有一個不錯的前景。

    李明利被釋放和張紫妍無法調查的結論,意味著南韓的司法要從法律說話。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6月20日法院進行判決,7月份公佈,到底是什麼結局?拭目以待。

  • 5 # 何由之

    5月30日,南韓首爾高等法院二審朴槿惠“國情院上供”案,一審被判監禁6年,追繳33億韓元受賄款,檢方抗訴提起上訴。

    當天,朴槿惠依然缺席,29日樸遞交事由書——“有病,無法到庭。”法庭在被告人缺席的狀況下進行庭審議程。最後,法庭決定6月20日舉行“結案審判”,7月開庭宣判。

    朴槿惠涉嫌國情院受賄,是檢方2018年1月立案調查,4月起訴,7月一審下判。該案為何遲遲不能下判,爭議很大。朴槿惠截止今日都沒有接受過一次檢方的當面調查,開庭審判也是在缺席狀況下進行。國派律師同樣以“無罪辯護”出庭支援審判。

    南韓國情院每年向青瓦臺上交“份子錢”已經是慣例,從盧武炫當政時開始,李明博也同樣有涉嫌受賄指控,盧武炫一死了了。可朴槿惠為什麼就過不去這道“坎”呢?這與文在寅政府有直接關係。三位總統都按慣例從國情院“領份子”錢,肯定不是拿上當“工資”支配使用。但都承認有這回事,可就是不交待“份子錢”用與何處?這涉及國家機密,最有可能的使用目標是,用於駐韓美軍高官或者五角大樓高層,也可以理解為“攻關費”。這便是三位前總統都承認接受了國情院的上供,又拒絕交待“國庫”資金的流向。這是文在寅的狠毒之處,朴槿惠交待了,你便是“洩露國家機密”,不交待就是個人受賄!!!

    朴槿惠“親信干政”案終審,已經延期三次羈押還沒有開庭審判,“國情院上供”案遲遲不作判決。這對朴槿惠未必是壞事,可以認為是“無法”快速結案下判,朴槿惠現在是“服刑人員”,可還有案子在身等待審判,這本來就是曠世奇聞,被關押2年零2個月,仍然是等待審判之人,在南韓歷史上第一,全球也罕見。朴槿惠目前三判總和刑期33年,在南韓數罪併罰最高刑期是36年。加上南韓實際上已經是“無死刑”判罰的國家,難道“終身監禁”朴槿惠不成。他何有如此的罪過呢?5月30日首爾高法開庭,7月宣判。結合大法院遲遲不開庭審判,只有一種揣測,對朴槿惠的一二審判罰“量刑”過重,很可能“減輕”判罰……大家如何認為呢?

  • 6 # 海上猛虎

    牆倒眾人推,到了這個份上,怎麼找她的問題,都可以找到的,若樸瑾惠一直在任,文再寅翻不過來,或是讓樸瑾惠身邊的重量人物幹上總統,樸瑾惠不可能有這樣的下場,關鍵還是文再寅想整死她,讓她永世不得翻身,南韓的總統歷史以來的結局都是給法院打交道,最後進監獄,文再寅不會善把干休,南韓的政治鬥爭就是,你死我活,沒辦法的,樸瑾惠也許最後的底盤是,讓文再寅整死她到監獄裡劃上句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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