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公式:
國家特殊工種工齡的計算方法:
是在進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個人帳戶之前,職工從事國家確定的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齡和視同繳費年限,可根據本省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如果折算工齡,其折算後增加的視同繳費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並建立個人帳戶之後,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在計發養老保險待遇時不應再折算工齡。
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從事特殊工種和在特殊工作環境中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以進行折算,比如說井下礦工或者是在低溫工作場所以及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的時候,每在這種場所工作一年,工齡可以按照一年零三個月來計算;從事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以及化學、兵工等工作,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的時候,每從事一年這樣的工作,按照一年零六個月來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工齡計算:
計算公式:
工齡計算公式 計算工齡的步驟已完成,公式如下:
A3=DATEDIF(D3,E3,"y")&"年"&ROUNDUP(DATEDIF(D3,E3,"ym"),1)&"個月"&ROUNDUP(DATEDIF(D3,E3,"md"),1)&"日"
A3為計算出的工齡,D3為入職入期,E3是當前日期。
有某位同事申請了停薪留職後再復職,停職時間段為5個月4日,
如何用A3的正常工齡減去停職時間,得出實際的在職工齡
如直接用正常入職時間減停職時間,公式更改如下:
F3為停職時間的5個月,G3為停職時間的4天,:
A3=DATEDIF(D3,E3,"y")&"年"&ROUNDUP((DATEDIF(D3,E3,"ym")-F3),1)&"個月"&ROUNDUP((DATEDIF(D3,E3,"md")-G3),1)&"日"
假設用正常的入職工齡1年9個月21日 - 停職時間5個月4日 = 在職工齡1年4個月17日。
再假設用正常的入職工齡1年2個月3日 - 停職時間5個月4日 = 在職工齡1年-3個-1日。
方法分類: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複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併計算法,也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計算公式:
國家特殊工種工齡的計算方法:
是在進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個人帳戶之前,職工從事國家確定的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齡和視同繳費年限,可根據本省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如果折算工齡,其折算後增加的視同繳費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並建立個人帳戶之後,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在計發養老保險待遇時不應再折算工齡。
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從事特殊工種和在特殊工作環境中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以進行折算,比如說井下礦工或者是在低溫工作場所以及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的時候,每在這種場所工作一年,工齡可以按照一年零三個月來計算;從事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以及化學、兵工等工作,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的時候,每從事一年這樣的工作,按照一年零六個月來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工齡計算:
計算公式:
工齡計算公式 計算工齡的步驟已完成,公式如下:
A3=DATEDIF(D3,E3,"y")&"年"&ROUNDUP(DATEDIF(D3,E3,"ym"),1)&"個月"&ROUNDUP(DATEDIF(D3,E3,"md"),1)&"日"
A3為計算出的工齡,D3為入職入期,E3是當前日期。
有某位同事申請了停薪留職後再復職,停職時間段為5個月4日,
如何用A3的正常工齡減去停職時間,得出實際的在職工齡
如直接用正常入職時間減停職時間,公式更改如下:
F3為停職時間的5個月,G3為停職時間的4天,:
A3=DATEDIF(D3,E3,"y")&"年"&ROUNDUP((DATEDIF(D3,E3,"ym")-F3),1)&"個月"&ROUNDUP((DATEDIF(D3,E3,"md")-G3),1)&"日"
假設用正常的入職工齡1年9個月21日 - 停職時間5個月4日 = 在職工齡1年4個月17日。
再假設用正常的入職工齡1年2個月3日 - 停職時間5個月4日 = 在職工齡1年-3個-1日。
方法分類: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複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併計算法,也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