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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超超9918

    而至於你提到的什麼秦檜把持朝政 跟本不存在

    岳飛死不死 秦檜都一直牢牢的把握了朝政 直到他死後

    大家耍記住一點 不論正史野史 對於治理國家上面 趙構和岳飛綁在一起 也比不上秦檜一根指頭 他的才幹除了王安石可比一下 宋一代無人能及

  • 2 # 使用者3242395133159品

    岳飛與秦檜事:

    再者,要知道,岳飛是武將,那時代是·軍人免議朝政的,皇權怕武將論政,稍有偏頗,即刀兵食,人交響而皇庭危哉!

    又,老百姓的境況是非悽慘的。平常年份,幾畝農田的產量十分低,只有百十斤二百斤的能飯粥相兼了,或一日一粥一歺,另一歺吃飯。此種境況算是好的,不那麼好的,讀者可以由此推知,甚而災年,貧戶境況更是每況愈下……千萬個家庭難過I日子,國家又怎會富強?國窮怎禦敵?怎打仗?抵抗外敵入侵,就只有苦水中含苦去鬥!而十萬大軍行三百軍,費用又幾何呢?岳飛的部以有馬八千匹,大家都知道。那麼,每天草料要多少錢?僅此一項,所費不·貲了也!簡單地以為拿命去拼,便可勝敵,世間沒那麼容易的!

    更有一條:趙構從揚卅急走八百里逃到臨安,巳弄壞了他陽具!苗劉之變又嚇死了他的唯一一個小兒子·他沒了子嗣,是斷後了,而岳飛上書要他立太子,豈不是要他易位?

    再加上一個張俊背後又有"不斷的妒忌說坯活,岳飛的岳家軍似山不可撼動,這還得了!秦檜不動殺念,就趙構也早已咬牙切齒了!

  • 3 # 談古論金

    秦檜兩據相位,把持朝政19年,權傾朝野,子孫親信遍佈要津之外,一個典型的表現就是他對於趙構與南宋的百官臣僚都有一些監視把控的手段,對皇帝,收買大量內侍與太醫,關注趙構的一舉一動;百官有所異動哪怕只是私自見了皇帝都會被彈劾罷官。

    也因此聽聞秦檜死去之後,趙構說了一句話:

    朕今日始免靴中置刀矣。

    不能說秦檜受封為異姓王后氣得發病身亡,因為他受封異姓王的時候其實已經是在彌留之際,事實上,趙構正是親自前往秦檜家探視病情後才在當天命人草擬秦檜父子的致仕制書,第二天,宋廷加封秦檜為建康郡王,進秦檜繼子秦熺為少師,皆致仕(退休)。

    秦檜已經66歲,而且病重,致仕理所當然,其實還是晚了,但秦檜的兒子未滿40歲,同時致仕可以說是趙構等待已久的一擊。

    然而,秦檜聽聞這個訊息可能加速了他死亡,不過要說是因為這個訊息讓他氣得病發身亡,是不太準確的。

  • 4 # 雲澹風輕66094460

    首先給秦檜是永遠也翻不了案的,因為社會永遠需要正能量。雖然要殺岳飛的是趙構,秦檜只是奉旨行事,有人說秦構假傳聖旨,給秦檜一百個膽子他也不敢。不信你去試試。

  • 5 # 代牧益州閻文平

    本來沒想認真答的,但實在不吐不快,尤其是被某些口口聲聲岳飛有罪該死還拉黑本人的答主折服了。

    你檜把岳飛罪名喊得震天響、下獄岳飛兩個月最後把岳飛家都抄了都查不出罪證,有些人竟然穿越千年就給找著了,真想引知乎高贊答主一句話:你檜如此無能,竟連岳飛這麼罪惡昭彰的人的罪行都找不到,你有什麼資格在岳飛面前跪著!

    還有人說什麼沒人給岳飛求情,眾所周知,韓世忠、齊安郡王還有黑了岳飛好久結果看了岳飛的刺字轉頭就給岳飛求情的何鑄都是小說家虛構出來的。眾所周知,所有說岳飛好說你檜不好的朋友都是隻看評書演義學習歷史的,什麼《宋史》《金史》《三朝北盟會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別看名字高大上,其實統統都是劉蘭芳系列評書。

    節選自劉蘭芳評書的紹興和議明確規定你檜是你宋終身宰相,劉蘭芳創作的《宋史》明確記載你檜死黨王次翁寧可得罪太后也不得罪你檜,寧可導致你構親媽在金人手裡多留三天,完了只要你檜不點頭,王次翁哪怕得罪了你構親媽都不用死。

    太后迴鑾,次翁為奉迎扈從禮儀使。初,太后貸金於金使以犒從者,至境,金使責償乃入。次翁以未得檜命,且懼檜疑其私相結納,欲攘其位,堅不肯償,相持境上凡三日,中外憂慮,副使王<日奐>裒金與之。太后歸,泣訴於帝曰:“王次翁大臣,不顧國家利害,萬一有變,則我子母不相見矣。”帝震怒,欲暴其罪誅之。次翁先白檜謂所以然者,以未嘗稟命,故不敢專。檜大喜,力為營救,奏為報謝使以避帝怒。使還,帝立中宮,奏為冊寶副使,帝終惡之。檜諭次翁辭位,遂以資政殿學士奉祠,引年歸,居明州。檜憐之,饋問不絕。十九年,卒,年七十一,贈宣奉大夫,諸子婿親戚族人添差浙東者又數人,皆檜為開陳也。檜擅國十九年,凡居政府者,莫不以微忤出去,終始不二者,惟次翁爾。

    你檜的所謂罪行都是沒良心的元代著名評書小說《宋史》黑的,不但給你檜瞎編了一堆殺人的黑歷史,甚至連你檜曾經給金人寫檄文這種事都瞎編得出來:

    洪皓歸自金國,名節獨著,以致金酋室捻語,直翰苑不一月逐去。室捻者,閣,粘罕之左右也。初,粘罕行軍至淮上,檜嘗為之草檄,為室捻所見,故因皓歸寄聲。檜意士大夫莫有知者,聞皓語,深以為憾,遂令李文會論之。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獄死,張九成以鼓唱浮言貶,累及僧宗杲,編配,皆以語忤檜也。張邵亦坐與檜言金人有歸欽宗及諸王后妃意,斥為外祠。十四年,貶黃龜年,以前嘗論檜也。閩、浙大水,右武大夫白鍔有“燮理乖謬”語,刺配萬安軍。太學生張伯麟嘗題壁曰“夫差,爾忘越王殺而父乎”,杖脊刺配吉陽軍。故將解潛罷官閒居,辛永宗總戎外郡,亦坐不附和議,潛竄南安死,永宗編置肇慶死。趙鼎、李光皆再竄過海。皓之罪由白鍔延譽,光以在藤州唱和有諷刺及檜者,為守臣所告也。

    你檜從來沒有專權,也從來沒有限制言論:

    帝嘗諭檜曰:“近輪對者,多謁告避免。百官輪對,正欲聞所未聞,可令檢舉約束。”檜擅政以來,屏塞人言,蔽上耳目,凡一時獻言者,非誦檜功德,則訐人語言以中傷善類。欲有言者恐觸忌諱,畏言國事,僅論銷金鋪翠、乞禁鹿胎冠子之類,以塞責而已。故帝及之,蓋亦防檜之壅蔽也。

    你檜可以不問你構自己調動禁軍。便是儲君,只要告發你檜,立馬被你檜穿小鞋。

    衢州嘗有盜起,檜遣殿前司將官辛立將千人捕之,不以聞。晉安郡王因入侍言之,帝大驚,問檜,檜曰:“不足上煩聖慮,故不敢聞,盜平即奏矣。”退而求其故,知晉安言之,遂奏晉安居秀王喪不當給俸,月損二百緡,帝為出內帑給之。

    你檜下屬敢鼓吹秦城王氣敢倡議給你檜加九錫。

    二十五年二月,以沈長卿舊與李光啟譏和議,又與芮燁共賦《牡丹詩》,有“寧令漢社稷,變作莽乾坤”之句,為鄰人所告,長卿編置化州,燁武岡軍。靜江有驛名秦城,知府呂願中率賓僚共賦《秦城王氣詩》以媚檜,不賦者劉芮、李燮、羅博文三人而已。願中由此得召。又張扶請檜乘金根車,又有乞置益國官屬及議九錫者,檜聞之安然。

    你檜死了你構長出一口氣說終於不用在膝褲裡藏匕首了。當時著名的評書家朱熹就曾說過:

    《朱子語類》卷131:“秦太師死,高宗告楊郡王雲:‘朕今日始免得這膝褲中帶匕首!’乃知高宗平日常防秦之為逆。”

    眾所周知,你構是你檜的直屬領導,你構和你檜之間是正常的君臣上下級關係,你檜這些舉動沒有一項冒犯皇權,沒有一項比岳飛過分,沒有一項比岳飛該死,他活著說明他不該死,岳飛死就說明岳飛該死了。

    十二月,殺岳飛。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鑄、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臺,獄遂上。誣飛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為指斥乘輿,受詔不救淮西罪,賜死獄中。子云及張憲殺于都市。天下冤之,聞者流涕。飛之死,張俊有力焉,語在《飛傳》。

    眾所周知,這些寫著“誣”“天下冤之,聞者流涕”的文言文都是出自元代著名評書小說《宋史·秦檜傳》。

    眾所周知,一國領導迫於外敵壓力殺死自己人這種事從來都是不科學不存在的,誰信誰就是不會思考沒有腦子,領導要你死肯定是因為你犯的錯誤太大了,領導已經不再信任你了。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燕太子丹因為犯了死罪並失去了親爹燕王喜的信任所以被燕王喜殺了,杜讓能、韋昭度因為犯了死罪並失去了唐昭宗的信任所以被唐昭宗殺了,趙舒翹等支援義和團的官員因為犯了死罪並失去了慈禧太后的信任所以被慈禧太后殺了。

    好了回答秦檜之死。元代著名評書小說《宋史》是這麼寫的:

    至是,使(趙鼎子趙)汾自誣與浚及李光、胡寅謀大逆,凡一時賢士五十三人皆與焉。獄成,而檜病不能書。  是月乙未,帝幸檜第問疾,檜無一語,惟流涕而已。熺奏請代居相位者,帝曰:“此事卿不當與。”帝遂命權直學士院沈虛中草檜父子致仕制。熺猶遣其子壎與林一飛、鄭柟夜見臺諫徐喜、張扶謀奏請己為相。丙申,詔檜加封建康郡王,熺進少師,皆致仕,壎、堪並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是夜,檜卒,年六十六。後贈申王,諡忠獻。

    這是你檜封異姓王的記載,眼看你檜病得不行了,你構終於出手了,先絕了你熺世襲宰相的念頭,再強行讓你檜你熺致仕也就是退休,看文字意思,你檜加封異姓王當夜就涼了,是不是有因果關係呢,我也不知道,也許有吧;等你檜徹底涼了,再把你檜的黨羽一點點清理掉,完了再給金爹打個招呼找個理由圓過去。

    很遺憾,我才疏學淺,從來沒學過正史,只能引用《宋史》這種評書演義小說答題,大概正史上是罪臣岳飛被鑄成跪像跪在大忠臣秦檜面前的吧。

  • 6 # 使用者3919268242451

    處死岳飛的判決書,記載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且是光明正大,沒有遮遮掩掩。岳飛之死純是岳飛咎由自取,不存在被任何人謀害的問題。岳珂的申冤狀大都是道聽途說,甚或聽沒聽說都不一定,完全是岳珂憑空編造捏造的,根本就不被南宋朝庭認可。附處死岳飛的判決書如下。

    及勘證((查明)得前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岳飛所犯(罪)內(歸納)。

    岳飛 :為因探報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後一十五次受親札指揮,令策應措置戰事,而坐觀勝負,逗留不進。及因董先④、張憲問張俊兵馬怎生的?言道:‘都敗了回去也。’便指斥乘輿(罵皇帝)),及向張憲、董先道:‘’張家、韓家人馬,你只將一萬人蹉踏了!’及因罷兵權後,又令孫革寫書與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⑥,又令看訖焚之,及令張憲虛申探得四太子⑦大兵前來侵犯上流(襄陽等地)。自是之後,張憲商議, 待反背而據守襄陽,及把截江岸兩頭,盡擄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孫革奏報不實及制勘虛妄等罪。 除罪⑧輕外⑨。法寺((大理寺,法院)稱《律》(稱律,依法量刑):‘臨軍征討,稽期三日者,斬。"及‘指斥乘輿,情理相切要害(嚴重))者, 斬"系重罪。其岳飛,合依斬刑私罪上定斷:合決重杖處死。”

    看詳(研判):

    岳飛坐擁重兵於兩軍未解之間,十五次被受②御筆③,並遣中使④督兵,逗留不進;及於此時輒對張憲、董先指斥乘輿,情理切害⑤;又說與張憲,董先,要蹉踏張俊、韓世忠人馬;及移書張憲,令 措置別作擘畫,致張憲意待謀反,據守襄陽等處。作過委是情理深重。敕(朝庭的特別規定):‘罪人(犯人)情(罪情)重法輕,奏裁(報皇帝裁決)’

    (皇帝裁定))有旨 :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餘並依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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