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布衣1卿相

    紹興七年,金國廢黜偽齊國皇帝劉豫,利誘南宋向金國投降。宋高宗昏庸無能,一心苟安。他置國家、民族利益而不顧,起用民族敗類秦檜之輩,賣國偷生,與金議和。對專事議和的投降派,《戊午上高宗封事》是當頭一棒喝! 在國家生死存亡之際,胡銓不顧個人安危,無私無畏,毅然上這個“封事” ,實屬有膽有識之為。在這個“封事”中,他先後彈劾王倫、秦檜、孫近的賣國行徑,並懇求高宗立斬這批叛逆奸臣,以雪國恥,以平民憤,以圖民族振興! 《宋史·胡銓傳》中有這樣的記載: “銓之初上書也,宜興進士吳師古鋟木傳之。金人募其書千金。”可見引起了宋、金雙方的重視。《戊午上高宗封事》象一聲春雷,在祖國的大地上曾產生過強烈的共鳴。《戊午上高宗封事》象一把寒光閃閃的匕首,它使得敵人視刀喪膽、戰戰兢兢。

    在瘡痍潰爛的黑暗時代,悲劇的主人公總是那些賢臣戰將。至於黎民百性的悲慘命運更是不言而喻的了! 秦檜被彈劾後,曾以十倍的瘋狂向胡銓進行報復。在宋高宗的支援下,秦檜給胡銓加上“狂妄兇悖,鼓眾劫持”的罪名取消官職、革除名籍,編管昭州(宋朝有一種刑法,把有罪的發配遠方,把“犯罪者” 的姓名編入當地名冊之中,令地方官控制管束。昭州現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樂縣。當時,乃荒涼貧窮、交通閉塞之地),使其受難。爾後,迫於公論,宋高宗才不得不讓胡銓出來作官。紹興十二年(1142)胡銓竟被諫官彈劾,被貶新州(現廣東省新興縣)受苦。縱觀中國封建統治時期,在國難當頭之時,主戰派與主和派總要進行一場殊死的決鬥,主戰的仁人志士以最大的犧牲喚起了人民的覺醒。胡銓一生矢志不渝、反對議和、赤心報國、毫無媚骨。宋孝宗時,他曾說過: “肉食鄙夫,……非不知和議之害,而爭言為和者,是有三說焉:曰偷懦,曰苟安,曰附會。偷懦則不知立國,苟安則不戒酖毒,附會則覬得美官,小人之情狀具於此矣。”可見,胡銓對南宋腐朽統治階層中的罪惡心理認識得何等深刻啊!

    “封事” ,就是“奏疏” 。舊時上給皇帝的表章,一般不封緘。如果是密奏,就封入皂囊之中,不使別人看見,這叫做“封事”。胡銓向皇上提出建國安邦的大計,並有誅殺當朝宰相(紹興年間,秦檜兩次任宰相,共執政十九年)的建議,用“封事”的形式是適宜的。過去,一些古文評論家似乎說盡了它的思想內涵,但對這篇散文閃爍的藝術光輝,還缺少實事求是的評說。

    一,慘淡經營、獨闢蹊徑、吐故納新、卓然自命是這篇散文的藝術特色之一。

    文章貴有新的立意、新的境界、新的構思、新的言辭。李漁在《閒情偶記》中說過: “才子所撰詩、賦、古文,與佳人所制錦繡花樣,無不隨時變更。變則新,不變則腐。變則活,不變則板。”這裡,道出了他對藝術探索和美學追求的原則。袁枚曾集古人名句說出了在藝術上必須走獨闢蹊徑、吐故納新的道路。他說,“蕭子顯雲: ‘若無新變,不能代雄。’陸放翁曰:‘文章切忘參死句。’ 黃山谷曰: ‘文章切忌隨人後。’ 皆金針度人語。” (《隨園詩話》)大凡作文,寄人籬下、師法他人,都是沒有出息的。當然,創新的過程是一個艱苦勞動的過程。沒有代價,沒有支出是沒有豐碩收穫的。

    要知道,宋高宗執政之時,秦檜是賣國求和的代表人物。當然,其手下總會有走卒鷹犬,極力推行這條賣國路線的; 而高宗確是秦檜之流的支持者。按說,宋高宗是制定政策的決策者,他應是最主要的鬥爭物件; 秦檜是賣國路線的制定者,他應是重點打擊的人物; 孫近、王倫之輩乃跟班走卒,雖作惡多端,總不能作為最終轟炸的目標。《戊午上高宗封事》寫得有點“怪” 。我們先說明它的文字安排,再剖析作者的匠心。

    這個“封事”彈劾王倫罪惡、駁斥王倫謬論、建議嚴懲王倫的文字佔全文篇幅的十分之七。從表面看,彈劾王倫成了這篇散文的重點,而揭露秦檜罪行的文字,只佔全文的十分之二。這樣看,寫王倫為詳寫,寫秦檜為略寫。在這個“封事” 中,直言痛斥高宗的言詞露而不盛。能否說這篇散文寫得避重就輕、詳略易位呢? 恰恰相反,這樣的安排,顯示了作者的藝術匠心。這樣的安排,收到了極為顯著的藝術效果。

    王倫乃 “市井無賴” 、“狎邪小人”。他一生“專務詐誕”。劣跡多端。就是這個人們切齒痛恨的傢伙,秦檜之流竟委以重任,使其多次代表南宋王朝、出使金國,奔走 “和議” 。不揭穿他,他還能隱匿。一撕開畫皮,人們把他看在眼裡,恨在心裡。把這種臭名昭著的人物作為首先打擊的物件是有號召力的。胡銓選擇王倫為突破口,先在王倫身上“開刀” ,其鬥爭策略是高明的。王倫是眾所周知的壞人,是個鼓膿的癤子。其人作奸犯科,有案可稽。首先向高宗彈劾王倫、要求誅殺王倫,全在情理之中。高宗看後,也會有難言的苦衷,以致埋怨秦檜用人不妥。我們這樣推理分析是符合人的正常思維軌跡的。這個“封事” ,下筆先寫王倫,有可信性,有說服力。它起到打在走卒身上、痛在主子心上的作用。從總體戰略上看,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從鬥爭藝術上來說,先傷十指,後再斷一指,也是極其必要的。作者不惜筆墨揭王倫、批王倫、打王倫,其目的正是為了揭秦檜、斥秦檜、打秦檜。王倫屢次犯科,為什麼不繩之以法呢?顯然,他受著秦檜之流的包庇。王倫作為南宋的使臣奔走和議、辱沒民族、喪失國格。顯然,秦檜之流是罪魁禍首。王倫是秦檜之流的心腹,是他們豢養出來的一條忠實走狗。王倫說什麼“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聖可歸,中原可得” 。這種賣國求和的論調與秦檜有關“議和”的謬論何其相似。可以說,這篇散文的前部分,不寫秦檜,秦檜全出。不揭秦檜,全揭秦檜;不駁秦檜,已駁秦檜;不打秦檜,已打秦檜。在藝術上這叫以虛代實、以一當十、以少勝多。

    在全面深刻地揭發、斥責王倫的基礎上,作者筆鋒一轉,“倫不足道也”。下面,就重點彈劾秦檜(也捎帶著孫近)。作者以簡潔的文字陳述秦檜的罪惡,似如匕首突現,寒光映目。不時在秦檜面前晃動。這個“封事” 不僅使秦檜膽顫心驚,高宗看後,也會耳熱心跳的。胡銓對當朝皇上的態度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彈劾王倫、秦檜、孫近的同時,一再言及和議的危害,其意在於爭取高宗,使他懸崖勒馬。這不僅是作文藝術,首先是鬥爭藝術。在那個時代、那種氛圍下,胡銓也只能用這種方法。

    當然,對待這個“封事”的態度是鑑別高宗的試金石。胡銓後遭迫害,說明了高宗是個暴戾昏庸的君主。《戊午上高宗封事》曾給了高宗何去何從的選擇之路,但歷史的判決是嚴峻的,高宗終於違背了人們的意願。

    這篇散文的構思顯示了作者的藝術功力。它卓然自命,有別於一般的“封事” 。這種獨闢蹊徑的佳作不是信手拈來的。不慘淡經營,嘔心瀝血寫不出這樣燭照千古的文字!

    二,言之有據、鞭辟入裡、有理有節、耐人深思是這篇散文的藝術特色之二。

    這是一篇思想性、政論性很強的散文。作者用心良苦,寫得憤激深沉。作者不靠富麗堂皇取勝。他以誠心可鑑,感情真摯感人。

    事實的準確無誤是最有說服力的。《宋史》載: 王倫,字正道,莘縣(現山東省莘縣)人,出身破落官僚家庭。他善於聳言惑眾,又多次觸犯刑法。就是這樣一個流氓無賴,竟被秦檜看中,並派他作為特使出使金國。紹興八年,王倫以端明殿學士身分再使金國。金主設宴三天招待他,派遣籤書宣徽院事蕭哲,左司郎中張通古為江南詔諭使,跟王倫一同到南宋議事。胡銓在封事開頭彈劾的王倫的罪惡行徑,皆是婦孺皆知的事實。不擴大,不縮小,用簡潔的文字還事物的本來面目,使得高宗無可挑剔。在談及高宗應吸取歷史的教訓時,胡銓說道: “劉豫臣事醜虜,南面稱王,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為虜。商鑑不遠,而倫又欲陛下效之。”胡銓例舉這個眾所皆知的事實,意在使高宗作沉痛的反思。覆車之轍,不可重蹈! 胡銓在彈劾秦檜時,這樣寫道: “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曰: ‘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 ’ 則檜之遂非狠愎,已自可見。”曾開,字天遊,官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秦檜向金人求和,曾開對秦檜說:“公當強兵富國,尊主庇民,奈何自卑辱至此! ” 曾開還引用古訓責備他。秦檜大怒,說什麼“侍郎知故事,檜獨不知耶?” 由此可見,秦檜對主戰官員的意見,一點也聽不進去。秦檜之所為,高宗可能不知。今“奏疏” 陳述得明明白白,就看高宗如何裁決。

    這個“封事” 中談及的事情皆是言之有據,經得起事實檢驗的。作者剖析事物入木三分,有一股穿透力。因此說,《戊午上高宗封事》是一篇有事實、有分析、有結論的戰鬥檄文。八百多年來,它仍不失其光輝。

    三,感情充沛、筆下縱橫、用詞精當、無懈可擊是這篇散文的特色之三。

    寫詩作文,無非是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白居易在《與元九書》中說:“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這就道出了作文的真諦。胡銓的這個“封事” 中,有這樣一些文字。“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 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犬戎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犬戎藩臣之位乎?” “異時豺狼無厭之求,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者哉! ” “夫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怫然怒。” “堂堂天朝,相率而拜犬豕,曾童稚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耶?” 這裡,作者慷慨陳詞,極言不可對金人屈膝。其文字似黃河決堤、汪洋恣肆。這是感情的傾瀉! 沒有報國情、忠君意、愛民心,是寫不出這種感人肺腑的文字的! 誠然,無私才無畏,有識才有膽。“堂堂天朝,相率而拜犬豕,曾童稚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耶?” 這裡,作者旨在懇求皇上改變主張,率眾禦侮。言下之意,陛下若“相率而拜犬豕” ,將遭童稚笑、萬人罵。在這個“封事” 中,那些使人驚心動魄的文字俯拾可得。應該看到,這種文風與作者在國難當頭之際報國心切的情緒緊密相連的。聖主從中能看出諫言者的真誠; 昏君將從中嗅到濃烈的火藥味,以致產生撲滅這場戰火的慾念。顯然,高宗屬於後者。

    大凡寫文章是給人看的,要叫人看得懂,知其意。若以此衡量這個“封事”的語言藝術,顯然降低了標準。這篇封事是向主上論議關係國家民族利益的大事,要求字字千金、一字不易! 作者彈劾王倫、秦檜的罪過,說得明確; 分析事物,說得深刻。這裡擇其要者,作簡要分析:列述王倫罪過之後,胡銓這樣寫道:“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在列述秦檜罪過之後,胡銓諫言: “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兩者相比,語氣不同、情緒不同、感情色彩不同。對高宗諫言,要誅殺王倫,重在說明王倫的危害。對秦檜、孫近,重在說明高宗應採取的措施。因三倫罪行累累,劣跡多端。他乾的禍國殃民之事,百姓早就恨之入骨。因此,胡銓建議高宗將其殺掉。若不殺,就是罪過! 秦檜官居宰相。他主張議和,眾人皆知。但其具體罪行人知甚微。“亦可斬也” ,用詞精當,既說明了胡銓的態度,又顯示了他的識辨力。歷史佐證了胡銓的諫言是無比正確的。

  • 2 # 海濱之張良

    不一定是小人,被火拼源於其心胸狹窄,與人品不是一回事。人品好,不一定有處理問題的能力;有處事能力,不一定人品就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水瓶男和巨蟹女的愛情會長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