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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道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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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與貓有緣
如果情夫墜樓是淫婦老公引起的,當然要負責。比如,情夫已經放棄反抗了,但淫婦的老公不依不饒,逼著情夫跳樓。這種情況下,淫婦的男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不是這樣,比如淫婦和她的情夫正在啪啪,玩的正嗨。忽然淫婦的老公不知為啥提前回來了。讓他們措手不及。淫婦一方面遲滯老公進屋,另一方面讓情夫抓緊躲藏起來,或者藏身陽臺外面。可是由於情夫緊張或者其他原因發生墜樓,淫婦的老公就不用承擔責任。原因很簡單,他並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揹著他在和別人苟且或者偷情。退一步講,即使他知道老婆會這樣做(揹著自己的男人和別的男人上床)找準機會上門捉姦。只要他沒和那個男人有肢體接觸(即使有語言衝突),那個情夫出了任何問題,與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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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愚人也會笑
妻子偷情被捉姦,情夫墜亡,捉姦丈夫被擔責嗎?表面看是無責任的,死了是白死,誰叫你偷情,如果情夫家屬追究起來就有責任,至於責任大小,只有看法官和律師辯護能力來決定。
捉姦是有預知性的行為,也許還有其他人蔘與捉姦這行動,丈夫的目的是為了證據到手,然後讓姦情再繼續發生,若遇到能言善辯口舌如彈的律師應訴,估計這一壺就夠捉姦丈夫喝個醉,參與捉姦者也在責難逃。
墜亡,有幾種可能,驚慌失措中姦夫自己不小心墜亡,被威脅、威迫墜亡,被捉姦者推拉墜亡,當然這些是警察的份內事,吃瓜的只是猜測而已,但捉姦是預謀、預知性的,這事實誰都無法改變。如果是偶遇姦情就好辦了,那結果肯定是零責任。
捉姦案例見過很多,多數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來收場,嚴重的還會帶來刑事責任,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過不了就離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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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圳除甲醛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在咱們國家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沒責任是不可能的,不告你夫妻串通謀殺就不錯了!那麼,就事論事,該負什麼樣的責任,這個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如果情夫慌不擇路,自己摔倒死亡,適當賠償一些喪葬費是應該的,如果情夫是被老公追趕,或者被擊打導致墜落死亡,那麼會落下一個過失致死,賠償免不了,還有牢獄之災。所以,外面的世界雖然精彩,也有許多意料之外的陷阱,潔身自好,方能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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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為愛追求
我認為捉姦後情夫墜樓身亡死有餘辜,不予賠償,如果是捉姦在床,自己行為過節導致後果,那麼是要負責刑事責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性質,只要你不參與,他自己墜樓,不可能要你賠償,本身就受到精神傷害,在賠錢,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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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為癲狂
偷情墜樓死,做鬼也風流。自己與人偷奸,被情婦丈夫發現,心急慌張驚逃墜樓而死,完全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與情婦的丈夫沒有任何關係。情婦家屬要求賠償沒有任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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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詹澤群
個人認為責任肯定是要的,主要看情節輕重來衡量畢竟偷情罪不該死,關鍵是你丈夫在捉姦的過程是否使用暴力或者逼迫手段等等,很多吧,還是等警察來判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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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253726328
要分析死亡原因,看是怎麼死的,才能下結論。要是他們在屋子裡,你在外邊敲門,聽到敲門聲,他心裡害怕,跳窗摔死,你就不用擔責。要是按住屁股,被你活活打死,定得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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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痛快去追
碰到這樣情況一定要態度溫和,不能惹急對方跳樓,還要很有誠意地詢問對方:“這位朋友,腫消了嗎?是不是連膿都擠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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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zlj添亂
國家對於不是夫妻關係通姦。非夫妻關係開房應該立法進行處罰。這種事情多了之後就會造成家庭的分裂。單親子女的增多和社會的不穩定。難道說隱私和人權比這個家庭還要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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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擔責,法律、法院說了算。我想說的是,輕易不要走向這一步。
中國社會素有“抓賊抓贓,捉姦捉雙”的說法,“捉姦”在生活導演了幾多悲劇和鬧劇。進入新時代,“捉姦文化”似乎有朝著專業化方向發展的趨勢:在大街小巷的電線杆上,在生活報刊的廣告欄中,“調查公司”頻頻吸引著我們的眼球。從廣告上看,對婚外情的調查是這一“新興產業”的主打業務之一。雖然現在我們難以得知到底有多少人是他們的使用者和潛在使用者,但根據“有買才有賣”的市場原則來推斷,他們肯定不是為了賠本賺吆喝。
“捉姦文化”之所以在中國源源流長,而且花樣翻新,歸根結底還是心態和價值取向問題——在傳統觀念裡,“殺父之仇,奪妻之恨”只能以怨怨相報來了斷。進入新時代,婚姻法(《民法典》)明確規定婚姻中有過錯的一方離婚時將在財產分割、子女監護權等方面付出代價,但需要“誰主張誰舉證”,自覺受害一方也需要通過捉姦、調查等手段獲取自己需要的證據。
社會環境的變遷,婚外情的泛濫,情變故事的輕易發生,考驗著人們對感情的信心,也豐富著人們維繫感情的招數。假如您的情感正徘徊在十字街頭,您會選擇怎樣做呢?
世風意味著市場需求,意味著商業機會。社會環境的變遷,婚外情的泛濫,情變故事的輕易發生,考驗著人們對感情的信心,也豐富著人們維繫感情的招數,因此可以說“情調”這個職業是應運而生的。
只不過,捉姦、情感調查也有可能傷害到自己的後遺症。現實生活中,總有人會遭遇羞辱,有時候來自他人的強加,更多的時候則是自取其辱。
一般說來,“捉姦”的最終結局都是損人不利己,等於用別人的錯誤來折磨自己:出了對方的醜,同時也傷了自己的心;羞辱了那對“狗男女”,同時也把陰影定格在自己的心靈深處;毀了配偶的尊嚴,同時也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
更何況,有些所謂的“捉姦”,壓根兒就是捕風捉影。當事人僱傭“私人偵探”的初衷也許是防患於未然,但是結局常常是走向良好初衷的反面。
再說,中國的私人偵探行業尚處在無序的地下狀態,沒有人能保證他們不會“越幫越忙”。
不過呢,“士也罔極,二三其德。”千百年來,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諸多中國女性一方面痛心於配偶的背叛與欺騙,一方面又小心翼翼、自欺欺人地迴避著謎底的揭穿。私人偵探的出現,顛覆了傳統。但是要提醒大家,在決定是否請私人偵探之前,決定採取捉姦行動之前,一定要問問自己有沒有直面真相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