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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瀟然歷史觀

    郡縣制首先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因為即使是後期最強大的秦國也不過數百萬人口,地盤也就西北和巴蜀多一點,一個郡也就十到幾十萬人,一個縣大概幾萬上下,管理起來不難!然後秦一統天下,套用了郡縣制,這就麻煩大了,因為幾千萬人只是設立36郡,一個郡基本等同當初的一個諸侯國有著幾十到上百萬人!當勞役制度被破壞之後,每個地方管理水平直線下降,才有了六國做大的後果!

    至於漢初同樣是基本的郡縣制,也還是因為三年滅秦五年爭霸的結果,人死的太多,管理起來方便,因此東漢還是出現了州刺史這一中央派出機構,實際上在我看來這就是行省制的前身之一!

    而因為馬爾薩斯陷阱問題,基本人口到了必須設計州刺史或者行省的時候都會爆發人口危機的改朝換代!因為郡縣制適用範圍就是千萬人上下和百萬平方公里的面積!而行省制度可以用於管理上億人和上千萬平方公里的面積!

  • 2 # 逾洋史話

    很簡單,從馬克思主義觀點來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郡縣制的出現是以井田制崩潰,奴隸制經濟瓦解,自耕農經濟的崛起為基礎的。這是一種進步,從根本上講,井田制代表的是奴隸制經濟,在鐵器未普及之前,生產力極其低下,要很多人共同耕種一塊天地才能保證生產量,一家一戶是不能獨立完成農田耕作的,但是鐵器出現之後,以一家一戶為單位的自耕農經濟崛起了。自耕農崛起之後,社會有了更多的財富,軍力也大大提升,同時對土地的渴望變得更加強烈,原本代表奴隸主利益的諸侯,開始轉向代表地主階級利益,為了完成對外征服,必須提高自己的社會動員能力,完成徵兵、徵稅、人口統治等關鍵任務,這就要求對自己的土地有更大的控制力,顯然郡縣制比分封制更加符合統治的需要,從深層次來講,郡縣制也更加適合自耕農經濟發展。

    總而言之,春秋戰國的郡縣制在經濟上反映了由井田制到小農經濟也就是自耕農經濟的進步,在政治上反映了分封制到郡縣制的進步,從社會層面上分析則是從奴隸制社會到封建社會的進步。

  • 3 # 史海勾沉

    郡縣制的發展代表著把地方權力收歸中央,中央集權制度開始出現並發展,國家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比如漢武帝遠擊匈奴,隋修建大運河,明朝朱棣遠征漠北,鄭和下西洋。都是在封建王朝把權力收歸中央後辦的事情。

    春秋郡縣制的歷史意義就是加強了中央集權,為秦漢元明清郡縣制的完善提供了樣板,有利於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郡縣制的發展打破了西周以來諸侯國割據地方,不聽從中央調遣的狀況,維護了國家統一,健康發展,現代行政區劃分也可以看到郡縣制的影子。

    春秋起源:《左傳》哀公二年:"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哀公二年是春秋歷史上推行郡縣制的開端,既然是起源就要談一下西周,當時實行的分封制,分封制主要是用宗親血緣為樞紐來維護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在建國伊始,各諸侯王還能聽從中央的命令和調遣,但隨著時間推移,血緣關係逐漸淡化, 中央對地方的控制逐漸減弱。當地方強過中央的時候,諸侯王就有問鼎天下的打算,所以導致禮樂崩壞,西周覆滅。

    所以,在春秋時代官僚制度取代了世卿世祿制度,土地制度的演變和徵收賦稅需要,分封制也不能再適應新的發展和形勢。這時,就有一些國家開始試行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縣郡管理體制,比如楚國和秦國,這個兩個國家都成為春秋時代的強國。

    秦漢發展:

    商鞅變法,提出廢分封,行縣制,使地方權力收歸君主,也使秦國快速強大起來,有了逐鹿天下的資本。秦統一全國後,秦始皇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廢除分封制,以郡縣制代替,使中央的指令更快速的下達到地方,進一步加強了對地方的控制。在這種制度下,秦始皇集中力量修長城,建秦陵,但不恤民力,最終二世而亡。

    西漢繼承秦朝郡縣制度,漢初分封諸王形成“郡國並行”的局面,在削藩的時候,導致了“七王之亂”,在鎮壓叛亂後,中央進一步加強了郡縣官員的權利,削減封地藩王的權利。使“大一統”的中央封建體制更一步鞏固。

    隋唐之後:

    隋唐時期對郡縣制的探索並沒有停止,比如:罷郡舍州,郡縣制改為州縣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不斷加強中央權利,限制地方權利,中央每年都要對郡守官員進行考核,地方官員每年向中央報告地方治理情況。貴族制度被官僚制度取代,使中央到地方的效率越來越高,有助於封建社會的發展。

    結語:

    無論是分封制還是郡縣制,都是中央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管理,使地方能夠聽從中央調遣。如果地方權利過大會出現藩王叛亂,軍閥割據,造成國家政體不穩定,甚至導致國家滅亡。郡縣制的發展使叛民無叛吏,叛國無叛郡,叛將無叛州,從另一種意義上來說維護了國家穩定。但我們也可以看到,封建王朝國祚最長不過300年,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原因?我個人認為就是封建統治者只治於官,而不治於民。

  • 4 # 貓眼觀史

    中國春秋時期出現了一種叫郡縣的管理制度,其讓天下各地充分地體現了古代中央集權的制度。其中的郡制最先源自七國之一的秦國,是由秦穆公透過法家代表改革之後所實施,縣制度則最先源自楚國,是楚武王協力施行所為。

    那麼在春秋戰國出現的郡縣制,到底反映出什麼樣的歷史進展呢?

    其實春秋戰國時代在中華歷史發展中起到了重大的變革推進作用,在這個時期不但讓各種中華文化(如儒家等)獲得滋長的土壤,且發展成熟壯大起來,另外還有學術得到了空前的發展,裡裡外外呈現出一幅欣欣向榮的景象。特別是盛行於春秋戰國的郡縣制度有效的改變了歷代王朝的遺留下來的分封制度,促使周朝存活下來的分封制諸侯權力被迅速瓦解,而另一方面又增快朝廷對各地集權的形成時間。所以郡縣制度發展給當時的中央朝廷帶來了不可磨滅的功勞。

    在戰國時期,將郡縣制發展得最好的國家是秦國,他們依靠中央集權制度把權力牢牢握在手中,從而使得全國團結一致取得高度的發展,後來就從一個七國邊緣的小國家逐步發展成一個強國,有了充分實力後秦國就開始派出秦兵四處東征西討,並且一舉消滅了其他六國,形成天下大一統。

    起初小小的秦國建立於春秋初年,由於西周晚期各路諸侯反周,比如申候、犬戎、西戎等勢力共同串聯起來攻擊周朝,迫使周幽王被困於驪山,此時秦國的秦襄公帶兵支援來遲,未能成功救出周幽王,使得他被敵兵斬於驪山,不過秦襄公依然身負重任,他重新調整兵馬,將周平王成功護送到了洛陽,事後周平王給秦襄公記下大功並冊封為一方諸侯,將岐山西部土地劃給他當封地,因此秦國初期的位置就比較偏闢,屬於一個邊陲小國,而六大強國也從來沒重視過他們。

    另外,最先施行縣制的國家是春秋的楚國,據古籍記載,楚國君主消滅權國之後,就把權國原有的土地改為一個縣,以便更好的管治,這就是縣制的初始。而郡制的出現在於春秋晚期,其有關記載是公元前650年,晉國君主夷吾私下跟公子摯說了一句:“君實有郡縣”跟公元前493年的趙簡子攻擊齊國的誓言中也出現了這麼一句:“殺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這兩個例子都能說明郡縣有著較早的發展。

    春秋戰國時期,秦國施行縣制比較早,但是這種制度發展起來卻有點慢,據《史記·六國年表》描述,秦厲公21年(公元前456年)設頻陽縣,到了秦惠公10年於陜設縣,秦獻公6年(公元前356年)又將蘭田、善明、蒲設縣。從這一點來看,我們則可以認為秦國縣制就是在這段時間裡慢慢發展成型的,後來秦孝公繼位,不滿各國瞧不起自己國家,覺得這是一個天大恥辱,於是就發奮圖強誓要把邊陲秦國發展壯大,他破格採用改革專家商鞅為謀士,在商鞅的引導之下秦國這才推行了一系列新律法,而縣制也隨著這個改革潮流邁進了一個新階段。

    後來商鞅因改革有功,被秦孝公賜封為左庶長,到了公元前340年,秦國已經把一些鄉村進行合併成功,逐漸形成一個個規模挺大縣鎮,並且給每個縣派遣一位縣令方面管理,據說當時的秦國共有41個縣。

    秦國經過大部分改革得到有效的集權管理,在商鞅策動變法之後,其郡縣制度已經逐步成型,秦惠文君繼位後第10年(公元前328),秦國開始了最早的一個郡叫做上郡,因此郡制被重視起來,經過試行,秦國君主可能覺得這種制度對自己的集權更加有利,於是就開始發力發展起來。公元前312年,秦國兵馬攻陷楚國丹陽,將其丹陽將領以及80000人全部處決,造成一種威懾性,嚇得對方惶惶不安,於是秦兵就長驅直入一舉把楚國漢中的六百多里土地歸入自己版圖,從而將漢中正式設立為漢中郡,並以郡制管理。

    昭襄王執政第29年,素有殺神之稱的秦國猛將白起,率領勇悍的秦軍再次攻入楚國,而楚兵不敵逐失去郢地,秦國就將郢地設為了南郡。不久後蒙驁將軍又為秦國攻佔南韓,迫使對方割讓鞏、成皋等地,使其形成三川郡。到了嬴政擔任秦國君主,這時秦國實力已經如日中天,蒙驁將軍再次奉命攻伐、燕國、魏國、雍丘、虛、長平、山陽等國家城池,並且統一歸納成東郡。到了這一步秦國統一天下已經成大局,不久後嬴政終於徹底征服六國,分別將6國的都城劃設為郡,這從那一刻起中華郡縣制正式得到廣泛發展並且統一推行起來。

    具體來講,春秋戰國的郡縣發展可化為了3個階段。

    第一:發芽階段,這個時間內郡縣制度才開始在秦國萌生,初期發展的比較慢,效果不明顯,其中慢的因素不乏是受到了長期戰火摧殘的影響,另外就是秦國成立時間沒多久根基還不牢固,甚至還收到其他制度的影響,後來秦孝公上任後,秦國的地理位置還處在荒涼偏闢的邊緣小城,跟中原的六國對比,算是一個比較落後的小國,幸虧遇到了改革家商鞅,並且接受了對方一系列的變法治理,使得一切縣制變得更加規格化,集權管理起來也更加方便,而當時僅有秦國注重縣制,其他6國卻忽視了,從這一點來講秦國又是比較先進的。

    第二:完善階段,秦孝公重用商鞅改革之後,使得縣制變得慢慢完善,秦國上下團結一致,使得國力進展快速,於是秦孝公又命商鞅構思出不少律法跟制度,運用到士勇的基層編制當中,到了公元前340年,由於縣制到來不錯的效果,秦國上下開始將各地小鄉合併,設為大縣,當時商鞅還表示稱,正是因為縣制的發展有效消除了傳統的分封制度,有力於專制集權,從而更好的推動全國經濟的發展。

    第三:制度化階段,秦國來到嬴政時期,該縣制已經發展形成了制度化,這時秦國的實力已經增強到有實力對外擴張了,隨著不停的攻城略地,其國土面積也迅速變大,而所設立的縣鎮數量也變得越來越多,這時就顯得不太好管理了,於是新型的郡制就應時而生。接著該制度隨著秦國的強盛變得越來越成熟,使得中央集權進一步得到強化。

    那麼春秋時期的郡縣制度發展起來後,到底具有什麼意義呢?

    首先商朝周朝都是沿用分封制度,把地封給各方諸侯全權管理,因此使得諸侯國擁有自由的主權。後來周朝皇族衰落,各地諸侯國就開始放肆了,不僅不按時交稅,甚至不再把中央朝廷的命令當回事,這時中央主權已名存實亡,同時也成了周朝滅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後來到春秋戰國,這種分封制被沿用了下來,唯獨秦國率先推行郡縣制度,並且逐步發展牢固,這才把分散的權力慢慢集權回中央。可以說郡縣制的出現與發展,給君主形成集權帶來了很大的幫助,使得各地百姓團結起來,共同建設更加富強的國家 。

    參考文獻:《史記·六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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