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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貳一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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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0後進化論
1、預備性考試。讀書人首先參加縣裡組織的縣試。縣試合格者再參加州里組織的府試。府試合格者稱作童生。
2、院試。童生可以參加州府組織的院試。院試分歲試和科試。童聲歲試合格稱作生員,即秀才、相公。歲試合格者可以參加科試。
3、鄉試。科試合格者參加省裡組織的鄉試。鄉試合格者稱作舉人,第一名稱作解元。
4、會試。舉人可以參加國家組織的會試。會試合格者稱作貢士,第一名稱作會元。
5、殿試。貢士可以參加皇帝主持的殿試。殿試錄取分為三甲,第一甲稱作進士及第,只有三人,第一名稱作狀元、第二名稱作榜眼、第三名稱作探花。第二甲稱作進士出身,第一名稱作傳臚。第三甲稱作同進士出身。
6、朝考。清代,殿試後還將進行朝考,由殿試第二甲和第三甲參加。朝考第一名稱作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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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澳古說歷史
科舉考試始於隋煬帝大業元年所開設的進士科。在隋之前的漢朝朝廷選拔人才基本是靠推薦和本身的名聲,在漢朝只有官府的推薦,做了秀才或孝廉的人才有做官的資格,或者是皇帝和官府親自邀請的人才能做官。而到了三國魏文帝時期,陳群將察舉制改良成了“九品中正制”,由特定的官員去民間為朝廷選拔人才。但是不管如何,無論是漢的察舉制,還是魏的九品中正制,他們不可避免的都受到了當時士族的干擾,可以說民間的窮苦百姓幾乎就沒有出人頭地的機會,而朝中的官職也幾乎被當時的幾大士族所掌控。
而直到科舉制度的誕生,朝廷人才的選拔依靠考試來決定誰才能當官的做法,民間的窮苦百姓才真正有了翻身的機會,雖科舉制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公平,但相對於以前卻已經是很公平。而隨著科舉制越來越完善,很多制度都被明細話,考試也越來越趨於制度化,很多關於科舉的專業名詞也隨之出現,比如狀元及第、連中三元和金榜題名等等。那麼也正如題主所問狀元、探花、榜眼、舉人和秀才這些都指的是什麼?又有什麼區別呢?當然科舉制雖然每朝每代都大相徑庭,但總有一些差別。所以這裡我就已科舉考試最完善的清朝來為大家解釋下他們之間到底有何區別吧。
狀元殿試第一名即為“狀元”。在滿清時期若讀書人透過會試成為貢生後,即會在紫禁城的保和殿中進行復試,若過了這個複試貢生們就可在四月二十一日參加有皇帝在保和殿主持的考試,而這就叫“殿試”。
殿試有別於會試,它只考策問。參加殿試的貢生們從黎明開始考試,然後日暮即要交卷,也就是一天的時間。後會有受卷官、掌卷官和彌封官等官員將考生的試卷封存。而後在閱卷日才會將其拿出並交由八位讀卷官輪流閱讀,之後這八位官員會分別按照試卷答題的好壞相應加上“○”、“△”、“\”、“1”、“×”五種記號,其中得“○”最多者為佳卷。後讀卷官會將得“○”者最多的前十位交由皇帝瀏覽,而後皇帝就會從這十份卷中圈出一甲的第一、二、三名,而第一名就為狀元。
而在清朝一旦得到了狀元,吏部就會立馬給予正從六品的官身,然後經過考試或為翰林院修撰,或掌修國史,或做天子侍講,或入南書房,但不管如何就是一步登天了。
榜眼殿試第二名即為“榜眼”。如上所述透過會試的貢生們,在殿試中若被皇帝欽點為一甲第二名的貢生即為“榜眼” 。雖他位在狀元之後,但也是實打實的天子門生啊。同樣在清朝如果得到了榜眼,那麼吏部就會給予正七品的翰林院編修一職。
探花殿試第三名即為“探花”。在殿試中被皇帝欽點為一甲第三名的貢生即為“探花”。同榜眼一樣,若是得了榜眼則吏部就會立馬給予正七品的翰林院編修一職。
舉人參加鄉試並及格的就會被賜予“舉人”的身份。清朝每三年就會在全國的每個省份的省城舉辦一場科舉考試,而這就叫“鄉試”。鄉試有皇帝親派的官員負責監考,凡本省的透過各省學政監考的科考選拔的生員,及貢生和監生都可參加。但鄉試有別於殿試,它分三場,每場考三天,主要考四書五經、策問和八股文等。而在鄉試及格的考試就被稱為“舉人”。
但是考中舉人並不會因此獲得官職,只能說他開始有資格做官了,也就是侯補官員。同時有了舉人的身份他就可以參加次年在京城所舉辦的會試,並有了做進士的機會。此外中了進士之後,他就不用再交賦稅,包括田稅、商業稅和人頭稅等一切賦稅。也不用再服勞役了,同時見官也不用再拜。
秀才透過縣、府、院三試後即可被稱為“秀才”。亦或者縣試第一名和府試第一名也可稱“秀才”。可以說秀才雖是科舉考試中地位最低的一個稱號,但卻也是最難考的一個稱號。在當時他們必須接連透過縣試、府試和院試才能獲得秀才的稱號。考試的內容同鄉試一般無二,涉及四書五經、八股文和詩賦等。
其中縣試是由本縣知縣主持的考試,只有透過縣試才有進入府試的資格,但是在縣試中考到第一名的無需再進府試,可直接擁有秀才的稱號。而府試則是本府知府主持的考試,同樣考到第一名的無需再進行院試,可直接擁有秀才的功名。之後就是最後一關院試,它是由各省學政主持的考試,透過院試後所有的考試都可獲得秀才的功名。
但是秀才也分三六九等,成績最好的稱“廩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最差的就是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但是不管如何只要你取得了秀才的功名,那就說明你已經進入了所謂的“士大夫階級”,從此擁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同時你有了秀才的功名,你就可以進入縣學、州學亦或府學免費讀書,而且你運氣好的話甚至還能被選為“貢生”,後入國子監讀書,而作為貢生有時候你甚至不需要進會試就可以為官。當然作為秀才最基本的特權就是可以進入鄉試考試,並有做舉人的機會啦,當然這個前提是你能透過本省學政所辦的科舉資格考試。
那麼說了這麼多,狀元、榜眼、探花、舉人和秀才到底有何區別呢?其實他們之間的區別很容易區分,首先如果你想進入殿試去爭狀元、榜眼和探花的名次,你就必須要有舉人的功名,而你要想有舉人的功名,你最低的功名也要是個秀才。同時你一旦獲得狀元、榜眼和探花你就立刻可以做官,最低也是正七品的官,而你考中舉人,你只能是擁有做官的資格,但並不會讓你直接做官,但是如果你的縣裡有空缺的話,朝廷一般會優先考慮本縣的舉人,但是這些官職也就是八九品。而在舉人的後面的秀才不要多說,基本沒有做官的權利,只是說你做了秀才就等於說你進入鄉紳這一級,地位比那些無功名的人高點,同時在縣裡也有點身份了,可以見縣官不拜。
所以總得來說這五者的區別就是狀元、榜眼和探花可以直接做官,舉人有做官的資格但不會直接給官,而秀才一般是沒有做官的資格,只是給你了可以科舉考試的資格。至於誰地位最高我想無須多說,肯定是狀元啦,畢竟人家可是科舉考試最高一級殿試的第一名,而且一出來就是從六品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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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猛在一本正經地說
狀元、榜眼、探花、舉人和秀才,這些都屬於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專有名詞。
科舉制度誕生於隋,廢除於清(光緒三十一年,即1905年),在歷史上存在了1300多年。從隋唐到清末,在其漫長的歷程中,從內容到形式在不同時期都有著不同的發展與演變,表現出不同的特點。
這裡以明朝科舉為例,介紹一下狀元、榜眼、探花、舉人和秀才之間的區別。
明代科舉僅進士一科,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在參加鄉試之前,首先要參加童生試(也叫童試),以取得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明代由提學官主持。童生試的應試者不論年齡大小都稱童生,童生在縣、府、院三試合格後,進入府學、州(直隸州)學或縣學學習,稱為生員,俗稱秀才。歷史上以秀才身份聞名於世的要屬蒲松齡、袁世凱、洪秀全、陳獨秀等。(還有呂輕侯……)
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在各省城舉行,考點為各省的貢院,凡本省生員與監生經科考、錄考、錄遺考試合格者,均可應考,也就是說考生必須是秀才。因為鄉試在秋八月舉行,所以又稱秋闈(闈:考場)。鄉試考中稱為舉人,俗稱舉子,雅稱孝廉,第一名叫解(jiè)元。考中舉人就已經有做官的資格,有作學官、當知縣的機會。歷史上以舉人身份聞名於世的要屬海瑞、左宗棠等。(還有范進……)
會試於鄉試後第二年春天在禮部舉行,參加會試的是各省的舉人,考中者稱貢士,別稱明經。因會試在春季舉行,所以又稱春闈。會試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在會試同一年舉行,應試者為貢士,由皇帝親自主持,分三甲錄取。一甲取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又稱殿元、鼎元,歷史上以狀元身份聞名於世的要屬賀知章、王維、文天祥、翁同龢、張謇等),第二名稱榜眼(歷史上以榜眼身份聞名於世的要屬岑參、韓琦、王錫爵、孫承宗、洪亮吉等),第三名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一、二、三甲統稱進士。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從唐代以後至“五四”以前的歷史名人,大多是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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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捉螞蟻的男孩
得明白古代考試選拔,需要依次參加縣試、府試、鄉試、會試、殿試
院試考中者成為秀才,鄉試考中者為舉人,會試考中者為貢士,殿試成績分為三甲,一甲三人,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為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為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
人們常說的連中三元就是在鄉試會試殿試均考取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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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科舉考試,以狀元、榜眼、探花三者為最高,之後就是舉人、秀才了。
這是一套等級嚴明的考試製度。以清朝為例,秀才為士子們入仕的第一道關口。
科舉四大步驟明清科舉考試突出進士一科(就是詢問當代時務,回答解決方案,這需要對時局有個大概的認識,考取很難),考試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大步驟。
第一步為“童試”,考生無論年紀大小,有無上過學都可考試,稱為“儒童”或“童生”。在州、縣等地方先統一考試(童考),透過之後稱為“生員”,又稱“秀才”。考試範圍為四書五經,以及朝廷頒佈的聖喻等,也就是常說的“八股文”。
一般做了秀才就可以在鄉里有不小的特權了,如見知縣不跪等。考完“童試”者就可以在家鄉謀個教師做做,還有目標更高者,則會繼續參加考試。
第二步為“鄉試”,為省一級的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一次三場,因考期定在了農曆八月,故又稱“秋闈”。“鄉試”透過者就稱為“舉人”,其中第一名稱“解元”(連中三元中的第一元)。
中了“舉人”者,不僅可以進京參加全國性的“會試”,也正式具備了做官的資格了,最高可做知縣大人。第三步為“會試”,鄉試第二年後舉行會試,為中央級別的考試,農曆二月在京城舉行,又稱為“春闈”,同樣也是考三場。會試錄取者被稱為“貢元”,第一名稱“會元”(連中三元中的第二元)。
到了這一步大抵就可以成為後備幹部了,或入國子監,或授予京官、地方官職務,或成為學校教官等。
第四步為“殿試”,會試之後在當年的農曆四月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多在紫禁城保和殿舉行),殿試只考一場,需要當場交卷。出榜後分三甲:一甲賜進士及第,只有三名,為狀元(連中三元中的第三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
“殿試”不採取“淘汰制”,只是除一甲三名免試外,其餘的再舉行一次考試,稱為“朝考”,也就是士子們的終極目標:“考庶吉士,入翰林院”(類似於讀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