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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紋身越來越多,感覺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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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東汪郎

    女孩子紋身就是變壞的象徵!不要說思想純潔的鬼話,自己的身體都能忍心摧殘,思想還能純潔到哪裡去。

    在我的認知中,有家教有涵養的女孩子是不會去紋身的,只有那些整天在外鬼混的女孩子才會去紋身。

    就像女孩子抽菸一樣,我都特別厭惡!一個女孩子如果不懂得不潔身自愛,哪怕長得再漂亮,都會讓人敬而遠之!文身的歷史其實非常悠久,如果按照《史記》的記載距今已經有三千多年了,但那也僅限於男性!

    女紅的文身,無心插柳柳成蔭,開創了刺繡流傳。

    《史記.吳太伯世家》記載:

    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

    先秦時代,江浙地區的吳越部落流行“斷髮文身”的習俗。

    周太王時期,太伯、仲雍因為發現弟弟季歷的兒子姬昌更受父親的喜愛,兄弟二人便逃到東吳荊蠻地區,入鄉隨俗,斷髮文身,但隨同的人員中也有不肯接受這種看似野蠻的做法。

    仲雍的孫女,名叫女紅(念gong)。為了能夠儘快在荊蠻地區立足,就用絲線在麻布或絲綢上織出漂亮的圖案,作為文身的替代品並流傳開來,這種替代品就是今天的“刺繡”。

    犯罪的文身,給你一個恥辱的印記。

    黥刑,又名墨刑,上古的五刑之一,是在人的臉上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讓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無法消除。

    這種刑罰相傳是大禹所創,但實際上最初的使用是在周朝時期,秦朝延用。

    漢初淮南王英布,他在《史記》中的傳記叫做《黥布列傳》 ,就是因為他觸犯了秦律,被施了黥刑。

    公元前167年漢文帝下詔廢除了含黥刑內的肉刑,但並沒有真正廢除。到了西晉時期再次恢復,直到清末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才徹底廢除。

    母親的文身,鑄造了英雄的誕生。

    宋代是文身文化發展的高峰,尤其是宋徽宗時期,市井文化的發展使得文身的市場更加廣泛;當然此時的文身形式多樣,有鏤身、扎青、點青、雕青等,已經演變成個人裝飾的一種。

    文身還有一個用來激勵自身的作用。 比如大名鼎鼎的抗金民族英雄岳飛,後背刺“盡忠報國”四字,也留下了“岳母刺字”的歷史佳話!

    兩宋交替之際,由王彥領導的活躍在河南、川陝一帶的抗金部隊“八字軍”,就是因為臉上刺 “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字而得名。

    到了今天,文身雖然只是一種文化,但依然厭惡女子文身!

    歷經千年的文身文化,到了今天依然深受世界各地的人們的喜愛。

    這種文化符號不僅僅是一種歷史的見證,更是現代的人們放飛自我,追求自由的一種釋放。

    但再怎麼放飛自我,在怎麼釋放自由,這都不是女孩子紋身的藉口!

    女孩子變壞就是從文身的那一刻開始的!

  • 2 # 桃林深處梨花白

    首先,紋身起源於圖騰崇拜,也叫刺青。在中國古代,刺青曾用於刑罰、標記罪犯。如今,紋身已經轉變成個人裝飾的一種。其次,紋身的女孩子未必就很壞,但是是壞女孩的機率肯定更大。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隨意破壞自己的身體,不僅是不孝,也是對自己的不愛惜。紋身的人無非就兩種情況:

    1.為了美麗

    2.為了個性

    桃子覺得,身體還是自然的時候最美。至於個性,現在那麼多紋身的人,紋身反而顯得自己沒有主見,隨波逐流。

    很多壞人都會去紋個兇狠的紋身,好讓別人怕他。當然,有些可能不是壞人,純粹只是不想讓人覺得自己好欺負。

    但是很多時候,紋身就是會給人一種“不正經”的感覺。同樣兩個女孩,一個沒紋身的乖乖女,另一個紋了身的假小子。一個壞人遇到這兩個女孩,你覺得他會傷害誰?

    很多女孩都覺得:“我可以騷,但你不能撩。我抽菸、喝酒、紋身,但我知道自己是個好女孩。”但是,壞人會跟你講道理嗎?不會。

    讓自己更美、更有個性的方法有很多,為何一定要選擇紋身呢?

  • 3 # 吐蕃國王

    好女孩上天堂,壞女孩走四方。

    國外紋身是一種文化,不去解讀。

    國內女孩兒紋身多是讀初中、高中(中專、技校)時候。剛剛接觸社會,被所謂的社會、江湖、義氣等風氣迷惑。紋身多是想告訴別人,看,姐是混社會的,姐不好惹。 隨著年齡增長,褪去青澀幼稚後,更多人想洗去鉛華,洗去紋身,更想告訴家人,我是好女人。 所以紋身不代表什麼,僅僅是年少輕狂無知的表現。

  • 4 # 一覽眾河小

    紋身這種事,我的態度是不贊成,不反對,因人而異,適時清除。無論男女都是一樣的。

    首先說紋身的歷史很久遠,從古埃及就有記載,中國古代,歐洲各國,印第安人各個不同的民族都有相應記載和文化。看來,關於如何美化個人身軀方面,各華人民表現出來驚人的一致。在中國古代,先秦時期就有在囚犯臉上刺字的傳統,而紋身文化,在宋明時期應該達到頂峰,代表文學作品《水滸傳》中108好漢裡就有三個紋身。不過在古代,由於紋身這門技術限制和封建思想束縛,女子刺青紋身應該少之又少。女人一般會採用比較溫和的方法打扮自己,比如《木蘭辭》裡有說,“對鏡貼花黃”,跟今天的貼紙紋身差不多了。

    現在無論男女紋身的都很多,少年時代紋身大多數是為了扮酷,彰顯自己的與眾不同,有些熱戀中的男女紋身更是為了紀念自己的愛情。在我看來,紋身是個人行為,只要不妨礙他人,別人無權干涉。紋身更不牽扯品質問題,我見過很多紋身的男女,談吐舉止都很優雅,也見過更多什麼都沒有的人,德行並不咋地。紋身只是一個個小小的個人喜好,跟道德品質完全不掛邊的。

    有些女生面板白嫩,在背上或者胳膊上小小的紋身確實更能吸引人的眼球,讓人忍不住多看幾眼。

    但是我為什麼又不贊成紋身呢,其實也很簡單,因為很多人不會紋身。不少人紋身只是自己一時衝動或者受到別人蠱惑,卻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否紋身。有些女生背部疙疙瘩瘩,卻紋了一個圖案在背上,夏天還露出來,看著說不出的難看噁心。有些人不管紋身的圖案含義,紋一些十分邪氣的圖形,要麼是一些罵人的外國文字,有的甚至是罵自己的,看著可怕又可笑。還有的人紋身的位置十分特別,也許是為了表達跟另一半的轟轟烈烈,可是這個轟轟烈烈只持續了幾個月,等到下一任看到時不免就尷尬萬分。

    我不贊成紋身對另一個原因是它不能持久,紋身在年輕的肉體上面是生動飽滿又霸氣的,可是人總有衰老的時候,我看到過六七十歲老年人身上的紋身,已經變了形,根本看不出本來面目,皺巴巴的十分噁心。

    但是總有各種人因為自身需求又會跑去紋身,這點完全是自覺自願的,紋身有時候代表了一時的心情和喜好。在我看來,紋身既是個人意願的表達,又是要展示給別人看的,美觀是必須要的。當心情過去以後,大可以抹去之前的紋身,不然老了以後,它們真的很醜。

  • 5 # 子衿書法

    人的好壞的界限是什麼?

    不知道你設定的好壞標準是什麼。如果是僅僅以一個紋身就把一個人貼上壞人的標籤,那麼我問你,誰傻逼到把自己貼上一個壞人的標籤滿世界宣揚的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觀。你把自己的認識觀,強加於他人的身上。每自己的行為準則,當成天下人的行為準則。在別人視為美的東西,卻被你看做是淫蕩放浪的一個標誌。

    人的思想是多元的。好與壞也不是以某事某物去設定的。打個比方,一個小偷在潛入別人房間行竊的時候,卻意外發現房間主人摔傷倒地,急需救治。小偷忘記了他的目的,把房主送去了醫院。主人得到了救治。你說該感謝小偷來行竊而使自己得到了救治?

    小偷原不是來行善救人的。他的本意就是去偷東西。但在這時發生的意外,卻改變了他的最初目的。他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他是好人。好人會去偷竊?他是壞人。壞人會救人嗎?

    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不是非好即壞的界限。紋身的女孩,簡單的給她們貼上很壞的女人,只能說明你單純如水晶。

    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如水晶般透明。

  • 6 # 藍風破曉

    騎白馬的未必都是王子,還有唐僧;紋了身的未必都是黑社會,還有球星。

    紋身,其實是種文化,有時是一種個性展示,有時是種身份識別,有時是份許諾和誓言。

    既然是種文化,那麼就有它的文化歷史,以及傳承。

    接下來,就讓我們看看紋身的“前世今生”。

    紋身的“前世”

    紋身,也叫刺青,其發展至少經過了兩千年以上的時間,古文言文中叫“涅”。

    剛開始,是一些民族或部落,將圖騰或文字信仰刻到身上,也有人將一些吉利的圖案刻在身上。其目的無非是為了表達忠誠,獲得上天的“恩慧”,或者希望有好運氣。

    最早紋身的工具是動物骨刺,後來社會有了發展,開始廣泛使用“鋼針”。無論是用什麼工具,疼痛那是少不了的。

    除了主動的紋身外,朝廷政府在後來,對於有罪人員,進行“紋身”,這個“紋身”也叫“黥面”,是要將字刻到臉上的。比如唐朝上官婉兒就被“黥面”,水滸林沖,也是被朝廷在臉上刺了字。

    宋朝時,紋身也成了時尚,《水滸傳》裡,九紋龍史進,就是因紋了九條龍,被江湖人稱為“九紋龍史進”,很是拉風;浪子燕青,也是有著不錯的紋身,讓李師師“迷戀不已”。

    當時的社會,大多刺青龍、紋白虎,對人們英雄氣概的發揮,對於“勇武”的展示,有不少幫助作用。

    民國時期,黑社會幫派之間為了區分,讓幫眾紋身以區別,比如名噪一時的斧頭幫,幫眾皆紋斧頭在身。

    此後,很長一段時間,中華大地上(包括港澳臺),紋身的以黑社會居多。

    因此,紋身給人留下了“黑社會人”的印象。

    紋身的“今世”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的進步,如今,紋身不再是某些特殊人士的標誌了。

    很多行業,都有紋身人士。

    比如球星,特別是NBA球星,紋身非常普遍;再比如美容美髮從業者,也有不少紋身;娛樂行業,自然也有不少。

    除了這些,情侶間也出現不少同時紋身的,大多是對方的名字,或有紀念意義的文字或圖片;還有不少追求標新立異的青年,也是“紋身達人”。

    當然,公職人員基本沒有紋身者,因為對於有明顯紋身的人員,政府很難錄用。如果紋身是在隱密之處,估計問題不大,因為相關人員很難發現。

    綜合來看,現在的紋身,受眾多了很多,不能用紋身來確定和判斷人的身份,這樣會出現“誤判”,影響他人的名譽。

    現在的紋身工具,已經不是以前的“骨刺”或“鋼針”了,而是電動的“針”了。至於紋身的痛苦,小了很多。

    也許,曾經的“紋身者”,是某種“身份”的標識,但如今,紋身不再屬於某些特定群體,它是種文化,是種時尚追求,是種個性展示。

  • 7 # 大蟒哥

    畢竟是個自由的時代,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愛好跟活法,只要沒違法沒有做出違背道德的事,就沒資格去評判別人該怎麼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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