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驗專案及要求
3.1
包裝、標誌
包裝應完好,不得滲漏。
標誌內容:
註冊商標,產品型號和中文名稱(無型號產品可以只標名稱)
、
色漆必須標明顏色名稱、
分裝產品必須標明組分類別,
產品標準號,
淨含量,
生產廠名和廠址,
生產日期和批次,
有效貯存期
(保
質期)
。附有產品合格證,產品合格證應包括標記、生產日期(年、月)
、檢驗員代號等。
應在有效期內,且能在有效期內用完。
包裝容器上,一般應標有簡要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或附使用說明書。
3.2
粘度
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見各漆種標準或附錄
A
)
。
3.3
顏色
顏色應符合
GSB 05-1426
或企業標準的色卡要求。
3.4
漆膜附著力
3.5
乾燥時間
3.6
硬度
3.7
光澤
3.8
柔韌性、彎曲試驗
3.9
流平性
3.10
其它專案
塗料細度、塗料閃點、漆膜厚度、耐衝擊性、耐水性、耐硝基性、耐汽油性、耐衝擊性、耐候性、
耐熱性、耐溼熱性、耐高溫性、耐低溫性等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
4
複驗方法
4.1
包裝和標誌
用眼睛觀看對照,應符合
的要求。
4.2
按
GB/T 1723
中乙法進行,應符合
4.3
製做試板,與色卡、樣板對比,應符合
4.4
GB/T 1720
GB/T 9286
進行,應符合
4.5
表面乾燥時間按
GB/T 1728
中乙法(指觸法)進行,應符合
實際乾燥時間按
中丙法(刀片法)進行,應符合
4.6
GB/T 1730
GB/T 6739
或按照附錄
GB/T 1743
GB/T 9754
4.8
GB/T 1731
GB/T 6742
4.9
GB/T 1750
甲法(刷塗法)進行,應符合
4.10
塗料細度、塗料閃點、漆膜厚度、耐衝擊性、耐水性、耐硝基性、耐汽油性、耐候性、耐熱性、耐
溼熱性、耐高溫性、耐低溫性等應按各效能對應的國標、企標或典型工藝進行,應符合
3.11
5
複驗規則和合格判據
5.1
採取抽驗方式,按
GB2828.1
一次正常抽驗方案進行,一般檢查水平為Ⅱ,合格質量水平
AQL
值
為
4.0
5.2
合格供方供應的塗料僅按
~
條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發現問題決定進行復驗其它項
目。
5.3
新材料或更換供應廠家時要按第
4.11
條的複驗方法,對
條的複驗專案及要求進
行逐條複驗。按
抽樣程式一次正常抽驗方案進行,合格質量水平
值為
2.5
,一般檢查水
平為Ⅱ。
複驗專案及要求
3.1
包裝、標誌
包裝應完好,不得滲漏。
標誌內容:
註冊商標,產品型號和中文名稱(無型號產品可以只標名稱)
、
色漆必須標明顏色名稱、
分裝產品必須標明組分類別,
產品標準號,
淨含量,
生產廠名和廠址,
生產日期和批次,
有效貯存期
(保
質期)
。附有產品合格證,產品合格證應包括標記、生產日期(年、月)
、檢驗員代號等。
應在有效期內,且能在有效期內用完。
包裝容器上,一般應標有簡要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或附使用說明書。
3.2
粘度
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見各漆種標準或附錄
A
)
。
3.3
顏色
顏色應符合
GSB 05-1426
或企業標準的色卡要求。
3.4
漆膜附著力
3 -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見各漆種標準或附錄
A
)
。
3.5
乾燥時間
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見各漆種標準或附錄
A
)
。
3.6
硬度
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見各漆種標準或附錄
A
)
。
3.7
光澤
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見各漆種標準或附錄
A
)
。
3.8
柔韌性、彎曲試驗
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見各漆種標準或附錄
A
)
。
3.9
流平性
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見各漆種標準或附錄
A
)
。
3.10
其它專案
塗料細度、塗料閃點、漆膜厚度、耐衝擊性、耐水性、耐硝基性、耐汽油性、耐衝擊性、耐候性、
耐熱性、耐溼熱性、耐高溫性、耐低溫性等應符合各漆種標準的技術要求。
4
複驗方法
4.1
包裝和標誌
用眼睛觀看對照,應符合
3.1
的要求。
4.2
粘度
按
GB/T 1723
中乙法進行,應符合
3.2
的要求。
4.3
顏色
按
GSB 05-1426
製做試板,與色卡、樣板對比,應符合
3.3
的要求。
4.4
漆膜附著力
按
GB/T 1720
、
GB/T 9286
進行,應符合
3.4
的要求。
4.5
乾燥時間
表面乾燥時間按
GB/T 1728
中乙法(指觸法)進行,應符合
3.5
的要求。
實際乾燥時間按
GB/T 1728
中丙法(刀片法)進行,應符合
3.5
的要求。
4.6
硬度
按
GB/T 1730
、
GB/T 6739
或按照附錄
A
進行,應符合
3.6
的要求。
4 - 4.7 光澤按
GB/T 1743
、
GB/T 9754
進行,應符合
3.7
的要求。
4.8
柔韌性、彎曲試驗
按
GB/T 1731
、
GB/T 6742
進行,應符合
3.9
的要求。
4.9
流平性
按
GB/T 1750
甲法(刷塗法)進行,應符合
3.10
的要求。
4.10
其它專案
塗料細度、塗料閃點、漆膜厚度、耐衝擊性、耐水性、耐硝基性、耐汽油性、耐候性、耐熱性、耐
溼熱性、耐高溫性、耐低溫性等應按各效能對應的國標、企標或典型工藝進行,應符合
3.11
的要求。
5
複驗規則和合格判據
5.1
採取抽驗方式,按
GB2828.1
A
一次正常抽驗方案進行,一般檢查水平為Ⅱ,合格質量水平
AQL
值
為
4.0
。
5.2
合格供方供應的塗料僅按
4.1
~
4.8
條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發現問題決定進行復驗其它項
目。
5.3
新材料或更換供應廠家時要按第
4.1
~
4.11
條的複驗方法,對
3.1
~
3.11
條的複驗專案及要求進
行逐條複驗。按
GB2828.1
抽樣程式一次正常抽驗方案進行,合格質量水平
AQL
值為
2.5
,一般檢查水
平為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