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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玲玲姐姐1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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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算你狠
這兩天是看卦爆料高潮,強行洗白花錢高峰。正確引導很重要,罵小三,鄙視小三都是大家接受。你是賤人那麼就不要怪別人罵你賤,這是我接受。但後面是神馬操作,要裸體遊街,裝豬籠沉塘。這個我接受不了,我們都是文明人。再瞭解深爾,你養而除之的這個賤人是你花式培育出來的,佛經都用上了,再看看你那八十歲老頭老奸巨猾樣,回頭看看那賤人就剩賤,我就滿嘴都是豬油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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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奈小昏
不知道買了多少水軍帶節奏。
罵小三沒問題,問題是他吳秀波只是找小三麼,特麼小四,小五小一百都有了 。說這個小三破壞家庭的可以歇歇了。
找小三小四就算了,以前的大戶人家多的是小妾,現在的包二奶的也不少,只要你養得起。
問題是人家跟了你個壞東西七年啊,要你了多少錢?沒見著人家有房子有車子啊?
然後現在要甩小三,小三不甘心威脅要錢,反手就報警要蹲十年!
還是那句話,養條狗七年了都有感情了,何況說一個陪了他七年的女人。就算是小三在道德不佔理,吳秀波這個人,心都黑透了。
最後一句,這種人,連身邊睡了七年的女人都毫不手軟,心狠手辣,對其他人,呵呵。
最後一次罵這個壞東西,以後都不答有關他的題,洗白你名聲,洗不白這狗東西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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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見三兒必罵遇騙必揪
希望法律能更進一步完善,對於破壞別人家庭和出軌的人明確法律處罰,讓社會少點因為出軌和被人破壞家庭的事情,讓家庭少點破壞。
別再給小三不要臉的在媒體上躥下跳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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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迷糊人生515
《渣男與賤女的故事》被炒的沸沸揚揚,火爆的如日中天!這部片子如果是“商業大片”的話,製作商一定賺大發了,而片子裡的男女主角也會因此大大發財了!亦不會因為“分手價格”問題,生出這歪歪拐拐的事端了!
具網路訊息:渣男配偶系其經紀人及“家庭大錢”掌控人。假如這事真的,那麼,真如網上所言故事女主角索要分手費,並且是所謂“天價”的話,還是限時給付,如若做不到賤女就如何如何,渣男是否一看這超出了他個人能力的承受範圍,而賤女真給他來個什麼東西的曝光。渣男心想:完了、完了、這下都完了。紙裡包不住火了!要錢、要錢、要錢,和他的老婆大人要錢。於是,和老婆和盤托出了一切!老婆豈是等閒之輩!估計牙根恨的咬的嘎嘎響,也許千刀萬剮賤女的心都有吧?
於是老婆針對彼時情況與渣男召集幕僚及律師商量對策:這般好?no!那般好?no!幾次三番的敲打:就這樣OK!老婆心想:哼!好你個不要臉的小三兒!看我怎麼收拾你!老貓不發威你還真當是病貓呢?看招———於是,可憐的小三啊一下飛機就雲裡霧裡的被請進了“籠子”。毀不該當初要那麼多錢哦!估計弄成這樣的結果也不是渣男的本意吧?貪婪害死人哦,無論情感、無論金錢物質,不屬於自己的千萬別去掠奪!
這次如果真要既成事實的話———判刑!
唯一可以能救她的人只有一個:渣男的老婆。只能靠她的諒解了,最想讓她進籠子的覺得就是渣男的老婆了,解鈴還須繫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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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糖糖ε350
感覺吳秀波引導對方走上犯罪,都有錯,但是都沒認識到自身原因,總體來說,敲詐勒索只不過是吳秀波的計謀罷了,不過他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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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莽子玩卡
以下是我的完整觀點
我個人覺得首先定這個罪名是否恰當、以公佈吳秀波的隱私為要挾敲詐勒索,這個能不能成立。我覺得應該有點起碼的常識,首先作為當事人來說、如果有客觀事實存在,如果她沒有造謠,她公佈的也是自己的隱私,分手了她有權利公佈自己的戀情,也沒有義務幫對方隱藏。
比如你有個男朋友是個大明星,跟你搞了七年地下戀情,最後要分手了,你跟他說,浪費了七年青春什麼也沒得到,你要把這段感情公佈出去,不想你公佈自己這段感情就得補償你,這個算不算敲詐。女方分手了是否有責任幫男方隱瞞!這不是一個人的隱私,這也是女方的隱私。她有權利這麼做,誰都有公佈自己戀情的權利。如果是第三個人利用他們這種關係來敲詐吳秀波那肯定構成犯罪,如果是這個小三利用公佈吳秀波其他汙點,比如偷稅漏稅,或者有其他不為人知的犯罪行為做威脅那肯定是構成敲詐勒索,如果僅僅是利用公佈自己這段感情相威脅,這個可以構成犯罪嗎?這個事實不僅僅是吳秀波一個人的隱私,也是這個女人的隱私,她有公佈的權利,吳秀波想買斷她的這個權利,給錢是應該的吧。
其實完全可以不給的,這種事情能脅迫麼?當年成龍大哥不就大方承認了自己出軌麼,大家最後把成龍大哥看成渣男不,成龍大哥當年是否也應該把那個女的弄進監獄,關鍵是香港法治社會弄不進去,談不攏自己就大方承認了唄。這件事關鍵在於吳秀波自己,臺前要裝好男人,臺後又要養小三,太虛偽了。其實談不攏很簡單嘛,就像成龍大哥當年一樣開個釋出會承認一下,學文章一樣承認了然後老婆又出來公開原諒一下,能有多大點事,大家認為文章渣男了嗎,早就被淡忘了。比如開發佈會的時候公開承認自己的錯誤,說不堪被女方以公佈戀情為威脅,為了妻兒和家庭主動承認自己的過錯,她老婆再出來指責一下小三,原諒一下吳秀波。我敢說9成以上的人會同情他老婆,也不會那麼討厭吳秀波,起碼他有擔當。在當下中國現狀,男人出個軌算個啥,四十歲還沒出過軌的出來留個言,大家看看是不是比熊貓還要稀有。
但是反觀這次事件,為什麼會遭到幾乎一邊倒的局面,說明大家心裡還是有桿秤嘛。首先把人家女方搞進監獄了,其次是在王思聰微博曝光以後多次買熱搜把人家頂下去,想把這事淹沒了,結果王校長連發四條,又妥妥的安排了回來,這事我真的很佩服王校長的正義感,是個真男人。最後半夜還要發條律師函來否認事實,恐嚇威脅大家不要轉發。我真TM想說這是傻逼麼,人都有逆反心理,你以為你是哪根蔥還發公告律師函威脅,王思聰什麼時候爆過假料,如果爆假料也成不了大家心中的娛樂圈紀檢委了。要告第一個得告王思聰吧,所以大家帶著憤怒和正義感,買了個大西瓜慢慢看戲。
要麼不要搞地下情,要麼就不要想藏。目前我也是隻聽說了這麼一次,可以因為女方以公佈戀情相威脅被定了敲詐勒索的,不知道大家是不是也一樣,這也是女方的戀情啊,她沒有這個權利嗎!即不想人家公佈,又不願買斷人家的權利,後來爆料還說的是已經達成了和平分手協議,但是錢沒到賬,還把人家弄了進去,我大西瓜都驚掉了好不好,還有這樣的操作,那麼多出軌的前輩,瞬間被秒成了渣呀。不過現在也好這件事成了大家關注的事情,再想暗箱操作基本不可能了,沒有強力的證據案件絕對成立不了,我打個賭、女的百分之99會無罪釋放,因為目前還沒有聽說過可以因為女方以公佈自己的戀情相威脅而被定敲詐勒索罪的。如果已經簽了協議,再拿這事反覆威脅那肯定構成敲詐勒索,如果沒有這種前提,還能判成敲詐勒索,那就得看後面更勁爆的
所以本人覺得如果達成了分手協議,仍然反覆敲詐那就真的是犯罪了,請出具分手協議,證明哈自己還不是那麼渣,只是犯了個和成龍大哥一樣的錯誤,普遍的人還是會諒解你的。但如果沒達成分手協議還告了對方敲詐,那這個案子是不是有點那麼感覺不咋對呀,那就印證了昨天校長王思聰的微博,“這個b可真夠壞的、壞得讓人害怕,”還有校長刪了的那條微博,是不是找了人
如果你也認同我的看法,頂我上去。只要499哈,快過年了大家不要害我,畢竟校長王思聰都把說找了人的微博刪了。
突然成龍大哥的形象在我心中又高大了許多,我不再討厭他的傳奇廣告了,雖然尼瑪是個單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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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橫琴一路501
愛怎麼操作跟我這種泡麵級的人沒關係。我只關心2019稅法新規。個人賬戶有五萬轉存都要受到監控。公戶轉私戶更是違法。吳老師養個鳥花三千萬,屁事沒有。我們這些屁民整天讓稅務局查來查去。吳秀波現象就是國家和社會慣出來的。國家不重視,讓我這吃泡麵的來體會下他的操作。他有個屁操作,就是玩妞玩多了,不過這次玩陷了。他們這幫明星在女人方面有個屁感情愛情的,滿腦子就是奴隸社會的假想國。讓喜歡的女人都變成他的性奴,還不想花太多錢那種。另外最刺激就是越年少越好,特別變態。給他生孩子。願意當他三姨太四姨太。這樣才能有成就感。最可悲,他們還特別不愛花錢,負責任。而且特容易玩膩了。你問問吳秀波,我說的對不?愛情道德對他們這幫畜生那就是個屁。還每天舔著臉唸誦《金剛經》《心經》。估計天天迴向祈禱怎麼能順利甩掉自己邪淫玩爛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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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伶允
本來誘女的回來,設套,對女的曝光他一事不滿,以回來談補償為由,讓警察抓她。本想找內部人聯合公安悄悄的收拾她,誰知人家爹媽上網揭發,引起大波。吳把他那個可以共享丈夫但不可共錢的妻子搬了出來。誰知輿論沒熄滅,還找公關撤下熱搜。然而並沒有什麼用,於是找水軍以女方索要10億為由,假意樹立自己善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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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正中平
吳秀波的操作正確✅!以拆散別人家庭為目的的戀愛都必須“杖斃”!何況還是自曝醜行!妄圖用自己的無恥行為賭一把,妄圖博取更多善良人的同情,博取自己更大的利益!這是赤裸裸地利用人心向善的一面,滿足自己的一己之私而已!居然還有王思聰給她站臺!這個談了十二個網紅的“紈絝子弟”!這個仗著老子有錢就亂搞的“紈絝子弟”!無恥之恥 無恥矣!這個吳秀波是有婦之夫,有結婚證的人,再和別的女人搞到一起是不合常理,不合法。但是不影響他有他的善良之處。這個陳女士在情竇初開的年紀迷戀上了一個大明星!還居然有機會睡了這個大明星!原本是感覺賺大了!後來發現這個吳秀波心軟,不捨得睡完就把她給一腳蹬了!這就惦記上了!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天長日久慢慢的就想法多了!慢慢的就幻想著取而代之了!死纏爛打的久了,估計也口沒遮攔了,把險惡用心給暴露了!吳秀波也整明白了!這個女人不是個善茬兒!說死也不敢再糾纏不清了!想了斷,結果是女的一看偷雞不成了!惱羞成怒!一哭二罵三上吊!窮兇極惡的四處亂咬!不惜讓這個自己曾經崇拜的人身敗名裂!捨得不要臉,敢把情人禍害死!這個無恥的陳某,還有一個更無恥的紈絝子弟!居然還舉著自己玩過的十二網紅名單,跳出來給她搖旗吶喊!真是一丘之貉!
1月18日,演員陳昱霖父母以女兒的微博賬號釋出公開信,稱去年中秋節女兒自曝與吳秀波的關係之後,吳秀波及其經紀人、律師便要求陳昱霖出面澄清並願意以經濟方式補償,雙方達成協議後女方到國外安心養病。然而2018年11月4日吳秀波主動讓陳昱霖回國,次日女方便在機場被公安局帶走,並因被指控涉嫌敲詐勒索罪而被關押。陳昱霖父母表示,吳秀波的律師告誡他們不要以任何方式對公眾進行披露,否則會面臨法律制裁,“只是我們女兒已有七年時光所託非人,縱有千錯萬錯,吳秀波先生又如何忍心將感情糾葛付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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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雙坑小三!吳秀波被小三逼的無路可走,關鍵時刻還是原配挺身而出擺平,渣男給自己收拾爛攤子的本事一貫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