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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爸爸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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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等著吃枇杷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得分清小孩的年齡。
兩三歲膽子比較大不怕生的小孩子可能只是單純的想從大人那裡得到吃的,小孩子都會對食物有好奇心,也許他只是沒見過那樣的事物覺得新奇想嘗試一下,也許他曾經吃過,現在看著想吃而已。
年齡再大一點的小孩應該已經上幼兒園或者小學了,他們開始接受教育,也就是是俗話說的懂事了。如果這種情況下他們仍然張口就向陌生人要東西吃,不分場合,甚至在態度上還表現得你就該給我吃的如此這般。那麼就是小孩子所受的教育有問題。
這種沒有禮貌和教養的表現已經是小孩子目前價值觀的一種體現,對小孩子的成長非常不利,需要家長的正確引導而不是縱容。其實有時候小孩子很單純,他只是單純的地在模仿大人的行為。所以大人的言傳身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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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豆媽媽育兒
對於小孩跟別人要東西吃這種現象,相信絕大多數人在小時候都經歷過,只不過隨著時光流逝,那些曾經經歷過的事,已經不再記得。看到這樣的現象,只不過看到了自己的幼小時期而已。通常所說的別人家的東西總是最香的,更好地體現在了孩子身上。同樣的東西,在家時也許不愛吃,但是一看到別人吃,就饞得很。
只是有的表現得比較含蓄,會藉助大人的力量;有的表現得比較直接大膽,往往用行動和語言去達到自己的目的;還有的表現得比較內斂,不說、不搶,只是眼巴巴地看著別人吃,期望不用透過任何方法,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比如看到別人吃東西,自己眼饞得很,但又不敢向別人要,只好找大人幫忙要。這時有的父母會找自己帶的東西給孩子吃。有的父母卻會滿足孩子的需求,開口向別人要。這類孩子在此過程中,知道尋求大人幫助,體現的便是成長的智慧。這種現象,在孩子不會走路,不會說話的時候就會了。抱在懷裡的孩子,有想要的東西,會把大人的手往外面推,希望大人幫忙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一旦大人不幫忙,或者別人故意逗他不給時,孩子會變現得很羞澀或者大哭。
比如有的孩子,會直接開口向別人要,對於孩子的要求,一般都不會拒絕。不僅是因為孩子還小,不忍拒絕。更多的是一起分享吃東西的快樂,讓別人心甘情願地分給孩子吃。這類孩子一般比較活潑,去到任何地方,都不怕生。在他眼裡更沒有所謂的危險,在長途車上還好,大家都是匆忙趕路的陌生人,不會針對孩子做什麼危險的事。但在公共場合,還是約束一下孩子的好,至少儘可能地不要陌生人的東西吃。誰知道什麼時候,誰會不會是壞人?碰到人販子,一塊糖可能就把孩子哄走了。父母不要只看到孩子活潑開朗的一面,也要考慮孩子的安全問題。
比如有的孩子,會站在別人吃東西的附近,眼巴巴地看著別人吃。這時候,一般大人要麼直接分給孩子吃,要麼痘痘他,外給他吃。不管哪種結果,只要最終能達到目的就好。這類孩子,只是不善於表達自己,害怕拒絕,從不輕易開口,會用自己的沉默與渴望的眼神去達到目的。
也有的孩子,會在別人吃東西時轉身離開,來個眼不見為淨。他時刻記得父母的教導,不輕易向別人要東西吃。哪怕再饞,也會在父母的同意下,才吃別人的東西。
不管孩子的表現是哪種,都跟父母平時的教導有關。也不是每個陌生人的東西,都適合孩子吃,更不是每個陌生人都願意把東西分給孩子吃。出門在外,尤其坐長途車時,一定要先給孩子買好愛吃的零食,讓孩子在旅途中有東西可吃。一旦孩子頻繁地向別人要東西吃,會讓別人反感。父母不要把孩子的天真,當做自己的無知,任何時候,儘量不做讓孩子和大人都尷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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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啟鵝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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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嗎?這個孩子,確實還比較小啊!自我意識都並沒有完全形成。
這段時間,還是非常依賴父母的。
父母主要以生命教養為主,比如:“走路、說話、吃飯等規矩。”
1歲半到2歲的話,也更多的是基礎的規矩啦,比如收拾好自己的東西等。
教育的同時還是要考慮到孩子的客觀生長規律。
我不是說不管哈,我只是先說,父母要遵循規律(換句話說,就是這時候很多教育並不一定奏效。)
我知道題主的內心想法。
但是,要是問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對孩子來說,其實沒啥太大問題,這個時間的孩子,都是好奇、無常(有的孩子會有規律性,不太一樣),他們做事,沒有明確的主導目的,要吃的,有可能是餓的,也可能就是覺得好玩。
你沒發現,這樣的孩子,什麼都會放嘴裡嗎?
至於爸媽,是有點責任的,多少該跟他人打個招呼,說聲抱歉,稍微制止一下。
雖然孩子不一定能懂,但父母如果有意識的阻止,並表現出生氣的樣子,孩子也是能讀懂這些的,就是多少的問題。
完全不管,是有點不應該。
至於題主,我建議你吃東西,別在小朋友面前太招搖,主要不好拒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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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吾家兒陽陽初成長
你好,這個應該是正常的吧,我記得我兒子在1到3歲之間也有過這個問題,出去的時候見誰的手上有吃的就要,而且是不管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這個應該就是自我意識敏感期,這個年齡段的小孩子是分不清楚“你的”“我的”,不管誰的,只要想要感興趣就認為是自己的。這時候需要我們家長的正確引導。
1、我們要幫助孩子形成所有權的概念。
意思就是什麼東西是自己的?什麼東西是別人的,自己的東西自己自由支配,別人的東西,要經過別人的同意才能使用,叫他認識“你的”“我的”例如我們在家裡,我們可以用鞋子衣服來引導孩子,這個鞋子是誰的呀?這個衣服是誰的呀等問題加以引導。
3、對孩子的需要,應適度滿足。
家裡必備一些必需的食品,現在很多父母一味的強調不給寶孩子吃零食,在這方面限制過嚴,反而增加了別人的食品,對孩子的誘惑力,致使寶寶眼饞嘴饞,形成不良習慣,如果長久不能滿足孩子的需要,孩子就會出現“強佔”或是“私拿”,這是孩子思維的一個誤區。但是我們又不能一味的全部滿足,不能用零食代替主食不能有求必應,無原則遷就。
3、讓孩子學會分享。
可以教他把自己喜歡吃的東西給自己的好朋友或者家裡人分享。在學校時,幼兒園的玩具是屬於所有小朋友的,要和小朋友一起玩,一起分享,不能自己玩。最終可以以激發孩子樂於分享的行為,還能達到改掉見到喜歡的東西就要,佔為己有等不良心理和行為習慣。
3、學會交換。
孩子想吃別人的東西,我們可以叫孩子拿自己喜歡的東西去換。這樣可以讓他認識到別人的東西我們不能隨便要,而是要去換或者是買。
所以我認為1到3歲的孩子,問別人要東西吃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四五歲後,還在問別人要東西吃,可能就是自我意識明感期沒過度好。這個問題我們就一定要放在心上,不能覺得孩子還小不加一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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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8富貴花開99
不好不要這樣。
因為現在環境不安全的因素太多了,陌生人也太多了,不一定人人都是好人,自然人人也不是壞人。
如果孩子來找人要東西吃,會被事物誘惑,萬一碰上壞人,這安全問題・_・?
我自己的孩子,我是這樣教的,不要吃陌生人給的任何食物。
認識人給的食物,爸爸媽媽同意才可以吃。
但是小孩子小,自控力差,會偶爾吃陌生人的食物。我家孩子也吃過。吃了後,我告訴他下次不能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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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紅塵夢醒
但事情還得一分為二地來看,這就要說說孩子的大人了,其實社會上人群很複雜,各種各樣的人都有。孩子這種行為是應該制止的,任其發展下去,優點也許就變成了缺點,會給孩子造成安會隱患,後悔就來不及了。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打擾了別人的正常生活,現在的人都很忙,生活壓力也大,不能保證每個人時時都是好心情。如遇上一位心情不好的不理孩子,孩子又一定要,一但哭鬧起來怎麼辦?是不是打擾到大家了?而且雙方面子上也都下不來。孩子的自尊心也會受打擊。
2.車上吃的不光是餅乾水果一類的,有飯菜和麵食一類的,如孩子要吃,別人單獨給孩子一份是不可能的,只是用勺子或筷子給他一口,你就能保證其中沒有人有傳染病?如為了貪吃一兩口而染上病,那不是害了孩子?
3.會讓孩子養成不好的習慣,一種俗話就叫“好吃”。這個習慣很多人都討厭,再一種會養成貪心,看見什麼都只想動動嘴皮據為己有,叫“懶做”,如把孩子培養成了“好吃懶做”的習慣以後改就難了。如遇上了人販子給點小恩惠,再加上花言巧語來欺騙孩子,那離上當就不遠了。各位做父母的要為孩子的未來考慮,還是三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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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春暖花開燕飛舞
雖說是小孩,有一種說法吃百家飯好,但也不能無節制讓他伸手給別人要東西吃,這樣讓孩子覺得吃別人的東西沒什麼,長大後會很隨意,看到別人的東西撈不著吃難受,有錢還好,沒錢買時就要想辦法,可能會偷摸,慣成不好的壞習慣。
尤其現在零時特別多,學校,路邊有很多小攤,賣那種5毛,幾毛的小零食,有的沒食品合格證,有的是黑心小作坊出品,很多新增劑,吃了對身體不好。
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小食品引誘拐賣孩子,孩子要習慣了吃別人的東西,那不就麻煩了。
從小就應該教給孩子不能亂伸手要別人的東西,想吃可以和大人說,人不能嘴饞,讓人看不起。
曾經有一個同事,好貪小便宜,別人請吃就吃,請喝就喝,結果很不自重,吃了人家的嘴短,男人不想佔你的便宜能隨便請你。當她和別人因故吵架時,別人說她一塊糖也能跟別人上床時,那個臉也是不好看。尤其女孩才該早早教育,不能伸手向別人要。長大後走向社會,關係不很鐵,別人再讓吃,再好的也不輕易張口。
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做人要先自尊,別人才能尊重你,朋友們,你們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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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倆寶媽咪記
孩子都是些小饞貓,看著別人吃都想吃,嚐了一口就不要了。我的孩子也是一樣的。有一次在火車上,他看見一個爸爸帶著一個小姐姐,那個姐姐比他大一倆歲。她們家倆父女就就在玩遊戲,小女孩邊吃著牛奶奶糖,他就目不轉睛看著。看著看著呢?就跑到小女孩面前,笑了一下,就開口說話了,姐姐,你吃的是什麼呀?好吃嗎?小女孩就笑著看她爸爸一下,爸爸也笑了。小女孩就給了她倆顆,並告訴他只能吃一顆。他接過小女孩的糖果說了聲謝謝,就跑回來了坐在我身邊。看著他捨不得吃的小樣,還是沒忍住吃了一口。他看了我一下,我沒說話,他說他不要了。我這時說他一下,下次不能在去要東西了。你又不喜歡吃,就是嘴癢。這樣也不禮貌,要做禮貌的孩子。他點點頭,跑去和小女孩玩起來了。沒過多久,小女孩和他爸爸到站要下車了,我孩子看上去捨不得他們走。小女孩笑著做了個再見的手勢。其實孩子有時不是為了要點東西,而是想找一個玩伴來玩,達發他在某個地方的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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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這種行為應該予以制止。
第一、不夠禮貌。作為孩子來講,可以活躍,可以調皮,但是,基本的禮貌還是應該具備。看到別人吃東西就去要,有失禮儀。
第二、不夠安全。孩子沒有辨別能力,看見東西就去要了吃,實際上是一種很不安全的行為。我家孩子的教育方式是,吃別人給的東西,必須要先經過父母的同意之後才行,否則就會面臨嚴厲的懲罰。
所以,建議逐漸建立起孩子的安全意識,和食品衛生意識,別人的吃的絕不主動去要,父母用規則對孩子進行一些必要的限制,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