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建構築物初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兩年以上,經建構築物中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四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六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階建構築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三年以上,經建(構)築物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六年以上。
3.取得高階技工學校或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高階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一年以上。
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建(構)築物消防技師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七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高階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和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一年以上。
建(構)築物消防高階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兩年以上,經建(構)築物高階消防技師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四年以上。
九、申請鑑定報名條件審查應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港澳臺人員攜帶身份證或護照)。
2.近期免冠照片5張,藍底小2寸,尺寸40mm(高)3mm(寬)
3.《建(構)築物消防員報名表》一份
4.《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申報表》兩份
5.個人根據報名條件,提供相應的工作證明和社保證明。
6.個人根據報名條件,提供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7.繳納相應的鑑定費:初級260元、中級320元。
報考條件
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建構築物初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兩年以上,經建構築物中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四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六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階建構築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三年以上,經建(構)築物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六年以上。
3.取得高階技工學校或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認定的,以高階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一年以上。
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建(構)築物消防技師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七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高階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和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一年以上。
建(構)築物消防高階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兩年以上,經建(構)築物高階消防技師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四年以上。
九、申請鑑定報名條件審查應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港澳臺人員攜帶身份證或護照)。
2.近期免冠照片5張,藍底小2寸,尺寸40mm(高)3mm(寬)
3.《建(構)築物消防員報名表》一份
4.《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申報表》兩份
5.個人根據報名條件,提供相應的工作證明和社保證明。
6.個人根據報名條件,提供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7.繳納相應的鑑定費:初級260元、中級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