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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季我努學社

    “科道”指在明代中央政治體制中專司言論的機構,系六科給事中與十三道監察御史,取自六科和十三道中的“科”“道”二字。張居正在《請宥言官以彰聖德疏》:“竊以為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即明代科道為言官,由前代制度發展而來,但在明代達到了一個高峰。

    明代科道官眾多,但他們的官位品級普遍不高。就這樣的一支官僚隊伍活躍在明代政治官場上,並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主要原因有三。第一,科道官對皇帝有規諫之責,雖然普遍品級較低,但是距離皇帝較近,不僅享有一般大臣沒有的政治資本,還享有封駁文書的特權,所以本身權力較大。第二,科道官享有對朝廷高階官員監督、彈劾的權力,包括內閣、六部和大理寺等顯赫部門的高官。因此,這些科道官往往能夠牽制這些高階官僚,平衡各種不同的政治力量,以此來達到維護君主權力的目的。第三,科道官有參與廷議的資格,有權參與核心決策。”科道官有權與閣臣一道參與最高決策並提出建議,職權較大。

    因此,科道官自身權力越大,責任也越大。他們除了對上維護皇權,對下澄清吏治外,作為言官,他們還需為人民和百姓發聲。明代中後期賦役沉重,且土地兼併嚴重,科道官大力反對加重賦役和奪取農民土地,還緩解了社會矛盾。明代科道作為古代監察體系中的一部分,在建立初期對明代政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到了明代的中後期,科道出現了較大的蛻變。主要出現了瀆職、貪汙和黨爭三大方面的問題,不僅成為社會的禍害,還加速了明代的滅亡。

  • 2 # 跳舞的土豆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對中央體制的設計和創造,而且明朝中央的政治權力結構基本沿襲了明初的制度設計,科道官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制度。

    科道是明代官方的言論機構。科道官是言官,專司言責。以科道為中心的言論系統,是調劑君臣關係乃至君民關係的輿論體系,其作用不可低估。科道官員的設定,有“給事中”與“監察御史”等職。科道官員在明代被稱作“言官”,“諫官”。

    明代的科道官是一支人數眾多,組織完備的監察隊伍,不僅對朝廷的決策發揮了關鍵作用,而且對明代中後期的局勢產生了重要影響。

    科道官一般是從有行政經驗和法律知識的人才裡選取的,科道官除了特命之外,都是透過類選任用的,到了後期,又出現了行取制度,即行文取用,凡是朝廷需要的人才,即可行文取用。

  • 3 # 亮話歷史

    一、科道的名稱來源

    顧名思義地來理解,“科”來源於“六科給事中”,六科給事中,明清“諫言、監察”官職名,六科指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源於給事中,說白了就是言官,負責向皇帝提意見,監督並彈劾大臣;“道”來源於都察院各道監察御史,都察院,明清時期官署名, 由前代的御史臺發展而來,主掌監察、彈劾及建議,與刑部、大理寺並稱三法司。監察御史由隋開皇二年(公元582年)始設,監察御史分道負責,因而分別冠以某某道地名。職能相當於現在的紀委監察委。

    二、科道的“兩層意思”

    科道一般有兩種理解,一種是職能部門的名稱,一種是官名。

    1.科道兩衙門。是指科和道兩個古代行政職能部門,即上面說的,負責監督、建議、彈劾的兩個部門,相對來說,這些部門的官職品階都不高,但是一般在古代民間有種說法叫做“見官大三級”。各級官員看到這兩個衙門的人,不論官階比自己大還是小,都很忌憚,小心翼翼,不敢得罪。2.科道官。 是指擔任科道兩個衙門相關職務,也就是在這兩個職能部門上班的人,一般也稱為“科道”。這些官員一般要求為人清廉、正直、富有正義感、飽讀聖賢書,敢於得罪人,敢於觸龍鱗。像歷史上著名的科道官就有海瑞等,電視劇《雍正王朝》中的孫嘉誠,就是五品的都察院御史。

    三、科道官的出身

    很顯然,既然是朝廷的官員,古代正規的國家級公務員編制,那肯定不是隨便就能擔任且勝任的。所以,一般是科班出身,也就是科舉出身,必須是已經獲取了功名的讀書人,而且一般都是進士出身,如《雍正王朝》中的孫嘉誠,就是進士出身,也有的是舉人出身,如明朝的海瑞,就是由鄉試中舉,從地方官做到了科道官。

    這些科道官,為國家政治建設,澄清吏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 4 # 梅園布衣

    明代的科道是指中央政治體制中專司監察職能的機構,是取自六科給事中與十三道監察御史(俗稱兩衙門)中的“科”和“道”二字的合稱。

    六科給事中,設於洪武元年(1376年),洪武六年(1373)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後一度改給事中為元士﹑源士。二十四年﹐六科各設都給事中一人﹑正八品﹐主管科務﹔設左右給事中各一人﹐從八品﹐協助理事。各科給事中數量為吏科四人﹑戶科八人﹑禮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均為正九品。給事中的職守是侍從皇帝﹐推舉人才﹐糾劾官吏﹐督察六部﹐封駁制敕和章奏﹐評議政事﹐隨時諫言。

    (六科)

    監察御史是在都察院中設定的負責監督、檢察的官員,對中央各衙門實施全面、有效的審計監督。該機構是借鑑漢、唐等前朝制度設立的,經過逐步完善才形成定製的。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下分十三道,共有監察御史一百一十人,正七品。南京亦設都察院,置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和監察御史等官。

    十三道監察御史,是明代各道監察御史的總稱。主要職責是糾察內外百官。在京,受命巡視京營,監督州縣,考課官吏,糾劾違法行為,整肅風紀。掌南北兩京科試,監查鄉試、會試及武舉考試,巡視倉場、內庫、皇城、京師五城。在外則為巡按,整頓軍隊、巡鹽、巡漕、巡關及馬政、屯田等事。出師時則監軍紀功。

    十三道,是按全國行政範圍劃分的管理範圍,按照明朝制度,十三道劃分及人員配置分別是浙江道、江西道、河南道、山東道各10人,福建道、廣東道、廣西道、四川道、貴州道各7人,陝西道、湖廣道、山西道各8人,雲南道11人,共設監察御史共110人。每道負責人多在京城都察院,直接負責本道業務及官吏的管理。

    (遴選考核)

    由上可見,這些官吏職級雖低,責任重大,權力也大。

    明代的科道官一直是多途並用,對科道官的素質要求很高,所以對科道官的選拔﹑考核﹑遷轉非常重視。朱元璋認為:“御史臺、提刑按察司,乃耳目之寄,務在振肅百司,慎選賢良方正之人,以佐朕不逮“,自此之後,忠良及賢良成為科道官的選用標準。在王朝初期及朱元璋孜孜求治的心態下,不拘資格,不論身份,惟賢是舉,使許多優秀人才承擔起監察職責。

    在選拔範圍上,初期是從知縣、推官中擇優選用。隨著政權的穩定,管理制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最佳化,範圍逐漸擴大到進士、博士、斷事、理問及各衙門司務監生及教官。被推選人員須經過嚴格考核和麵試,合格者才能被授予官職。

    明代科道制度對早期對政權的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後期制度廢馳,人員素質降低,有些科道官員不僅不能公正履行職責,反而介入黨爭,成為打擊政敵的工具和幫兇,加速官僚隊伍的腐敗墮落,成為明朝滅亡的不可忽視的政治因素。

  • 5 # 125878215蜂獾

    謝謝悟空邀請,科道官職司風紀督察,諫設議政,事關吏治,所以大明對科道官的選拔,考核,遷轉非常重視,科道官職選撥都是從進士中選拔,選拔科道官職非常嚴格,科道官職人員都是進士出身,科道官職主要任職都察院,設監察御史八人,秩正七品並分道置監察御史,每道設御史三到五人,秩正九品,以後定製,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都副御史,正三品,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下分十三道,共有監察御史一百一十人,正七品,其職守為糾察內外百司之官,在京受命巡視,在外巡按地方,監督州縣,考課官吏,糾劾違法行為,整肅風紀,如皇帝親派八府巡按,並賜尚方寶劍,巡按地方。

  • 6 # 夏有涼風61

    明代科道指的分別是,科就是,吏、戶、禮、兵、刑、工六科,也就是六部。

    道指的就是“都察院十三道”分設“都察御史”,都察御史巡視道州縣,專事官吏考察、舉劾,也就是欽差。

    六科設給事中,稱六科給事中。給事中就是每天陪伴皇帝的官,就好比顧問一般,隨時侍候皇帝議政,在秦朝時就設有給事中,到了明朝,六部各設給事中,有諫諍、稽核、補闕、拾遺、封駁詔旨之權,可駁正百司所上奏章,監察六部諸司,彈劾百官,可謂權力不是一般的大。

    要說多是什麼出身,這個無定遠,一般是清正之官。

  • 7 # 夢野豔齊

    豔齊說正史:明代科道是指與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相對應的六個科(相當於現在的正處級機關)和都察院下設的十三道監察部門的合稱。這裡的道,可以理解為轄區。它基本是對應當時全國現有的布政司(類似於今天的省級機關)而設定的。

    明初的國家機構大都沿用元制。但朱元璋很快發現,中書省的丞相權力過大,很容易產生自己被架空的局面。因此,在洪武十三年,他以左丞相胡惟庸謀反為藉口,下令撤消中書省,罷除丞相,而丞相的權力由他本人親自掌控。他要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這就使得六部的地位提升,去掉了與皇帝相隔的中間層。為了監督這些部門的執行情況,他又針對這些部門設定六科,指定人選主持科務,正職官名為都給事中,副職二人為左右給事中。這些人級別雖為很低的正副七品,但權力極大,即可以輔助他處理奏章,還可以稽察六部各項事務,發現問題可以直接向他檢舉彙報。並且,他還規定,六科內官員,其他人未經他的允許不得輕易調動。這樣,又保證了這些官員在行使職權上的持續性。

    洪武十五年,他又改御史臺為都察院,下設十三道監察部門,每道首席官員官名御史,讓這些人來監督全國各地布政司首長及下屬的各級官吏。他這樣做之後,有效地加強了君主的專制制度,也更為有效地達到了他設想的權不專於一司,事不留於壅蔽的目的。

    而這些部門的首席官員,他也沒有依據現有官員所處等級排列順序選用,而是大都從下級官員中挑選賢良者破格提拔。這又使得他的身邊聚攏來一大批無從居功自傲的新人。洪武十七年十月,他任命的監察御史宋矩只是個秀才出身,而他在此之前任命的吏部尚書詹同也只是當初的一名功臣子弟的內府教師。

    他這樣做的結果,把那些開國功臣也基本上排除在權力中樞之外了。而那些人是極難管束的。這也為他後來於洪武二十六年大開殺戒清除這些有礙於長治久安的人奠定了人事上的基礎。那一年春正月乙酉日,涼國公藍玉因圖謀不軌,被他處死。受藍玉的牽連,當時,又死十三侯二伯,被殺者達一萬五千餘人。朱元璋敢如此動手,跟他建起了這兩支隊伍有很重要的關係。他們已成了他的新的根基,殺這些張狂無忌的功臣,不會動搖他的江山,相反,卻使他的地位更為鞏固。

    沒有了丞相,六部長官都直接聽命於他,加上六科首席官員和十三道的監察御史都可以直接向他彙報工作,反映問題,檢舉揭發各級官吏的不法行為,這樣一個管理體系的出現,使他即開通了自己直接控制地方的渠道,也有了替他監視百官的耳目和隨時處置不法之徒的爪牙。而這兩個部門的幹部由於大都是破格提拔上來的,工作起來也大都十分主動勤快且賣力效忠,這也使得當時的官場氣象為之一新。像州縣每月初一召集百姓宣讀國家法令這一舉措,就是監察御史睢稼主動獻出的一項治國之策,經請示朱元璋批准,後被廣泛推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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