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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閣學士

    拗句就是指格律詩句的格律沒有按照常規平仄規律。拗句有小拗和大拗之分,出現拗句就要“救”,救有三種,本句自救、對句補救和一拗雙救。

    格律詩中不合常規平仄格律的句子叫拗句。出現拗句,一般應採取補救的辦法,即在本句或對句的適當位置上改變其他字的平仄安排。如"紅顏棄軒冕",第三字按格律應該平聲而用了仄聲,就把第四字應仄而改用平。又如"雨中草色綠堪染,水上桃花紅欲燃",上句第五字該平而用了仄,就把下句第五字該仄改為平。拗句經過拗救,就算合律。否則,會出現犯孤平﹑失黏等毛病。做格律詩舊有"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口訣,這只是一般的說法。因為在五言格律詩中的第三字和七言格律詩中的第五字的平仄,有的是不能輕易更動的。

    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該用平聲的未用平聲,該用仄聲的未用仄聲。拗救:詩人對於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個句子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則在本句或者對句的適當位置,把該用仄聲的字改用平聲,以便補救。合起來叫作拗救。

  • 2 # 雪勁松369

    在我的詩詞創作中遇到過拗句,比如,在我近期創作的

    《七絕.秋韻嵩山》:

    鴻雁南飛入雲遠,

    染秋紅葉蓋嵩山。

    平仄平平(仄)【平】仄,

    仄平平中仄平平。

    遊人結伴遍山野,

    氣爽秋清雲淡天。

    平平平仄仄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平。

    此詩中,首句的正格是

    仄仄平平平仄仄,

    與正格相比可知,該首句是拗救句,因為我把該仄的位6換成了平(犯大拗),為了挽救,把該平的位5換成了仄,即採取了換位救。另外,首句位1該仄我寫成了平(小拗),若單從救1拗,應採用1拗5救,即位5該平換成仄,這與換位救的結果一致了。實際上只採用一個換位措施,就救了兩個犯拗的地方。不過,小拗可以不救,當然救了更好。

    該首七絕採用了中華通韻,犯拗句子採取挽救後,格律效驗是通得過的。如果不挽救,格律效驗就通不過。比如,句一改成:

    鴻雁南飛穿雲遠,

    平仄平平(平)【平】仄,

    則等於位6犯拗後,沒采用拗救措施,位5仍為平,此時格律效驗就通不過。

    總之,格律詩詞雖然對平仄要求嚴格,但由於允許對拗句進行挽救,故實際上放寬了格律要求,所以初學者沒必要對格律詩詞望而生畏。

  • 3 # 鬱郎

    首先,拗救和拗句不是一回事。

    拗句是不合格律的詩句,是拗而不救。並非所有的拗句都可以救,所以有些古代大詩人也有拗而不救的拗句傳世。一般人還是不要有拗句的好,因為會被人噴的體無全膚。所以,有拗句的話,還是儘量救回來。但是,並非所有的拗句都能救。也有人主張無須拗救,隨它拗吧。

    拗救是把不合格律的詩句透過平仄換位調整以讓詩句在平仄上更為和諧,意義在於讓近體詩在用字上選擇性更多,從而讓詩作的表達能力更為豐富。

    格律的初衷不是條條框框束縛,而是讓詩句更有聲律美。所以,“拗救”過的詩句也是符合格律的。

    而且,一般認為,一首詩當中只允許有一次拗救的行為出現。

    其次,拗救並不複雜,也不高深。題主的問題題主自己也回答了,看來是自己定製的問題。題主似乎對拗救也比較瞭解,所以我就在我所掌握的知識範圍內提出幾點觀點,算是班門弄斧,對錯還請各位大方之家指正。

    以五律為例,拗救基本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形式:

    一、“平平仄仄平”句式,若首字用仄聲,在格律詩中稱為“犯孤平”,第三字就必須用平聲進行補救,即變成“仄平平仄平”,這種拗救一般稱之為本句自救。例如下圖

    頸聯對句本該為“平平仄仄平”,但由於首字用了“燕”字為仄聲,則變成了孤平句“仄平仄仄平”。所以需要第三字進行補救,所以就把“築”換成了“巢”,進行補救。

    二、對句補救

    出句犯拗的情況比較多,但對句補救可以以不變應萬變,因為補救只有一種句式:

    1、“仄仄平平仄” 拗句“仄仄仄平仄”

    對句:“平平仄仄平” 補救為“平平平仄平” (第一字平可仄,下同)

    2、“仄仄平平仄”拗句“仄仄平仄仄”

    對句:“平平仄仄平” 補救為“平平平仄平”

    3、“仄仄平平仄” 拗句“仄仄仄仄仄”

    對句:“平平仄仄平” 補救為“平平平仄平”

    需要特殊說明的是,本該“平平平仄仄”的詩句,可以直接變成“平平仄平仄”,是律句的一種變格,一般不認為是拗救,算是正常的律句。如:

    上圖中的“蒼松閱古今”平仄為“平平仄平仄”,其本來的平仄應該是“平平平仄仄”。

    最後終結一下我的觀點:

    ◆ 拗句也是近體詩中的一種句式,不過在實際操作中要儘量避免。

    ◆ 並非所有的拗句都能拗救,也並非所有的拗句都需要拗救。

    ◆ 拗救其實就是近體詩的一種變格。目的是讓近體詩用字更加靈活。

    ◆ 拗救的目的是讓詩句聲律和諧。

  • 4 # 酌詞習格律

    什麼是“拗句”?

    所謂拗句,就是指存在“孤平”的專用詞,例如地名、人名、事物專用名或寫藏頭詩和嵌名詩時指定的固定文字難以避免“孤平”之嫌的詩句。

    什麼是孤平?

    存在兩種定義。

    除韻句外,句中只有一個平聲字的詩句,稱之為“孤平”。這是王力先生的定義。

    詩句中存在“兩仄夾一平”,稱之為“孤平”。這是啟功先生《詩文聲律論稿》中的定義。

    從上述定義中不難明白,王力先生的孤平定義只針對非韻句。啟功先生的孤平定義針對的是韻句和非韻句。顯然是啟功先生定義較全面,適應範圍較廣,易於鑑別,且有律絕和律詩體裁形式賴以存在的馬蹄韻兩平兩仄交替的律絕和律詩用字組句原理及“平仄竿”正格平仄理論支撐。因此本文采信啟功先生的孤平定義。

    什麼是“平仄竿”?

    馬蹄韻兩仄兩平交替向兩端無限延伸,啟功先生稱之為“平仄竿”。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

    (啟功《詩文聲律論稿》截圖)

    什麼是“正格”?

    符合馬蹄韻兩平兩仄交替的四種基本平仄,具有鮮明突出的節奏感和抑揚頓挫的聲律美,就是正格。

    啟功“平仄竿”截句法擷取的,五言律絕四種基本正格平仄如下:

    ……(仄仄平平仄)仄……①

    ……平(平仄仄平平)……②

    ……(平平仄仄平)平……④

    將五言正格平仄前邊新增兩個相反平仄,就成七言正格平仄了。

    什麼是“寬格”?

    在正格基礎上有效規避孤平、三平尾和三仄尾條件下,依據“一三五不論”,“前寬後嚴,仄寬平嚴”的詩界潛規則允許的變格,稱之為“寬格”。

    所謂“拗救”句不在“寬格”範疇內。因為對句拗救其實是孤平拗,孤仄救,孤平硬傷依然存在,又添孤仄,等於沒救,無異於雪上加霜。本句自救,其實是將孤平換做孤仄。或將孤平硬傷“美其名曰“鯉魚翻波“,張冠李戴為“特定律格”,也無異於自欺欺人。諸如此類的網傳畸格怪體,都有悖於馬蹄韻兩平兩仄交替用字組句原理,破壞律絕和律詩的鮮明突出的節奏感和抑揚頓挫的聲律美。

    在啟功先生《詩文聲律論稿》中,孤平、孤仄、三平尾、三仄尾等都視為“非律的”,都屬於古體詩。膾炙人口,流傳千古的孤平古體詩不勝列舉,例如崔顥的《黃鶴樓》、王之渙的《涼州詞》、白居易的《賦得古原草送別》、杜甫的《復愁十二首》其三……是古人不會寫律絕和律詩嗎?不是!古體詩本身就無嚴格的平仄押韻要求。要不,格律詩與古體詩還有分類的必要嗎?

    遇到拗句怎麼辦?

    只要標示為“古絕”或“古風”即可,不用張冠李戴以所謂的“拗救體”為藉口硬著頭皮標示為“X 絕”.或“X 律”。

    初學者創作律絕或律詩,以正格為本,盲目追捧“拗救體”畸格怪體,無異於邯鄲學步!

  • 5 # 梧桐樹邊羽

    你在詩詞創作中遇到過拗句嗎?如何處理的?

    當然遇到過啊。任何人都會在創作格律詩的過程中遇到拗句的情況。因為平仄格律本身是在漢字音韻上的一種人為規範,是一種不完全歸納法。

    那麼處在這個不完全歸納法之外的漢字組成格式千千萬萬,並不一定就會因為不合平仄格式就不抑揚頓挫、清朗通順。平仄格式只是保證不出現音律詩病的最低保障而已。

    文字的組合肯定會出現出律的情況,一旦在創作格律詩的前提下,這種律句內的出律(除開相對、相粘),也就是“失替”,就是出現拗句了。

    遇到拗句怎麼辦?

    救、改、棄。

    注意這是在創作格律詩的前提下。如果你只是打算寫首詩抒發感情,並不要求自己一定要寫出格律詩來,那麼,拗就拗了嘛,只要不太影響吟誦,不妨礙你表達自己切身感受,就不用管了。

    但是如果要保證是格律詩,那就只有上面三種處理辦法。

    棄。那就是扔了,重新作過。一般拗句也就是在單句之類,也就是把這句廢了,重新寫一句,保證符合平仄格律。

    改。那就是換字了,找出比較合適的,意思差不多但是平仄不同的字進行替換,完成符合格律的操作。這是最常見的處理辦法,也是初學格律詩者最簡單的處理辦法。

    救。那就是透過句內平仄調整,或者上句出律,下句在關鍵位置出律,對上句做出拗救,完成一首拗律體的格律詩。

    如果實在是救不了的格式,就只能用前面兩種方法修改、放棄,或者標個古體詩,不要標格律詩了。

    這都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方法,其實我們在創作格律詩的時候,首先腦海中就要有平仄格式,考慮用字的時候除了萬不得已,比如固定詞彙、人名、地名之類的,一般不會出現拗句,畢竟漢字這麼豐富,同義字也多,在選字的時候就避開拗句是最明智的寫詩方法。

    初學格律詩,老老實實按照基礎平仄格式寫正格的近體詩就好。

    熟練了再說拗救、拗律,不出現才是最好。

  • 6 # 兵法天下

    回答這個問題可有一個比喻:原本穿2XL的衣服,不小心買成了M號的,穿在身上自己感彆扭,外人看來滑稽,在大家看來總覺得是“偷來的”,同樣的道理,拗不拗的都不重要,大不了可以不標註“格律詩”,非要整出個“律絕”,才覺得“高大上”嗎?

    常言道:有那金剛鑽,再攬瓷器活兒。既然敢標註,就必須拘泥於“格律”形式。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遊戲就必須有規則。至於“救拗”問題,能避免儘量避免,沒辦法的辦法。切莫以此炫技,貽笑大方!

    歸根結底,有一個比喻,如同現在富貴“心肌梗塞”的治療,無論“搭橋”還是“支架”,終歸是補救措施和手段。雖然能延緩生命,但人人還是喜歡一個健康的心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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