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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不安講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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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視覺黃河
秦始皇武力統一六國後建立了中央集權制,這種新型的政權,讓那些舊貴族以及因循守舊的儒生對它懷有敵意和不滿。如何促進新型政權的發展,秦始皇採取一些措施,焚書坑儒就是一種。
一、焚書:公元前213年在咸陽宮慶壽的筵會上,秦始皇採納了李斯提出的幾點建議:1、請史官把《秦記》而外的各諸侯國的原有史籍一律焚燒掉,以尊一統。2、除博士官所藏外的儒家經典,如《詩》、《書》和百家的著作,都要送到當地政府燒燬。3、有敢於談論《詩》、《書》等儒家經典著作的人,要棄市處死;宣揚古代而誹謗現政權的人,要滅其宗族。4、對上述各項,官吏發現而不加以查處則與之同罪。5、令下三十日而不燒燬,罰為戍邊和築長城。6、保留醫學、藥書和種樹等書籍。7、有欲學法律的,以獄吏為師,禁止私學。秦始皇同意了這一意見,進行了焚書,實行了空前的文化專制政策。從意識形態和文化領域中加強統治和鞏固中央集權。
二、坑儒:秦始皇想長生不老,永享富貴,就尋找長生的辦法。於是方士盧生就欺騙秦始皇說:為求得仙藥,皇帝必須“微行以避惡鬼”,然後才能得到長生不老的仙藥。秦始皇急於得到仙藥,開始“微行”,行走路線不讓外人知道。在行走過程中,發現行蹤洩露,他認為是身邊人傳出去的,因此殺了許多身邊的人。而盧生則藉此與方士侯生相互為謀,指責秦始皇“剛悛自用”,反對他的集權制,反對他的法治,因為二人就知道沒有仙藥,害怕被殺,就悄悄逃走。秦始皇知道受騙,非常生氣,覺得方士盧生這些人和儒生的政治觀點一致,於是就把把散佈不滿集權制的四百六十餘名儒生坑殺。雖然鞏固了權力,但也反映了他的暴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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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漩渦鳴人yy
焚書坑儒事實上指的是兩件事情,而且兩件事情發生的時間跨度有點大,但是總得來說焚書坑儒坑的不是儒生,這一點如果說學識有點兒不夠,不瞭解歷史的人就會大發言論說你看秦始皇把儒家坑的多慘!
這個咱們先暫且不提,咱就先說一下焚書的事情。
這個焚書的事情是怎麼誕生的呢?原因就是在秦始皇舉辦的一次宴會上,那個時候秦始皇已經統一六國了,此時有人站出來替秦始皇吹牛吹的那叫一個肉麻,這個時候有人就反對了,說秦始皇你現在不使用分封制度,不使用祖宗留下的法律,最終會導致這個國家滅亡的!
這兩個人我都不喜歡講句實話,一個是吹捧別人的小人,還有一個是什麼都不懂的腐儒,那秦始皇並沒有殺了他,相反他要跟這個人好好理論一下,這個時候李斯站了出來跟他理論。
最終李斯下了一個結論,既然統一全國,那何不統一思想在全國劉三那麼多書籍又有什麼用呢?所以把這些代表其他思想的書籍全部焚燒掉,不僅能夠愚民,而且還能夠讓全國的思想趨於統一。
所以秦始皇選擇將全國其他思想的書籍,全部收繳入庫,其餘多出來的書全部焚燬,民間只允許留下一些特殊的書籍,也就是關於如何種植的一些書籍。
這也就誕生出來一個比較荒唐的說法,就是說是西楚霸王項羽把所有的書全給燒光了,說實話,在這之前蕭何又把整個秦國的書庫給搬空了……
言歸正傳,我們重點說一下這個坑儒,這個儒是怎麼回事兒呢?我們都知道秦始皇這個人喜歡長生不老,他想要去尋找長生不老的藥,所以他派了一個叫徐福的人去找藥,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徐福3000童男童女渡海越洋到日本定居。
這群人是怎麼招惹秦始皇的的?原來秦始皇聽說有一塊兒隕石降落之後,派人去把隕石附近的居民封口,結果這幫人開始說秦始皇這個做的不行,那個做的不可以,秦始皇當然十分惱怒,尋找長生不老藥,什麼灶神啊,這些東西帝王心裡都清楚,我之前也說過武則天為了顯示自己皇帝身份樹立了一個袁天罡的神秘形象來讓世人認為自己是神仙的代言人,而秦始皇透過這個尋找長生不老藥,還有找到一些說法來武裝自己的神權,也是為了自己的權利,結果這時候我跟你們合作,給你們錢給你們吃,給你們名譽,結果你們卻在這裡說我的壞話,秦始皇當然不行。
他命令把這幫方士也就是招搖撞騙的人給抓起來,結果領頭的兩個人,也就是說秦始皇壞話,那倆人提前溜了留下來一包不知所措的方是秦始皇也沒辦法,所以命令他們把這些人全部抓起來一起坑了。
由於這些人受過教育,而且和一些儒家的人關係比較好,所以抓的這700個人裡面有一些人是儒家的人。
仔細想想,當時能夠招搖撞騙的不就是能夠受過教育的人嗎,沒受過教育他憑啥去騙人呢?是不是知道的不多,瞭解的不多,他憑什麼去騙人?
所以這幫方式原先是幹什麼的呼之欲出,而在這之後儒家為了神化君王的思想提出了各種各樣的思想,包括什麼禮儀廉恥啊,什麼父子臣綱啊,想想這東西還真是有一些一脈相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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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完美的謊言是有所選擇,模糊不清的真話。因為它可以在流傳的過程中,根據需要被加工成各種有鼻子有眼,活靈活現的版本。
秦始皇作為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暴君,他最大的暴政便是焚書坑懦,而這恰恰就是用這種方法加工而成的一半真實歷史,一半謊言。
“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這段話正是出自於《史記·秦始皇本紀》,書中將焚書的前因後果,何人參與,對話內容寫的非常的詳細。而司馬遷作為焚書事件的間接受害者,可以說是有很大的怨氣,以至在《史記·六國年表序》中還專門感嘆過:
秦既得意,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尤甚,為其有所刺譏也。詩書所以復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惜哉,惜哉!獨有秦記,又不載日月,其文略不具。而比司馬遷更早,漢文帝時期的賈誼在《過秦論》中也寫到過:
於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可見秦始皇焚書之事在當年影響頗深,所知道的人也非常的多。況且,秦國國內的法家想要焚書不是一年兩年的事了,《韓非子·和氏》記載早在商鞅變法時就曾已經提出過:
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告坐之過,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禁遊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只不過當時秦國還沒有統一六國,估計是考慮到這件事在輿論上負面影響太大,並沒有被秦孝公採納。直到秦始皇統一六國,終於被李斯重新提了出來,並得到了施行。
另外,從現在出土的一些竹簡中,研究發現,秦始皇時期焚書政策得到了非常嚴格和徹底的執行。
因此可以確定秦始皇焚書是確實存在的,但是很奇怪的是,包括以上列舉的史料文章,在司馬遷之前完全沒有關於秦始皇坑儒的記載。並且即使是在《史記》中,也並沒有明確記載秦始皇坑儒。
仔細分析《史記》的記載發現,這其實是司馬遷一種非常高明的造謠,就像現在高明的新聞媒體,可以透過剪輯,為觀眾呈現一個完全不一樣的新聞。
焚書發生在秦始皇34年,而坑儒被認為是發生在焚書發生後的第二年,我們來看看《史記·秦始皇本紀》中關於這件事的記載:
(侯生、盧生)於是乃亡去。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大家請仔細讀這一段,就會發現很神奇的現象。事情的起因是秦始皇因為求仙問藥遭到方士侯生、盧生的欺騙,又被他們誹謗,所以發怒,要徹查此案。對此案,秦始皇的定性是“妖言惑眾”,物件是“文學方術士”,其中文學指的是博學的人,在秦時是指包括術士在內的百家學派博學之士,不僅僅只是學習儒家的儒生。
但是到後面,司馬遷卻改用了諸生一詞。這個詞包含了文學方術士,本來沒有什麼。但是在獨尊儒術之後,諸生一詞就已經變成了儒生的代名詞。也就是說,司馬遷透過偷換概念,將術士淡化,而用“儒生”代替了“文學方術士”。
再之後,司馬遷馬上接上扶蘇勸誡秦始皇不要重罰“皆誦法孔子”的諸生,進一步讓人確定諸生就是儒生。就這樣透過文學方術士,諸生,最後“皆誦法孔子”的諸生,逐漸淡化術士,讓人誤解秦始皇坑的就是儒生。
不然為什麼比焚書更加惡劣的坑儒在司馬遷之前,甚至同時代完全沒有任何文獻記載,就連儒家也只說焚書,卻對坑儒隻字不提。
而歷史上第一個關於坑儒的記載也是在《史記》成書之後,漢代《鹽鐵論·利議》中寫道:
大夫曰:“嘻!諸生闒茸無行,多言而不用,情貌不相副。若穿踰之盜,自古而患之。是孔丘斥逐於魯君,曾不用於世也。何者?以其首攝多端,迂時而不要也。故秦王燔去其術而不行,坑之渭中而不用。乃安得鼓口舌,申顏眉,預前論議,是非國家之事也?”實際上這是桑弘羊用來諷刺儒生,認為他們的學說沒用,所以魯君才會驅逐孔子、秦始皇才會燒儒家的書,坑儒生。換成現在的話就是:“你們都是群沒用的廢物!”
估計桑弘羊也是看了司馬遷的《史書》,以此借題發揮用來挖苦儒家。不過當時大家大概也是當做奇聞異事來聽,所以在西漢時期,坑儒之事並沒有流傳。只有西漢末年劉向在其古代雜史小說集《說苑·反質》中寫到:
始皇聞之大怒,曰:“吾異日厚盧生,尊爵而事之,今乃誹謗我,吾聞諸生多為妖言以亂黔首。”乃使御史悉上諸生,諸生傳相告,犯法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和《史記》中的記載依然是大致相同。
但是到了東漢,人們好像對坑儒的故事開始熱衷起來。東漢初年的衛宏在《詔定古文官書序》中寫道:
秦既焚書,患苦天下不從所改更,而諸生到者拜為郎,前後七百人。乃密令種瓜於驪山坑谷中溫處,瓜實成,詔博士諸生說之,人人不同。乃令就視,為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之,終乃無聲。這段記載即沒有註明出處,也沒有任何相關史籍可以印證,雖然寫的有鼻子有眼的,但怎麼看都覺得漏洞百出,倒像是小說裡的幼稚情節。
但是比衛宏稍晚,歷史上最大的嬴政黑出身了,他就是編寫《漢書》的班固。現在網路上流傳嬴政是呂不韋的私生子,其實兩千年前的班固就是最大的推動者,他甚至是公開的稱秦始皇為“呂政”。
在他寫的《漢書》中雖然沒有完整的秦朝歷史,但是關於焚書坑儒的記載可不少。
《漢書·儒林傳》:
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詩》、《書》,殺術士,六學從此缺矣。《漢書·五行志》:
遂自賢聖,燔《詩》、《書》,坑儒士《漢書·地理志》:
稱皇帝,負力怙威,燔書坑儒,自任私智。可以看到,班固在《漢書》中有三次提及此事,在《儒林傳》中還是殺術士。但是到《五行志》就變成了坑儒士,《地理志》就徹底變成了燔書坑儒,前後矛盾。可是《漢書》作為信史,對後世影響巨大,於是就在司馬遷的暗示,班固的宣傳下,坐實了秦始皇焚書坑儒的說法。
其實,就算真的按《史記》、《漢書》的說法,秦始皇“坑儒”了。但是其中卻又有一個重大的漏洞,秦朝是從來沒有活埋這個刑罰的,坑殺只在戰爭之中存在過。如果按《史記》自己的記載,諸生是經過審訊定罪的,按秦法“妖言惑眾”也應該是腰斬,而不是活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