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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新鐵湯元

    木蘭詩中有四句話: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問題來了,花木蘭替父去參軍,為什麼要自己帶裝備呢?

    首先,木蘭詩中花木蘭所處的年代是公元535一一551年即北魏年間,那時實行兵府制,如發生戰爭,平時以務農為主的佃戶,參軍時必須自備馱馬,口糧及必要的生活用品,官府只發重兵器和戰馬,其餘一切裝備自理。

    參加兵役後,佃戶可以免田租和瑤役,木蘭詩花木蘭見父親年歲已大,便有了女扮男裝替父從軍的千古佳話。也體現了古代女子不畏艱難,勇於面對現實的堅韌信心和決心,千百年來為世人所稱道。

  • 2 # 秋夜的風

    中國古代的兵制主要分為兩種:府兵制和募兵制。

    府兵制:北周出現雛形,到唐朝初期發展完善的兵役制度。是一種兵農合一的義務兵役制度,府兵們平時在家務農,有空閒就訓練下,到了要打仗或者服役的時候就自己帶上武器糧食趕到集合地點去參加戰爭!中國古代大多數時期內實行的都是這種制度!

    幕兵制:與府兵制相對應。唐玄宗時期開始出現,到唐朝中晚期達到頂峰的兵役制度,它一種職業軍人制度,由政府或者一些勢力公開招收平民入伍,以軍人為職業,長期訓練,併發給軍餉、軍械裝備!

    花木蘭替父從軍屬於南北朝時期北魏的歷史故事,而北魏實行府兵制,所以花木蘭需要“願為市鞍馬,從此替爺徵”。

  • 3 # 胡力平174024905

    朝廷軍隊的武器由國家統辦,私人軍隊被為國徵用時的武器由自己家庭帶出!通俗話說,朝廷軍隊為國家正規部隊,家族軍人參入國家隊員時,武器私人隨同帶!因為古代的武器都是短劍長矛,民間的鐵匠多,老百姓私人家,不缺武器!民間的武器和練習武功是捆在一起的!

  • 4 # Nagen哥哥

    為何古時候去參軍要自帶裝備?

    (以下圖片源與網路,僅供參考)

    士兵是否自備武器裝備取決於徵兵制度

    在中國古代實行軍戶制、府兵制時,士兵的兵甲馬匹均為自備。而實行募兵制時,武器則是統一發配,遣散時回收的。

    軍戶和府兵是職業軍人(軍戶為家庭繼承製),其家族享有免稅等諸多優惠,對於這些人而言,自備武器裝備並不是太大的負擔。並且他們要隨時準備出戰出征,自備武器裝備更為方便。

    下面簡單介紹一下古代的四種徵兵制度

    軍戶制

    明代初期的徵兵制度。明初統治者為了保證國家兵役、徭役、田賦以及丁銀收入的實現,把居民劃分為4種:民戶、軍戶、匠戶、灶戶。軍戶專門承擔兵役,士兵享有月糧和布帛錢鈔等賞賜。如果冒充民戶,逃避兵役則稱“逃軍”,要受到法律制裁。軍戶制是在特定人戶中實行的一種世襲的、有報酬的徵兵制,它實質上是封建徭役的一種特殊形式。明代中葉以後,軍戶制遭到破壞,逐漸為募兵制取代。

    舉個軍戶制度的典型例子:花木蘭。

    花木蘭的家族是軍戶,但由於父親年事已高又體弱多病,無法上戰場,家中弟弟年齡尚幼,所以,木蘭決定替父從軍,從此開始了她長達十幾年的軍旅生活。木蘭辭中對花木蘭參軍有這樣的描寫:“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jian一聲),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也就是說花木蘭的馬匹是自己買的,並且武器盔甲應該是父親的。

    府兵制

    府兵制,中國古代兵制之一。該制度最重要的特點是兵農合一。府兵平時為耕種土地的農民,農隙訓練,戰時從軍打仗。府兵參戰武器和馬匹自備,全國都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衝府。由西魏權臣宇文泰建於大統年間(535~551),歷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趨完備,唐太宗時期達到鼎盛,唐玄宗天寶年間(742~755)停廢,歷時約二百年。

    府兵制和軍戶制類似,也是平時務農戰時參軍,享有包括免稅在內的優惠。但有一點不同,府兵不會由下一代繼承,個人經選拔成為府兵後,他的家庭便會享受府兵的福利,但他死後家庭就失去了這種福利。

    如《北史•李弼傳》記:府兵“十 五日上,則門欄陛戟,警晝巡夜;十五日下,則教旗習戰。 ”

    大致譯為:平時府兵擔負看守、巡邏等任務,其餘時間則需要訓練。後文還提到府兵的其他賦稅和徭役都被免除了,士兵需要自備刀箭,每個月要接受檢閱。而長矛和弩之類的武器則由官方提供。可見當時官方對府兵自備的武器也做出了限制。

    募兵制

    自唐五代以後,募兵制取代徵兵制,為封建時代兵制的一大變革。宋朝不論禁兵、廂兵,還是南宋的屯駐大軍等,一般都採用招募的辦法。災年招募流民和饑民當兵,是宋朝一項傳統國策。統治者認為,將壯健者招募當兵後,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反抗,這是防止災年爆發農民起義的對策。招募軍伍子弟,也成為宋朝重要兵源。此外,壯健的罪犯也刺配當兵,特別是充當廂兵。在兵源枯竭的情況下,統治者也往往強行抓夫,給民間造成很大的騷擾和痛苦。

    募兵和府兵有共同點,也是從民眾中徵召的軍人。區別在於,募兵制招募的軍人以當兵為職業,官方提供全部裝備,領軍餉,同時也不用從事其他工作。但府兵的裝備大都需要自己準備,官方只給優惠政策不發工資。

    徵兵制

    古代,以農業為主的國家或族群,從軍常為被迫性或半被迫性的選擇,而在一定條件下,國民有其從事軍職的必要與義務者,其制度為徵兵制。

    近現代徵兵制的合法性與理論規模起始於法國大革命之後的民族國家理念。該理念認為除了進行傳統戰爭的必要性外,國家應該是民族的國家,如此一來,只有徵兵制才能達成公民軍隊、或國民軍隊的擁護。

    徵兵制實際上和其他三種制度是同時存在的,不論是募兵還是府兵都是常備軍,軍戶除了常備軍還有一部分預備役(如花木蘭父親,需要的時候就拉出來打仗)。

    而徵兵則是戰爭動員時快速擴軍的手段,因國家經濟不可能養大量的常備軍,尤其是募兵制時,國家擔負著大量軍費,所以戰時臨時徵召一支部隊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衍生出了徵兵制度。

    說到徵兵制,就不得不提及強徵。無論是古代還是近代,強行徵兵依然存在。

    像在詩聖的詩當中也有說出的就是大兒子上了戰場死了小兒子還要頂上,甚至兩個兒子都死了這家裡面的老父親要繼續上戰場為國家征戰,這就是強制徵兵所帶來的隱患。

    而近代我們最為熟知的便是抓壯丁了。

    (結語)

    古代還有其他很多的軍事制度,以上四種是最具代表性的,其他制度可以視作他們的變種,比如清朝的八旗制度就有軍戶和府兵的影子,但加入了滿族政權的民族特色等等。

  • 5 # 薩沙

    這是很正常的。

    中國古代大部分時期都是採用募兵制度,也就是國家出錢招募士兵。很多朝代,國家給的錢還不少。

    所以,士兵必須自己準備、維護武器裝備甚至馬匹。

    至於遊牧民族更好了,武器裝備基本上都是自己準備,且絕大多數時候連工資都沒有,必須靠搶奪的戰利品為生。

    花木蘭時期,應該是南北朝時期的 北魏 對抗柔然時期。

    準確說是北魏太武帝時期!太武帝一生都在同柔然激戰。

    他16歲剛剛登基時,柔然就出動6萬大軍南下,重創北魏軍隊,將太武帝親自率領的部隊重重包圍。最終還是靠太武帝臨危不亂,其他部隊拼死救援,這才保住了太武帝一條命。

    隨後,太武帝一生曾經13次遠征柔然,持續了25年之久。

    雖獲得重大勝利,但損失也非常慘重。柔然是遊牧民族,戰鬥力強悍,很不好對付。

    很多戰役中,北魏軍隊傷亡近半,元氣大傷。

    這也就是木蘭辭裡面的“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

    我就簡單說說。

    北魏是鮮卑人,其實同柔然同源。他們是從遊牧部落聯盟性質,逐步轉變為國家。

    所以,就軍事制度上,保持了大量遊牧民族的遺產。

    北魏的軍隊分為中軍、鎮戍兵、州郡兵三部分。

    其中中軍類似於北宋的禁軍,是國家養著的中央軍,也是魏軍的主力。

    最初這些士兵清一色都是鮮卑人,後來因鮮卑人數量太少補充了很多漢人。

    鎮戍兵也就是邊防軍,主要是阻擋柔然等少數民族騷擾邊境的部隊。他們一般就是駐守,只有中軍遠征時他們才會配合主力進攻。他們最初也基本都是鮮卑人。

    州郡兵是州郡屬下的地方兵,大部分時間從事軍事運輸和防匪防盜。

    這裡面,中軍和鎮戍兵都是招募兵、職業兵,待遇非常豐厚,而且往往是世襲制度,也就是軍戶制度。

    這一家世世代代必須出一個男人當兵,要麼老子,要麼兒子。平時給你田地和軍餉,但武器裝備和戰馬都需要你自己準備。

    非戰爭時期,可以留在家裡種田。一旦打仗了,就必須立即裝備好武器和戰馬,直接趕赴戰場。

    “昨夜見軍帖,可汗大點兵,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這不是說花木蘭爸爸的名字在十二卷書上,而是說軍情緊急,連續發下十二道作戰命令,都有他老爸的名字。

    所以,花木蘭必須自己籌備裝備,也就是“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

    話說,這種消費也不是一般人承受得了。普通農民家庭連耕牛都沒有,何談買一批昂貴的軍馬。

    但因為花木蘭家長期拿著高額的軍餉,這筆錢還是拿的出來的。

    唯一的缺憾是,他家沒有男人。花木蘭的父親老邁,弟弟又太小。然而,鮮卑人可不管這套,正常來說只能他老爸去打仗了。但老年人這種身體不要說打仗,騎馬在零下三十度的大漠上晃悠幾天,說不定就病死了、累死了、凍死了。

    無奈之下,花木蘭不想看到老爸死,只能代父從軍了。

    戰爭年代,女人能夠從軍掌握自己命運,就算不錯了。知道有多少婦女被敵人抓住後,遭受淫辱、世代做奴隸、被殺死甚至當做軍糧嗎?

  • 6 # 巴山夜雨涮鍋

    謝謝邀請。花木蘭參軍自帶裝備,是因為她們家是國家的軍戶,自備兵器打仗是她們的義務。

    所謂軍戶,就是專門的義務兵家庭。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兵役形式,即不是從全體百姓中徵兵,而是專門有一批世襲從軍的家庭。這些家庭通常不需要如同一般農民一樣繳納租稅,經濟上比一般的農民要好一些。但作為代價,則需要為國家征戰。也是一種變相的“國家養兵千日(免稅),用在一時”。這樣,對國家而言,平時可以免除供養一支龐大的常備軍。而當戰事加劇時,又可以從軍戶中臨時徵集一支大軍,這支軍隊的素質又比臨時從普通農民中徵集的烏合之眾要高不少。這樣,達到數量和質量、花費與效能之間的折中平衡。

    木蘭辭是南北朝時候的樂府,而從木蘭辭中“朝別爺孃去,暮宿黃河邊”“早別黃河去,暮至黑山頭”,以及“可汗大點兵”等,都可知花木蘭屬於鮮卑人統治的北朝,“花”很可能就是鮮卑人的姓氏,而鮮卑人在北朝軍戶中本身就佔有極大比例。花木蘭對付的敵人,則是一度威脅北魏的柔然部族。

    花木蘭為代表的鮮卑人軍戶,是北朝統治的基礎力量,對外抗擊北方的柔然和南方的宋齊,對內撲滅可能的反抗。雖然北魏統治者盡力在促進鮮卑族和漢族的融合,但這些鮮卑人畢竟擁有較好的經濟條件和社會地位。他們本身又尚武,為了國家而自帶兵器打仗,也就毫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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