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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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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美食廣州

    個人獨資企業(非一人有限公司時,下同)和個體工商戶主要區別如下:

    1、個體工商戶只有經營者,沒有法人代表,因此其不能透過工商局隨意變更法人代表,投資人等註冊資訊。個體戶只能在家庭成員範圍內變更,否則只能登出重領。個人企業可以變更。

    2、個體工商戶不能設立分支機構,個人企業則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公司),而且分支機構可以跟總部設立在同一登記機關的管轄區內,也可以在不同轄區。

    3、理論上個體工商戶有從業人員限制(8人),而個人企業則沒上限。

    4、個人企業註冊需有符合其商業用途的固定駐所,而個工商戶則不定需要(臨商,住宅等均可)。

    5、有些特許經營不允許個體工商戶進入。

    6、個體工商戶可個人出資,也可家庭成員共同出資。個人企業出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

    7、個體工商戶承擔無限責任。個人企業就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 2 # 禪壹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回答前我看了看有些答友的回答,有些回答內容是錯誤的,我進行一下說明

    個人獨資企業,是自然人個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個人獨自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

    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那麼,二者主要區別有哪些?

    個體工商戶從業人數一般不超過8人,而個人獨資企業則沒有人數限制;

    個體工商戶一般是定期定額繳納稅款,而個人獨資企業則需要按照實際經營情況申報稅款;

    個體工商戶一般是無需建賬,而個人獨資企業需要建立賬目;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個體工商戶不行。不過,一般情況下,個人獨資企業設定分支機構的很少。

  • 3 # 金縷8

    個人獨資企業家和個體工商戶都是無限責任經營實體,都不具備法人身份,經營實體的責任便是投資者的責任。即投資人以個人或家庭財產對經營事務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但是,二者又有區別。

    一適用法律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依據《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沒立。

    二投資主體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即可以由個人出資設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資設立。

    三債務責任承擔範圍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有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時,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屬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如屬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四組織形式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是經營實體,是一種企業組織形態。個體工商戶不採用企業形式。

    五財稅制度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定會計賬戶,進行會計核算,為職工繳納保險。個體工商戶則未作要求。

    六分支機構和人數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工作人數無限制。個體工商戶不設分支機構,工作人員不超過八人。

    個人獨資企業並不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適用於《公司法》,是法人。

  • 4 # 磚家財經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很多相同、相似的地方,包括都不具有法人地位、都是繳納個人所得稅、都是承擔無限責任等等。但是,兩者也有一些不同之處,其區別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1.設立依據不同。個體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

    2.出資人不同。個體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出資,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資。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一個自然人出資。

    3.承擔責任的財產範圍不同。個體工商戶為個人出資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以家庭出資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個人獨資企業通常以出資人的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但是如果在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也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4.拓展能力不同。一個人只能註冊一家個體戶(有的地方允許註冊多個個體戶,但在三證合一後,有關部門實際上都是按一個戶頭管理的,比如只有一個納稅人識別號),且不能開分支機構,通常只有一個經營場所。個人獨資企業可以開設分支機構,雖然現實中這樣做的比較少。

    5.社會形象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好歹說起來是家企業,你也算是企業主了,而個體戶一聽就是小商小販。

    至於這五個方面哪個是最大的區別,這要看你看重哪個方面了。

  • 5 # 成都時譽財稅

    一.什麼是個體戶?個體戶,準確地說,叫做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按照有關調查的結果:中國的個體戶,超過半數為生存型創業,而不是機會型創業。也就是說他們只能自我僱用、自己生存、自謀出路,不具有創造就業機會的功能,他們是自食其力的自由職業者。這麼看來,個體戶和公司的區別還是很明顯,雖然兩者都以經營為目的,但是其最初定位就決定了其後的規模、未來發展的不同。相對應的經營範圍和顧客群也決定了是選擇個體戶還是公司。

    二.是不是註冊個體戶更方便?

    不少人覺得個體工商戶申請註冊登記手續較簡單,費用少,經營起來相對更靈活。其實,個體戶和公司所要提交的資料基本一致。除了個體戶不需要有監事,不需要公司章程,不需要股東投資比例(因為一個人投資全部),其他材料都不可或缺。包括:名稱(兩到三個備查),經營地址及面積,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負責人身份證件。其中,個體戶的命名通常是:xx市xx區xx商行/店/經營部等,不能叫做“xx公司”。至於註冊流程,二者完全一樣,同一個系統進入,都需採“一照一碼”登記。

    三.個體戶不用交稅嗎?或是個體戶會少繳稅嗎?

    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準確進行核算。

    稅務部門對於個體戶有三種徵收方式:

    1.對賬證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徵收;

    2.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

    3.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徵收。

    繳稅的多少,是由根據經營狀況決定的,和註冊的是公司還是個體戶並沒有關係,個體戶也可以成為一般納稅人,而公司也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

    四.個體戶不會被工商部門抽查嗎?

    錯!不僅會被查,而且還會被嚴查呢!因為不少個體戶辦了營業執照卻沒有辦經營許可證;或是發生變更卻沒有到工商部門備案;或是因為經營期間、衛生、環境、消防等問題沒有做好維護。所以個體戶是每次工商部門特別檢查的重點。

    說了這麼多,個體戶和公司還有哪些其他區別?

    1,投資主體不同個體工商戶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法律形式不同個體工商戶不具有法人資格。有限責任公司屬於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

    3,註冊資本不同個體戶在進行工商註冊登記時,沒有註冊資本最低要求。有限公司在進行註冊登記時,其最低註冊資本為3萬元。

    4,優惠政策個體戶通常享受不到各類稅收優惠政策。有限公司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一個季度10萬以下是可以免稅的5,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個體工商戶如果做生意虧了本,你自己得對全部債務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如果做生意虧了本,可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如你註冊公司時的註冊資本金為50萬,而你欠別人200萬元,你只需還50萬即可,且受法律保護,別人是拿你沒辦法的。

    所以這麼說來,註冊公司比較好。當然也不是,具體如何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比如一家人經營個小飯館,當然個體戶就比較合適。反之,做貿易的,可能涉及跨地區大宗交易的,肯定是註冊公司比較方便。並且,如果想把生意做得長遠,即使只是保持住現有市場,也應該註冊,以防止有公司參與到與你的市場爭奪中。

    註冊公司以後,利於業務向新市場發展,尤其在網際網路上進行貿易,其可信度、信譽度較之個人高,容易發展新客戶。只有註冊公司,才可以招聘員工,引進人才,無論你是創業,還是守業,這點都非常重要。

    。個體和公司各有各的優勢和弱勢,在不同時期對創業者來說會有不同的作用,因此如何去自己創業,要看你自己去正確的抉擇了!

  • 6 # 帽13631510665

    兩者的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建立,個體工商戶依照《民法通則》和《鄉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則建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建立,而個體工商戶既能夠由一個自然人建立,也能夠由家庭出資建立;

    3、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產業對企業債款承當無限職責,只有在企業建立登記時清晰以家庭共有產業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產業對企業債款承當無限職責;而個體工商戶的債款如屬個人運營的,以個人產業承當,如屬家庭運營的,以家庭產業承當;

    4、個人獨資企業是運營實體,是一種企業形狀,個體工商戶不選用企業方式。一般以為歸於“個人”。

    5、從稅收管理上看,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從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徵收企業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所以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

    6、關於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個體工商戶不能。

  • 7 # 合規寶財稅

    除去法律層面的定義不提,兩者間最大的區別只有兩個:

    1、個人獨資企業只能以個人名義去承擔無限責任,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也可以以家庭財產去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再加上形式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運營實體,可以叫做企業,但個體工商戶歸屬為個人,並不能叫做企業!

    2、要說別的不同,還有就是名字不同了,個體工商戶的名字基本都是帶上XX市XX區街道什麼小賣部、或者店、或者鋪之類的。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叫XX市XXX工作室、或者中心等,命名的不同!

  • 8 # 金泉小知識庫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主要差異體現在是否實體經營。

    個體工商戶是中國特有的一種生產經營形式,不是一個經營實體,在經濟組織定位上還是自然人在參與商業活動。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有明確的經營實體,對外是以企業名義從事民事活動,企業型態與有限公司接近。所以個人獨資企業與有限公司的可經營範圍雷同,比個體工商戶要寬泛的多。

    個體工商戶作為一種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在學術界一直存在爭議,而個人獨資企業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支援。因此,大中型公司一般可以接受與個人獨資企業展開業務合作,與個體工商戶發生業務往來則比較謹慎。

  • 9 # CAILV財驢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本質區別是:1、個人獨資企業可設立分支機構,員工數量無限制;個體工商戶不可設立分支機構,僱工人員不得超過8人2、個人獨資企業,經營者和投資者可以不是同一個人,以後可以上市;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投資者必須為同一個人,不具備上市資格3、 兩者的法律地位不盡相同,個人獨資企業能以企業自身的名義進行法律活動,個體工商戶是以公民個人名義進行法律活動。

    一、經營規模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必須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屬於一個小公司。

    2、個體工商戶可以沒有企業名稱,也可以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投資者與經營者的變通性:

    1、獨資企業是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資人可以委託或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

    2、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基本上自己是老闆自己也是員工。三、分支機構的設立:

    1、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就是說可以設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2、個體工商戶根據規定是不可以設立分支機構的,總的來說個人獨資企業會比個體工商戶的規模大一些。

    四、財務制度和稅收政策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財務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2、個體工商戶在是否建立會計制度上存在許多爭議,從執法情況下來看,體工商戶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建立賬簿,如稅務部門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進行會計核算。

    五、稅收方面:

    個人獨資企業算是一個企業,所以一般都是一般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大部分都是小規模納稅人,有需要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為一般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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