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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宅說情感

    在感情的世界裡,女人總是比較感性。當已婚的女人遭遇婚姻危機的時候,對於那些敢於離婚的女人,她們無疑是勇敢的。不過在這些離婚的女人中,又有一部分另類的存在。她們是離婚了,但卻是“離婚不離家”,不知道這樣的婚姻有何意義呢?

    我想,好不好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離婚不離家夫妻相處融洽,到最後還復婚了,有的離婚不離家,只是為了孩子。其實說到底,能讓夫妻選擇離婚不離家的原因有很多,除了為孩子,還有經濟不獨立,為了名聲,雙方父母等。

    以下是我能想到的理由:

    1.絕大多數都會把孩子拿出來作為自己不想離開的理由,覺得應該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否則孩子的內心會受到傷害。

    2..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為了復婚,她們想以此來挽回男人的心,挽救破碎的情。

    3.如果是源於經濟問題導致一時無法與男人脫離,實際上你婚姻的不幸早已被“命中註定”。

    4.如果只是表演給父母看,勸你趁早結束這場演出,因為婚姻是自己的,並不是父母的。

    5.如果是由於自身的落後觀念,怕傳出去丟人現眼

    6.還有些時候是出於一種嫉妒與報復的矛盾心理,她們既不想原諒那個男人,但同時又不想讓那個女人如願以償,於是便採取了一種極端方式幻想著去攪黃他們的“美事”。可見,這是一種很愚昧的報復方式。

    當然這樣並不能說明“離婚不離家的感受”,我們用一個例子簡單說說:

    雅思也是這樣的一個女人,她和老公離婚了之後,也是離婚不離家,父母親戚誰也沒告訴。雅思平時除了上班,其餘所有的時間都花在了家裡。家務她搞定,女兒她帶著,公婆她照顧著。老公呢?該吃吃、該玩玩,過得瀟灑不羈。雅思儼然就是他免費的保姆,好吃好喝伺候著。

    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半年左右,老公就無情地讓她搬走,說是交了新的女朋友要過來住。這下雅思急了也慌了,只能找朋友哭訴,指責老公薄情寡義,各種委屈和不甘化為了眼淚。可除了她自己,又有誰能幫她呢?固然雅思是可憐的,但她遭遇男人這樣的對待,都是男人的問題嗎?難道雅思自己就沒有需要反思的問題嗎?

    首先雅思已經和老公離婚了,他們兩個都是自由之身,都有重新選擇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誰也沒有權利指責誰。既然雅思離婚了,為什麼還要選擇和前夫同居呢?是放不下對他的感情,是沒有一個人獨自生活的勇氣,還是不敢面對外界異樣的眼光和不善的言論呢?

    雅思雖然是和老公離婚了,但他們依然同居在一起。她在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還是一個妻子,一個媳婦。她婚前和婚後所做的事情幾乎並無二致,一樣那麼賢良淑德、勤勤懇懇地付出。雅思根本不知道應該把自己擺在怎樣的位置?她既沒有用行動告訴前夫:我們已經離婚了,我沒有義務照顧你。她的行動反倒像是在暗示前夫:看吧!我還是對你這麼好,你應該後悔跟我離婚了吧!你求我跟你復婚啊!

    不少離婚後的女人,她們對曾經所愛的男人,還是抱有期待、幻想。她們離婚不離家,貌似更多的是想挽回些什麼,是等待男人的回心轉意?但是,往往這都只是女人的一廂情願。待你身邊的那個男人過了緩衝期,他很可能便會無所顧忌,決絕離去……

    如果真走到那一步,女人只會更加受傷,只會痛上加痛。既然早已經看清了,何不早早放下呢?相信你依然可以再次擁有幸福!

    對待感情的態度,我們都應該認真。若男人給不了女人想要的幸福,那女人再考慮離婚。若女人真的離婚了,請離得徹底一些,不要拖泥帶水。唯有這樣,女人才能更快地走出情傷,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 2 # 南宮音樂館

    離婚不離家是什麼感覺?

    離婚不離家有些人離婚了,似乎就直接分道揚鑣了,但是有些人離婚了還是很平靜地生活在一起,風平浪靜,不爭不吵,咋一看和一般的恩愛夫妻還真的沒有什麼區別。

    有人就會問,既然都和好如初了,為什麼不直接復婚呢?但是每次一聽到這樣的話題,他們都避而不談。

    有些人就會說,夫妻多年,一路上肯定有著很多的感動和美好,即便現在形同陌路,都不會說一點情義都不念了。

    離婚了還一起住,幾乎都是因為一些現實的原因,但是很多事情,特別是照顧孩子,作為一個母親真的會犧牲很大。也許很多人都感覺,既然離婚了,就應該一寬二別,但是離婚之後還是住在一起的情況真的不是少數。那麼你會接受哪種原因的離婚不離家呢?還是全部都不能接受呢,俗話說,夫妻在一起畢竟生活了那麼多年,以前是“仗著”夫妻這層關係,所以很容易不珍惜對方,而離婚以後就算沒了愛情,可是這些年共同生活如同親人般的感情卻還在。這對曾經的夫妻雖然離婚了,但是在約定期限為一年的“同居”生活裡,反而讓彼此感覺到了婚姻存續時,都沒能體會到的感覺。他們熟悉彼此的生活習慣,熟悉彼此的個性特點,在這些小細節中,兩個人都心照不宣的為對方留意著。

  • 3 # 資料完善度低

    結婚前你沒有家?婚姻不過是你和一個人重組了一個新的家,繼續你的人生歷程。離婚也不過是”分離還原”為兩個家,僅此而已。

    這就像“氫原子”和“氧原子”結合成”水分子”,分離又各自還原為“氫原子”和”氧原子”,你還是你自已。

  • 4 # 大臉喵喵影視

    我舉一個身邊的例子,一個女同事,和丈夫離婚了,原因是婆家百般刁難,就是看不上這個女同事,而她丈夫呢,又是個悶葫蘆,結果,女方提出離婚,婚是離了,可雙方感情還在,又有孩子,於是呢,一家三口還是住一塊,就是兩人沒有結婚證了,孩子呢,還小,一直不知道倆人已經離婚了,離婚不離家,我覺得就是因為雙方之間還有感情、親情維繫,雙方呢都不想這個家就這麼散了,所以就算離了婚也經常聯絡,甚至還在一塊住,並且雙方都在等著對方,沒有想開始一段新感情的意思。這就是我理解的離婚不離家。

  • 5 # 愛唱愛跳任如意

    這問題因人而異

    女人會因為孩子

    或許她們還有感情

    男人也可能是為了孩子。

    沒有女人那麼強烈,

    或許他還是愛著她的妻子

  • 6 # 渡上有此君

    別人關起門來的生活,他們愛咋咋地。

    離婚不離家,就相當於,拉了屎,卻沒有擦屁股。

  • 7 # 吳鵬

    婚都離了,還談家的意義,這不扯淡嗎?

    現在社會,離婚是家常便飯,甚至一言不合就離婚,沒孩子的倒無所謂,充其量大家結束一段感情,可對於已經有孩子的家庭,離了婚,還在這談論“”的意義,我覺得這樣的人很虛偽,他根本就不知道對孩子造成的傷害。

    那有些人會說,就算離婚了我也會經常看孩子,依然還是我的孩子啊。這些都是屁話,既然知道這些,幹嘛要離婚,幹嘛不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呢,說這些話的人無非就是想為自己找個出口,自己良心上圖個安心。

    當然也有些家庭確實過不下去,兩人確實到了不得不離的地步了,可以,那麼離婚之後就不要在談論什麼離婚和家的意義了,因為這個時候你的婚姻已經結束了,家對你而言只是個概念,不在有任何實質性意義了。

    所有的離婚不離家,都是在耍流氓。

  • 8 # 姥姥登場

    嗯嗯,我認為是兩個人離了婚,女方沒房住在男方家,男方也沒房也住在女方家。還有就是他們有小孩,又生了孫子需要有人帶,大人雙方沒有找新的男女朋友,所以呢,就是離了婚又不離家……

  • 9 # 於六小姐

    家是什麼?家就是兩個相愛的人共同築建的愛巢,是風裡雨裡那個最溫暖的去處。兩個人一旦離婚,家也就散了,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為家裡的每一件物品都留著彼此的記憶。

    一、離婚不離家的原因

    我想現實中離婚不離家不外乎有以下幾個原因:

    1、兩個人都十分要面子,不想太早讓別人看出來兩個已經離婚。

    2、兩個人雖然離了婚,但是還有感情,不是愛情,多是親情的那種,一方沒有地方住,暫時還住在一起。

    3、孩子還小,為了不影響孩子,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而製造的一種假象。

    這三種原因裡,我覺得第三個理由更充分一些,也是我們最常見的一種。

    因為孩子太小了,無法理解離婚這一概念。孩子依戀媽媽,也愛爸爸,所以有些夫妻為了不傷害孩子而選擇住在一起。

    但是不管哪一種原因,我覺得都不可取,除非你把離婚也當做兒戲,除非你們不是真正想離婚,不然這種做法對離婚的雙方都不好,對孩子益處也不大。

    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了,快刀斬亂麻,長痛不如短痛。

    因為你們離了婚,早晚還是要組建新的家庭的。你們還住在一起,這就太曖昧了,是一般人都無法理解的。

    如果你們非要說是為了孩子,那麼既然你們如此在意孩子的感受,為何不好好經營婚姻而選擇離婚呢?既然已經不負責任了,為何還要假惺惺的製造假象呢。

    二、身邊的例子

    1、我身邊有一個例子,一個同事的侄子小莫,三十二歲,結婚六年了,孩子才兩歲。最近聽說離婚了,也是離婚不離家,理由也是為了孩子。

    小莫夫妻二人是同學,都是學的室內設計,畢業後兩個人開了一家小裝飾公司。剛開始沒有生意,兩個人就挨個小區發傳單,託親戚找熟人給拉客戶,可以說很不容易。後來在兩個人的努力下,生意慢慢有了起色,錢也賺了不少。

    結婚當初,不知道什麼原因,小莫的老婆不能懷孕。後來小莫的老婆經歷了十分痛苦的試管嬰兒受孕過程,花了幾十萬,好不容易才有了現在的孩子。

    兩口子風風雨雨一路走來,按說現在事業有成,孩子也兩歲了,幸福的日子才剛剛開始。但是讓所有人驚訝的是,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兩個年輕人最終沒能把婚姻進行到底。他們離婚了,還是奇葩的離婚不離家。

    2、真是不明白現在的年輕人怎麼想的,說他們不負責任吧,還裝作很負責任的樣子,說是為了孩子離婚不離家。

    你想想夫妻兩個都才三十出頭,難道就不再婚了嗎?即使是過兩年等孩子大一些的時候再找另一半,那孩子不早晚還是得面對爸爸媽媽離婚這一現實?況且他們真的能等到兩年之後再談物件嗎?

    他們住在一起這不清不楚的關係,別人會怎麼想,這到底是離了還是沒離?

    結語:所以我覺得所有的離婚不離家都是託辭,都是不現實不可取的。

    想要給孩子一個既溫暖又完整的家,就必須夫妻雙方好好經營婚姻,而不是用離婚不離家的假象來給孩子暫時的安慰!

    —END—

  • 10 # 權世界的月光

    離婚了還能保持關係好的能有幾個?不過附近有特異能力的:

    前夫和現夫三人住一起吃一起酒喝喝,倒也相安無事客客氣氣的,就應了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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