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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觸手終結者

    怎麼說呢,如果你可以扔出幾百米,那麼肯定有用!如果做不到,那除了陣地戰和巷戰外就沒用了!但是陣地戰基本沒有了,巷戰也不多,所以你說呢?

  • 2 # 扎姑娘的小辮子

    當然有意義 飛機導彈和無人機、軍艦等的遠端攻擊只能是第一波次 雙方如果進入持久戰 基本上這些武器會全部損耗殆盡 甚至生產基地也會被摧毀 這時候就會到了真刀真槍的地面戰 如果有更早的接觸 那就是控制城市的巷戰 所以射擊、拼殺、搏擊、手榴彈投擲這些基本戰術訓練是必須的

  • 3 # 木榮雨北

    圖為M203槍掛榴彈

    以美軍最新的槍掛榴彈M203來說,面目標有效射程是350米,點目標有效射程150米,而絕大多數扔手榴彈的距離也就三四十米,槍掛榴彈有壓倒性優勢。

    圖為矛頭鐳射制導導彈

    M203還能發射矛頭制導導彈,全長42釐米,重0.7公斤,射程可達2公里,誤差不超過4.5米。不僅僅是射程,連精度都不可能是人所能達到的。

    圖為宋福旦

    他是中國解放軍立姿投手榴彈的記錄者,距離達到102米,這也差不多是人類目前的手榴彈投擲記錄,而且是非常有利於投遠距離的有柄手榴彈,而不是更常見的卵型手雷。不過我也得說一句,所謂引信只有3.5秒,扔100多米沒有任何實戰意義,因為手榴彈在飛行中就會爆炸,難道不曉得手榴彈引信中有一種叫碰炸引信,怎麼就沒有實戰意義了。

    當然對一般人來說,手榴彈能夠扔給三四十米確實也足夠了,像宋福旦這樣扔上百米的,最大的意義就是軍事競技,用來大比武破紀錄。

  • 4 # 吾評武願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關於在現代戰爭中,手榴彈扔得遠到底有什麼意義。 雖然說現在資訊化戰爭,基本上的戰爭都是空戰海戰,都是裝備武器話戰爭,但是針對區域性陸地戰爭中,手榴彈的作用還是很大的。 因為單兵條件下作戰,手榴彈還是一個硬科目,都說在部隊手榴彈投的遠的戰友就是一個移動炮手,我軍手榴彈投擲最遠的可達到100多米。 現代化戰爭,也會有單兵作戰的時候,手榴彈投擲是一個必練科目,不僅要投的遠還要投的準,現在我軍手榴彈投擲已經淘汰了傳統的木柄手榴彈,改用手雷,是為了更便捷更實用。 在新時代戰爭下,步兵投彈手不僅要投的遠還要投的準,現在訓練都是訓練遠度和準度。就是為了適應現代化戰爭。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 5 # 王司徒軍武百科

    扔手榴彈扔的遠的人在軍中從來有個“人肉迫擊炮”的稱號,在危機關頭,手榴彈連投能夠很好的壓制對方火力。假如手頭沒有榴彈發射器或其它合適的投射武器的話,遠投的手榴彈無疑是一項很有用的技戰術。

    所謂“一彈頂10槍”,戰爭中一顆炸彈的壓制能力遠超過槍械射擊,面殺傷武器與點殺傷武器都有自己不同的戰術特性,手榴彈雖然不及迫擊炮、槍榴彈、榴彈發射器,但勝在它是個步兵常掛裝備,危機關頭,沒準老遠飛出去的連續手榴彈轟炸可以挽救一次戰鬥。

    關於榴彈發射器的問題可能是手榴彈的痛腳,但榴彈發射器是標準裝備規範使用,你不能說導彈打的準,打的遠,就不要大炮了吧?二者根本不是應該拿來對比的東西。戰場上裝備能帶來戰術的簡易性和高效性,但人員豐富的技能技術也同樣能帶來不一樣的戰術方法。不是誰更好,更不是用不用得著,而是戰場上需要更多的戰術可能性,才能出奇制勝的戰勝敵人。

    不過,現代手雷在遠投方面的問題也很多,比如引信時長。現代戰爭中手榴彈的使用距離越來越近,引信時間多在3-5秒之間,這樣導致手榴彈丟的過遠,可能還沒夠到敵人,就在空中爆炸了。

    不過一些碰炸手雷引信沒有這方面的問題,它們可以落地後碰炸,你能扔多遠扔多遠。像俄羅斯的RGN\RGO手榴彈的UDZ引信就是這類,接觸撞擊後爆炸,如果沒炸,再採取延時爆炸。

    現代擁有許多戰術手雷,例如我們常見的“震爆彈”、“閃光彈”、“發煙手雷”,還有不常見的“燃燒手榴彈”、“催淚毒氣彈”、“照明手榴彈”等等,某些不需要遠投,但某些根據一定戰術要求,能丟,丟的遠當然是好事。比如你要縱火,手頭只有燃燒手榴彈,能隔著距離將手榴彈砸向敵人倉庫算不算本事?

    再比如戰場上志願軍的“遊擊炮”,那些炮手扛著小迫擊炮,帶著手榴彈,把手榴彈的拉繩牽的長長的,這邊打了炮,那邊拉彈,聯合國軍一看,額?一大一小兩股煙,當然打那個明顯的目標!現代如果部隊裡有那種人肉迫擊炮,同樣可以利用變態的筋肉投擲,形成擾敵、惑敵的目的,讓敵人陷入戰術被動。

    “遠投”體現的更多的是訓練,這是一項增加士兵技戰術能力的重要活動。丟的遠代表著力量和投彈方式方法的提高,這樣真正上戰場,應付各種情況也會更加遊刃有餘。例如現代的這種新型手雷,可以透過拼接連成三個彈體的高爆彈體,形狀也迴歸成更適合遠投發力的長筒,你能確保把它扔的更遠嗎?

    現代手榴彈考慮的並不僅僅是投擲傷敵的事情,戰術能力永遠是需要軍工與戰士們一起去思考、開發。把手榴彈丟到遠處,更像士兵褲袋上的軍刀,你不能完全說沒用,更不能武斷的說這東西被xxxx淘汰了,也許未來哪天就會冒出個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物事。

    不過在此之前,別告訴我沒有榴彈發射器,你就無法執行任務。

  • 6 # 皇家橡樹1972

    射擊、近距離戰術動作越障、投彈、土工作業、拼刺是軍事強國陸軍步兵必備的“五大戰術技能”!並且手榴彈(手雷)仍然單兵的主要武器彈藥,投擲手榴彈是每一名步兵戰士當兵期間必須要掌握的戰鬥技能。

    近現代意義上的手榴彈大規模應用在18世紀中葉,當時歐洲各國軍隊當中有一兵科叫做“擲彈兵”(就像現在的機槍手、司號員),這“擲彈兵”就是投擲手榴彈的,而且是連隊當中臂力最大的人!燧發槍時代到一戰前連隊裡不像現在單兵武器品種這樣五花八門,手榴彈作為戰士的主要進攻與防禦武器,要求投彈越遠越好!只有這樣才能在較遠的距離較大面積的殺傷敵人或者爆破工事(五六個手榴彈捆紮,沒勁兒根本甩不出30米遠)!所以,當時部隊訓練當中 ,對於戰士的臂力訓練的嚴格的!那個期間的擲彈兵不但要求投的遠,還有投的準,把手榴彈投進敵人的射孔裡面才好呢!圖片上是美軍“加蘭德”步槍所使用的手雷發射器,發射彈是一發去掉彈頭的子彈,手雷在發射藥的推動下可以飛出60米遠。

    但是,到了二戰隨著連隊武器裝備的多樣化,手榴彈的地位逐漸下降,在訓練階段只要投擲出30米的距離就可以了!並且這個時候的手榴彈從拉導火索(或者解除保險)到引爆時間在3.5秒甚至3秒的時間,根據常人的臂力在這個時間內可以投擲出40米左右的距離,安全性是有保障的。而早年間的擲彈兵也僅剩下名字還存在了,連隊裡身強力壯的戰士都去當機槍手。除了特殊需求外沒有要求再把手榴彈投的更遠、更準!就3秒左右的時間就算臂力過人頂多也就60~80米開外……極個別戰士的能力並不代表整個連隊其他戰士都能做到。所以,也就個人技術保留,不提倡也不要求其他戰士必須達到。加掛M320榴彈發射器的M4步槍,發射40㎜人員殺傷榴彈或者破甲彈,射程超過了100米由於有發射藥的推力和發射管的束縛,飛行彈道比較穩定,打擊精度很高!遠比投擲出去的手榴彈效果好。

    二戰結束到了1960年代“冷戰嚴峻”期,步兵作戰分隊的武器裝備更加多樣化,消滅一般防禦工事、屯兵洞這樣的目標有單兵火箭,還出現專門發射手榴彈威力大小彈藥的專用制式武器,比如:M79型榴彈發射器,掛在槍護木下面的榴彈發射器,甚至槍口發射帶尾翼穩定的槍榴彈……這些多樣化的武器,使手榴彈的地位作用更加降低了!訓練過程中雖然還是非常嚴格的,但是真正的戰場上手榴彈已經很少投擲出去殺敵了,也就更不需要將手榴彈投擲更遠。一種武器裝備有它輝煌的年代,也會有衰落的那一天,手榴彈也是一樣,從連隊裡專設的“兵科”到現在很少使用是因為科技發展進步,武器的多樣化沖淡了它的作用。但是,這種用了幾百年的裝備,透過技術創新之後仍然可以煥發青春,圖片上這些手雷頭部都有螺旋狀絲扣,將幾枚這樣的手榴彈接在一起就是一個威力巨大的破障裝備,相當於過去的爆破筒(《紅海行動》裡有這個橋段),在作戰過程中沒有專用的器材可以將手榴彈連線在一起是一個很好的技術創造,多功能發展使得手榴彈“老幹新枝”。這要比將它投的遠實用了很多,武器裝備的效能改變,使用它的手段也需要改變,只有這樣科技才能進步,戰士的技戰術水平才能提高。

  • 7 # 薩沙

    沒什麼意義。

    手榴彈是我軍的傳統訓練專案,直到今天也是如此。

    目前考試及格線時30米,優秀是50米,高手能夠投擲出60米。

    歷史記錄保持者是宋福旦中尉,102米。

    官方資料這麼說:宋福旦最擅長的是投擲手榴彈,當年新兵結業考核時,宋福旦就投出了62.5米的好成績,從新兵到中尉,宋福旦憑著一枚手榴彈,他先後29次奪得各級該項比武的冠軍,打破並保持了軍區、軍、師、團、營、連6級的記錄,先後榮立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一次。

    從新聞裡描述的宋福旦的投彈動作:舒展身軀,右腳蹬地,扭動腰部,側身引彈,投擲出手。手榴彈在空中翻滾,102米的新記錄。可以看出,這是立姿投擲木柄手榴彈的全軍記錄。這個距離是十分了不起的,因為被稱為:”人肉迫擊炮!”

    但新聞自己也說了,102米的投擲距離實戰沒有意義。

    這是因為我軍77式手榴彈的引爆時間只有3.5秒,投擲實彈時,手榴彈飛行50米就能在半空中爆炸。

    有過實戰經驗的戰士都應該知道,投擲手榴彈這種東西實戰和訓練差距很大。

    實戰中既然投擲手榴彈,就說明敵人相距很近了。此時如果為了投擲距離遠,就必須站著投擲,動作很大,當然非常容易中彈。

    所以,實戰投擲手榴彈的距離是有限的,也沒有必要投擲這麼遠。

    在二戰時期,由於武器不發達,由迫擊炮的數百米射程內,我軍沒有爆炸性武器使用,只能使用手榴彈。

    但今天不同,我軍裝備包括槍掛榴彈、獨立榴彈發射器、大型榴彈發射器等等各種爆炸性武器,取代了手榴彈的位置。

    但你說今天的手榴彈不重要,也是扯。

    在伊拉克戰爭中,美軍士兵發現手榴彈對於城鎮戰非常有效,適合端掉死守建築物的恐怖分子。

    堵住門窗,扔一顆手榴彈進去就OK了。如果你沒有手榴彈,就等用人肉之軀強行衝入屋子,等著吃槍子吧。

    所以手榴彈超遠距離投擲不需要了,但手榴彈本身是近戰的利器。

  • 8 # 塵垚4

    還用問嗎?絕對有意義!投手榴彈是一門軍事技能,與學生會算算術,農民會種莊稼,工人會操作機械一樣,是其必備技能。軍隊要求軍人投擲手榴彈要既遠又準,每個軍人(戰鬥,非戰鬥)必須學會並掌握此項技能。

    手榴彈投得遠對作戰人員是非常有利的,無論防禦或進攻都能達到早發現早打擊早消滅,從而達到儲存自己的目的。

    手榴彈投得準特別利於巷戰和近戰,是城市作戰清剿、消滅隱藏在各個角落敵人的最有效手段。

    手榴彈還是部隊不裝備槍支人員的自衛武器,如醫護人員,擔架人員,炊事人員,人力運輸人員等。他們一彈在手,遇有特殊情況,就可以奮起自衛,3~5人一起投擲,暫時壓制一個班的隊形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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