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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指尖看日本

    這個問題實際上並不準確,因為日本戰國時代各個家族採用的制度都是不一樣的,並且在戰國時代前中期,各家採用貫高制較多,例如我們津津樂道的武田氏、上杉氏、北條氏就都是採用貫高制。貫高製出兵的人數其實並不固定,沒有統一的標準。

    直到戰國時代中後期,太閣檢地以後,各大名領地開始採用石高制,現如今流傳比較廣的“一萬石三百人”是江戶時代的軍役,江戶時代之所以規定一萬石三百人,一方面是考慮到領主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壓制大名的軍隊數量。

    那麼,在採用石高制的戰國大名裡,軍役又是怎麼樣的呢?

    天正十九年時,立花宗茂的領地為八萬石,其軍役為三千人,其中戰鬥員一千四百人,非戰鬥員一千六百人。

    文祿元年時,五島純玄的領地為一萬五千石,其動員出征北韓的軍隊為七百零五人。

    不過,這些超出江戶時代軍役標準的,大多數是豐臣秀吉麾下的大名為了表現自己的忠心而故意多帶了人出陣。在小田原合戰時,平均軍役基本上是百石四人,也就是一萬石四百人,可是,需要注意的是,這些人並非是大名所有的軍隊人數,僅僅是出陣人數而已,各個領主在自己的領地內通常都會留下留守部隊。

    實際上,在戰國時代要說一萬石養多少兵是不合適的,即便是石高制,軍役也是平攤給大名手下的家臣的,這些士兵不需要大名來養,而且出陣計程車兵、民夫,都會從領主處獲得一些免除稅賦的特權。

  • 2 # 萬里長空夜未央

    日本戰國時期,軍役制度並不統一,自1582年羽柴秀吉所實施的太閣檢地,釋出了石高制,這是表示土地生產力的一種制度,舉凡稅貢、勞務、軍役等對政府的義務皆依據石高的多寡來課徵。

    (1585年羽柴秀吉就任關白後,獲賜氏姓“豐臣”,是為豐臣秀吉)

    圖一:羽柴秀吉像

    圖二:太閣檢地

    石高的計算是以公定的土地預估生產量(石盛)乘以面積而得的,以石為單位。雜糧、水產、礦產亦計算在內(如石見銀山就相當五十萬石)。在土地為主要財富象徵的農業時代,石高就代表了所擁有的財產,而地主與士族階層之下的受薪階層俸祿也沿用石高來表示。

    日本在明治維新地租改正以前一石約重20至30公斤,在軍事上一石也就相當於能夠屯養一個士兵的能力。石高的多寡既是財富的象徵,也可視為領主所能動員的兵力。依照江戶時代的軍役令規定,大名的軍役義務為石高乘以年貢率,因此表高一萬石的大名約有動員250至300人兵力的義務。

    因此,讓我們以石高製為標準,來看一下日本戰國時期軍役能力。

    一萬石約合2,000貫文,早期前田利家家族即為2,000貫等級,真田幸隆在武田家時期也同樣是這一等級。

    一萬石的軍役:騎馬武者10人、鎧武者16人、十騎的馬伕10人、若黨10人、槍持10人、具足持10人、手替5人、小者6人、數弓10人、手替3人、鐵炮20人、手替5人、槍持30人、手替12人、旗差9人、宰領1人、立弓2人、手筒2人、手替1人、長刀2人、甲冑櫃持4人、雨具持2人、草履取1人、馬伕6人、沓箱持(主公戰鬥用毛靴箱)3人、手替1人、押足輕6人、箭箱持2人、彈藥箱持2人、馬印持3人、宰領1人、小馬印持2人、挾箱持4人、蓑箱持(雨具)2人、茶弁當(挑整套茶具)1人、坊主(負責泡茶)1人、長持二倬8人(挑夫)、宰領2人、小荷駄(兵糧輸送)10人;隨員計235人。

    圖三:前田利家

    圖四:真田幸隆

    需要說明兩點:

    1. 日本領主軍隊是由武士、常備兵(足輕)和農兵(武裝農民)構成,個別情況下也會招募出名的浪人,比如天文12年(1543年),浪人山本勘助在板垣信方推薦之下出仕武田家,武田晴信給予的俸祿就是100貫。

    2. 一揆眾沒有統計標準。

    附:其他等級的軍役組成

    二百石級的軍役(約40貫文):鎧武者1人、槍持1人、馬伕1人、甲冑持1人、小荷駄1人,草履取1人;隨員共6人

    四百石級的軍役(約80貫文):鎧武者2人、草履取1人、小荷駄2人、甲冑持1人、槍持1人、挾箱持1人、馬伕1人;隨員共9人

    注:山內一豐在秀吉的長濱城因功被封此等級

    五百石級的軍役(約100貫文):鎧武者2人、甲冑持1人、槍持1人、馬伕2人、小荷駄2人、草履取1人、挾箱持1人、立弓1人;隨員共11人

    注:蜂須賀正勝在木下藤吉郎時期還是草履取的等級

    千石級的軍役(約200貫文):鎧武者5人、立弓1人、鐵炮1人、槍持2人、甲冑持2人、草履取1人、長刀持1人、挾箱持2人、馬伕2人、押足輕1人、沓箱持1人、小荷駄2人;隨員計21人。

    五千石級的軍役(約1,000貫文):騎馬武者5人、五騎的馬伕5人、槍持5人、具足持5人、小者5人、若黨5人、數弓3人、箭箱持2人、鐵炮5人、彈藥箱持2人、槍持10人、手替3人、旗差6人、鎧武者9人、馬印持3人、主公馬的馬伕4人、挾箱持4人、草履取1人、茶弁當持1人、坊主1人、甲冑櫃持4人、立弓1人、手筒1人、長刀持1人、雨具持1人、長持一棹4人、沓箱持2人、押足輕4人、小荷駄5人;隨員合計107人。

    注:以上軍役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兵種也可能更動。

    【沒有看起來很漂亮的圖……感謝關注,我是夜未央】

  • 3 # 我本落魄小書童

    日本戰國從應仁之亂到安土築城,稱為前安土時代,安土築城到江戶建幕稱為安土桃山時代,而安土桃山時代又以本願寺之變為分界線,分為信長時代和秀吉時代。這三個時代軍隊維持能力是不一樣的。正常來說,日本軍隊是以武士+常備足輕+臨時農民+浪人組成的,不同的地區或者同一個地區在不同領主手上都是不一樣的。

    一般來說不考慮浪人存在,再剔除掉bug一般存在的本願寺天台宗等宗教勢力,則一個領主的最大動員力是三丁抽一。按每二十日石養十人,每十人出三丁的比例,一般是每二十石高出一名農兵,一萬石高最大動員能力是五百人。不過題主問的是養多少兵,而不是出多少兵。而一個領主不可能時時刻刻把全國三分之一的男丁招募到軍隊裡光吃飯不幹活的。再說了一個領主把所有錢都花在養兵上了,自己茶具不沾,刀劍不碰,整天吃糠咽菜,那就真成傻逼青年了。所以兩百三百四百都是動員能力,其中絕大多少是臨時徵召的雜兵,真正一個領主能“養”得起的武士+常備足輕一般只有最大動員能力的十分之一,也就是一萬石在三十人到五十人之間,其中武士大約20%,看根據時代和地方不同而略有區別,不過也有像揚北眾中宇佐美家和本莊家這樣的,全家都是武士,一個足輕都沒有,一萬石領地也就能養十來人。正是因為領主實際維持的兵力遠少於理論上的最大值,才是日本下克上經久不衰的根本原因。

    諸侯們想要出征打仗需要數日時間徵募領內軍隊,而一旦遇上突發性叛亂,對方有備而來往往已經提前集中好了雜兵,以十倍兵力壓過來,諸侯往往是很難抵擋的。以安土時代日本第一諸侯織田信長為例,織田雄據近幾二十餘國,石高高達六百萬石,與諸侯作戰往往十萬二十萬的往上壓,但是真正常備足輕也不過兩萬餘人。除開手下軍團徵調和駐守四方的部隊,能機動使用的常備足輕不過兩千人。這兩千人一旦遇上明智蓄謀已久的兩萬叛軍,立刻就土雞瓦狗全軍覆沒了。正是因為領主實際常備遠少於理論上的最大動員力,所以秀吉取消臨時徵召農兵,弄出一個兵農分離政策才會顯得鶴立雞群。而秀吉能玩出這一手,除了他將原本徵召大量農民的費用用來改維持少量常備之外,更重要原因是我前面提到的地域、時代、領主能力與關係網帶來的額外財政收入,能為領主提供更多常備支援。在前安土時代這些對常備足輕的數量增加不明顯,主要還是增加的領主徵召浪人的能力。比如飛彈國統一之戰中,石高不過一萬二千石的姊小路家家出兵超過三千,而石高只有六千石的江馬家更是誇張的出到四千兵力,這多出來的兵力就是他們全民皆兵也動員不出,實際上就是花錢招募浪人來補充。

    而在安土時代之後,各國對忠誠度不夠的浪人興趣大減,這部分財政主要就是用在增加常備軍身上了。所以一個領主的養兵能力還取決於該領主更願意花錢招浪人還是花錢養常備,當然更取決於該領主額外財政收入是多少,這方面每個領主都不一樣,是無法平均衡量的。

    比如前面提到那兩個特別牛逼的飛彈領主姊小路和江馬,之所以能招募到數倍於正常動員力的兵力,就是靠著他們領地內有金山支援。不過這兩家畢竟地盤太小,普代武士不夠多,武士能領到的常備足輕需求也不大,多餘的錢就用來招浪人了。而同樣有金山的武田上杉北條等諸侯家族武士頗多,這些武士更希望諸侯多招募常備來給自己統帶,所以這些諸侯家中常備相對比較多,甚至出現整支部隊全員都是常備一個農兵都沒有的精銳,比如武田赤備或者北條五色備等。當然金山也有挖完的一天,武田勝賴望著空空如也的黑川金山也只能欲哭無淚了。

    真正保險的財政收入還是永不枯竭的貿易。比如三好家控制的堺港,織田家控制的常滑燒,齋藤家控制的刀劍以及大友家控制的歐洲貿易。不過與金山這種時時刻刻都在生產錢的收入不同,貿易絕大多數都是季節性的,季節性的貿易使得領主喜歡季節性的爆兵,這類領主對常備興趣其實不大。但是貿易往往能帶來遠方見聞,能增加領主的眼界,這類領主雖然不會大量爆常備,但往往會少量保持一些技術兵種,比如織田火槍或者大友大炮之類的。秀吉能兵農分離,主要還是靠金山,不過到了最後關原和大阪之戰,還是覺得少量常備不頂事,把錢從新用來爆浪人了。

    江戶幕府在慶長十年(1605)頒佈實施明確的軍紀規定。經過慶長十九年的改定,到元和元年四月,又進行大幅的修訂,次年有第二代將軍秀忠頒佈實施。內容定位凡是領地一萬石以上者,配馬匹十四騎,旗幟三面,弓十件,長槍五十支,洋槍二十件。事實,加上槍支援有者的民夫,總共動員人數達到兩百人以上。(參勤的前田利長槍支超數過用這個藉口"我的部隊就200,其他都是民夫,為了安全自己裝備武器“)。到寬永十三年(1636年)第三代將軍家光對軍役作出最後的修改,軍役體系正式確定,超過規定大名要處罰改易和轉封。

    日本戰國的那些兵大多是民夫或民兵一類,大名指揮華人眾,小豪族只用每天一人2個飯糰,而且大多準備2~3天。那麼算部隊不好數量。 對面給一天3個飯糰,可能立刻叛變;第二天這面給2飯糰1個小魚,在叛變過來。反正那些華人眾打仗只為了強x村婦,搶東西,隨手殺幾個村民,拿首級換獎賞,戰鬥力基本低於5.

    而《武家要紀》中記錄家康在慶長20年4月大坂夏之陣前發的軍役令:

    一壹萬石鉄炮廿挺弓拾張鑓五十本持鑓共馬上十四騎,旗三本

    《武家要紀》中記錄的元和元年四月四日大阪之陣後秀忠頒發諸將的軍令狀要求的軍役令為:

    一壹萬石三百人

    東武實錄記錄的元和2年6月的「幕府、軍役ノ制ヲ改定ス」規定的軍役為

    一壹萬石 銕砲廿挺鑓五十本、但持鑓共弓十張騎馬十四騎 旗三本

    《駿府記》記載的寬永十年軍役是一萬石二百三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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