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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老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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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大舍
按照現在有的文獻記載,大禹生前曾經按照堯舜以來的慣例,由各地諸侯推舉皋陶來做繼承人。但皋陶的年紀比大禹要年長,所以在大禹活著的時候便去世了。之後大禹就推舉益來繼承。根據《史記•夏本紀》的說法:
“而後舉益,任之政。十年,帝禹東巡狩,至於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闢居箕山之陽。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淺,天下未洽,故諸侯皆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之子也。’於是啟遂即天子之位,是為夏后帝啟。”而後舉益,任之政。十年,帝禹東巡狩,至於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闢居箕山之陽。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淺,天下未洽,故諸侯皆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之子也。’於是啟遂即天子之位,是為夏后帝啟。”
夏後啟。《山海經》裡面描述他的形象是:“珥兩青蛇,乘兩龍,名曰夏後開(啟)。開上三嬪於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這種半人半神的形象說明了先民對於這位開國太祖的敬仰。
司馬遷的這種說法來自於《孟子》。據《孟子•萬章上》有這樣的記載:
“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
也就是說打官司的人不去益那裡打官司,而是去啟那裡打官司,並認為啟是“我君王的孩子”於是夏啟成為天子。《孟子》的這段記錄比《史記》成書要早的多,也更加關鍵,其要害就是“訟獄”。
大家都知道,在歐洲中世紀這個時代,人們打官司都是去找有權威的諸侯來做司法裁判,而不是近現代的法院。也就是說原被告都找個雙方能夠信服、也有能力保證仲裁結果落實的仲裁人。大到國君小到庶民間的糾紛,都是如此。 比如說法國聖路易王,因為公正賢明,所以於是很多人就去找他打官司。其實中國上古時期也是這個樣子,舜、皋陶、夏啟、文王都有過這樣的記錄。比如周文王時期著名的“虞芮質厥成”——周文王完美的解決了虞國和芮國之間的領土糾紛。 而之前被諸侯推舉為天子候選人的皐陶就是中國歷史上的“司法之神”,也就是說當時人們認為法律的建設成為了當務之急,這也可能和大洪水後出現了太多的領土糾紛有關——在古埃及也有類似的情況。由此可知夏啟被擁上天子之位的根本原因乃是時代,可以說是歷史的行程使然。
夏啟的時代的中國是封建時代的少年時代,因為所有這種性質的文明,都是依據的習慣法,而且在法律上的選擇是非常多元的。 至於顧頡剛在《啟和五觀與三康》裡批評《孟子•萬章上》是杜撰,並認為:
“啟是被禹認為不足任天下的……但是禹的這個不肖子到了儒家的學說裡卻變成了一個克家的令子了”,儒家把益、啟都說成了賢人,“啟固然是禹的的兒子,益也不失其大賢的資格;一場徵誅的慘劇變成了揖讓,我們真不能不佩服儒家改造古史的聰明的手段!”
而這種老生常談的“疑古”言論其根據依舊就只是一本來路詭異,後來又“失傳”的《竹書紀年》。這種譁眾取寵的學術也真是呵呵了。
傳說這裡是大禹和塗山氏之女邂逅並相戀的地方,二人的兒子就是夏後啟。
現代人想象中塗山氏帶著兒子夏後啟,等待著與丈夫大禹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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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里不奚
夏啟是大名鼎鼎的禹的兒子,當禹取代舜做了華夏聯盟部落首領之後,由於當時還實行軍事民主制,他選定了益做自己的繼承人,但是當時生產力水平有了很大發展,剩餘價值增多,君主的權力越來越大了,禹希望啟來繼承他的天下,所以,禹表面選擇益來繼承,卻大力培養啟治理國家的能力,讓他頻繁與各路諸侯接觸,搞好關係。國家的各級官員也都是啟的親信和朋友。
禹死之後,天下諸侯和文武百官自然都擁護啟,益雖是法定繼承人,但沒有功績,百姓也不服他,等到益為禹守孝三年之後,天下早已經忘了這個人,紛紛投到啟的麾下。《史記 夏本紀》“益之佐禹日淺,天下未洽。故諸侯皆去益而朝啟”。諸侯們不去朝見益而去朝見啟,百姓打官司都不找益而找啟,唱歌也只讚頌啟而不是益,理由就是“啟是我們大王禹的兒子”
這個時候的禪讓制已經過時了。古老的氏族社會那種“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大同世界結束了,世襲製取代禪讓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益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孚眾望,無力與啟抗衡,因此“三年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闢居箕山之陽”。益為了避讓啟,守喪三年之後,到了箕山的南面隱居去了。
但是啟的繼位不是一帆風順的,有一個有扈氏的部落得知是禹的兒子繼位,就發動了叛亂。啟於是舉行了誓師大會,對六軍兵將宣佈有扈氏的罪行,雙方在一個叫“甘”的地方大戰一場。夏王朝的軍隊訓練有素,把有扈氏打的打敗而逃,夏軍奮起直追,直到剿滅了有扈氏,這就是有名的“甘之戰”。
剿滅了有扈氏之後,為了慶祝勝利,也為了鞏固統治,啟效仿當年父親禹“塗山大會”的方法,在“鈞臺”大宴諸侯,顯示自己的權威。各地諸侯一方面感念禹的恩德,另一方面不想步有扈氏的後塵,不敢不來,於是紛紛來到鈞臺朝見啟。
禹不止啟一個兒子,禹的幼子武觀羨慕哥哥做天子的權力和威風,於是暗中積蓄力量,擁兵自守,自己稱王。
啟命彭伯率軍討伐武觀,武觀終究兵力有限,兵敗投降,為了消除威脅,啟殺死了武觀。自此之後,啟的統治地位牢不可破,成了一統天下的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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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件事,需要繞一點彎兒。
啟的爺爺、爸爸和禪讓。啟的爺爺是鯀,據說帝堯派他治水,歷經九年不得其功,結果被殛之於蘇北魯南的羽山——是堯還是舜下令殺的鯀,說法不一——反正行刑官是祝融。可以確定的,舜又任命鯀的兒子、啟的父親禹為司空,派他繼續治水。
奮戰十三年,禹治水大獲成功,還劃定了“九州”。 於是,當時的天下共主帝舜,賜大禹姓“姒”——當了所有“姒”姓子民的“族長”;同時,還封給大禹土地——國號為夏。
當時的“中國”大地上,主要有華夏、東夷、苗蠻三大部族集團。前兩個關係融洽,而苗蠻集團中的“三苗”一支,對中原為患最大。大禹治水成功並受封后,又征伐三苗,取得了大勝。之後,他娶了塗山氏之女,且會盟天下諸侯;再之後,大禹巡視天下,崩於會稽。
關於大禹治水的真實性,我寫了一個問答,如有興趣,可以搜出來看看。非常著名的學者徐旭生先生,曾專門考證大禹治水的地域,認為“主要地是治黃河下游的水患。施工最多的地方在兗州。而在豫州東部及徐州的部分平原,可能也曾施工”,很可能還“對淮水做了一些工作”。 大禹去世前,已經對身後的接班問題做了安排——傳位於皋陶。不幸皋陶早亡,大禹又決定傳位給皋陶的兒子益。
戰國時期,對於古人的“禪讓”,曾經吹捧到了天上——堯舜禹都是憑藉禪讓上位的;堯也是經過禪讓為帝;禹又禪讓給皋陶和益。
當時參與熱議禪讓的,不僅是儒家。不過,對於啟取而代之益,仍然大讚為禪讓的,好像只剩儒家了。《孟子.萬章上》就此曾大發議論,核心意思是說,啟之所以能夠即位,不是因為啟拍胸脯講“我爸是大禹”,而是源於“啟賢,能敬承繼禹之道”;反過來,益沒能按計劃掌權,不是別的原因,而是“益之相禹也,歷年少,施澤於民未久”——益本人的德性和所施德政尚缺所致。
對此,古本《竹書紀年》、《韓非子》、上博簡《容成氏》都持不贊同的意見。
啟為了即位主要乾了哪些事。第一個,啟把益殺了。
戰國時期,對啟代之以益,已經有了不同於儒家禪讓的說法。古本《竹書紀年》說,“益幹啟位,啟殺之”。按這個說法,大“位”本來就是啟的,益企圖謀取,所以被殺了——那麼,啟之“位”,就不是禪讓,而是世襲了。
《韓非子》是另一個說法,“禹死,將傳天下於益,啟之人因相攻益而立啟”——啟如果不是擁有了私人部隊,也是有一批忠誠的手下,因此有能力殺益。
上博簡《容成氏》說,“啟於是乎攻益自取”——這個說法和韓非子相近。
不管真相是什麼情況,啟和益之間的爭鬥一定很激烈。屈原的《楚辭.天問》描述過這種局面,說大禹傳位給益之後,他拘禁了啟,啟逃脫後“反起殺益”。
這是啟取得權位的第一步。
第二步,“鈞臺之享”——上位之後的啟會盟天下諸侯,以獲得諸侯們認可他的合法地位。
《左傳》記載了幾次古代的重大會盟——“夏啟有鈞臺之享,商湯有景亳之命,周武有孟津之誓,成有岐陽之搜,康有酆宮之朝,穆有塗山之會,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西晉的杜預對此註釋說,“啟,禹子也。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蓋啟享諸侯於此。”——看來,會盟諸侯也是事關成敗的大動作。
第三步,征伐不服從的有扈氏。
在會盟大會上,多數的諸侯是站在啟的一邊了,至少保持了緘默。但是,有扈氏——益所屬的族群,表示不服。 於是,“啟伐之,大戰於甘”。
《史記.夏本紀》記載了這件事。據說是出自孔子之手的《書序》也講到了這件事,說《尚書.甘誓》是啟攻打有扈氏的宣戰書和戰前動員令。
這篇“檄文”,的確義正詞嚴、慷慨激昂。啟,隻字不提有扈氏不服啟殺益而自立這件事,而是說“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大意是說有扈氏道德淪喪,他代表上天的意願剿殺之。
還是不管怎麼說吧,啟由此奠定了夏朝的400多年基業。
以上就是啟建夏朝的“三部曲”。
確實,儒家的這種認識一直影響到現在。比如有人認為,禪讓的時期,當“天子”不意味著貪戀權位和享樂,而是代表著為民服務的職責及奉獻精神。所以才有禪讓——讓位給更賢明、更能幹的人擔任最高統領——當然,這種理解未免過於天真。
世界上大多數的古代史學者,確實認為人類早期,存在過一個共生、共享的“大同”階段。但是,這個階段,隨著剩餘勞動果實的產生,很快就結束了。於是有了“權力”,透過權力可以掌控、分配、多佔勞動成果——這是避免不了的——表面看似退步,實則是歷史的進步。
就中國來說,黃帝時期,就征服東夷、九黎,大戰炎帝;帝堯或帝舜,因為鯀和共工不聽命令,就“殛之”;大禹曾徵三苗;啟殺益並打敗有扈氏,等等。這些都說明,在那個時候,世界已經不是“一團和氣”,“政.治”這個玩意兒業以形成。
北京大學考古學院的副院長孫慶偉教授,對於古代禪讓,有了新的解釋。他經過考證認為,堯舜禹和皋陶、益,分屬於華夏和東夷兩大族群集團——堯傳位於舜;舜再傳位於禹;然後禹又傳位於皋陶,皋陶死後傳位於其子益——這個過程反應的是——華夏集團(堯)讓位於東夷集團(舜);再讓位於華夏集團(禹);又讓位於東夷集團(皋陶和伯益)。 這更像兩大族群集團為了生存和發展,而達成的一種輪流執政的制度設計。
這種解釋,是很有道理的。
啟,只不過是打斷了輪流執政這一傳統。
《淮南子.齊俗訓》說,有扈氏被啟剿滅,後人稱其“為義而亡”,有扈氏是“知義而不知宜也”。“宜”是什麼?“時宜”而已。就是說,有扈氏的為義而亡,可能是不合時宜的。這個時宜,或許是指,傳承多年的輪流執政,已經到了有可能被世襲制度代替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