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全稱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即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發展情況
REITs最早產生於美國20世紀60年代初,由美國國會創立,意在使中小投資者能以較低門檻參與不動產市場,獲得不動產市場交易、租金與增值所帶來的收益。已有 40多個國家(地區)發行了該類產品,其投資領域由最初的房地產拓寬到酒店商場、工業地產、基礎設施等等,已成為專門投資不動產的成熟金融產品。在亞洲,最早出現REITs的國家是日本,由於日本的房地產公司眾多,所以該市場在日本規模很大。
8月7日,證監會正式釋出《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意味著中國正式借鑑國外市場的公募REITs,啟動具有中國特色的“基礎設施基金”的發展。
取自中國證監會官網
運作模式
基礎設施基金需同時符合下列特徵:
(1)80%以上基金資產投資於基礎設施資產支援證券,並持有其全部份額;基金透過基礎設施資產支援證券持有基礎設施專案公司全部股權;
(2)基金透過資產支援證券和專案公司等特殊目的載體取得基礎設施專案完全所有權或經營權利;
(3)基金管理人主動運營管理基礎設施專案,以獲取基礎設施專案租金、收費等穩定現金流為主要目的;
(4)採取封閉式運作,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合併後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額的 90%。
資訊披露透明制
(1)份額髮售環節,基金招募說明書應重點披露基礎設施基金整體架構及持有特殊目的載體情況,專案基本資訊、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分析、現金流測算分析、運營未來展望,原始權益人情況等,並載明基礎設施專案最近 3 年及一期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如無法提供應說明理由並提供基礎設施專案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基金可供分配金額測算報告、盡職調查報告、評估報告等。
(2)基金運作環節加強重大事項臨時披露,發生金額超過基金淨資產 10%以上的交易或損失、對外借入款項、專案現金流或產生現金流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專案購入或者出售等重大事項時,應當及時進行臨時資訊披露。
(3)年度報告等基金定期報告披露基礎設施專案運營情況、財務情況、現金流情況等,對外借入款項及使用情況,相關主體履職及費用收取情況,報告期內專案購入或者出售情況等。
REITs,全稱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即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發展情況
REITs最早產生於美國20世紀60年代初,由美國國會創立,意在使中小投資者能以較低門檻參與不動產市場,獲得不動產市場交易、租金與增值所帶來的收益。已有 40多個國家(地區)發行了該類產品,其投資領域由最初的房地產拓寬到酒店商場、工業地產、基礎設施等等,已成為專門投資不動產的成熟金融產品。在亞洲,最早出現REITs的國家是日本,由於日本的房地產公司眾多,所以該市場在日本規模很大。
8月7日,證監會正式釋出《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意味著中國正式借鑑國外市場的公募REITs,啟動具有中國特色的“基礎設施基金”的發展。
取自中國證監會官網
運作模式
基礎設施基金需同時符合下列特徵:
(1)80%以上基金資產投資於基礎設施資產支援證券,並持有其全部份額;基金透過基礎設施資產支援證券持有基礎設施專案公司全部股權;
(2)基金透過資產支援證券和專案公司等特殊目的載體取得基礎設施專案完全所有權或經營權利;
(3)基金管理人主動運營管理基礎設施專案,以獲取基礎設施專案租金、收費等穩定現金流為主要目的;
(4)採取封閉式運作,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合併後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額的 90%。
資訊披露透明制
(1)份額髮售環節,基金招募說明書應重點披露基礎設施基金整體架構及持有特殊目的載體情況,專案基本資訊、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分析、現金流測算分析、運營未來展望,原始權益人情況等,並載明基礎設施專案最近 3 年及一期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如無法提供應說明理由並提供基礎設施專案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基金可供分配金額測算報告、盡職調查報告、評估報告等。
(2)基金運作環節加強重大事項臨時披露,發生金額超過基金淨資產 10%以上的交易或損失、對外借入款項、專案現金流或產生現金流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專案購入或者出售等重大事項時,應當及時進行臨時資訊披露。
(3)年度報告等基金定期報告披露基礎設施專案運營情況、財務情況、現金流情況等,對外借入款項及使用情況,相關主體履職及費用收取情況,報告期內專案購入或者出售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