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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管理者的分享

    救火員式的員工,最重要的是他還救火,說明他對事情的結果還是負責任的,這種員工一旦意識到提前規劃的重要性,就會成長為負責任的既具有規劃能力,又有執行能力的員工

  • 2 # 綠樹高山

    就看老闆是不是伯樂;全面瞭解公司的業務,有助於下一步走上管理崗位。就算有一天離開公司,再從事這一行時,也不會因為不熟,被人扣上“菜鳥”的帽子。

  • 3 # 琦宣王

    實踐管理中很多人熱衷於“救火”而忽略了“防火”,好的管理是不要讓錯誤發生,因為錯誤一發生就意味著成本,杜絕錯誤發生的唯一方式就是系統構建企業的科學化管理模式。

    企業每天都會出現很多問題,管理從某種程度上講就是在解決問題。但同樣是解決問題,不同的管理者解決問題的方式可能大不相同。

    無論如何,解決問題的方向是不能發生錯誤的,因為方向一旦錯了,就會導致問題不能得到根本解決,有時管理者的一些管理動作看似是在解決問題,其實是在製造更多更大的問題。

    實踐管理中很多人熱衷於“救火”而忽略了“防火”,好的管理是不要讓錯誤發生,因為錯誤一發生就意味著成本,杜絕錯誤發生的唯一方式就是系統構建企業的科學化管理模式。

    企業每天都會出現很多問題,管理從某種程度上講就是在解決問題。但同樣是解決問題,不同的管理者解決問題的方式可能大不相同。

    無論如何,解決問題的方向是不能發生錯誤的,因為方向一旦錯了,就會導致問題不能得到根本解決,有時管理者的一些管理動作看似是在解決問題,其實是在製造更多更大的問題。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卻熱衷於滅火而忽略了防火;滅火者成為座上賓,防火者成為無名英雄的大有人在。防火勝於滅火的道理同樣在管理上也很適用,但很多企業都在做著背道而馳的事情。

    許多企業的管理者說到底就是滅火員,面對企業每天都在不斷髮生的諸多問題,企業的管理者儘管馬不停蹄,忙忙碌碌,但摁下葫蘆起來瓢。

    例如,有家生產企業的出貨總是不正常,企業的總經理奮戰在一線,但是仍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每次交貨期將至,要麼是外發延期了,要麼是品質出問題了,企業的員工和管理者甚至包括行政主管等都調到車間支援,通宵作戰,但還是不能按時出貨,幾番折騰下來,人員流失率很高,員工身心俱疲,管理者心力交瘁,總經理甚至得了“交貨頭疼症”。企業不小,產能卻不高,幾乎所有的員工和管理者都覺得自己很辛苦。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出在企業的管理觀念和運作模式上,沒有找到問題的真正根源。企業的管理者天天在做著“滅火”的事情,以“滅火英雄”自居。其實麻煩都是他們自己直接或間接製造出來的。企業要想沒火,就要把每一個火星都熄滅在萌芽當中。這就需要建立良性的管理機制,從根本上去解決問題。

    實踐管理中很多人熱衷於“救火”而忽略了“防火”,好的管理是不要讓錯誤發生,因為錯誤一發生就意味著成本,杜絕錯誤發生的唯一方式就是系統構建企業的科學化管理模式。

    那麼企業管理如何做到“防火”而不是“滅火”呢?

    主要遵循以下五個方面的原則:

    1

    企業要樹立“防火”重於“滅火”觀念

    “防火”觀念的樹立不是停留在口頭上,也不是停留在紙面上,而是要具體落實到每一個部門的每一次行動裡。

    管理者正確的觀念是預防問題永遠比解決問題重要,真正解決問題的高手就是預防問題的發生。

    例如,企業的安全生產要作為一項日常工作來抓,而不是突擊性地搞活動。

    各主管部門要制定詳細的安全預防措施以及相應對策,行政部門要進行有關專題知識培訓並反覆演練,管理者要天天檢查等。

    只有高標準嚴要求並徹底排除隱患,才能有效避免問題的發生。

    2

    做正確的事遠比正確的做事更重要

    做正確的事是指方向正確,正確的做事是方法正確。如果方向對了而方法錯了還可以進行糾正和調整;但如果方向錯了,方法越正確,失敗就越大;如果方向錯了,方法也錯了,那就是錯上加錯。

    所以,企業管理首先要正確決策,否則企業的管理就永遠在不斷地調整當中,行駛在不確定的軌道上,甚至會南轅北轍。

    做正確的事和正確的事都是在“防火”,但是,做正確的事尤為重要,這也是正確做事的大前提。因此可以說,企業管理者做正確的事是企業管理最有效的“防火”措施,這也是企業管理的第一道“防火關”。

    3

    在時間管理上,要做重要的事而不是緊急的事

    我們在生活中會發現一個現象:有人忙得恨不得將自己劈成兩個人用,有人閒得發慌。其實,忙和閒只是表相。

    忙碌的人不一定出效率和結果,閒的人也不一定不出效率和結果。真正的管理高手有高超的指揮藝術,在氣定神閒中攻城掠地。

    一個好的管理者一定深諳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還一定是時間管理的高手。其實,時間管理也符合“二八法則”,即一個人百分之二十的時間做了百分之八十的事情,百分至八十的時間在處理百分之二十的事情。在日常工作中要優先處理最緊急、最重要的事情。

    4

    重視培訓

    培訓就是在“防火”而不是“滅火”。

    現在企業的培訓主要存在兩大問題:一是缺少必要的培訓,培訓一般只是在生產部門或者營銷部門中進行;一是對培訓有錯誤的觀念認識,以為培訓是“滅火”的動作,搞形式主義。

    大型的企業每年針對所有員工都會有相應的培訓內容,培訓的方式包括企業培訓、部門培訓、崗位培訓、外出培訓等,大企業往往會付出很多的金錢很大的和精力來做這個事情。

    培訓絕對不是可有可無或者撒錢無效的事情,而是一種投資,其回報會在日後顯現。目光如豆的人寧願把錢花在問題發生後的糾正和補償上,目光如炬的人會把錢花在預防問題發生的培訓上。

    以火災為例,平時注意培訓和演練的企業也許在五分鐘之內就能全部安全撤離,在半個小時內撲滅大火,讓員工和企業的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那些不注重相關培訓和演練的企業,員工的撤離可能要半小時以上甚至可能還會有人員傷亡,大火撲滅可能要在一小時以上,其損失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5

    加強控制,達到預防的目的

    控制是企業管理最常見的字眼,包括質量控制、財務控制、生產控制、成本控制等。一般而言,控制就是一種預防機制,企業只有建立完善的預防機制,才會有效防止問題的發生,這其實就是在“防火”。

    企業管理過程中的控制又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後控制、預防性控制和糾正性控制。其中,事前控制、預防性控制就是在“防火”;事中控制、糾正性控制既有“防火”的一面,又有“滅火”的一面,事後控制是事後總結經驗教訓。

    企業的事前控制和預防性控制的管理工作做得越到位,那麼事中控制、糾正性控制和事後控制就越少,這樣的企業就越規範,越有發展前途。

    企業所做的標準化都是在控制問題的發生,是預防問題發生的利器,標準化包括流程、制度、職責等。如果一個企業有較強的執行力,嚴格遵守管理規定和作業流程,企業的管理者自然不會為日後焦頭爛額的“滅火”而苦惱。

  • 4 # 1235265956555556

    救火員,這是一個危險的行業,不過前景還是可以的,畢竟現在是科技知識武裝起來的人!在選擇這個行業前,首先自己要自問下能否擔當的這份風險,自己是否熱愛這份工作,這很關鍵!

  • 5 # 嬴錢

    這不是前途的問題,有些人從小就有當消防員的夢想,長大了,當消防員,對於他來說,那是小時候的夢想成真,他覺得是幸福快樂,是有前途

  • 6 # 玄同道

    “救火員”式員工是一個挺獨特的概念,基於企業管理多年經驗,可以有些心得共享。

    企業在日常平穩運作時,應該按部就班,計劃、分工、推進、監督、評估等等流程各個環節有條不紊。可是誰也不能保證始終如此穩如泰山,政策、輿情、客戶甚至天災人禍都可能給企業後院放把火。

    “起火”(突發狀況)的特點是突然、激烈,對於應對者的考驗至少有三:

    1.遇事沉穩:如果對於突發事件自亂陣腳,腦子一片空白,何談合理應對,不添亂就OK了。這需要有堅實的心理素質。

    2.反應迅速:突發事件一般給予應對者的反應時間都是比較短的,等你四平八穩的調研、彙總、彙報、推演......,一圈下來,火是沒了,估計也不剩下啥了。對企業來說,可能就會錯過最好的解決時間視窗。這需要有豐富的處事經驗和堅實的判斷能力。

    3.敢於擔當:想贏怕輸、瞻前顧後的人,遇火肯定是能逃就逃的。快速分析判斷、梳理思路、得出結論後,沒有果斷落地的措施,那也等於白整。這就需要強大的自信和充分的授權。

    能具備這些基本條件,第一時間出面救火的員工應該是企業的寶貴財富,怎麼會沒有前途呢?

    上面說的都是理論,從自身經歷講個事件:

    幾年前正在公司召開辦公會議,老闆接了個電話臉色都變了,馬上宣佈會議終止,召集中高層集中,宣佈工地上出了一個人身傷亡事故。公安、安監、政府等部門的人估計馬上到現場瞭解情況,工地工友已經通知了家屬,預計24小時內到現場。當時正是專案驗收關鍵期,此事一出,從上到下都傻眼。

    老闆自己已經亂了陣腳,不知如何處理。此時本人擔任公司行政部副主管,臨危受命,其實也是沒人肯出面一肩挑,老闆當場全權委託我可以調集公司所有資源處理此事。

    我當時做了幾個安排:

    1.成立善後工作組,成員東選西調湊了4個人,分成政府對接、現場控制、家屬安撫三個分組;分別由行政、工程承擔前兩個分組的具體工作,家屬安撫誰都不願意幹,自然我這個總指揮上。

    2.首先向政府的公安、司法、安監全面彙報情況,確認事故原因是專案分包隊伍召集的點工現場違反安規造成人員傷亡,我方負有次要監管責任。由政府牽頭掌握對外資訊釋出、控制責任人;現場工程全部暫停,現場無關人員全部離場。

    3.提前準備好賓館、餐廳和跟隨照顧的男女員工,在責任主體尚無能力和準備支付前,由我公司全部墊付相應費用。第二天家屬7、8個人到了現場,死者比天大,在賠償方案沒有落地前,安撫好家屬情緒,儘量滿足一切生活要求。

    4.在派出所,通宵和工程負責人協商賠償方案,軟硬兼施,最後除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賠償標準外,拿到了超出15%的賠償方案,第二天凌晨簽約。

    5.第三天由當地司法所召集與家屬第一次正式會面,從上午9點談到晚上11點,條件從9個談到2個。

    6.第四天談到中午,我自己臨時拍板由我公司墊付包工頭無能力全部支付的賠償款,同時按照5倍標準支付所有家屬誤工費,下午就把協議簽了。

    7.後面2天,全程陪同現場祭拜、喪葬直到全部返鄉。

    當地司法部門說,這個速度創造了歷年來意外人身事故處理的記錄。

    家屬全程沒有特別大的意見,這事辦完我歇了三天,全程在床上睡了,累慘了。後面還有政府處罰、墊付資金的催繳、對外消除影響,陸陸續續1年才算終結。

    一年半後,升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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