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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剛日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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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俠緣腳後跟
西漢時期,為了填補當時已經空虛的國庫,“均輸法”得到了一個大的實行,在全國範圍內普及開來。可是,在“均輸法”為國家創造了巨大的財政收入的同時,卻也因此,有了許多衍生出的問題。
那麼,到底是產生了什麼問題呢?這麼讓人頭疼,甚至連當時的漢武帝都不得不重視。
可以試想,“均輸法”透過統一的運輸分配已經把當時的市場直接就給攪亂了。可是,為什麼國家統一分配就會把市場給攪亂呢?
這裡面就又有了一個問題,什麼問題?
一方面,“均輸官”們,每天都有一個需要採購商品的任務量,而且這個任務量針對的都是一些同質性的稀缺產商,比如你那邊交代要買西瓜100斤,而我這邊的任務可能也是需要採購西瓜100斤,既然,我們採購的東西是同一樣的商品,那麼,為了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務,你不得不和其他的“均輸官”搶著買啊。
所以,對於一些特質性的需要採購的商品,“均輸官”們不得不進行“哄搶”。而如果這樣“哄搶”下去的話,這,就有了最起初的一個問題,你們這是在搶著買我的東西啊,供不應求,那我一看,有機會,就漲價唄。
於是,這第一個問題就出現了。一部分的商人看著形勢對自己有利,就把商品給“漲價”了。可是,這個時候,即使看著商人強行漲價,你又能怎麼辦?上面交代的任務你不得不完成吧?
所以,這一次,“均輸官”們被商人們給刁難了。
而在“均輸法”裡面,我也講到了一個刁難的問題,只是不是商人刁難“均輸官”,而是這些“均輸官”們在刁難商人的例子。
其實,這兩者之間並沒有矛盾。“均輸官”們可以剝削商人,其實,只是因為這些商人有求於“均輸官”,他們的商品並不在上面交代的任務表裡,只是為了能順帶地進行交易,不得不低聲下氣。
畢竟,權力不平衡的一方,總是要刁難另一方的。說到底,只是看你站在權力平衡的哪一方而已。
只是,商人們要是一直見著風頭就漲價,那怎麼行?你一漲價,我“均輸”過去的商品不也得跟著漲價?那麼,這樣,不就嚴重干預了此時老百姓們的正常生活嗎?
怎麼辦呢?
當時,在擔任大司農的桑弘羊就想了一個辦法。
一個什麼樣的辦法呢?讓當時的漢武帝都覺得連連點頭稱讚。
你想想,商人們就地漲價,無非,就是仗著自己手上的東西很稀缺嘛。要不然,為什麼“均輸官”們還要搶著來採購呢?
物以稀為貴,供不應求,此時,你手上的東西在市場上很少,而且,你又不得不買。所以,即使很厭惡和反感,你也只能看著商人在漲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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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哥是前衛
在大家的印象中,中國古代社會就是一個自給自足的小農意識的社會。其實不是這樣,只是古代中國的商品交易相對單一,主要是糧食、衣物這類生活必需品,並不是沒有交易,並不缺少“商品經濟”(現在一說商品經濟,濟,就認為是西方的,實在是謬誤),所以物價是否穩定也是古人很關心的一件事。
古代日常交易主要是粟、谷、豆、麥、米這些糧食,大宗的交易也有房產、土地、農具、牲口,此外重要買賣商品還有一個,就是“人”,有錢人會去買妻妾,買奴婢,買男僕(現在包二奶,養小三應該就是這種舊俗的遺存和變種)。
對於妻妾、婢妾、男僕這類人口的買賣,1930年始出土於甘肅境內居延這個地方的“居延漢簡”上,便有這樣的記載,在西漢時花一萬五千錢便可買到一名小奴(原文“小奴二人,直三萬”)。但到了東漢早期,則要花兩萬錢,這是《風俗通》上所記,價格開始漲了。等到東漢晚期,價格就大漲了,一萬五千錢只能買到一頭牛。據1966年在四川郫縣犀浦一座東漢磚室殘墓中出土的一塊殘碑所記,時奴婢價每名四萬錢。
對此,連日本人都感興趣,一個名叫好並隆司的日本學者,還寫了一篇文章發表在《四川文物》第二期上。舉這個“買人”的例子,是想說明,從西漢到東漢就有嚴重的漲價現象,物價不穩,通貨膨脹,並不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僅有的問題。可能不少網友不太明白這例子,那麼我試著換算成人幣,進一步來表述一下。
古代的銅板面值與銅材是等值的,如以每千錢銅板8斤重的標準來計算的話,大概是120斤銅,以現在每斤銅25一斤(這是紫銅價格,黃銅便宜,現在不少青銅器造假作坊都買黃銅來做)來算,價格變化情況是,西漢時買一個人大約要3000元人民幣,東漢早期4000元人民幣,到了東漢晚期,要8000元人民幣,價格翻了一倍,還多。
換個方式來理解,雖然漢代漲價這麼厲害,但以現代的物價水平來看,當時的人還是頗不值錢的。比如,早幾年北方一些娶不到媳婦的男子,會跑到雲南、貴族一些地方去買老婆,少的也要花上萬的。再如眼下,一名普通的工薪階層如果回到西漢,一個月工資就可以買一個女孩子回家當老婆,就是到了東漢晚期,現在的白領們的一個月工資也能買一個僕人來家端茶倒屎,侍候侍候。當然,這也可能說明現代人的生活水平真的提高了。
從漢代時,“錢”,確實給人們帶來了很大的誘惑,物價的問題隨之而來。當時有識之士也充分認識到了,中國首個穩定物價的政策就是在西漢時期出臺的,即“常平倉制度”,這個制度現在還在用,國家糧食儲備制度就是這個漢政的現代版。
最早提出這一穩定物價政策的,是一個叫耿壽昌的人,他在漢宣帝劉詢當皇帝(公元前74年-前49年在位)時,擔任大司農中丞一職(這個人因為提出了這一制度,受到後世的讚揚,被現代財經界認為是“理財家”,其實他是一位天文學家)。《漢書・食貨志》(卷24)記載了這個新政出臺的經過:“(耿)壽昌遂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糶,名日常平倉。便民之。”
到了隋文帝時期(公元581年-604年在位),穩定糧價又出現了一個新政――義倉制度,即“民辦糧庫”,它是在官府的監督指導下進行的,要求每家每戶在秋糧下來的時候,繳納一定數量存到指定的倉庫裡,以備欠收年用。設在縣一級政府所在地的倉廩,叫義庫;村鎮一級設倉,則叫社倉。“義倉”制度其實是在賑災的基礎上出現的,是古代人們賑災的需要,它是民間荒年救災的一種行之有的手段,客觀上起了穩定物價的作用。
提出“義倉制”的,是時任隋度支尚書長孫平,他是河南洛陽人,提出時間在隋開皇三年(公元583年)。當時,長孫平看到全國各地有很多地方鬧水旱災害,老百姓沒有糧食吃,便想到了這一賑災方式,農村人稱之為,“有時防無時”。此即《隋書・長孫平傳》(卷46)所記,“平見天下州縣多罹水旱,百姓不給,奏令民間每秋家出粟麥一石已下,貧富差等,儲之閭巷,以備凶年,各曰義倉。”
“義倉制”是對國家層面上的“常平倉”制度的一種彌補,在國家財政能力不足的情況是十分給力的。所以,長孫平奏書一上,隋文帝馬上就同意了。
但是,“義倉制”後來歷代或廢或興,“常平倉制”則是歷代通用,因為這是穩定物價的絕招,特別是穩定糧價最管用,管用包靈,既可嚴厲打擊屯積倒賣、哄抬物價的奸商,又保證了人民的基本所需。
最後說一句,雖然“常平倉”歷代都用,但效果卻不一樣的。只有真正為民眾著想時,它才能起到穩定物價、穩定民心、穩定政權的作用。所以,制度雖然好,還要靠掌握政權和實施政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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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純情的胖虎
中國首個穩定物價的政策就是在西漢時期出臺的,即“常平倉制度”,國家糧食儲備制度就是這個漢政的現代版。最早提出這一穩定物價政策的,是一個叫耿壽昌的人,他在漢宣帝劉詢當皇帝時,擔任大司農中丞一職。《漢書·食貨志》記載了這個新政出臺的經過:“(耿)壽昌遂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糶,名日常平倉。便民之。”常平倉的實際操作手法是,在市場糧價低賤的時候,適當提高糧價,由國家財政大量收購入倉;在市場糧價上漲的時候,開倉放糧,適當降價出售。現在國務院出臺的許多“三農”政策,都包含這個“常平倉”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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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政府對物價調控的手段名叫“三賈均市”。
我們以唐代為例,當時唐代設定“諸市令”一職,掌管公平交易之事。
而對市場物價的調控制度就是“三賈均市”制度。
(古代市場遺址)
所謂“三賈”,就是將貨物按質量分成精、次、粗三個等級,精品稱為上賈,次品稱為中賈,粗品稱為下賈。按照貨物不同質量劃定價格。
政府對物價管理起源很早,在周朝就有“質人”這個官職,對商品交換流通制定價格。
漢朝則採用“月平”的方式,每個月對市場上的貨物進行評定價格,按商品質量定出相應的價格。
封建社會發展到隋唐時期,商業極大繁榮,市場眾多。
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的物價監管措施,任由市場無序發展,就會帶來很多隱患。
所以唐代在前朝的基礎上,設定了“三賈均市”這種監管手段。
唐代規定,每個月分三次對市場上的商品價格進行評估,確定價格。但是政府不對市場進行任何操縱,允許市場定價,也允許買賣雙方討價還價,政府只是在宏觀上對商品進行調控。
(古代貨物交易)
政府如何為商品確定基礎價格呢?
這要根據之前的“時價”和商品評估結果綜合確定。對於一些比較難以確定價格的物品,唐代有專門的評估專家稱為“行人”,由他們綜合各種因素給出基準價格,並將評定的基準價格上報州、郡。
如果買賣雙方對政府定的基準價格不服,也可以向州、縣衙門反映,由專門的參曹司複核。
如果確實是“行人”在評估時收取賄賂,或者工作失誤,將對“行人”的工作失誤進行處分。
唐代中期,市場調控又加入了“省估”,這是由中央對大宗國防物資和關乎國計民生的戰略物資進行評定價格,它的形成是中央綜合全國州、縣上報的價格經尚書省研判後確定的,是一個指導價,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可以允許少量浮動。
(交易市場)
唐朝雖然法律完善,但“天下定贓互有高下”,同樣的贓物,各州、郡定價不同,給予犯罪分子的處罰也各不相同。
採用“三賈均市”評定贓物價值後,全國的量刑標準統一了,也不再出現量刑上的分歧。
在國家稅收上,對於實物納稅也採用“三賈均市”的辦法,按上、中、下幾個等級進行估價,做為納稅的標準。
唐代的兩稅收繳,很多都是以實物抵稅款的,確定全國統一的價格,也為中央政府的稅收統一了標準,老百姓也不再有納稅不公的怨言。
(市場管理官員給胡商解決價格糾紛)
由於“三賈均市”相比其他的物價管理辦法有著很多的優越性,所以宋代和明代也按“三賈均市”的方式,採用類似的辦法來統一管理物價。
自古以來,統治者都重視物價管理和市場穩定,對價格違法行為都會不遺餘力的打擊。
而源於唐朝的“三賈均市”制度,能反映市場行情和交易趨勢,指導和調整市場物價,促進商業的繁榮,有利於統治的穩定。
參考文獻:
池田溫《中國古代物價初探》
齊陳駿《敦煌、吐魯番文書中有關法律文化資料簡介》
歪眼小史工作室
文: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