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Less銘

      根據《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採購檔案要求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供應商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也就是說,履約保證金不是必須遞交的,如果採購檔案沒有要求,供應商可以不用提交。據《政府採購資訊》報記者瞭解,為了保證採購質量,在政府採購實踐中,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向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收取履約保證金的現象較為普遍,但也有不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情況。

      對於履約保證金何時收退的問題,法律對此並未明確規定,不過,《〈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釋義》明確,履約保證金通常作為合同訂立的條件,要在合同簽訂前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中標或成交供應商主要義務履行完畢止。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合同主要義務履行完畢,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按合同約定及時退還履約保證金。如果是銀行保函或履約擔保書,一般在到期後自行失效。

      業界專家也普遍認為,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履行完畢後退還,而不是質保期滿後再退還。但也有專家表示,履約保證金可否在質保期滿後退還,要看履約保證金的收取數額或比例是多少,如果是政府採購合同金額的5%以下,則可以。反之,到透過驗收後(即質量保證期開始時),應將履約保證金的比例降到5%以下,或者用質量保證金來取回履約保證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日本在吉布提的海外軍事基地部署了些什麼軍事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