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京牌小客車向子女、父母轉移登記
(一)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是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二是個人名下有一輛本市登記的小客車且有公安交管部門提供的出售、報廢小客車轉移或登出登記資訊(可申請更新指標的有效資料資訊)或有效期內的未使用小客車指標。
擬轉出車輛登記狀態須為:在公安交管部門處於正常登記狀態(正常登記狀態指:車輛處於檢驗有效期內,且未被盜搶、未進行抵押)
(二)接收方(受讓方)申請條件
1.本市戶籍居民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2.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有效的軍(警)身份證件和在部隊辦理的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持證人的隨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證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請作為接收方(受讓方)。
4.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注1:“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申請人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向本市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連續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
注2:“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申請人從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且納稅額大於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以稅款入庫日期為準(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至2020年連續五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5.香港、澳門居民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6.臺灣居民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五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簽註,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7.外籍人員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外華人永久居留證或外華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北京簽發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許可或訪問簽證,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二、京牌小客車向配偶變更登記或離婚析產轉移登記
(一)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名下車輛要求
車輛登記狀態須為:在公安交管部門處於正常登記狀態(正常登記狀態指:車輛處於檢驗有效期內,且未被盜搶、未進行抵押)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有效的身份證件,且與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婚姻關係存續滿一年。
三、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操作說明
(一)如何註冊與登入?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請過搖號或更新的新使用者,可在網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首頁點選“我要註冊”,選擇使用者型別,如實填寫個人資訊並設定密碼,完成賬戶註冊。註冊成功的使用者憑“手機號+密碼”登入系統。
新使用者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註冊。
2.2014年1月1日前已經申請過搖號或更新的,系統自動完成賬戶註冊,申請人直接用“手機號+密碼”登入系統,沒有手機號的用申請編碼代替。
(二)如何修改註冊賬戶資訊?
(三)如何提交申請?
一個申報期間內只可提交一輛京牌小客車的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申請經稽核透過,且在車輛管理部門辦理完成車輛變更或轉移登記手續後,才可繼續申報其他車輛的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申報期間內可提交申請。
1.多車轉移申請
需填寫車輛資訊(車牌號、車架號)、車輛登記所有人資訊、接收方身份資訊,須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申請。
【注: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擬向配偶轉移或變更登記車輛的,需在“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填報申請”。】
2.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申請
需填寫車輛資訊(車牌號、車架號)、車輛登記所有人資訊、配偶或原配偶資訊和婚姻登記資訊(結婚登記時間或離婚登記時間或法院判決時間),須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申請。
3.提交申請的過程中,如何確認意願?
(四)如何取消申請?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期間內可進行取消申請操作。
(五)申請資訊發生變化的,如何修改?
1.未完成意願確認時,需要修改申請資訊的,可在提交申請時所處申報期內(即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間),進行修改申請操作。申請人(轉出方)可登入系統進入使用者中心,在“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點選“申請表”,在申請表頁面點選“修改申請”,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可修改相關申請資訊;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
2.完成意願確認且已提交申請後,需要修改申請資訊的,可在提交申請時所處申報期內(即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間),進行重新申請操作,修改申請資訊後再次提交申請。
申請人(轉出方)可登入系統進入使用者中心,在“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點選“申請表”,在申請表頁面點選“重新申請”,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可修改相關申請資訊再次提交;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
(六)稽核有幾個環節?
“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涉及兩個稽核環節,分別是個人資格稽核環節和親屬關係、婚姻狀況核查環節。個人資格稽核通過後,進入親屬關係、婚姻狀況核查。
(七)什麼時間可以查詢個人資格稽核結果?如何查詢?
(八)個人資格稽核未透過的如何辦理複核申請?
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請且稽核不透過的,當年11月23日前可在網站登入系統進入使用者中心,在“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點選“申請表”查詢稽核未透過原因。申請人應仔細檢查所填資訊是否有誤,如確認填報無誤,可根據提示進行“申請複核”系統操作或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關稽核部門申請複核,相應稽核單位於當年12月24日前反饋複核結果。如果填報有誤,可在下個申報期點選“重新申請”修改資訊,並再次提交申請參加稽核。
(九)如何進行親屬關係核查?
個人資格稽核通過後,由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對家庭申請人的親屬關係、婚姻狀況等資訊進行核查。
(十)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有哪些要求?
對部分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親屬關係、婚姻狀況不能透過資料交換進行核查的,指標管理機構會透過指定網站通知申請人。
涉及婚姻狀況需要補充提交證明材料的,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應當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門指定的辦公視窗進行現場核查。
透過資料交換及民政辦公視窗均無法核查的,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可以按照通知提示,自願向本市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親屬關係公證,對經公證機構依法審查仍不能查明親屬關係的,可自願申請辦理宣告公證;但涉及婚姻狀況需要補充提交證明材料的,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應當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門指定的辦公視窗進行現場核查。公證書可自通知相關申請人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逾期未提交公證書的,視為放棄申請。
(十一)親屬關係或婚姻狀況核查透過的,如何列印《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稽核表》?有效期是多長?
可以在網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入系統進入使用者中心,在“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點選“申請表”查詢,可下載列印稽核透過的《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資格申請表》;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查詢列印。
《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資格申請表》有效期為12個月。向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的申請人,應當自稽核透過之日起12個月內,按照市場監管、車輛管理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完成二手車銷售發票開具、車輛登記手續。向配偶變更登記或離婚析產轉移登記車輛的申請人,應當自稽核透過之日起12個月內,按照車輛管理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車輛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
(十四)親屬關係或婚姻狀況核查未透過、未按時提交公證書、或稽核通過後未在12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的,還能申請變更或轉移登記嗎?
可在下一個申報期間內再次提交申請。
(十五)在視窗申請需攜帶哪些材料?
需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下:
內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軍(警)身份證件和居民身份證。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港澳居民身份證》。
臺灣居民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外籍人員提供有效護照。
注1:由他人代辦時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或結婚證)。
注2:以上相關證件和各類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影印件。
一、京牌小客車向子女、父母轉移登記
(一)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是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二是個人名下有一輛本市登記的小客車且有公安交管部門提供的出售、報廢小客車轉移或登出登記資訊(可申請更新指標的有效資料資訊)或有效期內的未使用小客車指標。
擬轉出車輛登記狀態須為:在公安交管部門處於正常登記狀態(正常登記狀態指:車輛處於檢驗有效期內,且未被盜搶、未進行抵押)
(二)接收方(受讓方)申請條件
1.本市戶籍居民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2.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有效的軍(警)身份證件和在部隊辦理的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持證人的隨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證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請作為接收方(受讓方)。
4.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注1:“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申請人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向本市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連續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
注2:“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申請人從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且納稅額大於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以稅款入庫日期為準(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至2020年連續五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5.香港、澳門居民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6.臺灣居民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五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簽註,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7.外籍人員作為接收方(受讓方)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外華人永久居留證或外華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北京簽發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許可或訪問簽證,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
二、京牌小客車向配偶變更登記或離婚析產轉移登記
(一)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名下車輛要求
車輛登記狀態須為:在公安交管部門處於正常登記狀態(正常登記狀態指:車輛處於檢驗有效期內,且未被盜搶、未進行抵押)
(二)接收方(受讓方)申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有效的身份證件,且與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婚姻關係存續滿一年。
三、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操作說明
(一)如何註冊與登入?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請過搖號或更新的新使用者,可在網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首頁點選“我要註冊”,選擇使用者型別,如實填寫個人資訊並設定密碼,完成賬戶註冊。註冊成功的使用者憑“手機號+密碼”登入系統。
新使用者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註冊。
2.2014年1月1日前已經申請過搖號或更新的,系統自動完成賬戶註冊,申請人直接用“手機號+密碼”登入系統,沒有手機號的用申請編碼代替。
(二)如何修改註冊賬戶資訊?
(三)如何提交申請?
一個申報期間內只可提交一輛京牌小客車的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申請經稽核透過,且在車輛管理部門辦理完成車輛變更或轉移登記手續後,才可繼續申報其他車輛的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申報期間內可提交申請。
1.多車轉移申請
需填寫車輛資訊(車牌號、車架號)、車輛登記所有人資訊、接收方身份資訊,須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申請。
【注: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擬向配偶轉移或變更登記車輛的,需在“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填報申請”。】
2.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申請
需填寫車輛資訊(車牌號、車架號)、車輛登記所有人資訊、配偶或原配偶資訊和婚姻登記資訊(結婚登記時間或離婚登記時間或法院判決時間),須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申請。
3.提交申請的過程中,如何確認意願?
(四)如何取消申請?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期間內可進行取消申請操作。
(五)申請資訊發生變化的,如何修改?
1.未完成意願確認時,需要修改申請資訊的,可在提交申請時所處申報期內(即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間),進行修改申請操作。申請人(轉出方)可登入系統進入使用者中心,在“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點選“申請表”,在申請表頁面點選“修改申請”,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可修改相關申請資訊;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
2.完成意願確認且已提交申請後,需要修改申請資訊的,可在提交申請時所處申報期內(即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間),進行重新申請操作,修改申請資訊後再次提交申請。
申請人(轉出方)可登入系統進入使用者中心,在“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點選“申請表”,在申請表頁面點選“重新申請”,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可修改相關申請資訊再次提交;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辦理。
(六)稽核有幾個環節?
“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涉及兩個稽核環節,分別是個人資格稽核環節和親屬關係、婚姻狀況核查環節。個人資格稽核通過後,進入親屬關係、婚姻狀況核查。
(七)什麼時間可以查詢個人資格稽核結果?如何查詢?
(八)個人資格稽核未透過的如何辦理複核申請?
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請且稽核不透過的,當年11月23日前可在網站登入系統進入使用者中心,在“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點選“申請表”查詢稽核未透過原因。申請人應仔細檢查所填資訊是否有誤,如確認填報無誤,可根據提示進行“申請複核”系統操作或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關稽核部門申請複核,相應稽核單位於當年12月24日前反饋複核結果。如果填報有誤,可在下個申報期點選“重新申請”修改資訊,並再次提交申請參加稽核。
(九)如何進行親屬關係核查?
個人資格稽核通過後,由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對家庭申請人的親屬關係、婚姻狀況等資訊進行核查。
(十)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有哪些要求?
對部分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親屬關係、婚姻狀況不能透過資料交換進行核查的,指標管理機構會透過指定網站通知申請人。
涉及婚姻狀況需要補充提交證明材料的,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應當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門指定的辦公視窗進行現場核查。
透過資料交換及民政辦公視窗均無法核查的,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可以按照通知提示,自願向本市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親屬關係公證,對經公證機構依法審查仍不能查明親屬關係的,可自願申請辦理宣告公證;但涉及婚姻狀況需要補充提交證明材料的,車輛登記所有人或受讓方應當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門指定的辦公視窗進行現場核查。公證書可自通知相關申請人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逾期未提交公證書的,視為放棄申請。
(十一)親屬關係或婚姻狀況核查透過的,如何列印《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稽核表》?有效期是多長?
可以在網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入系統進入使用者中心,在“多車轉移”、“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功能區點選“申請表”查詢,可下載列印稽核透過的《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資格申請表》;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視窗查詢列印。
《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資格申請表》有效期為12個月。向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的申請人,應當自稽核透過之日起12個月內,按照市場監管、車輛管理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完成二手車銷售發票開具、車輛登記手續。向配偶變更登記或離婚析產轉移登記車輛的申請人,應當自稽核透過之日起12個月內,按照車輛管理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車輛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
(十四)親屬關係或婚姻狀況核查未透過、未按時提交公證書、或稽核通過後未在12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的,還能申請變更或轉移登記嗎?
可在下一個申報期間內再次提交申請。
(十五)在視窗申請需攜帶哪些材料?
需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下:
內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軍(警)身份證件和居民身份證。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港澳居民身份證》。
臺灣居民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外籍人員提供有效護照。
注1:由他人代辦時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或結婚證)。
注2:以上相關證件和各類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