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意拖延租金一般也算違約
法律依據主要是《合同法》第227條 ,該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無論承租人是故意、過失還是因為意外不支付租金,均不能以此來說明自己遲延支付租金不是違約。
另外,在合同解除後,承租人要清掃房屋,將房屋恢復原狀,另外,因拖延租金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還要向承租人賠償。
但是,法條也寫明只有是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遲延支付租金的才承擔違約責任,意即承租人“有正當理由”遲延支付租金的,就不構成違約。
這裡的“正當理由”,指的是下面兩種情況:
1.約定的“正當理由”
即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出現哪些情況之後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的不構成違約,只要約定的這些情況是在法定範圍內,這些情況下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就不是違約。
2.法定的正當理由
即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承租人與出租人無法預料無法抗拒的客觀事實,比如說常見的自然災害、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等。因不可抗力發生導致遲延支付租金的,無論雙方約定與否,承租人均不是違約,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當然,如果是在承租人遲延交付租金後發生不可抗力的,則承租人依然違約。
不是故意拖延租金一般也算違約
原因法律依據主要是《合同法》第227條 ,該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無論承租人是故意、過失還是因為意外不支付租金,均不能以此來說明自己遲延支付租金不是違約。
另外,在合同解除後,承租人要清掃房屋,將房屋恢復原狀,另外,因拖延租金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還要向承租人賠償。
但是,法條也寫明只有是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遲延支付租金的才承擔違約責任,意即承租人“有正當理由”遲延支付租金的,就不構成違約。
何為“正當理由”這裡的“正當理由”,指的是下面兩種情況:
1.約定的“正當理由”
即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出現哪些情況之後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的不構成違約,只要約定的這些情況是在法定範圍內,這些情況下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就不是違約。
2.法定的正當理由
即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承租人與出租人無法預料無法抗拒的客觀事實,比如說常見的自然災害、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等。因不可抗力發生導致遲延支付租金的,無論雙方約定與否,承租人均不是違約,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當然,如果是在承租人遲延交付租金後發生不可抗力的,則承租人依然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