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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葉飄刀

    其實都不是,主要是岳飛對趙構構成了威脅。

    與金議和不成立

    能戰方能和,趙構作為南宋皇帝,因為岳飛的死,以及重用秦檜等,被認為是昏君。但能在女真南下,穩住南宋半壁江山的人絕對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弱與昏庸。而且作為趙構來說,他是嘗試過金兵南下的切膚之痛的,搜山檢海,並非那些坐在宮中,兵臨城下還茫然無知的南唐後主,陳後主一流。

    所以即便要議和他也深知能戰,方能和的道理。要真的為了討好金人,他怎麼不把韓世忠這些都殺了,這種區別性對待正說明他是有選擇的,而且也並非是因為議和才處死岳飛。作為南宋的最高統治者,他對局勢的判斷和把控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糟糕,也沒有到金人一句話就殺自己這邊大將的地步。

    迎回二帝不成立

    岳飛迎回二帝,最多也就是岳飛的一個口號和夢想。岳飛的朱仙鎮大捷,不過是打到了開封附近,隔把金兵驅逐出遠北宋的土地還有千里之遙,更不要說直搗黃龍了。

    要知道二帝所在的五國城,在目前的哈爾濱附近,這離迎回二帝遙遙無期,高宗為了這個還遠遠不沾邊的事情,就把岳飛殺了,這可能嗎。

    再說了,就算是這樣,需要殺岳飛嗎,岳家軍餓死不擄掠,凍死不拆屋,這說明什麼,說明岳家軍嚴重依靠後勤補給,那麼要控制岳飛軍隊的動向,卡住後勤補給就行了,用得著殺人嗎。

    而且就算岳飛真可以迎回二帝,那你想想二帝是什麼人,亡國之君,高宗是什麼人,將侵略者趕回去,同時恢復國土之人,歷史上的評價穩穩的中興之主,滿朝文武哪個不是他的心腹,其歷史地位絕對直追秦皇漢武,這樣的情況下,二帝能對他地位構成威脅。要真是有二帝南宋就一片大亂,那麼金國早直接把二帝還給南宋了等著南宋大亂了檢便宜了。

    所以二帝說也是不成立的。

    岳飛真正的死因

    岳飛的真正死因,就在於宋以文馭武的傳統,當南宋站穩腳跟之後,岳飛這樣的就成為了類似於唐朝藩鎮的軍閥集團。韓世忠後期剋扣軍餉,鬧得部隊戰鬥力大減,險些兵變,按說罪更大,反而活下來,因為韓世忠不得軍心,沒有了威脅,估計這也是韓世忠聰明的地方。

    岳飛軍紀嚴格有軍心,餓死,凍死不對老百姓動手,有民心,這就是對君王巨大的威脅。

    對於皇帝來說,如果岳飛死了,岳家軍還可以控制,那麼岳飛死不死也就無所謂了。可死可不死。如果岳飛死了,岳家軍不可以控制了,那麼岳飛就必須死,軍隊是國家的,變成自己私軍,你不死誰死。

    所以岳飛真正的死因其實是威脅到了皇權而已。

  • 2 # 淡定31796315

    岳飛是趙構殺的嗎?顯然不是。

    紹興十一年四月,張俊、韓世忠任樞密使,岳飛任副使,明升暗降,實際沒有了兵權。八月,岳飛辭官,趙構言要保功臣至終,宋廷保留岳飛兩鎮節度使,充萬壽觀司虛職,每月逢一、五上朝,岳飛告假回廬山家中。十月,岳飛被誣入獄。十一月,宋金紹興二次和議簽字,其中一條為:無罪不得去相位。趙構失去了對秦檜的任免權,對後來秦檜私自調動御林軍,屁都不敢放一個;秦檜指使王循友上書為秦檜加九錫,趙構日夜憂心;滿朝文武大都是秦檜心腹,趙構靴中置刀防備秦檜至其死。除夕日,岳飛被害。紹興十二年正月初一,趙構向万俟卨詢問岳飛案情,至正月初四得到岳飛死訊。

    至於迎回二聖,建炎元年五月初一,趙構在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登基為帝,其登基詔書中就有“同徯兩宮之復”就是最初的“迎二聖”口號;建炎年間,出使金國,有宋代蘇武之稱的使臣洪皓,肩負就是這使命;建炎四年,趙構自海上歸,世忠上賀道喜,當著諸大臣面,趙構言:此不足喜,他日復中原,迎二聖,才足喜。後期趙構還為其哥欽宗趙桓在行在臨安建有府邸;紹興五年六月,二聖之一的徽宗趙佶死於五國城;紹興七年,岳飛給宋廷的《乞出師札子》結尾段:異時迎太上皇帝、寧德皇后梓宮,奉邀天眷歸國,使宗廟再安,萬姓同歡,陛下高枕無北顧憂,臣之志願畢焉,而後乞身歸田園,此臣夙昔所自許者。

    岳飛的死因,在史書中有明確記載,《宋史.秦檜傳》中宗弼遺檜書: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以為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趙構這昏君,為達成和議,實際是預設的態度,最終秦奸佞矯詔殺害岳飛。

  • 3 # 李梅161560422

    兩者兼而有之,趙構在落難之時一轉身就能毒殺對他夠不成任何威脅的救命恩人,岳飛不光要迎回二帝,還堅決反對和金和議,趙構此時已經覺得岳飛已經對他構成了巨大的威脅,殺掉岳飛也就順理成章了。

  • 4 # 明月山脈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殺害岳飛的不是趙構而是秦檜。

    《宋史·刑法志》(二)曰:“詔獄本以糾大奸慝,故其事不常見。(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卨鍛鍊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於市。……飛與舜陟死,檜權愈熾,屢興大獄以中異己者。名曰詔獄,實非詔旨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故不備錄雲”。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主審官第一次向趙構彙報岳飛案,是在岳飛被殺半個月之後。這充分說明岳飛之死是秦檜一手導演。

    秦檜死後不久,在趙構所釋出的一道詔令中,對秦檜的擅生殺之權的事也已經加以揭露了。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七,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甲申載:“詔:命官犯罪,勘鞫已經成,具案奏裁。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 今後,三省將上取旨。這裡面的所謂“大臣”,當即專指身為宰相的秦檜;所謂“便作‘已奉特旨"”,實即“假傳聖旨”亦即“矯詔”的同義語。“具案奏裁”的意思是在定案前必須把案情的具體細節奏報上來,由高宗自己裁定是否定罪。“自今後,三省將上取旨”,其意是,從今往後,三省(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為大臣治罪必須透過皇帝的裁決才能實行。就是說以前常有秦檜假傳聖旨(濫殺大臣)的事發生,從秦檜死後,皇帝將宰相秦檜的這一特權收回。這一詔令從反面證實了在岳飛一案中秦檜確實“矯詔”殺害了岳飛。而趙構則做了甩手掌櫃。

    其次說一下趙構為何縱容秦檜殺害岳飛。

    《宋史》卷2《韋賢妃傳》寫得很清楚:早在建炎元年(1127年)趙構派王倫去向金國統帥撻懶乞求,表示只要金人肯答應他的講和要求並能放韋太后迴歸南宋,其他一切條件都好商量。“帝以後久未歸,每顰蹙曰:金人若從朕請,餘皆非所問也。”換句話說,只要金國答應送回韋氏,無論任何條件他都會答應。

    《大金國志》卷7和卷24記載:金國天會八年秋,金國上層在黑龍江柳株開會,議定讓秦檜做為金國的內應潛回南宋。在這次會議上有人首先提出派張孝純,粘罕認為不妥,言道:“此人河東失節,人誰不怨,便去如何得位?得志,唯有檜可用”。在金軍再次南侵時,秦檜做為金國撻懶軍的“隨軍轉運使”南下,在金軍圍攻楚州時,秦檜曾為金軍寫檄文勸降楚州軍民,被楚州軍民嚴辭拒絕。秦檜運用親屬關係積及勸說各城守將投降,在他的斡旋下,秦檜的岳父獻撫州,秦檜的妻弟獻洪州,秦檜岳父的哥哥獻袁州。1130年,四年前被金軍俘虜的秦檜,忽然攜全家南歸,然而世人不知的是秦檜手中的王牌根本不是二聖,而是趙構的生母韋氏。

    《宋史·秦檜傳》中〈兀朮遺檜書〉記載:“‘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趙構和秦檜“朝夕以和請”,但是直到岳飛開始“為河北圖”,金國的態度才開始從拒絕轉變為“必殺飛,始可和”。

    綜上所述,趙構要的是母親,他縱容金國內應秦檜殺害了岳飛從而換回了韋氏,而意圖殺害岳飛的不是趙構,而是金國。

    金國為何突然同意議和,又為何要殺害岳飛呢?

    《浪語集》卷22《與汪參政明遠論嶽侯數》寫得很清楚:逆亮南寇,胡人自為“岳飛不死,大金滅矣”之語;

    此外金章宗在1206年招降南宋大將吳曦叛變的詔書中寫到:“且卿自視翼贊之功孰與岳飛?飛之威名戰功,暴於南北,一旦見忌,遂被參夷之誅,可不畏哉!”?

    《金佗稡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先臣死,洪皓時在虜中,馳蠟書還奏,以為虜所大畏服,不敢以名呼者唯先臣,號之為“嶽爺爺”。諸酋聞其死,皆酌酒相賀曰:“和議自此堅矣!”

    很顯然,岳飛領導的南宋軍隊在《紹興和議》簽訂之前取得了幾個重大戰役的勝利,包括“健康戰役”、“襄漢戰役”、“郾城戰役”、“潁昌戰役”,金國已潰不成軍,甚至有“岳飛不死,大金滅矣”的說法,金國的窘境自不待言。這裡必須明確一點,在紹興和議之後,秦檜被金國指定為南宋宰相"不得更換",同時"兼修宋史",對岳飛的軍功大力抹殺。所以難見其蹤跡,但是我們從金史可以反證這一點。如果這些軍功不曾存在,岳飛根本不可能成為被殺害的物件。

    最後我們再來看下所謂“迎二帝”,“干預立儲”,“軍閥”之類的說法是否靠譜。

    “迎回二帝”是南宋初期趙構本人提出的凝聚人心的政治口號,基本上朝中大臣都有說。而在這其中嶽飛是最早放棄使用這種口號的將領之一。原因就在於金人希望利用欽宗和欽宗兒子的身份來動搖趙構的正統地位,作為抗金最積極的岳飛,怎麼可能再跟著金人走?從岳飛力主趙構立太子時起,岳飛就已經完全和欽宗一系政治勢力做了根本上的切割。

    此外徽欽二帝被俘於1127年,在金國天會八年(1130)改囚於五國城(今哈爾濱市依蘭縣城北),徽宗死於1135年,而此時岳飛尚未大舉北伐,岳飛死於1142年除夕,而此時欽宗已在金國呆了十五個年頭,在南宋早已失去了一切威望和號召力,而黃龍府位於今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縣城內,即使岳飛打到黃龍府,也迎不回欽宗。

    此外有人以岳飛干預立儲作為趙構殺害岳飛的藉口,這一點非常荒謬,因為岳飛因此事被加封“太子少保”,充分說明這一藉口根本不成立。

    還有呂思勉的“軍閥”一說,我在此也一併說明。所謂軍閥,是指軍人以武力為後盾,割據一方,自成派系的軍人或軍人集團。由中央政府指派或承認中央政府,以保有並擴張自己的權位,忽視國家的秩序法律。

    在宋朝,長期的抑武重文的政策之下,根本沒有任何軍人有封地,軍人無法割據一方,因此也就不存在任何軍閥。岳飛本人生前官至湖北、京西南路宣撫使兼營田大使,也沒有任何封地,此外,岳飛所領導的“岳家軍”是老百姓的稱呼,並非官方名稱,也沒有這種編制。老百姓是透過旗子上的字來認識和分辨軍隊的,所以稱岳飛的部隊為岳家軍,比如張俊部被稱為“張家軍”,韓世忠部被稱為“韓家軍”等。現在很多人以此誤認為岳家軍是岳飛的私人軍隊,或者稱岳飛為軍閥,這是典型的誤判。

  • 5 # 老郭雜談

    為了議和。

    其實前面哪兩個皇帝回來也沒用了。既然趙構能夠重組朝廷並登上皇位。前面的兩個皇帝回來也沒有任何權利。看看唐玄宗當了太上皇的經歷就知道了。皇帝也需要大批支持者才有權利。很明顯丟了天下的哪兩個皇帝不具備這個條件。

    岳飛被殺只能說是為了議和。趙構雖說已經在南邊登上皇位,但是還是怕女真人攻打他。所以選擇議和。趙構之前其實很器重岳飛。在岳飛權利最大的時候,他掌握了南宋過半的兵力。但是這也是他的取死之道。到了宋朝這個階段,國家不允許出現掌握大量軍隊的。所以等國家稍微穩定一點,他被削掉兵權是理所當然的。只有殺掉他是女真人議和條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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