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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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宇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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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律師講法
從法律角度講,女方和張某峰之間的經濟往來,如果是男方送的小物品,算贈予,可以不返還,但若是涉及大筆財物的話,那就另當別論。比如,為結婚而準備的金額較大的錢,相當於作為彩禮準備的,依據《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由於雙方沒有實際登記結婚,張某峰可以要求返還。如果女方不退還的,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的途徑要求返還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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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莫西林156300816
第一,張科峰既然已經起訴了項思醒,那肯定是項思醒不願意退還127萬。張才會去起訴。
第二,既然已經走法律程式,那就得看法院判決?起訴退還127萬,法院根據雙方證據哪些是應退還的。就會判決退還多少。
第三,判決完,還不在規定時間退還,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沒有任何財產可以執行就列入了黑名單(訴訟期間如有轉移財產的證據皆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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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尚侶行
這個問題,應該請專業人士來回答。作為旁觀者普通百姓的我們,回答會比較偏個人觀點。對於當事人和整件事不是很瞭解,無法給予正確的回答。
按正常情況下,過錯方應該返還一部分錢,但如果女方不願意退,男方有證據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去起訴由法院來裁決。
對於戀愛期間,兩人之間產生的經濟問題闡述一下:
1,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是否心甘情願?是否有借條有憑證?
2,從道義上講,沒有結婚但是有同居事實!在經濟問題上要處理好。
已同居生活了,產生的花銷就沒辦法算清了,如果有借條或者口頭協議等證明是應該返還一些。但如果沒有證據,那就看女方從道義上願不願意返還一部分?
全部返還不大可能吧!因為很多事情是講不清楚。所以花錢時要想好,付出不一定有回報!掙錢不容易,不能輕易隨便花。
女方食言,錢是必須退的,但也不可以白退,畢竟在一起生活了幾年,計算一下,這幾年睡了多少次覺,行了多少次夫妻大禮?擬定一個價格,多退少補,扣除後再將餘款退回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