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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年鼎盛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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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典守望者
春秋時期的國家政治生活簡而言之就是一個“禮”字。這個“禮”不同於我們今天的禮儀,它包含很多層面的意義。比如,它代表了祭祀、等級、社會秩序、市民生活的基本規範和程式規則。
首先是祭祀方面,主要就是特殊的人與天神、地祇、人鬼之間的溝通。春秋戰國時期距離上古並不遙遠,當時還存在能與天地相交流的巫師和祭司。特別在楚國等南方國度之中,巫師在國家政治生活與市民社會生活當中扮演了比較重要的一個角色。他們負責溝通人和其他維度上的精神力量。君王透過他決定國家的相關大事,包括戰爭、婚姻、子嗣等方面。在祭祀活動當中有非常複雜而又有序的規則程式需要遵守,初獻、亞獻、終獻、祚肉、祭酒每個環節都不能出錯。這就是在祭祀當中的禮。
而在等級秩序上的禮則是將整個國家中的人分成了不同的等級,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社會定位,禁止等級與等級之間的任意流動。比如說春秋時期諸侯就是諸侯。卿大夫就是卿大夫,當卿大夫取代諸侯而自立時,就宣告了政治生活、等級秩序中的“禮”徹底崩塌了。春秋時期比較著名的三家分晉,就是晉國三個最大的卿大夫成為了諸侯,而這也意味著戰國時代的來臨。這就是春秋與戰國之間最大的區別,到了戰國時期等級的界限就更加模糊。很多人可以透過不同的手段提升自己的等級,向權力核心靠攏。整個社會也升發出了欣欣向榮的景象。雖然戰亂紛紛,但是亂世之中也崛起了許多英雄豪傑。
在日常生活當中的“禮”主要體現在日常禮儀上。這主要就是針對市民生活而言的,比如婚姻當中需要經過哪些特定的步驟,每一環都不能有所缺失。不同的等級有不同等級的婚姻觀念和婚姻規則,不能違背和混亂。飲食當中也存在不同的禮儀尊卑之分。士人有士人的用餐禮儀,庶民有庶民的用餐禮儀,諸侯有諸侯的用餐禮儀。比如說鼎是當時的一種飲食工具,不同等級的人可以使用不同數量的鼎來盛放食物,諸侯可以享受七鼎,卿大夫可以享受五鼎。著名的例子還有孔子在宴會上,肉割的不整齊不吃,席子擺的不正確不座,這就是為了凸顯出一個人的等級和尊卑。這種等級規範一直延續到了戰國末期,秦朝統一全國後又制定了一套新的社會規範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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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探源90045
周文王吸取商王朝滅亡的歷史教訓,制定了新的國家制度周禮、這個禮儀制度等同於後世的法律制度是真正意義上的階級制度、它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各級官吏消費標準o由於社會的發展'統治階級又不能隨時進行調整,這套制度逐漸的產生了不適應發展的副面作用,所以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人們開始探索新的制國方略.春秋戰國時舊制度依然存在、新制度還沒有誕生、到了奏始皇統一六國後新的國家制度形成了舊的制度也就不在成為國家制度、而這種制度的優秀韶被人們以習貫的形式繼承下來了,形成了現在的禮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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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葭明通半瓶歷史
春秋戰國時期的禮儀是意識形態,政治規則,法律法規。現代國家人們的禮儀是個人修養,道德規範,行為禮貌。
就這麼簡單!
春秋戰國時期的勞動人民,沒有人和你講禮儀的,你能接觸到的禮儀只有皮鞭或者大木棒子。
再倒黴一點,勞動人民也許是人家的禮儀用品——人殉之活人俑。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是也。
如果春秋戰國計程車大夫們不遵守禮儀,那麼他們的國真的會“國將不國",君臣失和,馬上會回到叢林社會。
現代社會呢,全民平等,大家都是勞動人民,人人都要講禮儀,如果不遵守禮儀,充其量也就個人失去人緣,無關大礙的。
國家和社會由法律保障執行,不遵守法律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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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還是很注重禮儀的,當時的禮儀比較繁瑣,舉個例子,拱手稽首和拱手不稽首就是不一樣的,兩者都表示禮貌和尊重,前者稽首表示尊重程度非常大。當時晉文公重耳對待秦國的使臣就是不稽首,而晉惠公夷吾就稽首了。後來秦穆公覺得應立重耳,大臣則說想給晉國立一個好君主立重耳,想對秦國有利立夷吾,秦穆公同意立夷吾,就是後來的晉惠公。 戰國時各國就沒有什麼禮儀可講,摒棄禮儀,崇尚武力,成王敗寇,你死我活,那是一個黑暗的時代,是一個充滿殺戮的時代,就像歐洲中世紀,野蠻黑暗,沒啥文明可言。 現在的禮儀從那個時候發展變化而來,春秋戰國是華夏文明變動並定型期,是後來發展的基石。
祭祀禮儀 春秋戰國的祭奠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對先祖、先賢的祭奠,一種是對鬼神的祭祀。而這兩種,又可歸結為對鬼神的祭祀,以祈求福祿。只是前一種還帶有一種對先人的懷念、紀念。 《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祗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祗。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以貍沉祭山林川澤......以祠春享先生,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通典·禮六六》:“大唐開元年之制五禮,其儀百五十有二。一曰吉禮,其儀五十有五:一,冬至祀昊天於圓丘;二,正月上辛祈谷於圓丘;三,孟夏雩祀於圓丘;四,季秋大享於明堂;五,立春祀青帝於東郊......五十五,王公以下拜掃、寒食拜掃。” 不僅僅是春秋戰國時期,之後鬼神的祭祀規則是傳統中國比較重要的禮儀規範之一。 它在夏商周三代早已奠定,不外如下三條: 1,“三代命祀,祭不越望。”祭不越望”這條規則是諸侯國祭祀鬼神的一條基礎性的規定,也就是《禮記;王制》所說的“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這是一條關於祭祀的等級和地域範圍的規定。超出了這個等級和地域範圍就是不合法的。 2,“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這是一條對於祭祀範圍的規定,不是對地域範圍,而是對祭祀的客體即鬼神的範圍的規定:不是本群體的鬼神不能被本群體所祭祀。 第三,滅國不滅祀。能祭祀鬼神,代表著一個群體的存在。反之亦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滅國不滅祀的規則。 以上這三條基本規則,分析其根本原因,也不外乎劃分和維護各群體的既得利益。祭祀的範圍和等級的規則的原因是:掌握的權力越大,它所能祭祀的鬼神就越多。隨著周天子和諸侯的權力失衡,諸侯們透過擴大祭祀範圍和提高祭祀等級等方式求得更多利益的事情,時有發生。鬼神的祭祀規則發生了很大變化。 二、政治禮儀 君臣之間的禮節,可分為兩種形式: 一是舉止性禮節,主要是站立禮與跪拜禮;二是稱謂之禮。 君臣之間的舉止性禮節,不僅僅是臣下向君主施行,而且君主也有向臣下施用儀制。 1、站立禮。君主向臣下所施行的主要是“揖禮”,即後世所說的“作揖”。 《周禮》記載,周王召見諸侯之時,向其中沒有血緣關係的庶姓諸侯,施以“推手小下之”也即合手前推再稍往下動的“土揖”禮。向有姻親關係的異姓諸侯,施以合手平推的“時揖”禮。向同姓諸侯,施以合手前推再稍向上舉的“天揖”禮。 周王與自己的直屬臣下在朝儀之時的禮節, 《周禮.夏官》記載:“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王還,揖門左、門右。” 2、跪拜禮。先秦時的人席地而坐,正規的坐姿,是雙膝跪席,臀部壓在腳後跟(呵呵,日本人就是這樣坐的)對同坐的對方表示敬意,則臀部抬起離開雙腳,上身挺直。若再施以手或頭、上身的其他動作,則形成各種形式的跪拜禮,如所謂稽首、頓首、空首什麼的。《說文解字.手部》段玉裁的注:“凡不跪不為拜”,所以史籍中提到具體的“拜”禮,就是指的這種跪拜禮。 3、稱謂之禮方面,“君前臣名”是君臣稱謂之禮的重要原則,它是說:一、臣下在皇帝面前自稱必須用其名;二、在皇帝面前提到其他大臣,也須稱其名。它循從禮俗中的尊卑之禮而成為君臣之禮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具有“卑”身份的臣子在有“尊”身份的皇帝之前,必須謙稱其名以示尊敬。如果某位大臣被破例允許不稱其名(不包括自稱),則屬於君對臣的極高禮遇了,“贊拜不名”、“詔書不名”等便一屬此例。 被賜予“贊拜不名”特權者,朝儀叩拜,贊禮官在皇帝面前不像宣其他官員那樣唱出其名,因為是在天子面前,而且是正規的朝儀當眾場合,所以官員們視其為恩遇殊榮。被賜以贊拜不名者,往往還賦予君臣禮制其他方面的特權,如“入朝不趨”—入朝上殿時,不像一般朝臣那樣以快步趨行表示對皇帝的禮敬,可漫步而行。“劍履上殿”—一般官員要遵從上殿時去佩劍、脫履的尊君禮制,而有此特權者是著履、帶劍上殿。 4、嘉禮,具有喜慶意義及一部分用於親近人際關係、聯絡感情的禮儀活動。 《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嘉禮親萬民,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禮親成男女,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 5、賓禮,邦國間的外交往來及接待賓客的禮儀活動。 《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賓禮親邦,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時聘曰問,殷兆曰視。” 《儀禮·士相見禮》鄭玄注:“士相見於五禮屬賓禮。” 6、凶禮,即弔慰家國憂患方面的禮儀活動。 包括喪葬禮、荒禮、吊禮、恤禮、襘禮等。後多特指喪葬、持服、諡號等禮儀。 《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兇札,以吊禮哀禍災,以襘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 7、軍禮、有關軍事方面的禮儀活動。 《周禮》所舉大師(召集和整頓軍隊)、大均(校正戶口,調節賦徵)、大田(檢閱車馬人眾,親行田獵)、大役(因建築城邑徵集徒役)、大封(整修疆界、道路、溝渠),以及《開元禮》的告太廟、命將、出師、宣露布、大射、馬祭、大儺等。 《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軍禮同邦國。大師之禮,用眾也;大均之禮,恤眾也;大田之禮,簡眾也;大役之禮,任眾也;大封之禮,合眾也。” 三、戰爭禮儀 1、原則是凡舉兵必師出有名,兩軍交戰,不斬來使。雙方在戰爭前規定有時限原則一般是一天,而且戰爭的地點有講究。春秋打仗一般只能在邊疆,國境線附近,雙方的軍隊拉到各自的國境線,所以打仗的戰場也叫疆場。 2、戰爭規則, 打仗的時候如果看到對方的國君,不能攻擊,並且還要行禮。 “不鼓不成列”。要等雙方排兵列陣好了後,才能開打,也就是說別人沒準備好,就不能開打。勝利方追擊以五十步為限,超出五十步就不能再追了所以有“以五十步笑百步”的諷刺語句。還有禮不伐喪,不擒二毛等。
3、投降禮儀 四、道德規範式禮節(比較繁雜) 男女晾曬衣服,不能在用同一個晾衣杆,不能用同個衣架,甚至不能在同一個浴室裡洗澡(不是共浴),丈夫不在的時候,要把他的席子枕頭被子什麼的收起來。男子在內室裡不說話,女子在堂上不說話,非祭祀和喪事,不相授東西,如果非得相授,則要放在筐裡,如果沒有筐,則放在地上,然後另一方撿起來。內外不用同一個水井,不用同個浴室,不互相借東西,男女不能穿同一件衣服。裡面說的話不出外面,外面說的話也不進裡面。男子進入內室時,不大聲喧譁,不指指點點,晚上走路要有蠟燭,沒有蠟燭則不能走。女子出門必須用面紗蓋住臉孔,晚上走路要有蠟燭,沒有就停止。在路上,男的走右邊,女的走左邊。男女不雜坐,不穿同樣的衣服帽子什麼的,不親自給予。叔嫂不能過問,年長女性不能洗(男子的)下衣,以門檻為界,外言不入內言不出。女子要是嫁出去,除非有大變故,不能回來。要是回來的話,兄弟不能跟她們同席而坐,不能同器而食。寡婦的兒子若非有卓越的表現,不能跟他做朋友。男女沒有媒人,不互相交往,無聘禮,不互相見面。如果不是祭祀場合,男女不乾杯喝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