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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醫本草堂

    首先必須強調:具體用藥方案和安全性,必須諮詢接診的醫師或執業藥師。本回答只有參考性,無任何意義。

    精神分裂症的治療藥物,據我所知目前臨床上以利培酮、奧氮平、喹硫平作為一線,氯氮平作為二線使用。那就主要看看這幾種藥就好了。

    利培酮在藥物說明書中明確提出“妊娠期婦女及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奧氮平在藥物說明書中明確提出“妊娠期婦女及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用藥時應權衡利弊。”

    喹硫平在藥物說明書中雖然只說“禁用於對該產品的任何成分過敏的病人。”,但是在生殖毒性研究資料中,仍然顯示出一些令人不安的研究結果,用於人妊娠時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肯定。

    氯氮平在藥物說明書中明確提出“孕婦禁用。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期間應停止哺乳。”

    綜上所述,這些藥物對孕婦都有使用禁忌。

    所以——懷孕和吃抗精神分裂症藥物是有衝突的。

  • 2 # 只為那夕陽餘暉

    我只能給你一個參考吧。

    我有一個親戚,懷孕的時候是個精神分裂症,但是不吃藥到處跑,大人毀物。不吃藥根本不能睡覺,當時她吃的是氯氮平。

    孩子出生後智力健全,而且非常聰明,現在已成家。這種藥沒有造成負面影響。

    她現在也是在服用氯氮平,三十年了,狀況基本穩定,身體健康,就是晚上睡不著覺,吃完藥就能正常睡覺了。

    只是給你一個參考,祝你幸福。

  • 3 # 一盞茶的恬靜

    這個問題還是得精神科醫生的回答。

    精神分裂症病人懷孕本來就需要權衡利弊的一個選擇。不是隨隨便便的想當然了事,最好在需要懷孕之前跟自己的主治醫生保持溝通,得出最好的解決方案。

    說說幾個建議吧,第一個,還是需要病情穩定的情況下才去評估是否合適懷孕的條件。比如第一次發病的精神病人,是否服藥達到兩年,病情是否穩定,如果病情穩定,無症狀的波動,而需要懷孕的,建議逐漸停藥準備。這是對胎兒是最安全的保障。當然這也是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的。病人及家屬需要權衡。這個風險按照臨床經驗,在懷孕的過程還是相對的比較少發病可能,一般最高風險是分娩後會在短期出現病情復發,需要掌握這個規律。當然如果在懷孕過程中出現病情復發也是相當不幸的行為,這是需要藥物干預的;好的地方是這個時候的藥物干預,可以避開孕早期那個致畸高風險期;這個時候最大的風險可能就是會有意外情況出現流產的風險,甚至危及產婦和胎兒安全可能。

    第二個就是慢性病程或者必須需要藥物維持治療的情況,而也希望懷孕。具體還是以主治醫生說的為準吧。這是需要合併藥物治療的同時懷孕的,但是其中風險誰也說不清楚,需要家庭進一步權衡。目前可以推薦使用的幾種抗精神病藥物是氯氮平、奧氮平、利培酮、阿立哌唑。其他不多說,這幾個還是比較成熟的藥物,在FDA的風險評級裡面都是屬於C類,就是,未能證實是否對胎兒存在致畸影響。這個說法也不是絕對安全的,當然也沒有絕對的安全。氯氮平相比之下更為安全些。

    本來精神分裂症病人懷孕就是一個矛盾的選擇,相關家庭需要權衡利弊,我一直認為誰都不能阻止精神病人成為父母的權利,是需要做好各方面的評估的,顯然可以不服藥的情況下懷孕最理想;如果條件不允許也不可以隨隨便便停藥懷孕,這個風險就是在孕期出現發病,這時會使得選擇更加矛盾。還需要男女雙方及雙方家庭參與進來一起討論分析,得出更好的解決方案。

    望有幫助!

  • 4 # 杏壇九丐

    精神分裂症是有遺傳傾向的,尤其是患者發病期間生孩子。精神分裂症患者為自己和家人帶來極大的痛苦,一個人患病毀掉整個家庭的大有人在。不管為自己,還是為孩子考慮,精神分裂症患者要孩子都要慎重,再慎重。父母雙方患病,孩子的患病率是40%,一方患病,孩子的患病率是16%,有家族遺傳史的人下一代的患病率是正常人的6倍,無家族遺傳史的人(即普通人群)患病率是0.6%。

  • 5 # 圓點55

    建議你不要斷藥,對於吃藥的副作用和病發兩者對比,當然是吃藥。推薦懷孕期間你可以吃氯氮平。

    氯氮平是世界上治精神分裂症最好的藥沒有之一,在國外,這個藥是很貴的,中國,這個藥很便宜,八塊多,患者誰都負擔的起。

    如果氯氮平對你的病沒用,沒有效果的話,別的藥也是不管用的。

    停藥的話,如果感覺不對勁,趕緊吃藥。

    氯氮平本身的副作用還是很小的,睡覺流口水,睡眠增多,它的鎮定效果特別好,而且相比別的藥帶來的錐體外系反應,它的副作用不值一提。

    氯氮平是唯一女性懷孕期間都可以吃的精神病用藥,一天吃一片就行,不會對胎兒有影響的。

    但很多精病科醫生為了利潤,再用氯氮平的平時還會給患者搭配別的藥使用。奧氮平貴很多。都沒氯氮平的效果好,很多還患者吃了奧氮平,眼神都不靈活了,眼睛怎麼轉自己都控制不了

  • 6 # 藥一點

    治療精神分裂的藥物有吩噻嗪類、硫雜蒽類、丁醯苯類、其他類。

    吩噻嗪類藥物有氯丙嗪、奮乃靜、硫利達嗪等。

    硫雜蒽類有氯普噻噸、氟哌噻噸等。

    丁醯苯類有氟哌啶醇、氟哌利多等。

    其他類有氯氮平、奧氮平、利培酮、舒必利等。

    治療精神分裂的藥物大多屬於妊娠毒性C級,也就是說該藥物在動物實驗研究中證明對胎兒會產生不良的反應(致畸或者殺死胚胎),但該藥物並沒有在婦女進行研究,該類藥物只能在權衡用藥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之後,方可使用。

    蘇美榮等透過對精神分裂症孕婦妊娠期的用藥安全探討發現,患者在妊娠期時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對胎兒會造成致畸形、流產、死胎及宮內發育異常等情況。

    因此妊娠期使用抗精神分裂藥物的安全性應當十分注意:

    首先,患者病情不穩定,服用藥物量大時,應考慮推遲懷孕計劃。

    其次,懷孕前3個月或者妊娠後期,患者應當在必要時考慮用藥。

    再者,妊娠患者的用藥的劑量應當為控制病情的情況下使用最低的劑量。

    最後,妊娠患者用藥期間應當加強血藥濃度和對胎兒的成長情況進行檢測以及適當的服用一些其他藥物。

    參考:蘇美榮,楊玉書.精神分裂症孕婦妊娠期用藥安全分析[J].內蒙古醫學雜誌,2014,46(10):1211-1212.

  • 7 # 草根藥師

    治療精神分裂症的藥物有典型抗精神藥物和近年來問世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

    典型抗精神病藥物主要有:

    氯丙嗪、氟哌啶醇、奮乃靜等。

    非典型的抗精神藥物主要有:

    利培酮、奧氮平、氯氮平、舒必利等

    對於這個問題,我查詢了大量資料,包括每種藥品的說明書,並未發現有對胎兒有致畸、致突變、終止妊娠的報道,這些藥物大多數屬於慎用藥品,氯丙嗪在大學課本上屬於禁用藥品,但是在說明書中又屬於慎用藥品,唯有奧氮平說在妊娠後三個月使用會對嬰兒有震顫、肌張力高、昏睡及嗜睡的自發報告,但都是罕見的。

    在FDA中這些藥物大多數是屬於C類,都要權衡利弊使用。

    其中氯氮平使用範圍較廣,應用較安全,可根據醫生的臨床判斷做出合理的選擇。

  • 8 # 裡外雅堂

    你好。

    根據中國法律,為了保證優生優育和人類發展,一些群體可以結婚,但不能生育。

    比如先天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癲癇患者等等。

    為什麼說先天性精神分裂症,因為精神疾病會遺傳,除了精神分裂症,先天性雙相情感障礙(又稱躁鬱症)也有遺傳的可能。

    題主描述的物件首先就是個精神分裂症患者了,她的精神分裂產生的原因是什麼,是否先天性?這首先就是個問題了。其次,這位患者痊癒了嗎?如果沒有,就懷孕,也是不適合的。更不要說吃藥了。

  • 9 # 我說精神

    懷孕期間吃治療精神分裂症的藥?真的不適合,如果吃了對寶寶會產生哪些影響?影響胎兒神經發育,可能致畸!

    懷孕到底該不該吃藥

    如果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藥的過程中意外懷孕,可以說對於胎兒的影響是肯定存在的,或者影響胎兒正常的生長髮育,或者影響胎兒神經發育,所以致畸的可能是相當大的。

    如果是經過停藥1年後再有計劃的懷孕是可以規避之前的致畸風險,但懷孕之後吃治療精神分裂症的藥物還是可能因為藥物透過血液進入胎兒體內對胎兒造成不可估計的影響。尤其是懷孕的前三個月,和生產前的一個月理論上是應該禁止服用一切藥物的。

    但是我們也看到,懷有身孕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很多無法順利透過停藥所導致的疾病未治療期或閾下症狀期,而且未經治療的精神分裂症仍然可能對於胎兒產生潛在的影響。甚至如果已經在用藥,一旦停藥對孕婦和胎兒造成的影響,孕婦可能病情復發,胎兒不一定解除畸形風險。

    所以如果精神分裂症懷孕後一定需要服用抗精神病藥物,我們國家的精神科藥物治療指南中也給出了專家的幾點建議。

    2.對新近診斷精神疾病的孕婦除非利明 顯大於弊,否則妊娠前3個月(主要器官形成期)應避免使用所有藥物。如果必須使用藥物治療,應儘可能使用安全性較高的藥物的最低有效劑量。

    3.對正在服用精神藥物且打算懷孕者①如果患者 目前情況良好且復發的可能性很小,則可以考慮逐漸減停藥物。②對重性精神病且復發風險高的患者,停藥是不明智的選擇。可以考慮換用對胎兒影響小的藥物,但應告知換藥可能增加復發的風險。

    4.對正在服用抗精神病藥且已懷孕者①對 患重性精神疾病 且復發可能性高的患者,突然停藥並不明智。與繼續有效的藥物治療相比,復發對母親及孩子的危害可能更嚴重。②建議維持目前有效的藥物治療量,不要輕易換藥或為減少胎兒對藥物的暴露量而盲目減藥。

    5.對吸菸的孕婦吸菸在患精神病的孕婦中較普通女性常見。 對此類患者建議尼古丁替代治療。吸菸本身就存在很多不良後果,而尼古丁替代療法則不會。

    6.對於孕婦是否使用藥物需要確保夫妻雙方都參與所有與治療有關的決定。夫妻的雙方溝通和共同決定很必要。

    7.如果產後服藥建議人工餵養。

    總結

    懷孕本身就是精神疾病發生和復發的重要危險因素,但我們也沒有權利拒絕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緩解後當母親的願望,每個家庭都有選擇的權利,我們能做的就是儘量用科學的方法指導他們將這種治療的風險降低到最低。

  • 10 # 小蟲子Vlog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藥期間到底能不能要孩子?這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如果是在服藥期間我的建議是先不要考慮生孩子,為什麼呢?因為大家都知道是藥都有三分毒,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藥物尤其是對胎兒的影響力是無法估,可能導致胎兒畸形,不管是對大人或胎兒來說的話都是不利因素所以慎重考慮!那麼是在穩定期間或者是停藥過後3至半年沒有發作的話,我的建議是倒可以考慮備孕,這樣的話會比較好的,受孕期間前三個月最好不要服用任何藥物,讓孕婦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和生活規律,直到最後順利生產!希望你們能夠早日如願以償。以上就是我個人的建議,僅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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