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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站起來就要頂天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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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色紅黃白77158224
殘疾人補貼與年齡無關。一般重度殘疾人(一、二級)有兩項補貼,一個是生活補貼,一個是護理補貼,生活補貼每月100多元,護理補貼每月50多元。由於每個省財力不一樣,這兩項補貼各地不一,有高有低。其它級別的殘疾人有的地方有補貼,有的地方沒有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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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六八年一線農民
無關!現在我們這裡農村殘疾人補貼領取的條件為:各個種類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補助100元,三四級殘疾人沒有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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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今夜星光燦爛
在農村一些地方,兒女雙全的70歲以上的殘疾人往往沒有生活補貼。
地域不同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政策請諮詢當地民政部門或者當地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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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福150298048
重殘無業殘疾人年滿16週歲可以享受兩項補貼,即生活困難補貼和護理補貼,未滿16週歲的只能享受一項補貼,即護理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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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怎樣看待所謂的“殘疾人的補貼”的範圍?所謂的“殘疾人的補貼”,很多人想當然地認為,只是專指殘疾人兩項補貼。大概是因為在民政部門工作的原因吧,我認為:這種看法是十分片面的,以偏概全的,與實際情況是嚴重不符。在實際業務工作中,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都十分清楚:無論是特困人員供養物件,還是低保物件,其中包含了大量的各種型別、各個殘疾等級的殘疾人。在社會救助政策體系中,特困人員供養、低保戶是兩個十分重要的救助類別,救助物件中的殘疾人所佔比例一般在25-35%之間。如此高比例的殘疾人救助物件,不算在殘疾人的補貼範圍內,那完全可以說是睜著大眼就瞎話了。
二、特困人員供養物件與年齡密切相關,年齡大小是認定特困人員供養物件的關鍵條件概括地說,特困人員供養物件包括三類人:1、年滿60週歲的老年人,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沒有兒女贍養人、年滿60週歲的老年人。這類人員中就包括一部分殘疾人。2、符合特殊條件的殘疾人,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人贍養或撫養的殘疾人,主要是指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這三類殘疾人完全不受年齡大小的限制,只要殘疾型別和等級屬於以上所述範圍,不論是15歲、25歲、35歲、45歲、55歲,都直接認定為無勞動能力,如果同時又滿足無生活來源、無履行義務人這兩個條件,即可納入特困人員供養。3、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孤兒,這其中也包括不少的殘疾人。這種情況多以棄嬰的形式出現,只要去兒童福利院看看就明白了,無須我多說。
三、確定低保物件與年齡的關係不太直接,但有間接關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關鍵條件有三個:有當地戶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認定標準。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低保,最核心的原因是:殘疾人因為殘疾,喪失部分或全部勞動能力,透過勞動獲得收入或勞動成果的能力下降或喪失,導班家庭困難,無法維持正常生活。其中,如果家庭成年的主要勞動力殘疾,對家庭的影響就很大,如果是未成年的孩子、60歲以上老人殘疾,對家庭的影響就相對小一些,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因此,相同條件下,家庭主要勞動力殘疾的,一般應該納入低保。而主要勞動力的年齡範圍無非就是18-60歲之間。很明顯,認定低保物件,與年齡有一定的關係。絕對不能說沒有關係,只是有間接關係。
四、殘疾人兩項補貼與年齡的關係,也是間接關係所謂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即: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下面分開討論。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政策規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用於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其補助的物件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對這個政策規定,有必要做進一步的解讀。
1)補助物件為納入低保的家庭中的殘疾人。也就是說:未納入低保的家庭中的殘疾人,不是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物件。直白點說:低保家庭的殘疾人可以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未納入低保家庭的殘疾人,當然不能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納入低保是家庭中的殘疾人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前提條件。這是非常重要的。
2)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用途,是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也就是說:沒有因殘疾造成的額外生活支出的,就不應該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如言語殘疾、聽力殘疾基本就沒有這類支出。
3)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個人,其家庭或個人必須同時領取低保金。即:不一定是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都能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但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人,其家庭必須是低保戶。再擴大一點說:只給殘疾人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而沒有納入低保,即可能是擅自擴大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發放範圍,給不應該發的人發了;又可能是隻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代替應該享受的低保金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這兩項補助,顯然,都是違反政策規定的。
概括為一句話: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殘疾人,必須同時享受低保金。因此,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與低保金一樣,與殘疾人年齡有間接關係。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規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用於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其補助的物件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這個政策規定同樣有必要進一步解讀。
1)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用途,是補助因殘疾產生的長期照護支出,具體支出包括兩項: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時間範圍的界定是持續6個月以上。不符合這些要求的條件,就不應該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物件,即: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這個規定,至少包括:殘疾等級必須是一級、二級,並且同時需要長期照護,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才能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只強調殘疾等級符合一級、二級的要求,不同時滿足“需要長期照護”這個條件,其實也是違反政策本義的。很明顯,殘疾等級三、四級的殘疾人,基本沒有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可能。中國非常大,各省市經濟條件差別很大,因此,國家同時授權,各省市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擴大重度殘疾人範圍。這樣一來,在全國範圍內,僅就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而言,出現三種情況:A.嚴格執行政策。言語殘疾一、二級、聽力殘疾一、二級被劃入重度殘疾人範圍之外,不能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原因也很簡單,這兩類殘疾根本不需要照料和護理。B.放寬條件。僅強調滿足殘疾等級是一、二級即可,不再強調長期照護需要,事實上擴大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範圍。C.擴大範圍。在放寬條件基礎上,把精神殘疾三級、智力殘疾三級納入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範圍。從這裡也能看出:重度殘疾人是一個彈性很大的概念,範圍因地而異。一句話:最終起決定作用的還是當地政府的財政負擔能力,有錢好辦事嘛。
3)一般情況下,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殘疾人,有一部分人也已經被納入了低保範圍。這很好理解:就因為他們是重度殘疾人。不把重度殘疾人納入低保範圍,絕大多數殘疾人要納入低保就基本沒有可能性了。那導致的問題是:低保制度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因此,除非特殊情況,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人,其家庭或個人有一部分同時領取低保金。
4)但必須指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可以獨立適用。即:即未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又未納入低保範圍的重度殘疾人,可以僅僅只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這樣做,也完全符合政策規定。原因是:政策上沒有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與低保直接掛鉤。另外,現實情況下,隨低保覆蓋面的逐年下降,把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殘疾人,同時納入低保範圍,事實上已經沒有可能性了。
因此,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和低保金一樣,與殘疾人年齡有間接關係。
最後再強調一句話:特困人員供養物件中,除孤兒中的重度殘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之外,其他人員一律不能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從今年開始,特困供養人員開始發放特困人員供養照護補貼,按本人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分檔次予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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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huangbongming
我是殘疾人二級,只有國家發給我五十塊錢每一個月,其餘什麼補帖都沒有了,喪失了勞動力,我已經有三年多了,甚至過年都沒有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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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路國育
我覺得殘疾人的補貼和年齡無關吧,我想說說自己吧,我是昨年八月份辦的殘疾肢體二級,九月份就到賬八十元的殘疾護理費,過後等幾個月都沒有打殘疾生活補貼,後來聽別人說必須辦了低保才有殘疾生活補貼費,所以我就沒有殘疾生活補貼費了,不過現在開始辦了,結果遇到這種病情,所以等到病情過才辦。所以殘疾人護理補貼費的話必須要一二級的殘疾朋友,生活補貼費必須要低保才能辦裡和一二級的殘疾朋友。所以殘疾人的補貼應該和年齡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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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兩項補貼我記得我問過一次好像是六十歲以上就不能申請辦理了,現在政策變沒變不清楚了,因為辦理完就沒在問過,你可以去當地民政部門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