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3
回覆列表
  • 1 # 北京羅有名羅氏正骨

    對於一些很晚才下班的家長來說,如果真的存在校內託管的可能,那就是振奮人心的好訊息,因為家中的孩子或者熊孩子終於可以全權交給老師了!當然,在大部分家長看來,如果學校能夠免費提供校內託管服務,那就是喜大普奔的好訊息。

  • 2 # 一縷陽光123

    一是教師水平參差不齊,不能給孩子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孩子接受困難,很難保證學習的質量。二是課後託管環境衛生水平有限,孩子吃飯營養不夠合理搭配。三是孩子多紀律很難保證,影響學習效果。

  • 3 # 老牛說教育

    好處一籮筐,你非得要弊端。

    一是增加了家庭的經濟負擔。一個月一百大洋呢。那麼這一百元錢,能幹什麼呢?抽菸的話,能買一條煙,可以抽好長時間。打麻將可以玩一下午,還有可能變成二百。不過有政策規定,家庭特別困難、符合條件的可以減免。

    二是減少了孩子玩耍的時間。以往放學後孩子回家了,家長沒回家,孩子會怎麼樣呢?害怕還是擔心?孩子會放心地去玩。各種玩,完全忘記了家長的叮囑,置危險於不顧。現在好了,孩子們老老實實跟著老師學知識呢。這個知識不僅僅是書本上的,還有書本之外的。

    先說這些吧。

  • 4 # 憶夢月華微課堂

    我認為學校課後託管服務得看有誰來託管,是委託第三方來託管,還是學校自己的老師來管,但不管是誰來託管,既有利又有弊。

    1、校外機構託管

    如果校外機構來託管學生,我認為是弊大於利。雖說有專人負責學生寫家庭作業,還可以提供吃飯,解決了家長不能按時接送孩子的後顧之憂。但不足的是,校外機構一般收費較高,增加了家庭的經濟負擔,提供的飯菜只是能讓學生吃飽,不可能有滋有味。學生也只是有人看管著寫作業,至於輔導談不上,因為看管寫作業的老師,並不是專業老師,對學生的課程也不熟悉,怎能保質保量的去輔導學生?況且看管的老師人數有限,他能是多面手?每科課程都會?收了錢又輔導不了學生,容易與家長起糾紛。

    2、學校自己託管

    學校如果統一給學生提供託管服務,那是最好不過了。可以說是利大於弊。如果學生不在學校吃飯,也許就不用交託管費,即是交也是很少。學生可以在自己的教室寫作業,有自己的老師看管。老師會對自己的學生盡心盡力地輔導。既解決了家長不能按時接送孩子的煩惱,又節省了孩子去輔導班的費用,可以說一舉兩得。

    3、增加老師負擔

    雖說學校託管學生比較好,但對於老師來說,增加了老師的負擔。老師也是上有老下有小,放學了,也要回去照顧家庭,買菜做飯,現在不能按時回家,在照顧家庭上肯定會有影響。家人理解還好,要是家人不理解,辛苦了自己,又引起家庭矛盾,得不償失。

    總之,學校課後託管服務有利有弊,要想家長滿意,最好國家財政劃撥專款,讓學校自己來管理,讓老師自己選擇是否願意留校負責學生,給管理學生的老師經濟上補助,使老師滿意,家長放心,學校、老師、家長三方共同擔起負責學生安全及學習的重擔,讓學生快樂健康成長。

  • 5 # 說文寫作

    學校課後託管現在是大部分家長的心聲。由於現在孩子上學都比較早,一些家長如果上班的話,根本沒有辦法接送孩子。這樣讓學校代替了家長的煩惱,進行託管孩子。那有哪些弊端呢?

    我認為是利大於弊。但是現在很多公立學校,對於託管學生,沒有做到全面的考慮。所以會有一些弊端,但是整體上來說是利大於弊的。

    比如說學校下學之後,對於學生的託管,是針對性的給學生補課,還就是老師看著學生寫作業呢。以及學校進行託管,是否跟學校的老師進行了商量呢?學校的老師是否同意託管呢?

    因為老師也有自己的家庭,也有自己的生活,那老師是否願意託管呢?老師的工作量是否超負荷了呢?很多人肯定會說,老師的工作量超負荷,那老師下學之後開輔導班就不超負荷嗎?掙錢就不超負荷,不掙錢就超負荷嗎?

    這就是因為一些開輔導班的老師給整體老師的形象,添上了汙點。讓很多家長不再相信老師,讓老師的工作形象受到了嚴重影響。

    所以學校應該全面考慮,應該怎麼讓老師心甘情願或者專門抽出時間對學生進行看管。

  • 6 # 視線線上

    關於學校課後服務,最近成為中小學教育非常令人關注的一個焦點。

    那麼,學校課後服務到底有哪些利弊呢?對那些人有利弊?對學生是什麼利,什麼弊?對相關人員是什麼利,什麼弊?

    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現實情況!

    首先,介紹一下我們這裡的中小學校的學生在校時間和老師的上下班制度。

    我們這裡老師,是依據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點到的。不像網上有傳的,學生下午3點放學,老師也同時下班(17:25)。我們這裡沒有這一情況。所有老師都是按點下班。 學生的放學時間(依據小學一二年級為準)

    秋冬季:

    一二年級:

    週一至週四: 16:10 ※有班會

    週五:15:30

    三四年級:

    週一至週五:16:30

    春夏季

    一二年級:

    週一: 17:00 ※有班會

    週二至週五:16:10

    三四年級: 週一至週五:17:10

    早晨,基本上都是7:30之前到校,學生和老師基本上統一時間,7:50開始正式早讀。

    其次、我們這裡的企業員工下班時間。

    一般也是按照秋冬季和春夏季。秋冬季一般17:30,春夏季在18點。去掉中間午休、午餐及休息時間,一般工作8到10個小時。這其中超過八小時的,一般都是採用計件工資制。當然還有三班制或者兩班制等特殊工種,暫且不提了。

    再次、周邊校外輔導情況。

    輔導班一般採用大班制,一個班兩位老師或者三位老師看兩個班。每個班在20人左右。

    輔導時間:一般是2個小時

    收費標準:小學階段基本上不分年級,統一標準:週一到週五:360元/月,如果每個週六也上的話,另加100元/月。

    服務內容:輔導孩子作業,並督促孩子完成作業;晚飯一頓(不以吃飽為目的,墊腹);下午放學後接送孩子。

    由於我們這裡是三線城市的市郊,價格低一些,市裡一般要貴300元~500元/月。

    最後、學校的課後服務情況 。

    一般採用大班制,基本上都是自己班級的同學在自己班級,一般都在30人左右,一位老師負責看班。 輔導時間:放學後一小時。

    收費標準:4元/40分鐘,每天6元/天。

    服務內容:看班,督促孩子完成作業。無輔導,無晚餐。孩子直接留班,無接送。

    收費去向:學校老師實行看班制,凡是當天看班的,一天50元,一星期1到2天。※據聽說,暫無考證。

    利處

    第一、 解決了家長的後顧之憂,保證了企業生產時間的穩定,利於地方經濟發展。

    由於,本地很多家長下班時間都晚於孩子放學時間,再接孩子的時候就帶了很多的不便。不光是工作賺錢的問題,和孩子相比肯定孩子更重要。但是,作為企業來講,在這麼早的時候下班,會給企業的生產帶來很大的不便,長此以往,企業不得不辭退這些家長。所以,課後服務,雖然需要支付一部分費用,但是相比被企業辭退,工作相比,家長也更願意接受課後輔導。對企業來講,即使少支付一部分薪水,也是願意員工能夠根據企業生產時間上班的。更何況,很多少時候,相對來說,企業是不需要支付這部分薪水。所以,課後服務既保證了家長的工作和收入,也促進了當地企業的穩定生產,利於地方經濟的穩定。

    第二、 保證了學生的安全和作業的完成。

    課後服務的到來,使得很多家長不用再匆匆地趕到學校,接了孩子再趕緊送回家,然後再趕回公司去上班。這也就有利於保障孩子和家長的安全。另外,把孩子自己放在家裡或者由老人看著,很多孩子尚沒有自控能力,無法保證家庭作業保質保量的完成。而課後服務就讓家長去掉了這些後顧之憂。所以,既保證了安全,又保證了孩子的完成作業的時間。畢竟大家都在一起,還有老師在看班,想玩也不行。當然質量就另當別論了。

    第三、 降低了輔導費用。

    根據上述收費標準和校外輔導收費標準,課後服務的收費要遠遠低於校外輔導費用。所以,這也給很多家庭減少了一部分費用支出。雖然在一些人眼裡,這些錢不多,但是長期積累下來也是不小的一筆費用。

    弊端

    第一、 目標不明確-對於孩子的課後作業,無法保質保量。

    這一個小時的時間內的學習目標、內容、質量沒有明確的規定和說法。 從我們自己孩子最近兩個月不到時間的作業情況來看,基本上都可以完成作業,但是作業錯誤太多,有時候,很多明顯的錯誤都依然存在。由此,我推斷,在這一個小時的輔導時間裡,老師應該沒有像校外輔導機構的老師那樣,對孩子的作業認真負責的批改或者指正。從作業完成上來看,由於我家孩子本來作業完成也不困難。所以我無法衡量其他孩子如何,是否透過課後促進了他們自覺完成作業的習慣的養成。到目前來說,除了不用過早接送,輔導費用稍有降低,在這一個小時內,孩子到底應該做什麼,怎麼做,達到什麼效果。服務中沒有規定,學校也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

    第二、 義務和責任-看班老師的義務和責任不明確。

    目前來講,無論從服務還是學校,都沒有明確獲得看班老師應該在這一個小時內做什麼工作,怎麼做,達到什麼效果等等的資訊。從我們家孩子的近兩個月的效果來看,我覺得這一個小時的服務,對於我們家孩子的學習沒有任何的幫助,從成績上來說,甚至還有退步。

    第三、 溝通問題-沒有明確課後服務中出現問題時,家長和老師,家長和學校如何溝通。

    到目前為止,相關服務和學校,都沒有明確在這一個小時的服務中,一旦孩子出現問題(如學習問題,作業沒有完成問題,家長想了解孩子在校的情況等等問題)時,家長應該如何和老師溝通,如何和學校溝通。

    第三、 監督機制不明確

    現在看班的老師都基本上是孩子的代課老師,如果出現不負責任(當然,大部分老師都是很負責的)的行為,家長為了孩子考慮,一般不敢向孩子在校外輔導班時那樣,直接找老師交涉,甚至追究老師的不負責行為。因為在校外輔導班,家長付費買得就是服務,輔導班老師有義務對孩子做出輔導並及時反饋孩子的情況。但是課後服務中,沒有明確界定,作為家長的我們,又該如何監督服務質量,保證我們的權益呢?

    另,課後服務費用的收取標準的制定、收取、支出、用途去向,是否要公開?是否都要用於孩子的教育上等等問題,也沒有明確的監督機制。

    建議

    第一、 明確課後服務的目標、內容、期待效果,並向社會公佈。

    第二、 明確老師和學校在課後服務中的責任和義務,並向社會公佈。

    第三、 明確服務費用使用去向和明細,並向社會公佈。

    第四、 明確課後服務監督機制和渠道,並向社會公佈。

    綜上所述,從發展性的角度來看,課後服務肯定會利大於弊。但是,這需要其自身不斷的完善,也需要社會公眾的監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婚姻幸福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