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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n54343221xingch

    低姿態是一種媚俗。

    所謂媚俗,是缺乏自我思想、自我理智,徹底放棄自我尊嚴,迎合世俗。

    在挽回中,你想取悅迎合的不是世俗眾人,而是那個不要你的人。 “媚俗”使你抹殺掉你自我價值中本來存在的東西,以使自己在對方面前赤裸得一無所有,回到的原始姿態,脆弱又怕受傷害。卻必然受傷害

    想要挽回的人總是低姿態,無論分手原因是什麼,都覺得是自己的錯。想著如果當初有些事你能早點明白,或者做得好一點,更好一點你們是不是就不會分開。

    答案是,是的。可是沒有如果。感情裡更沒有對錯。

    大多來挽回諮詢的人,心理模式都是[他人取向]。為了獲得對方的愛和肯定,你有著維繫完美關係的強烈願望。你會過分關注他的感受、想法和行為,反而漠視自己的意願,壓抑自身的需求。你變得極度不自信,沒有完善的自我價值評估體系,滿腦子都是我不夠好。

    確實,現在媚俗的你醜的不得了,內心極度空虛,失去自我。ta的愛明明只是你生活中的一束Sunny,你卻把他當做呼吸的空氣,離了就不能活。

    我從來不覺得為愛捨棄自我是一件多麼痴情無私偉大的事,你只是在自我傷害而已。一個人傷害別人我們會覺得那人很可惡,為什麼傷害自己你就覺得是偉大呢?你的[犧牲]換不來任何東西,更喚不回ta的感情。哦,不對,可能會換來ta的愧疚,說不定就答應跟你複合了。可是你要的是愧疚還是愛呢?何況,大部分換來的,都是更深的厭惡。

    你拋棄自己的尊嚴,千辛萬苦換來的你以為是ta的愛和肯定,以為是ta發自內心的願意回到從前,不曾想那也許只是出於敷衍的迴應,甚至帶著一絲憐憫。你靠ta的施捨存活於世。

    我很心疼在感情裡受苦的人,但有時又覺得你們不值得心疼,自討苦吃。

    落入感情的泥潭裡,掙扎確實是一種求生的本能。只是會越陷越深,沉溺無法自拔。可是當你冷靜下來想想,你的目的不是“活下去”嗎?你不該盲目掙扎的,你應該找一根繩子或者樹枝,抓到了你才能真的得救。找個能遞給你繩子的人。

    還有大部分人以為的努力——乞求。“我已經盡力了,怎麼求ta都沒用,沒希望了。”是老師最常聽到的一句話。老師想說,乞求不是一種努力,是一種無能為力

    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去求ta,在這段感情裡,明明是ta先違背了你們的諾言契約不拋棄你(甩了人想挽回的另當別論)。你沒有比ta差,也沒有欠ta什麼,你只是恰好比ta多愛那麼一點而已。即使想起了你們戀愛中你確實有做的不對不好的地方,在對方選擇拋棄你拋棄這段感情的那一刻,你也不欠ta了。

    所以請你們記住,你們只是失戀不是犯罪。老師教人的方法都是在愛情的“遊戲”中,你可以讓對方處於偽高位,但一定不要讓自己處於真正的低位。這也並不適用於挽回初期,挽回初期你就是要儘量讓自己逆襲成高位,給ta形成一個落差感,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把你看得太低。

    很多時候,你喜歡一個人覺得ta的一切都是好的,ta不喜歡的東西包括你自己都是不好的。正因為覺得對方比你好,你才會生出討好的念頭。如果雙方勢均力敵,旗鼓相當,又何來討好取悅一說?

    每個人的心神都是有限的,但你把所有經歷時間都用在他人身上,你留給自己的就少了,也會忘記傾聽自己的心聲,不知道自己的需求,又如何自我提升和逆襲呢?一日處於低位,我們都會因為潛意識裡的自卑想要踮起腳尖取悅對方。很多人在現實裡都知道這個道理,在感情裡卻不知道。

    健康親密關係的前提是平等和尊重,如果你表現得像一個對方的迷弟迷妹,你可能真的只能做一個小粉絲。

    心理學上有個詞叫同頻共振,如果你真的覺得ta那麼好,那你要成為和ta一樣好或者更好的人才行。這樣才能完成二次吸引。

    老師苦口婆心說降低需求感,提升自己,不是短短几個字而已。你要接納自己,只有將自己從[依附]的[低姿態]狀態中脫離出來,認可自己這個人本身,才能有自尊自信。

    你要愛自己,才值得被愛。挽回ta之前請先挽回自己,晚一點也沒關係。

    我因為看到這個問題後感慨萬千,晚上抽風了,寫了下面這段矯情的話。

    上面的話是給下面我的原答案打臉的。

    學會用理論分析愛情之後,我總是告訴別人,再喜歡一個人也不要把自己放在很低的位置,你可以讓對方處在偽高位,但不能讓自己處在真的低位。愛沒有對錯卻真的有輸贏,在愛的人面前他一個眼神就能讓你潰不成軍,心甘情願做任何事。不戰而敗。

    我自己也做不到啊。我曾經很努力的在愛的人面前保持高姿態,可內心仍是卑微的,覺得他看我一眼對我來講都是莫大的榮光,彷彿離他的喜歡又進了一步。

    喜歡上一個人,就覺得他的千好萬好我都不及形容,給他再多都不夠。我也願意沉溺於那樣的感情,深愛一個人,不顧自己和所有人——“他一人之重,全天下人之輕”。

    我知道愛情的本質是吸引不是付出,可是喜歡一個人就是忍不住想對他好,想給他自己能給的一切,心都能掏出來給他,何況尊嚴。我看上的男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值得世界上最好的一切。只恨自己能給的不夠多。

    我對喜歡的人,只要看一眼他就心生歡喜。他不用做任何事就能讓我歡喜。如果能得到他的愛意該有多好。

    很可悲的是,我們那麼喜歡一個人,願意為他卑微他不用驅使就能為他做所有自己不能想象會做的丟臉難看的事,在他眼裡是真的丟臉難看。

    為什麼人心總是如此,總是沒那麼在意能輕易得到的東西,包括真心。我自己也是如此,我遇到過很喜歡我的人,他總是無怨無悔為我做好多事,我卻只感覺到壓力甚至疲累,因為不愛,沒有辦法給予任何感情上的回報。

    沒有無條件的愛情,我們愛一個人都是希望被愛。可是面對喜歡的人,我們只有愛的能力而缺失了被愛是能力,我們付出想要的是回報,甚至很多時候我們的低姿態連付出都算不上,只是乞求索取他的愛,得不到愛就長成刺,戳傷自己。。

    很多人問,我對他能做的都做了,他還是不愛我。其實放低姿態做的一切都只是為自己,不是為他。你根本不知道他想要什麼,只是強加自己的愛意給他,他不接受你的犧牲,也是錯。

    可是他不需要你的犧牲和愛啊,自我感動莫過於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了,我們甚至還會沉溺於自己的深情裡。

    我前後的話好像有些自相矛盾了,前面說為他付出一切,後面又只說為自己。其實我們需要的給的是他想要的東西才是愛情裡的有效付出。

    他想要一個什麼樣的愛情什麼樣的戀人也許才該是你努力的方向,他不需要一個女僕,而是一個值得他愛的有魅力的人。

    你那麼喜歡他,想給他世上最好的一切,但都不如給他全世界最好的自己,值得他愛的自己不是願意被他踩在腳下的自己。

    哦對,我說我很難過來著。喜歡的人再怎麼求都得不到他的喜歡,靠“套路”卻可以。所以我才難過。懂的感情套路多了,我發現得到喜歡容易了,為愛不顧一切卻很難了,愛一個人的同時自己也有了盔甲,連受傷都可以避免。

    我其實很心疼也很喜歡曾經為喜歡的人低姿態的自己。

    晚上的我,是矯情的於老師。暈暈乎乎,不知所言,也許我是在砸自己的飯碗。晚安於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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