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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十九拾玖

    現在這情況很多,他們無非對於社會很多新鮮事物缺乏一定辨別能力和自控能力。父母為了生計忙於奔波對於孩子很多方面教育也不會很及時,也沒有時間觀察,畢竟對於一些家庭賺錢是先決條件。一些孩子對於父母的管教也不曾聽進去半分!

    誘惑大,平時現實生活得不到的虛榮滿足感,打賞直播可以得到,現實中受到的委屈或者難以解決的問題可以靠打遊戲麻痺自己,在遊戲中廝殺讓自己覺得過癮吐氣!這就是逃避現實的主要途徑。

    所以希望父母可以賺錢的同時少許留意一下孩子,而看到我這樣評論的孩子,希望你也可以及時醒悟,網路虛擬的東西才是更可怕的,它會讓你變得頹廢,人頂天立地,再難問題都可以解決,辦法都是人想的,無論學習還是工作,腳踏實地才是真格的,同時也希望國家可以給予一些主播或者打上進行一定的嚴格管控,遊戲也可以出臺一些限制!多多進行宣傳教育!

  • 2 # 我叫秋天

    這樣的“打賞門”事件,也不是第一例了。觀看直播、打賞主播,每每看到他們隨手刷出的金額都令人咋舌。心疼孩子父母錢包的同時,我更好奇:在這些大手大腳的孩子眼裡,金錢到底是什麼?

    《窮爸爸富爸爸》的作者羅伯特·清崎說:“如果你不能教孩子金錢的知識,那麼將來就有其他人取代你,比如債主、警方、甚至是騙子。讓這些人來替你對孩子進行財商教育,恐怕你跟你的孩子就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其實,孩子一出生便生活在金錢的世界裡,在理財已經成為基本生存能力的今天,如果小時候缺少對金錢的瞭解和良好的財商教育,長大後就很可能為金錢所累、受金錢之苦。所以,一定讓孩子儘早和“錢”相遇。父母要重視財商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性,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金錢觀,從合理給孩子零花錢開始,就不會再出現新聞中發生的那一幕了。

    一名10歲的孩子,將父親的葬喪費和母親的救命錢全打賞遊戲主播,到底是怎麼回事?

    事情是這樣的:2018年4月24日,發生在河南許昌,一名胡女士10歲的兒子,用母親的手機裡的5萬元打賞給了某遊戲主播。

    看完這個新聞,我就想問幾個問題:

    1.孩子是怎麼充值刷禮物的,難道支付時沒有密碼?

    2.家長自己不知道孩子經常玩手機,明明知道卡里有錢不知道設定密碼?

    3.10歲的孩子了,難道對父親的離去這麼無感嗎?

    4.到底是孩子的不懂事,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我身邊的孩子也玩遊戲,但是給主播刷錢的還真沒有。不論是王者榮耀,吃雞還是迷你世界,網上的遊戲主播是一大把。但是個人覺得,如果家庭教育到位,10歲的孩子自己也能分辨哪個主播好,哪個不好。

    就像我10歲的外甥一樣,他最喜歡看迷你世界的某個主播(這裡我就不說名字),也是他排在心目中第一位的一個主播。他跟我說,因為這個主播每次都會問有沒有把作業寫完?如果沒有寫完就來看他直播,下次就不直播了...類似這樣的話,讓一個10歲的孩子一直記著,就像鄰家哥哥那樣。以致於他說到遊戲就會跟我聊這個主播。

    當然,也有很多不道德的主播誘導小孩子刷禮物,並且會說很多髒話,然後我外甥就不會看了,所以我很是不理解這個新聞裡的熊孩子,是在什麼樣的家庭環境下變的這麼不懂事?一點是非能力都沒有嗎?還是說家裡並不富裕還“富養”了他?

    現在有一種社會現象,明明不是很富裕,都努力的富養孩子。小時候把孩子都寵壞了,慣壞了之後,等孩子長大了,然後就說自己管不了了,現在怎麼這麼叛逆,那請問這都是孩子的錯嗎?孩子在很小的時候他知道分辨嗎?這一切的前因都是大人的教育缺失,長大了所有的不懂事就是結果。

    這是孩子孤獨的一種表現。孩子沒有朋友,自然就會沉迷手機,在手機上找存在感,打賞後主播會說感謝某某某,這樣一說出口,孩子就會覺得很有存在感,用虛擬世界的快感來彌補他現實世界的孤單,所以父母一定要多陪陪孩子,少玩手機,多去外面接觸,別讓孩子感到孤單。

    如果從小知道爸媽的不容易,懂得替別人著想,從小能夠獨立自主,我相信現在10歲的他已經很懂事了。最後希望胡女士,能透過這次的事能夠改變自己的教育方式,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希望這次的損失能夠讓她自己明白自己的問題以及自己的孩子的問題。如果你身邊還有這樣的家庭,請幫忙轉發,讓他們看一看,這些值得深思的問題。

    對直播行業的監管力度不高。現在的直播行業可以說是如日中天,直播使用者每年都在瘋狂增長,自然也就吸引了許多人從事直播行業。人一多,問題自然就會來,部分主播透過低俗色情來吸引觀眾。小孩尤其容易受到誘惑,沒有形成對事物的理性判斷,主播的幾句話就可以讓小孩掏錢打賞。現在網際網路發展這麼迅速,如果不加強監管,孩子非常容易受到那些低俗的影響,甚至在行為上模仿。所以之前某軟體被約談的時候我覺得非常舒服。

    直播平臺要加強未成年註冊賬號,不要隨便拿個身份證就能建賬號。繫結銀行卡的時候,加上一條人臉驗證,再加上消費時手機簡訊提醒,就不相信還有熊孩子能打賞好幾萬,家的大人卻一直沒發覺。真正出現這樣的事,相信你們平臺也不願意看到,影響平臺名譽不說,打賞出去的錢還要退回來。一個十來歲的孩子能懂什麼消費,如果沒有人故意引導的話,這種事能少很多。

    現在,網路直播非常火爆,有的主播那是有上百萬上千萬的粉絲,粉絲們還會在直播的過程中,打賞支援這些主播們。杭州的賈女士(化名)說,她的兒子也在用她的錢,來打賞主播們,更讓她生氣和吃驚的是,等她發現的時候,兒子竟然已經在這些主播們身上花了20萬了。

    父母辛苦存下20多萬

    被兒子打賞給了網路主播

    賈女士是從外地來杭州打工的,前幾天,她收到了一條意外的簡訊。

    賈女士:

    之後,賈女士還去查了自己另外的幾張銀行卡,發現裡面的錢也都不見了。那麼,錢去哪裡了呢?

    賈女士:

    這是我兒子乾的,我打電話問他,他自己也承認了,是我弄的家裡的錢,他從來愛上網,但是,已經好多年了,反正我也在管他,反正他就沒有這麼大的,原先就是一百啊,幾百這樣(總共多少錢沒有了)總共是23萬塊錢現金

    賈女士說,自己平時是做家政的,丈夫也是做臨工的,賺的都是辛苦錢,現在他們租住在杭州周邊的農居房裡,條件也很簡陋。雖然家裡有電腦,但是很舊了,兒子平時都去外面的網咖上網。這23萬,是他們十幾年的積蓄,而且是準備要給已經27歲的大兒子結婚用的。沒想到,卻被24歲的二兒子就這樣揮霍了。

    賈女士:

    大部分他說是20萬,全部走掉了(走到哪裡去了)就是直播平臺,打賞直播人,他說直播人跟他聊天啊,怎麼樣,聊得高興,叫你賞給他,他就自動發給他了。

    賈女士說,發現錢沒了之後,還是丈夫把兒子從網咖裡抓回來,他們才弄清楚情況。原來,二兒子小華(化名)用賈女士的證件註冊了支付寶,綁定了銀行卡,但是註冊的手機號碼,卻是小華自己的,所以,他就一直在悄悄使用賈女士自己根本不知道的支付寶了。賬單上顯示,小華7月份用了6萬多元,8月份用了13萬多元,除了一些零星消費。最多的就是充B幣、買金瓜子、提督、總督等用於網路直播打賞的道具。還有些充值一筆就是1萬。那麼這20萬都打賞給誰了呢?

    賈女士:

    他上的就是bilibili直播平臺,打賞的就是橢奇,虎白,盒子,叭叭,百折,苗苗。

    賈女士說,這張有主播名字的單子,就是小華自己寫的。因為害怕小華繼續使用支付寶亂花錢,原本小華使用的手機,就放在了家裡,而小華,已經離家好幾天,也沒說自己在哪裡。賈女士他們也聯絡不上小華了。

    平臺表示若未成年人有途徑處理

    成年人無法迴應

    以前《範大姐幫忙》也接到過類似的投訴,比如有的孩子玩遊戲,充了幾萬塊錢,但基本上,那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可是,賈女士的兒子小華,已經24歲,是成年人了,他主動打賞給網路主播們的這些錢,還有可能要回來嗎?

    在嗶哩嗶哩手機APP上,我們也搜尋了一下疑似小華打賞過的主播,基本上都是年輕的美女主播,看起來比較漫畫系、比較萌。幫忙記者也嘗試聯絡嗶哩嗶哩,不過在公開的聯絡方式上,只有遊戲客服的電話。在大致講了一下情況後,這名客服表示,他們和直播是兩個部門。

    bilibili遊戲客服:

    那很多我們客服這邊是不清楚的,嗯,如果是,在直播方面去進行充值的話,是需要先聯絡直播的客服,直播的客服,(你這裡有電話嗎)那麼直播的客服呢,是沒有電話的,只能透過線上的人工客服進行諮詢的

    之後,記者透過QQ和直播客服進行了溝通。對方表示,理解賈女士的心情,但是B幣充值後,不可以退回,在充值時是有協議的。而如果是未成年人,在家長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的操作,可以由警方提供證據後,按流程操作解決問題。金瓜子和總督等確實是充值的禮物。而幾筆比較大的餘額充值,從表面看也沒有明確顯示是充值到B站的。而客服明確表示,如果是成年人,他們確實無法進行處理,建議報警。作為母親,賈女士肯定不願意報警處理,也原諒了兒子小華。那麼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幫忙後援團的律師,能給出什麼意見呢?

    幫忙後援團律師 葉舒:

    兒子在沒有徵得母親的,徵得母親同意的情況下,甚至在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偷花了母親的錢,那麼他是屬於無權處分的行為,無權處分是無效的,但是無效是否意味著主播或者平臺必須要返還呢?這個還涉及到如何去定性網上平臺打賞主播的這樣的一個法律性質。

    葉律師表示,網路主播是近幾年來出現的新興事物,主播打賞引起的法律糾紛,也已經出現不少。但是法律界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和意見,目前還是有幾種不同的觀點。

    幫忙後援團律師 葉舒:

    如果說把他,理解為一種消費行為,兒子和主播,之間形成的一種網路服務合同,你付錢,主播唱歌跳舞,或者是講段子提供服務,那這個時候主播就可能認為,我的這個接受打賞的行為,是一種善意取得

    那麼,什麼叫善意取得呢?如果是善意取得,就可以不用歸還嗎?

    幫忙後援團律師 葉舒:

    我作為主播,我是不知道你這個錢財是從母親那裡偷拿的,我是善意接受的,我不知情。第二,我支付了相應的對價,就是我實際付出了我的服務了,第三個,你這個打賞的行為已經實際支付,我已經拿到手了,滿足上述情況時呢,可以說我是善意的第三人,從而拒絕返還

    葉律師表示,如果打賞主播的這種行為,在法律性質的定性上認為是一種贈與的話,就不存在支付對價,而在不構成善意取得的這種情況下,還是可以要求主播來返還的。那麼,如果定性為贈與,直播的平臺需不需要承擔一部分的返還金額呢?

    幫忙後援團律師 葉舒:

    這個時候就要看,平臺和主播之間的合作模式了,如果平臺僅僅只是一個居間方,我拿一些居間的報酬,那打賞的錢都被主播拿走了,在這個時候呢,我們要求他返還的主體呢,就應該是主播,如果說平臺和主播之間呢,對於打賞的這個金額是分成的,那麼這個時候就相當於我們共同的接受了打賞,那當然就可以要求,他們共同返還。

    一個24歲的成年人,卻拿著父母這些年存下來的辛苦錢,去打賞主播,我們不太清楚,賈女士的兒子小華心裡是怎麼想的。但是,小華,你已經24歲了,作為一個已經成年的男人,有些責任是要自己承擔下來的,而不是在被自己的母親發現這個情況後,就選擇了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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