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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我們會在不經意間,因為感動而喜歡上一個人而跟ta在一起。但有時候,因為感動產生的感情,終究又不會長久。那麼,你會因為感動而跟一個人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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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無法輸入歸屬地

    不請自來,表達一下我的看法。

    在一起的前提必須是愛情,我不會因為感動就貿然和不愛的人在一起。理由很簡單,這不是自己想要的。而且這種自我犧牲的方式對雙方都不負責。

    當然我也見過這類的情侶表面看來幸福開心,但是當分開單獨談到他們的時候,你就會發現這樣選擇不只是走錯一步,而是生活在煎熬中。

    人是感情非常複雜的生物,愛情是不可或缺的經歷,也是每個人對於情感追求的最終目標,當你選擇了因為感動而和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慢慢你就會發現,你本以為可以這樣過下去,但事實是你不行,你每天要戴著愛她(他)的面具對待他(她)自己明明不愛,但是又不得不裝著很愛,這本身就是煎熬。

  • 2 # 柒玖8零

    我覺得人是高階情感動物,理所當然存在被感動而組合為婚姻家庭的!但不是多數人都不會被感動而選擇在一起的。

    因人而異,不同人對待感情的示好有所不同的反應、不同回饋,還有也得看什麼樣的人為你而示好,長的不好、外表不是你心目中的那位,這樣的人再怎麼為你努力討好,也不會打動你的芳心!因為你紮根就接受不了這個人。

    比如來個牛魔王,誠心的感動一下你,你會選擇和這物種在一起?顯然是非常不可能對吧,所以呀依被感動而選擇一起的機率是少數人而已、個別現象!真正負責任的婚姻愛情是不會隨從於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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