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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瓊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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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珊珊
劇本為雙方共同合作
陳瓊瓊參與創作的部分是劇本大綱和前四集分集劇本。
合作模式是兩人共同確定劇本大綱,由韓冰主筆分集梗概,再由陳瓊瓊主筆分集劇本。
起訴證據和勝率
目前我方的證據以電子郵件證據為主,我也曾詢問陳瓊瓊是否有錄音證據,但陳瓊瓊表示當時比較信任對方,所以沒有錄音。
對於勝率,我們不能妄言,也有違律師法相關規定。但我們的證據表明,包含人物設定、人物關係、故事框架等資訊的劇本大綱是由陳瓊瓊主筆併發送給韓冰的,亦有證據表明前四集分集劇本的主筆人是陳瓊瓊,因此,希望法院能支援我們的主張,認定陳瓊瓊為兩季《白夜追兇》的編劇。
我方訴訟請求
起訴優酷的邏輯
對於確定優酷為本案被告的邏輯是:本劇的出品單位是優酷,通常來說,出品單位即是法律意義上的製片者;總製片人袁玉梅是優酷的人員;本劇宣傳上稱是優酷的自制劇,且在優酷影片平臺上獨家播出。鑑於上述,我們認為優酷應為本劇的製片者,因此對其提起訴訟。
但需要說明的是,我們認為,在推斷優酷已取得韓冰授權的情況下,優酷確實無法知悉本劇有另一作者陳瓊瓊的存在,應視為優酷已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我們僅希望優酷停止侵權,能增加陳瓊瓊兩季《白夜追兇》的編劇署名,並能在公眾媒體上宣告陳瓊瓊為本劇編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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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電影
感性上來說,《白夜追兇》是最近這些年我覺得最好看的網劇之一,我很喜歡它,我也很喜歡潘粵明老師,愛屋及烏的,我就喜歡上了這部網劇臺前幕後的所有主創。
可是維權太難、太耗精力、太不划算,我本就不是專職做自媒體,也是將它當作一個愛好才堅持到現在,那些抄襲的、洗稿的,大多數時候也只能無可奈何的嘆息一聲
最後,不傳謠,不造謠,大家等待真相就好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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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打虎拍蠅
《白夜追兇》確實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網劇,可以說達到了英劇、美劇的水準,曾經的小生、現在的大叔潘粵明更是憑藉此劇一舉翻身,只是不知是此劇成就了潘粵明,還是潘粵明成就了此劇,反正現在是雙贏的局面。
說實話,沒有一帆風順的事情,即如此劇,據說2012年即開寫,當時無人看好,也無人問津。幾年的堅持,形勢發生了變化,韓冰獲得了優酷的青睞,指定其任編劇,然後開拍,此劇一炮打響,一時風頭無二。但是“人紅是非多”,如果此劇沒有這麼出名,會不會還有這起訴訟呢?如果韓冰沒有那麼堅持,過去的所謂劇本也早就被遺忘在不知哪個角落了,只是人心隔肚皮,誰也不是誰肚子裡的蛔蟲,所以答案是不得而知!
為了著作權之爭,古已有之,而且比現在兇險的多。唐朝的宋之問,對五言律詩多有貢獻,並創造了七言律體。他有一個外甥,名叫劉希夷,與其年紀相仿,寫了一首詩叫《白頭吟》,其中有一句“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宋之問看後愛不釋手,知道他還沒有將詩給他人看,就懇求劉希夷將此句轉讓給自己,劉希夷先答應,後來又反悔,宋之問一怒之下,就讓家奴將劉希夷殺害,歿年尚不滿30歲。
由此看來,一切的爭端,不是為了名,就是為了利,無不出此左右!
因為沒有看到證據,所以對於此案走向如何,不好下定論,而且目前僅是單方面的說辭,雙方在法庭上肯定會有交鋒,而且也看到了當事人與律師在回答這個問題,所以就不妄加揣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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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二走江湖
作為一個職業編劇,談談自己對這件事的幾點看法和建議。
1.文字的事,很難掰扯清楚。如果拿不出確切證據,這位編劇很難贏。
作為一個經常在平臺寫字的人,我見慣了抄襲、洗稿這些事。而作為一個編劇,身邊那些偷創意、抄襲、拿了稿子不給錢、不給署名的,這些事更是數不勝數。
2.這位編劇一時心軟,沒有防備,這才沒留下證據。我見過很多這樣的人,他們受過各種形式的侵害,總結起來,一是想表現得像好人,二是把對方想成好人。
編劇不能當好人,好人做不成編劇。一個稱職的編劇,要看透人性的醜惡,才能把人物刻畫得活靈活現。筆下寫出那些醜惡,現實中也不能忘了啊。
3.編劇切記不要把作品跟感情弄混,最好不要找編劇做伴侶。
感情穩定還好,感情破裂了,這事不好分。財產可以平均分割,作品怎麼分啊?又不是你寫一段我寫一段,分出來能成為兩個故事。
另外,編劇跟編劇在一起,大機率不幸福。因為寫劇本是個耗精力的工作,而二人世界也需要精力維護,兩人都把精力放在劇本上,誰來維護感情?
說這麼幾點,對這件事本身沒有幫助,只是給新編劇們提個醒。同時也祝願當事人維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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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影視口碑榜
之前紅透半邊天的網劇《白夜追兇》,相信大家就算沒有看過也一定聽說過吧。《白夜追兇》作為一部刑偵型別的電視劇,不但劇情得到了觀眾極高的評價,而且演員也獲得了觀眾的認可。《白夜追兇》,這部網劇也因此獲得了許多優秀大獎,比如說:最具口碑網路劇集金獎、原創內容創新特效銀獎等等。這部電視劇講述了刑偵隊長關宏峰為了幫助雙胞胎弟弟洗脫殺人的罪名破獲多起刑偵案件的故事。《白夜追兇》作為一部硬漢系列的電視劇,加上了懸疑的色彩,被很多人喜歡,口碑也一直很好,大家都驚歎於編劇的神腦洞,還有他嚴密的邏輯。
可是,前幾天《白夜追兇》卻意外上了熱搜榜,而且話題竟然還是因為編劇的前女友??這是怎麼回事??
《白夜追兇》的編劇指紋(韓冰)的前女友陳瓊瓊,在網上公開爆料並發表長文。她表示《白夜追兇》這一部電視劇是兩個人在談戀愛的時期,共同創作的作品。但是,令她意外並且氣憤的是,這部電視劇從拍攝到上線播出,甚至到現在都沒有在任何地方提到過她的名字。因此,陳瓊瓊一氣之下把前男友指紋告上了法院,希望透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侵權的事件。
陳瓊瓊是科班出身的編劇,早在2011年,她就從北京電影學院戲文系畢業。而且在畢業以後,陳瓊也一直在從事編劇的工作。2012年的時候,她就和《白夜追兇》的編劇韓冰認識了,兩個人是因為工作的原因相識,隨著逐漸的認識,墜入了愛河。
在戀愛期間,韓冰本來的工作是律師,但他萌生了想要辭職轉行的說法。陳瓊瓊便建議他試試編寫網劇,但由於韓冰並不瞭解編劇怎樣進行,所以兩個人經過協商決定,由韓冰提供小說梗概,陳瓊瓊來把小說的梗概,改編成劇本。但是,韓冰只需要提供幾千字的小梗概,而陳瓊瓊卻需要,完成近幾萬字的劇本改編。按照這個說法來看,《白夜追兇》這部作品,更多的是陳瓊瓊來付出心血。
這是在引發了網友極大的討論,確鑿的證據,讓大家紛紛猜測編劇韓冰的人品問題。加上之前,韓冰曾表示自己會在白夜追兇以後不再做編劇,要進行轉型。曾經大家對他灑脫的看法,一次時間就變成了質疑:難道是因為因為韓冰本身就不具備編劇的能力才宣佈退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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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叔探保
我是看完了當事人在這條問答下面的回答以後,才來寫這個問題的。從目前我個人角度來看,陳瓊瓊起訴韓冰是應該的,如果掌握有充分的證據,直接起訴法院就好。這沒有什麼爭議的。但是我納悶的是,為何這件事就被大範圍的傳播開了呢?
按道理說,起訴對方,直接走法院程式就好,如果陳瓊瓊不吭不聲,直接默默走法律程式就好。如陳瓊瓊所言,自己本來是想給本來就知道真相的朋友一個交代,但是沒有想到短短几個小時的時間,事情就被廣泛傳播了。
自己說不想佔用輿論資源,如果真如你所說,不想佔用輿論資源的話,那麼這件事就不應該被髮酵。你本人也不應該再站出來進行一番解釋。事實究竟如何,應該交給法院去定奪。
《白夜追兇》火了將近一年,你現在才跳出來,理由一是自己在等韓冰的一個交代,二是因為自己本身忙於自己的專案。我個人覺得吧理由不太充分。
同時,你聲稱跟韓冰有所溝通此事,但是就只有一條簡訊,也沒有說這條簡訊的傳送時間。你們兩人是否真正的做到了充分溝通?這麼重大的事僅憑一條簡訊對方沒有回你就決定起訴了?有簡訊沒電話?曾經的情侶變成現在對簿公堂,還整的全世界都知道這事了。不知道你們當初的感情如何!而且陳瓊瓊的訴求是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我更想知道的是,陳瓊瓊說對方沒有給自己聯絡,陳瓊瓊有沒有跟對方詳細溝透過此事的解決方案?是真的到了無法溝通的地步了嗎?
說了這麼多,我主要是想表達兩層意思。
第一層:我認為陳瓊瓊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也相信她所提供的證據真實性。這一切只管交給法院就好。
第二層:我認為此事現在鬧的這麼大,並不是陳瓊瓊所說的,僅是想討回一個公道,意外的是短短几個小時就傳播開了。能短短几個小時傳播開的,背後基本都有推手。如果僅想討回一個公道,這事就不會鬧的沸沸揚揚,完全可以默默走完法院程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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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銳影Vanguard
《白夜追兇》的熱播,可以說帶火了一批人,包括一人分飾兩角的潘粵明,這部劇讓他的事業回春。這部劇更是成功的出口了其他國家,可想而知一部網劇的高質量。
但是這幾天,有個女孩陳瓊瓊發文,要對《白夜追兇》的編劇韓冰提起訴訟。因為這部劇是她與前男友共同創作,直至今日並未對《白夜追兇》給予任何維權,分手至今,編劇方也沒給過任何溝通。所以決定提出訴訟。
而從自述中又可得知韓冰提供了故事大綱,整個劇本工作是由陳瓊瓊執筆的。
潘粵明主演的網劇《白夜追兇》2017年播出走紅,引發粉絲熱捧。昨日,名叫“陳瓊瓊”的女子髮長文爆料,她自稱是該劇編劇韓冰前女友,稱《白夜追兇》劇本是二人共同創作,但是她並未對《白夜追兇》給予任何授權就被拍攝播出了,因此起訴前男友韓冰。
陳瓊瓊透露,2012年在她與韓冰戀愛期間,陳瓊瓊主動提議韓冰提供小說梗概,由她將其改編成劇本。陳瓊瓊表示,從劇本結構、人物定位、人物關係、核心矛盾設定到市場營銷等多方面,都是由她親力親為。二人分手後,該劇本的售出及拍攝之後相關權益問題,韓冰也從未和陳瓊瓊進行過任何溝通。
大家如何看待此事?編劇創作時加入和其他人聊的內容不正常嗎?這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回覆列表
本來看圖一就能明白的事情,發展到現在有些跑偏了。
事實不會傷害任何人,而以訛傳訛會傷害所有人,包括只想討回公道的我。
但沒想到幾個小時的時間,事情就被廣泛傳播。大量媒體透過各種渠道找到我,我本人已經走了法律途徑,也不想自我炒作,所以全部交給律師迴應。然而熱心朋友給我看了幾張媒體截圖,其說法已經達到了以訛傳訛、罔顧事實的地步。在此我不得不站出來,以正視聽。
第一,我在2012年7月到9月間,與韓冰先生合作,而不是我獨力創作完成全劇,他抄襲了我,我在朋友圈文章中一再強調,是雙方各有貢獻。韓先生有他的才華,我有我作為一個職業編劇的貢獻,不分伯仲。圖二到圖四的媒體可能誤信了風傳,說韓冰抄襲或者全劇由我獨力完成,這是不公允的,對他對我都是不公正的傷害。特此指出。
第二,我儘量只說有證據可以證明的話,所以從郵件上來看,我參與了前四集的劇本創作,簡短版故事大綱(當時命名為招商版梗概)的創作。至於很多媒體和朋友好奇的後二十幾集內容,我只能說2012年微信沒有普及,我和韓先生的創作過程是大量的開會討論,由於我認為是情侶關係,並沒有錄音。即便不是情侶關係,我也不會想到在當時就錄音。當時我們原計劃完成25集,每5集大致什麼內容,怎麼寫,已經討論清楚。但話說回來,沒有錄音,沒有證據,所以……錄音是個好習慣。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創作者都會這麼倒黴,像我一樣,遭到曾經最信任的人的侵權,所以,錄音更多是為了給自己留下一個備忘錄,便於思路的整理。當然,更建議大家在錄音前告知對方要錄音了,並且雙方都持有錄音,這對雙方都是監督,都是保障。相信我,這也是經驗之談。
第三,感謝誠實直言的朋友,他們瞭解真相,並且尊重真相。感謝素未謀面卻給予我那麼多信任的朋友,相信最終的結局,我將無愧於你的信任。
今天,北京市海淀法院已經發布公告,期待法律公正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