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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嶺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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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檀殷飛
許多人都說陳壽對諸葛亮頗多詆譭,但我看了《三國志》後,卻感覺這種指責似乎有欠公允,難免“道聽途說”之嫌。
首先,諸葛亮獲得了《三國志》中人臣中最高的傳記規格。
《三國志》惜墨如金、失之簡略,全書中只有八個人單獨成傳,他們是魏武帝曹操、魏文帝曹丕、魏明帝曹睿、蜀漢昭烈帝劉備、後主劉禪、蜀漢丞相諸葛亮、吳大帝孫權、陸遜,其中三人是開國之君,曹操則是有實無名的開國之君,而且我們還要明白一點,在中國的官修史書中普通人的傳記通常只是為了寫人,皇帝的傳記則同時還要起大事記的作用,所以常常是皇帝的個人傳記篇幅長、份量重,但反而面目模糊不清,通篇都是某年某月某人任職、某處旱、某處交兵的流水帳,如《後主禪》便是如此。陳壽肯為人臣中的諸葛亮和陸遜單獨立傳,花大筆墨記敘他們的生平為人,本身就是對這兩個人功業影響的極大肯定,甚至於放到了大多數天子之上(即使是單獨立傳的曹睿、阿斗),更不必說其他人臣了。
其次,諸葛亮同樣獲得了最高的人物評價。
傳中另一處表明作者態度的就是最後的評,這是一項來自太史公的優良傳統。我把8個人傳後的評曰摘錄在最後。
曹睿、孫權特別是劉禪評語中頗多尖銳之語,自不必論,恐怕曹丕的評語也當不得好。剩下四人中,表面上曹操評語最好,但細細品味,是否也很有點象我們熟悉的“偉大的XXX,一生XXXX”的味道在裡面,官樣文章而已。倒是劉備、陸遜、諸葛亮的評語夾雜了不少感情色彩。
特別是諸葛亮,“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者雖重必釋,遊辭巧飾者雖輕必戮;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不僅僅是肯定一個人的功績,更是肯定他的人格,從中國的傳統價值觀來說,這恐怕是對一個人最高的評價了,遠勝於給曹操的,不要說是在三國之中,就算是整個中國歷史上,又有幾個人能在自己的傳中獲得這樣的讚語。
許多人抓住最後那句“蓋應變將略,非其所長歟!”不放,可通觀全文,真的能感到這是對諸葛亮的批評嗎?再說即使將略非所長又如何?一個人品德崇高,正直廉潔,治國有方,還需要什麼?人無完人,還非要他寫詩作賦、吹拉彈唱、南拳北腿無一不通才能叫好嗎?
也正是這個“將略非所長”的人,以小國攻大國,以寡擊眾,拔三郡,斬殺張頜、王雙、把司馬懿打的閉門不出、眼睜睜的看著對手竟然在自己的土地上屯糧。這也是三國志的記載。
為什麼很多人都忽視,在這句淪為把柄的話之前,這個貶低諸葛亮的人竟然專門花了一千多字引述自己編寫的“諸葛亮故事”,為諸葛亮歌功頌德(全文我也附在後面),這在中國的史書中恐怕都是絕無僅有的,大概在陳壽看來,短短几句讚語根本不能表達自己心中那個諸葛武侯的形象。
華人不會把將略看得那麼高,一句“雖甘棠之詠召公,鄭人之歌子產,無以遠譬也”,絕對要勝過“韓白、孫吳”,華人更看重道德品行,甚至於反感熱衷刀兵之人。如果陳壽真的要貶低諸葛亮,那他在評中應該揪住“勞師遠征、不能選賢任能”不放,而非將略。這句話充其量只能說明陳壽眼中的諸葛亮還不是一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
在傳記的正文中,我覺得有幾處情節值得大家注意。
其一,劉備託孤,這對於完善諸葛亮和劉備的形象,都是十分有利的,主信臣忠,正是中國曆代追求的最高境界,特別是相比曹魏。
其二,大量對諸葛亮品德的描寫,如不治餘財等等,要明白道德情操在中國士人心目中的地位是無比崇高的,一個顏回憑著情操就壓倒了無數的帝王將相。
其三,敵人的評價常常是最客觀的,司馬懿說諸葛亮“天下奇才”(請注意,陳壽為什麼選擇司馬文宣王);“魏徵西將軍鍾會徵蜀,至漢川,祭亮之廟,令軍士不得於亮墓所左右芻牧樵採。”如果陳壽真想詬病諸葛亮的話,他寫這些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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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諸葛躬耕地”之十九:
裴松之注《三國志》中有關諸葛亮史料的探討
習鑿齒之後,南朝裴松之在陳壽去世後約130餘年奉皇命給《三國志》作注,在《諸葛亮傳》“玄卒,亮躬耕隴畝,好為梁父吟”的文字下作注:“《漢晉春秋》曰:亮家於南陽之鄧縣,在襄陽城西二十里,號曰隆中。”如此作注的結果,使“襄陽說”學者據該注引認定諸葛亮躬耕地就是襄陽隆中。但是,許多人沒有注意到,在《諸葛亮傳》稍後的“臣本布衣,躬耕於南陽”這個後世爭論最多的“南陽”之下,裴松之卻沒有作注。這又是為什麼? 細看《三國志》,“南陽”這個地名出現了百餘次之多,個個指向明確,裴松之均沒有作注,不僅南陽沒有作注,《三國志》裡出現的所有地名幾乎都沒有作注,因為這些地名就是今天看也不會誤解,更何況陳壽(233 ~297年)幾乎是三國(220 ~280年)同期的人物,蜀滅時他31歲,三國歸晉時48歲,即開始撰《三國志》,漢魏時期那麼著名的南陽,陳壽怎麼可能搞不清其含義和所指呢? 當然,史書中並非所有地名都不注,《史記》中對地名的註釋就非常多,因上限久遠, 很多秦以前的地名傳到漢代時由於種種原因(如語言的發展、口授和傳抄的錯誤等),漢代人已經不能完全讀懂,於是就有人專門給《史記》作注。還以“南陽”為例,《史記•秦本紀第五》有:“三十三年……斬首十五萬。魏入南陽以和。……三十五年……初置南陽郡。”對這兩個接連出現的“南陽”,與裴松之同朝的裴駰《集解》注曰:“徐廣曰:河內修武,古曰南陽,秦始皇更名河內,屬魏地。 荊州之南陽郡,本屬韓地。”對“南陽郡”,唐代的張守節《正義》雲:“今鄧州也。前已屬秦,秦置南陽郡,在漢水之北。”《史記》中的這兩個“南陽”必須作注,如不注,當時許多人就有可能將戰國時“河之陽”的“南陽”誤認為秦漢時“漢之陽”的“南陽”。可見,史書中準確的、後世不易混淆的一般不注,反之則注,歷來如此。自秦以後南陽郡基本沒有什麼大的變化,所以,裴松之不注三國時“躬耕於南陽”中的“南陽”是正常的,注了反而是畫蛇添足了。 那麼,裴松之在《三國志》中作注的注則是什麼呢?這在他的《上〈三國志〉注表》中記載得非常明確,即有“補缺、備異、矯正、論辯”四則。補缺就是“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缺。”備異就是“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內(納),以備異聞。”矯正就是“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論辯就是“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那麼,給“亮躬耕隴畝”用的是哪種注則呢? 透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給原文“亮躬耕隴畝”作注的這一“註文”,一不是論辯,因為注後均無論辯之語。二不是矯正,因為“亮躬耕隴畝”無錯可矯,如要矯正,應注在“躬耕於南陽”之下,矯正東漢這個“南陽”是當時的隆中,可裴松之偏偏沒有作注,可見注引《漢晉春秋》之語不是矯正。三是不是補缺呢?對照注則,註文的作者是習鑿齒,正為“壽所不載”,“事宜存錄”,但補什麼缺呢? 從“裴氏注引”看,不就是要給“亮躬耕隴畝”補以明確的地點嗎?前已反覆闡明:這“亮躬耕隴畝”的地點根本不缺,不遠處的下文就有諸葛亮《出師表》中的“躬耕於南陽”的準確記載。如此“補缺”就背離自己所定“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的注則了,所以,這也不是“補缺”。最後就是備異了。裴松之注《三國志》使用了《漢晉春秋》許多史料,加上他身處南朝,又是受宋文帝這個劉姓皇帝的委託給《三國志》作注的,雖然他極為尊贊陳壽的《三國志》,認為“壽書銓敘可觀,事多審正,誠遊覽之苑囿,近世之嘉史”,但他在反覆比較和權衡中,作為南朝官員,對習鑿齒《漢晉春秋》所云“漢亡而晉始興”、“蜀漢正統”的史學觀點還是有所贊同的。他不能懷疑諸葛亮諄諄交代的“躬耕於南陽”之“真”,如果把注放在這裡,顯然是講不通的,因為隆中不可能被稱為“南陽”。 於是,他巧妙地將此注放在“亮躬耕隴畝”之下,並且只引習鑿齒原文,不加任何論辯、矯正之語。從時間上來講,玄死,諸葛亮不可能馬上到南陽去“躬耕隴畝”,在襄陽再呆一段時間是有可能的。從文物上講,隆中確實有諸葛亮故宅,注在這裡原則上不會有什麼大錯。另外,此話語為“《漢晉春秋》曰”,而不是“裴松之曰”,即便有錯,也是《漢晉春秋》之錯。所以,裴松之在這裡的這個注,只能是“備異”,也就是告訴後人,前世《漢晉春秋》有這麼一說而已。 但是,此注如放在“躬耕於南陽”之下就有可能是大錯,以當時人們對南陽地名的認知,“南陽”絕對不可能被認定為隆中,而隆中也絕不可能被人稱為“南陽”,我們今天不僅在史書中找不到任何一條隆中稱為南陽的史料,而且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諸如“自漢以南為南郡,自漢以北為南陽郡”的史料去否決他。裴松之是個極為聰明的人,自然不會犯這樣低階的錯誤。不注“躬耕於南陽”就不會有錯,而放在“躬耕隴畝”之下,不僅“備異”了前朝記載的不同史料,而且照顧了習鑿齒和南朝皇帝劉裕希望將諸葛亮紀念地留在南朝的願望,何樂而不為呢? 另外,裴松之作注所引用的史料中,涉及諸葛亮的多有“乖背”之處,如“亮北行見備”與“三顧臣於草廬之中”的矛盾,“劉備訪世事於司馬德操”與“徐庶薦諸葛”的矛盾,“亮家於南陽之鄧縣”與“躬耕於南陽”的矛盾等。當然,如果正史有“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我們當然可以取野史“以補其缺”,但現在是在這樣矛盾的史料選擇上只能擇其一的前提下,難道要我們放棄陳壽的《三國志》而相信野史《漢晉春秋》和《襄陽記》嗎? 目前在兩說的選擇上,“襄陽說”多選後者即習鑿齒之說,而“南陽說”則多選前者即《三國志》的原文,孰是孰非難道還不清楚?“襄陽說”簡單採取棄正史而取野史的手法,是不可取的。後人在評價清代著名史學家趙異《二十二史剳記》的考異特點時就指出:他“多就正史紀、傳、表、志中參互校勘,其抵忤處,自見輒摘出”,即限定以正史作內校或外校,不取野史校正史,因為“間有稗乘脞說與正史歧互者,又不敢遽詫為得間之奇。蓋一代修史時,此等記載無不搜人史局,其所棄不取者,必有難以徵信之處。今或反據以駁正史之訛,不免貽譏有識”。當然,我在這裡並非說野史《漢晉春秋》一無可取,正史也不是必須全信。但在稗乘脞說與正史歧互時,不進行認真的分析,不舉出詳實的史料,就“反據以駁正史之訛,不免貽譏有識”矣! 可見,在裴松之為《三國志》作注的問題上,“襄陽說”的朋友是撈不到什麼油水的。裴老先生既沒有懷疑“臣本布衣,躬耕於南陽”,又沒有肯定“亮家”就是“三顧茅廬”之處,老人家就是看到了習鑿齒的那個“號曰隆中”的記載很奇怪,把它寫進注裡“備異”了一下而已。所以,連裴老先生都沒有在“躬耕於南陽”之下注明這就是隆中,我們今天教科書的後生們憑什麼就非要在“躬耕於南陽”之下作注?不注不行嗎?不注會有錯嗎?不注學生們就看不懂《出師表》了嗎?不注老師們就沒法講課了嗎?好好學學裴老先生的治學方法吧,在沒有搞清楚之前,在有爭議的情況下,迴避矛盾和擱置爭議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躬耕於南陽”,不注絕不會有錯,而注了就有可能是個“史學笑話”,是個歷史大錯。這就像在馬路上行走,明明有人行道,幹嘛非要在快車道上溜達?多危險啊!所以,我們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在“躬耕地”這條馬路沒有變成步行街之前,各自在靠右的人行道上行走,讓“躬耕於南陽”迴歸到歷史的本來面目,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