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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靈之音的情感空間

    有很多女孩子,在平常都會說:離婚了,無論如何都不會要孩子!讓孩子跟著他爹過去。可是真正到了離婚的時候,卻發現女人們的心大多是柔軟的,而孩子在她們生命中的重要程度比自己的後半生以及丈夫還要重要。因為心裡有愛,她們多數是從孩子的角度考慮,不一定是非要自己帶孩子,而是怎樣對孩子的成長有利,就怎樣選擇。

    人的心都比較軟,孩子是女人生命中的一部分,母愛是最偉大的,為了孩子母親都能放棄自己的生命,但也有不得已的為了自己的幸福不要孩子,畢竟女人帶著孩子不好再找的。女人都把帶孩子的責任扛了,沒有孩子這方輕鬆愉快多了。為什麼離婚的女人一定要爭著要孩子?把自己的青春都毀了。

    一個女人,結束婚姻後,為了自己未知的幸福而拋棄孩子,這是絕對不可原諒的。把孩子當作籌碼,當成報復“小三”的武器,更是不道德的。也有一些女人說:“離婚後經濟條件不允許,所以才忍痛放棄了孩子。”我可以相信這些理由。雖然你可以為放棄孩子找到最合適的理由,然而,在你的內心面前,你的理由將是一片無力的蒼白。

    這個被你放棄的孩子,他就像紮在你心上的一根刺,不動也罷,但凡一動,就會扯心扯肝的痛,這些別人無從知曉,只有你自己才能深深體會。沒有哪一個孩子是求著父母來到這個世界的。你將他帶來,就要等於帶來了責任,你如果不能給他一個完整和美的家庭,那麼在離婚時,最起碼,請不要主動放棄他。

  • 2 # 1只講述情感的貓咪

    每個孩子都是媽媽的心頭肉。除非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不要孩子,也不去看望孩子的。這樣的情況可能有以下幾種:

    [1]經濟條件不好,沒有能力撫養。

    對於離婚女人來說,這個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因為對前夫抱著滿滿的希望,所以與前夫結婚生子後就安安心心的做起了全職太太。哪知道還沒來得及享福,就被他一腳蹬開了。或者是受不了他的醜惡德性,你就狠狠心把他給甩了。

    因此,作為受害者之一的女性,根本就沒有更多的賺錢能力以及多餘的存款來撫養孩子。有些女人甚至連自己的生活都很困難。

    而前夫的條件更好一點,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萬般無奈的情形之下,只能放棄對孩子的愛,去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了。

    [2]為了找到另一個條件更好的男人。

    帶著孩子肯定比不帶孩子更難找到更好的婆家。所以,為了自已美好的未來,她們就選擇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

    而疲於奔命的她們,也根本無暇顧及以前的孩子。

    我們身邊真的就有好幾個這樣的女人,她們總覺得前夫窩窩囊囊,跟著他永遠沒有出頭之日。一氣之下,偷偷的跑了,從此天各一方,對於孩子的成長,從來就不聞不問。有一個倒是後來有了下落,但她又另嫁他人了。而另一個,卻是一直杳無音信,家裡一兒一女都快成年了,一直跟著爸爸生活。

    [3]公公婆婆不讓帶走。

    有些家庭裡孩子都是由公公婆婆帶大的,女人想離婚時,老人捨不得孩子,而且他們也有這個條件來撫養孩子。

    這個時候,女人覺得孩子跟著自己未必就比跟著爺爺奶奶過的好。至少他(她)們一直都是跟著爺爺奶奶生活,他們也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方式。

    所以,女人覺得她們不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條件,她們從內心深處覺得虧欠了孩子。也就不好意思再去看望孩子了。

    [4]對男人深惡痛絕,恨屋及烏。

    由於前夫給她帶來了極大的痛苦與傷害,女人一氣之下想把與這個男人相關的人都統統拋諸腦後。

    故而恨屋及烏,孩子成了她們失敗婚姻的最大犧牲品。所以,她們也就既不要孩子,也不去看孩子。

    總之,千萬不要一次又一次的試探女人的心、挑戰女人的耐心極限,一旦讓她們徹底死心、徹底失望以後,她們也是會狠狠心離開的。而一旦她們下定決心離開以後,就真的很難再回頭了。

    即使是她們最愛的孩子,也留不住那顆失望破碎,並終將離開的心!

  • 3 # 細說情感558

    1、主要是那個孩子沒發財,哪天成了行業獨角獸,成為億萬資產的大佬,絕對搶著去探望,金錢在不健全家庭中是能買親情的,所以孩子不被探望,不被親媽管,歸根到底還是孩子沒錢,沒利用價值,探望還要花錢,別說什麼婆婆不給探望,婆婆不許出軌不一樣有人出軌,根本原因是孩子未成年階段沒錢,沒利用價值,還得花錢,把孩子當成拖油瓶和追求幸福的絆腳石,能躲多遠躲多遠。

    2、主要是與前任生的孩子,利用價值不夠,如果與現任生的孩子身體出現問題,需要用到前孩子的時候,那個時候就會探望前孩子,就會施展親情手段。

    3、還有就是沒到年老體衰的時候,出現過離婚後拋棄孩子不聞不問,幾十年自己老了,現任過世了,被現任的家庭趕出家門的時候,就會想起前孩子。

    綜合1到3,前孩子未成年,沒錢,利用價值不夠,扶養得花錢,是自己追求幸福的絆腳石,所以就當沒生過,重新再生一個。

    如果老了沒人養老了,老的時候給現任趕出家門,又或是與現任生的孩子有病了需要前任孩子幫助的時候才會出現。又或是曾經拋棄的孩子發大財了。

    被父母拋棄的孩子,靠找是很難找到親生父母的,最佳的尋找方式就是賺到錢,有錢了親生父母自然就出現了。

    曾經看過一個節目,一個被拋棄的孩子有錢後,親生父母硬逼著他認。

    如今離婚率在那,離婚後再也不管孩子,不探望孩子,見面都不打招呼,與孩子斷絕親情的父母不是沒有,而對於被拋棄孩子,獲得母愛的途徑基本得靠事業了,有錢了,親生父母自然就會出現。

    所以個人感覺,對於那些生而不養,拋棄親生骨肉,很多年不探望孩子的父母,應該有必要的法律約束,如今老年人的被贍養權處理的很好,關注和調節的多,可是對於生兒不養,又或是離婚後與孩子斷絕關係,斷絕親情,一次不探視的,應該有必要的處罰。

    生兒不養,老了又來要被拋棄孩子贍養。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應該是偉大而又神聖的,不應該成為一種很逗的關係。

    上次就看到一個新聞,一個老頭子拋棄兩個孩子,老的時候又新生的孩子沒能力贍養,跑回來要拋棄很多年的孩子來贍養自己。

    不探望的本質就是孩子的利用價值不夠,就是人性的貪婪和自私自利,已經拋棄孩子的父母,就別給自己找藉口了,敢作敢當好歹有人性光輝的一面。

    生而不養,

    離婚後拒不支付撫養費的

    很多年不探望孩子的

    離婚後與孩子斷絕關係的,

    應該有必要的法律約束,

    不贍養父母很快有人管,

    可是離婚後與孩子斷絕關係,生而不養,一次不探望的,確很少管,應該拿出針對性的條紋,來約束下不負責任的父母。

    後記:

    欠款不還要上老賴黑名單,

    生而不養,欠孩子的撫養費,母愛或是父愛,其實也應該上老賴黑名單,這種父母危害比老賴大多了,老賴坑的起碼是成年人,生而不養的父母坑的可是未成年人,可是自己的骨肉。

    相信哪天,老賴黑名單中一定會有那些生而不養的父母。

    個人覺得,欠親生孩子的債也是債,應該運用老賴黑名單那套模式來約束下。

    同時應該給那些生而不養的父母起個專屬名稱,別讓他們玷汙父親與母親這兩個神聖的詞語了。

    維護父親、母親,詞性保持在中性詞上,也是非常重要的。

  • 4 # 炫恆兆志

    很多女人離婚後為什麼都不要孩子了,也不去看望了? 女人是一個依賴性極強的動物!幼年在家依賴父母,少年上學時依賴姐妹,青年未結婚之前依賴閨密,結婚以後依賴丈夫,年老以後依賴兒媳。可女人卻又是性格獨立性極強的人,一旦在依賴環境中受了傷她可擺脫所有精神依賴棄而不顧!甚至包括她的孩子…

    第一,部門分女人離婚後不帶著孩子,主要孩子會影響她與情人約會!因為男人的自私性格絕不允許另外一個男人和他分享同一個女人,抱歉,其中還包括這個女人的孩子。當女人能夠做到與丈夫離婚,想必她一定對這個家庭的男人已經失望。既然能讓她做出離婚的選擇,很有可能已經找到下一個她認為比她前夫更好的男人或著手開始準備找,所以帶了孩子只會增加她的累贅!假如她沒有條件再去找,看她敢離婚和拋棄孩子,

    第二,我們別認為當代的女性收入會比男生差。只是女性不必要的消費拉低了她的經濟。一部分渴望自由和消費的女人。怎麼會讓一個已經和她離婚的男人的孩子去佔用她時間、空間和經濟。要知道去撫養孩子需要她付出經濟金錢,撫養孩子需要她付出人力物資,撫養孩子還要佔用她的私人時間等等…!如果她放棄孩子留在前夫家,時間金錢允許的條件下他可以去看望一下,條件不允許或者她心情不好的時候她可以不看,多自由啊!

    第三,心理上的問題,因為覺得她和前夫已經是分開了,就沒必要惦記前夫家裡的一切,包括她與前夫的兒子,避免觸景生情,睹物思人。而自己還是年輕,有條件再找下一個,既然要撫養一個傷害了自己的男人的兒子,不如重新再找一個她認為疼自己愛自己,對自己好的男人,與他共同去撫養另一個孩子。反正現在這個兒子也是自己的,等前夫把他養大成人,自己到時再一把鼻涕一把淚,哭訴著他爸爸怎麼對她不好,然後再來情深的跟他相認!

    第四,現在社會主義政策好,一切養老有社保,以房養老等等,國家政策為她解決了後顧之憂,讓她覺得人生在世,100幾十年,短短一生好不好也要過,沒人對她好,自己也要對自己好,既然別人可以拋棄她,她也可以拋棄別人(包括兒子)然後來個活的精彩,過的快活,輕輕鬆鬆,無憂無慮

  • 5 # 蘑菇路燈

    離婚後女人不要孩子的現象越來越多,尤其在女人沒有穩定收入人群。

    在美容院遇見一個美容師,34歲,剛剛轉成正式員工,她離婚三年,兩個孩子,兩個都給了前夫,由爺爺奶奶照顧。她說她家是農村的,初中畢業出去打工,到了結婚年齡嫁了人,間隔四年生了兩個孩子,整整六年在家帶孩子沒工作過。日子不能繼續的時候她身無分文,孃家回不去的,不工作自己不能活,帶著孩子沒辦法工作還是不能活,最後孩子都留在婆家了,前夫也要外出打工養活孩子,她自己不敢休假,多賺點多給孩子些補貼。

    這種情況的很普遍,基本上都是生存問題,不存在其它,當然還有別的。

    我老公是個法官,他跟我講了個案例。

    一對年輕夫妻去離婚,緣由是男的外遇,有影片為證,還是男的為了刺激好玩自己錄製的,妻子從他手機裡看到做了證據。

    他們有兩個孩子,大的八歲,女孩,小的兩歲,男孩。

    法庭調解的時候,男孩誰都不肯要,兩人都覺得男孩年齡小負擔大,各自都想自在生活,調解不成,男孩又在場,法官讓兩人回家想清楚,或者再次調解,或者出判決,其實是想給兩人一個協商機會,兩人都決絕地表示不用再商量,聽從判決,於是法官讓他們回家等判決。

    出人意料的是兩人都甩袖走人把孩子扔法庭不管了,孩子驚慌大哭,連跑帶爬地追,女的先出去上了孃家來的車疾馳而去;男的發動車的速度也挺快,等法庭工作人員抱著孩子追出來的時候,男的的車也起步了,沒辦法,法警衝到車前攔著他才沒跑了,工作人員把孩子給他的時候他不要,讓送給孩子媽去,法官問他孩子是他的嗎,他說是,法官說是你的就給你,離婚本身對孩子已經是傷害,又遭拋棄,讓他想想孩子的成長,他不情願地帶孩子走了。

    第一種的是為了生存,第二種的是為了自由,這兩種都是如今社會範數普通百姓類別的狀況,讓人心酸,所以說,婚姻是慎重的事,生養孩子是慎之又慎的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蘇聯和美國的起點一樣(經濟軍事科技等)誰能笑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