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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485563043952

    制訂嚴格的法律程式,應判執分開!不能讓法院即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對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及生效的法律文書從生效之日起一年`拒不執行的應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應予逮捕。起點應為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視欠款金額定刑期並罰金欠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十

  • 2 # 臥龍的遺憾

    “老賴”在中國法律上是並不存在的,或者說在法律上是不允許存在的情形;“老賴”既是一種社會現象,又是一種違法行為,更是一種詐騙手段;“老賴”既是一種營生,又是一種職業,更是一門學問。正常的借貸關係一旦產生,無論口頭還是書面的約定,都應具有誠實性、效力性和法律性。所有的“老賴”在借款時都會存在誇大、編造、虛構或隱瞞事實真相的情節,並對還款能力作出虛假保證的意思表達。無論事後有無證據來證明,但這是“老賴”借款時,必然會實施的欺詐手段。因為受害人在作出財產處分意識和處分行為時,必然會進行風險評估。世上沒有誰是見人開口借錢,就給錢的。如果有,那一定是無行為意識能力人,此情形應直接認定為盜竊罪。借貸關係的產生,同時應表示為借款人對於借款用途、借款承諾、資金使用以及還款保證等借貸關係的法定要件,立即進入生效的狀態。換言之,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在正常的借貸關係中,借款人對借款用途、資金安全、還款保證等具體事項,負有誠實告知債權人的法律義務!並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對還款保證應當作出計劃安排,且在借款資金出現意外時,能保證債權人權益不受損失。就是說借款人在借款時,就應該考慮如何還款,如果在借款時只考慮如何從受害人手裡拿到錢,而未考慮將來如何還款,其主觀上就隱藏了非法侵佔的心裡事實,當借款人一旦成為“老賴”,其承諾的借款事項和還款保證的意思表達即構成事實上的欺詐,這是第一;而事後拒不返還的行為就屬於事實上的違法,這是第二。在法律上,每一個行為只能是一個行為,而“老賴”在事前承諾的還款保證未實現,其事後返還資金的行為未履行。即便是由於意外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受害人借款資金無法返還的場合,也應當認定為詐騙!因為借款人在事前作出了虛假承諾和空頭保證,且事後無法履行還款義務,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卻是客觀存在的!在務實操作中,所有的“老賴”都把黃世仁演得比竇娥還冤,其最終目的就是賴賬!而賴賬的原因:一是,有錢不想還,此情形應當以侵害財產罪論處,且在法律上並不存在漏洞,有法可依;二是,想還沒錢還。但是“老賴”不能還錢,這並不在受害人借出款時,進行風險評估、作出財產處分意識與財產處分行為的評估和決定的範圍,否則便不會借出款。這與受害人基於錯誤認識,從而作出財產處分決定,並沒有因果關係。所以,受害人的借出款行為只能是基於“老賴”在借款時作出的借款承諾和還款保證的虛假表示。而事後造成受害人資金損失,且無法返還的客觀事實,又印證了“老賴”事前作出的虛假還款保證,形成了在事實上的欺騙行為。綜上所述,“老賴”其行為本質,符合侵害財產罪,或者詐騙罪的刑事犯罪構成要件,應當按照刑事犯罪的該當程式依法判處!

  • 3 # 籃天白雲法

    根除老賴最有效的手段從源頭上剷除產生老賴的原因,加大力度打擊高利貸,套路貸,及早對非法放貸立法,和國外接軌,及早建立個人破產法,這樣,99%的老賴就沒有了!

  • 4 # 社群團購新零售

    最有效手段就是不再受理和保護一切借款方是個人的現金借貸協議,合同,借條等。也不保護一切出借方為個人的現金借款協議,合同,借條等。

  • 5 # 趙路光

    不要老賴老賴的,有些人是無奈的,生意失敗,家庭變故等等都可能造成你們說的所謂的老賴。所謂的老賴不能一概而論,是有定義的,有錢不還,有償還能力而不履行償還義務的才能稱其老賴,不是所有還不了錢的都是老賴。

  • 6 # S先生135

    根除老賴的最有效手段是法院執行局依照判決書執行老賴的所有財產,即各銀行存款丶股票丶公積金丶退體金丶駕駛證丶判決書判決住止上的房子(不論城市丶農村),不能依人情代法律。

  • 7 # 探所者

    ‘老賴’一詞不是法律用語。法律已有規定的罪名是拒執罪。但現在社會以司法解釋為據,對‘老賴’持法外限高重戒,以此限制‘老賴’遞增,但適得其反。試想一下在司法懲戒的環境下曾經的創業人能否償還創業之債?法治國家對任何人都要依法相待,不可法外重典。因此目前的限高政策並不是有效防止‘老賴’遞增的有效手段。司法解釋確定限高屬國家政策層面,國家政策同樣也不可超越法律拒執罪規定而另行其事,此舉令人可嘆。《民法典》第十條則明確規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這就將國家政策排除於民法法源之外。對於執法者,法無授權不可為,那麼法院是依法?還是依政府的政策?站在民法典立法角度看,此事有待商榷。

  • 8 # 南海石

    老套路,印鈔票唄。這次按人頭增發,每人一個億,這樣最高院的老賴名單肯定將由現在的二千萬人銳減到二千人。

  • 9 # 使用者2341202229125

    所有民問借貸,必須持有國家金融機構發放的借貸《許可證》而且要照章納稅,才受法律保護,凡未經國家全融機構允許以盈利為目的的借貸行為可定義為擾亂國家全融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違法行為,必須嚴懲重罰,從源頭上剷除滋生老賴和失信人的土壤

  • 10 # GZ盲盲

    這個問題想要根除,其實真的很簡單。杜絕任何的貸款就能杜絕老賴的遞增。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既然有買賣就一定有傷害的。我非常氣憤那些動不動就說別人是老賴的機構,哪一行做生意不是有風險的?你既然放貸就要承受呆賬的風險,說什麼要對投資人公平之類,敢問,咪貸款時透明度有公開嗎?繁重的疲勞合同有解讀嗎?有跟貸款人在貸款前提醒過萬一收入不理想會造成逾期你們機構會跟貸款人如何協商嗎?這樣對消費者也公平嗎?本來就是不對等交易,還痴心妄想對等回收?

    說回正題:金融貸款是一個大城市不可缺少的頂樑柱,沒有貸款,城市根本發展不起來。要解決老賴遞增的現象,最好方法就是提高風控的門檻,沒有之一,那些說什麼連累親人家屬那些真的廢話啊。稽核把好關,別再簡簡單單透過身份證就能下款,杜絕了虛假資訊,不明收入等,老賴自然隨著時間推移減少。

    目前,中國真正有錢不還的是極少數人,大部分都是收入與負債不成正比,導致收入根本不足以還債,這就是下款過於簡單,風控不嚴格造成的,貸款本來不是什麼壞事,但過於放縱放款門檻就一發難以收拾。

    認真回想一下,以前只有房貸,銀行信用卡這兩種貸款方式,哪有這麼多失信人,哪有這麼多逾期不還的?多重借貸是從p2p萌芽的時候百開始產生的,也是這個時候才出現這麼多負債人,有得甚至還在讀書,並且衍生不合法得暴力催收,以暴力抵抗暴力等等,到底誰之過,還用說嗎?

    別跟我說自己不去貸款就不會有負債,自己控制好自己。說得那麼輕描淡寫,為什麼不去反問不放款也就不會有老賴?一個是虛假誘惑,一個是手欠不理性消費,誰更該死?

  • 11 # 真誠之語

    根除“老賴”遞增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讓全民都有工作有工資,生意好做,每個人不缺錢就不會借錢,這樣不但能根除“老賴”越來越多,也能控制離婚率逐年增高的現象!

    “老賴”遞增是社會問題,並不是個例,為什麼前幾年“負債”“老賴”這幾個詞聽到的非常少,這幾年卻逐年遞增?

    這幾年每個人都應該感受到錢越來越難賺,物價上漲工資卻不漲,全國工資12000以上的只佔總人口的2%,工資不到3500的佔總人口的62%,甚至有些人現在都在失業狀態……

    大多數“老賴”是由於創業失敗、民間高利貸、給人擔保所導致,打工族成為“老賴”的機率極低,去年被稱為“是個創業九個敗的”一年,全國2020萬個商戶關門,一個實體店的倒閉就會有一批人失業,一個投資者就會血本無歸負債累累,負債就會欠貸款、信用卡、個人借貸還不上就會被起訴甚至成為“老賴”如果現在實體狀況持續下去“老賴”會越來越多……

    我認為應該區分真假“老賴”還原案件真像,對於有誠信、有還款意願,暫時沒有還款能力的要給他們機會跟時間才能有效的解決債務,並不是一棒子打死所有欠款人。

    限制失信人出行、公佈資訊只會讓債務進入死迴圈,受害的最終是債權人跟負債者。以上屬於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表示失去了很惋惜的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