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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每日吐槽說說

      我假設這個問題是我女兒問我,我會告訴她:如果水到渠成的話,我認為你可以去同居,但是務必要注意安全,不能隨隨便便懷孕,更不能隨隨便便打胎,這對你是終身的傷害。

      同居生活中,女生一定一定是弱者,這一點你必須時刻記住,我認為你可以同居,要求是你在同居之前必須和對方有長時間的瞭解,然後才能有同居的念頭。媽媽完完全全不同意你居於什麼一夜情或者基於所謂“激情”隨隨便便的同居,如果這樣,我相信你爸爸會拿鞭子打你的---就像你現在做了不好的事情一樣。

      為什麼媽媽同意你同居---如果早個十年,我肯定100%不同意你同居,但是現在我建議你甚至鼓勵你勇敢的去接觸異性,包括最親密的接觸。

      你只有在一起生活了,你才能完完全全的瞭解對方,瞭解對方的所有好和不好的。

      也只有在一起生活了,等衝動、熱情消退之後,你才能審視你的內心,問問自己:到底是愛對方呢?還是喜歡對方?或者僅僅只是好感?

      這個非常重要,媽媽相信,愛情才是建立婚姻和家庭的基礎,只有彼此相愛,才能支撐度過婚姻中所有的磨難,才有可能在漫長的婚姻中感受到幸福。

      孩子,媽媽希望你掌握這三者的區別:好感僅僅只是非常表淺並且短暫的情感---看到一個帥帥的長腿帥哥,你可能馬上對他有好感,可是如果他回頭一口濃痰吐你腳邊,那麼這種好感可能立刻就灰飛煙滅了。 喜歡和愛的程度都要高於好感,但是它們之間也有區別:

      A:愛情具備依戀感,而喜歡則往往沒有,陷入愛情的雙方在感到孤獨時,會高度特異性的尋找對方來陪伴或者安慰。換句話說,當你最難過,最孤獨的時候,深切的想著的那個人,那麼你對他的感情可能超越了喜歡的程度。

      B:愛情具有更強烈的利他精神,愛情中的雙方會高度關心對方的情感狀態,會覺得讓對方快樂和幸福是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哪怕是面對對方的不足,也會表現出高度的寬容。現實中,有些窮兇惡極,最自我、最自私自利的人,在感情中也會表現出某種理解、寬容和無私。

      C:愛情的雙方不僅對方具有高度的情感依賴,而且會接受親密接觸,表現為牽手、擁抱、親吻、性愛的渴望。

      媽媽認為,你們只有經歷同居,經歷完全的認識,你才能更好的理解這三種感情。 媽媽當然希望你一開始就擁有處理感情的智慧,但是我內心實在沒信心,這不太合邏輯,並不是聰明,有智商就能解決好感情的問題。

      媽媽其實內心有些矛盾,我絕對認為貞潔是一個女孩子極其寶貴的東西,我和你爸爸絕對反對你隨隨便便,但是和你將來更長長久久的幸福相比,我鼓勵你去嘗試。哪怕你這一次失敗了,那也有助於你提升感情的智慧。

      此外,媽媽告訴你,僅僅就婚姻中的雙方而言,婚姻一定是保持“物質、軀體、精神”三者的動態平衡。

      同居關係,能夠使你們更好的去體驗雙方精神上有沒有共同的追求。相處之後,時間的磨礪,露出兩個人的矛盾、無聊甚至醜陋的一面的時候,才能更好的審視精神上是否協調一致,是否有更多的相同的追求,而這在戀愛中,你很難去體驗。

      同居關係,還能幫助你們發現能否達到軀體和諧美好,是的,媽媽說的就是性生活,雖然大家覺得談這個有點丟人,但是媽媽一點都不覺得,這是很神聖很美好的事情,沒必要遮遮掩掩。很多人羞澀於聊性,但是媽媽覺得性是愛情的基礎,是婚姻的核心部分。

      婚姻中缺乏和諧的性生活的,往往都是非常壓抑甚至痛苦的,知乎有個關於“無性婚姻”的帖子,完全印證了媽媽的觀點:

      最後,我希望你注意安全,勇敢的去嘗試,找到長久的幸福,如果你失敗了,難過了,受到傷害了,記得回來,爸爸媽媽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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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很多人覺得我無原則的鼓勵“同居”,這是完全的誤解。我在原回答中明確的說到:“我要求自己的孩子在將來考慮同居的時候,要和物件有長時間的瞭解,然後才能有同居的”念頭“,我們完全反對”無所謂“或者基於所謂的”激情“而來的隨便同居。

      2,很多人覺得需要靠”同居“才能發現問題,蠢成這樣了就不要出來丟人了。這也是一種曲解,我們本意不是說靠同居去發現問題,坦白的說能夠發現感情、婚姻、家庭中的問題並協調好,根本就不是靠同居。

      靠的是什麼呢? 靠的是智慧,但是我實在是沒有信心我的孩子將來自然而然的就擁有這種能力。這本身就是一個對立矛盾的問題:你不經歷過,你沒法擁有這種能力;你經歷過了,才可能會有頓悟的機會---這是通用的道理。

      嘉木認為,在相當交往的基礎上,我們夫妻是完全接受同居的,只有近距離的相處,才能褪去所有的掩飾,在經歷了時間的考驗,露出了矛盾、無聊甚至醜陋的一面的時候,才能更好的審視有沒有足夠的感情基礎、足夠的包容和建設去走進婚姻並維持下去。如果說談戀愛就足夠達到這種認識,那也可以啊,那非常棒,誰說一定要同居?

      3,很多人舉例:有研究證實,同居之後,離婚率更高了,這充分說明了女人的蠢。我透過各種途徑去查詢原文,但是沒有找到。只有網上所謂的耶魯的研究:婚前同居的情侶,婚後的離婚率高達80%。 這個有沒有意義呢?嘉木成天就跟科研打交道,天天都在看文獻,對很多的研究結論簡直惡從膽邊生!我對這個的看法是,你可以看看,但是並沒有實質的指導作用,為什麼呢?

      A:每個個體的感情或者婚姻,根本就不是靠循證、靠科學、靠研究自然而然就能達到辛福的。兩個人的各種差異是在太大、太多、太不可控,而且每年每月每日每時又都是可變得,所以沒有哪個專家那種理論能保證一定能夠指導幸福。

      B:很多人把同居跟”離婚率”高低放到一起,其實嘉木開始根本就沒考慮“離婚率”的問題,我考慮的是“幸福不幸福”的問題,如果你的感情、婚姻不能讓你感到幸福和喜悅,你在婚姻中痛苦不堪,意義在哪呢?婚前同居跟婚後同居,差別的不就是一張紙嘛,可是現代人很多並不這麼在乎這張紙了,所以離婚了跟同居與否並不是這麼直接相關。

      C:你研究的樣本有多大?你的文化背景和婚戀觀一樣不一樣?你的一般資料是什麼?限定條件是什麼?比如,認識了3年跟認識1年、半年、3個月一個星期的同居,結局會不會一樣?.... 所以這種研究似是而非,看看就可以了。

      4,我根據名字來推測性別,女孩感謝和贊同的比例遠遠高於男孩子,這是不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難道是雄性動物更具有佔有慾,感覺自己的東西被侵犯了,比如初夜權,然後我寫的東西觸犯到他們了,所以勃然大怒、冷嘲熱諷甚至謾罵,這是不是某種自私?

      女孩感謝和贊同,我懷疑可能是感情或者婚姻中受到更大的傷害、後悔、懊惱,內心的陰影持續的更久。

      另外,是不是女孩子這方面的知識天然就缺乏,因為嘉木父母師長一輩是不會跟嘉木聊這些的,會跟嘉木聊這個的七大姑八大姨,自己未必就有多少的情感智慧,所以基本是空白或者彎路,看到嘉木的回答之後就更多的領悟。

  • 2 # 沈陸遠

    不合適,婚前同居,沒有法律保障,不合情也不合理,吃虧的一定是女方。

    婚前同居,簡單說試婚,試用,彼此是不是適合對方,被許許多多的男生利用法律的空白同漏洞與不同的女生髮生性關係,解決生理需求,不承擔責任,玩厭倦了,膩了,再來一句,性格不合,分手。

    婚前同居,女方沒有任何保障,避孕,吃藥,傷害女方身體。意外懷孕,打胎,傷害女人身體,不負責任的男生,打胎需要女生自己出錢。生理期,男生滿足自己慾望,不懂憐香惜玉。如果男生行為不檢點,出去粘花惹草,帶回病菌繁殖傳染給女方,受傷害的依然是女生。

    婚前同居,不可取。如果他是有責任的男人,奔結婚去的,為什麼不登記,堂堂正正的邁進婚姻家庭,要試婚?帶有試婚的心態,動機不純,兩情若是長久時,何必在意朝朝暮暮。

    如果真愛,有責任,願意給對方一個家,對方是不會提出同居要求,而是想辦法把對方娶回家。

    婚前同居,風險太大,身邊就有一個同事,兩個都是老鄉,在外務工,成都人,在一起同居三年,女孩打胎兩次,每次男生都說沒房,條件不成熟,等等,女生百依百順,第三次懷孕,醫生說不能再做手術,刮宮手術多,子宮薄,可能會導致你終生不能生育。女生聽完醫生建議,把孩子留下來,回家與她未來丈夫商量,結婚一事,孩子一事,遭到男生拒絕,他們第一次發生爭吵,以為吵吵就過去,看在孩子面份,男生會答應,沒想到意外發生,男生從出租屋帶走自己行李,一走了之,不負責任。留下這個可憐未婚媽媽,女方父母姐姐知道訊息後,痛不欲生,建議她把孩子生下來,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如果當初女生能夠清晰這一點,這些不幸完全可以避免。

    未婚媽媽,前途迷茫,面對年幼無知的孩子,不知道何去何從?未婚媽媽帶孩子再嫁,很難,誰都不願意出錢出力去撫養別人的孩子,自己一人養大孩子,意味著失去青春年華,孩子養大,自己變老,這盤棋局,輸的一敗塗地。

    對男生來說,同居多幾個女人,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對他來說是一種享受。為什麼有那麼多男生承擔不起責任?那是,因為找個女人太容易,換女人如換衣服。

    如果女人不願意婚前同居,男生沒有機會,知道追求一個女生,成本很高,就不會把同居當家常便飯,而是懂得珍惜,身邊的女人是自己苦苦求來的,珍惜。

    無論男生女生,潔身自愛,不贊同婚前同居。不贊同婚前同居是為過後磨合做基礎的說法,最怕基礎沒有建成,已經坍塌。愛他愛她就娶她嫁他。

  • 3 # 走在路上亦是風景

    面對這個問題,本人一時不敢斷言,適合與否不敢苟同,只能因人而定。

    其一、順勢而為,水到渠成

    婚前,就意味著兩人未履行結婚法律程式,其關係不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有是否能不能成為夫妻的不確定性。如果兩人透過婚前同居,或者叫“試婚”,最後水到渠成,修成正果,攜手走進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終成眷屬”,那麼新人和雙方家庭都會笑逐顏開、其樂融融。

    其二、事不定法,難辭其究

    一問:自己願意找一個曾經與他人有過同居經歷的他(她)為妻子、為丈夫嗎?面對這個問題,自己在不可說違心的話、做違心事的前提下,能理直氣壯的回答:“能”嗎?

    二問:自己能如實的向即將攜手走進結婚殿堂的另一半,吐露自己曾經與別人同居的經歷嗎?面對這個問題,自己在不可說違心的話、做違心事的前提下,能理直氣壯的回答:“能”嗎?

    其三、隨心所欲,不忘傳承

    改革開放40年來,社會經濟得到了大躍進式的發展,人們的物質文化得到了較大改觀和提升,但是隨之西方國家的生活方式、文化意識形態的東西也接踵而至,尤其是對青少年的生活帶來了衝擊,早戀、婚前試愛、同居、試婚的新名詞、新理念衝擊著年青人的神經,誘惑著年青人的好奇心。作為擁有東方文明古代文化國家之稱的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觀念面臨著西方生活方式的衝擊和挑戰。做為生活在我們國度的人們,理應堅持傳統的生活方式,從中國的國情、制度出發,生活方式上在吸收、借鑑開放生存模式的同時,不忘自己國家幾千年的優秀文化傳統傳承,做到遵規守矩,潔身自好。

    生活方式,取決於個人的喜好,但是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應該保持一顆清醒的頭腦:不隨波逐流、不羨慕虛榮、不盲目追從、不肆意攀比,只有這樣才能理直氣壯的走進婚姻,開啟生活的幸福溫馨之旅。

    個人觀點,如有偏頗,權當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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