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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與文繡的離婚案,是怎樣發生的,兩個人是誰主動提出離婚的,為什麼非要離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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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鳶飛九天2018

    大家感興趣的當然不是離婚本身,而是離婚人的身份。皇帝和妃子離婚,這可是開天闢地第一次,雖然是個已經退位的皇帝,但這絲毫不影響大家的八卦之心。

    溥儀和文繡為什麼要離婚呢?這場離婚又是誰提出的呢?

    文繡的全名為額爾德特·文繡,出身於蒙古八旗鑲黃旗,1909年出生的文秀,家世已經沒落,一直是母親帶著她和妹妹兩人過著平民生活。1922年,尚未被趕出紫禁城的溥儀已經年滿16歲,按照清朝慣例,他應該選皇后舉辦大婚。文繡也因此以照片被溥儀選入宮中,成了他的皇妃。

    但是入宮後的文繡卻從未受到溥儀的寵愛。結婚第一天,溥儀就與文繡分屋而睡,而此後的九年,有夫妻之名的溥儀和文秀,卻從無夫妻之實。再加上皇后婉容的不滿和溥儀的虐待,文繡在宮中十分不快。再加上思想進步,有愛國之心的文繡對溥儀試圖投靠日寇,幻想依靠日本人復辟的行為十分不滿,最終爆發了“刀妃革命”——文繡離家出走,並起訴溥儀要與他離婚。

    感到顏面盡失的溥儀,最終被迫與文秀達成了私下協議——《離婚協議書》,

    一、離婚後,溥儀付給文繡生活費5.5萬元。 二、允許文繡帶走穿用的衣服和日用品。 三、文繡回北平母親家生活後,不得做出有損溥儀聲譽的事情。

    文繡也最終達成與溥儀離婚的目的。

  • 2 # 鳶飛九天2018

    大家感興趣的當然不是離婚本身,而是離婚人的身份。皇帝和妃子離婚,這可是開天闢地第一次,雖然是個已經退位的皇帝,但這絲毫不影響大家的八卦之心。

    溥儀和文繡為什麼要離婚呢?這場離婚又是誰提出的呢?

    文繡的全名為額爾德特·文繡,出身於蒙古八旗鑲黃旗,1909年出生的文秀,家世已經沒落,一直是母親帶著她和妹妹兩人過著平民生活。1922年,尚未被趕出紫禁城的溥儀已經年滿16歲,按照清朝慣例,他應該選皇后舉辦大婚。文繡也因此以照片被溥儀選入宮中,成了他的皇妃。

    但是入宮後的文繡卻從未受到溥儀的寵愛。結婚第一天,溥儀就與文繡分屋而睡,而此後的九年,有夫妻之名的溥儀和文秀,卻從無夫妻之實。再加上皇后婉容的不滿和溥儀的虐待,文繡在宮中十分不快。再加上思想進步,有愛國之心的文繡對溥儀試圖投靠日寇,幻想依靠日本人復辟的行為十分不滿,最終爆發了“刀妃革命”——文繡離家出走,並起訴溥儀要與他離婚。

    感到顏面盡失的溥儀,最終被迫與文秀達成了私下協議——《離婚協議書》,

    一、離婚後,溥儀付給文繡生活費5.5萬元。 二、允許文繡帶走穿用的衣服和日用品。 三、文繡回北平母親家生活後,不得做出有損溥儀聲譽的事情。

    文繡也最終達成與溥儀離婚的目的。

  • 3 # 小鎮月明

    對於現在的人來說,離婚壓根就不是什麼事兒,吃個飯的功夫就完成了。

    不過,在清朝的統治剛剛結束的民國時代,離婚並不是一件尋常的事兒。特別是主動提出的離婚的還是女方,而且還公開登報宣告,那可了不得啊。

    再加上是離婚的雙方一個是遜清的宣統帝溥儀,一個是溥儀的淑妃,這個話題就顯得更加有爆炸性了。刀妃革命,那熱度簡直堪比太陽方溫度。

    文繡本是溥儀欽定的皇后人選,但是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皇后變成了婉容,而文繡則成了淑妃。

    不過溥儀對於這個自己親手選中的淑妃文繡倒是偏愛,對於這個被強加給自己的皇后婉容卻不怎麼看到順眼。

    從1922年到1924年,溥儀和文繡之間的感情穩定,生活和美。隨著馮玉祥的北京政變,溥儀被趕出了紫禁城,事情開始慢慢發生變化。

    被趕出紫禁城,溥儀前往天津,居住在張園,文繡和婉容也隨著前往。在天津時期,溥儀開始同日本人頻繁的接觸起來,以圖復辟大業。

    文繡對於溥儀接觸日本人,以圖復辟的行為,表示堅決反對。她多次勸說溥儀不要跟日本人打交道,但是溥儀置若罔聞。

    至此,兩人之間的感情出來裂縫,爭吵不斷。再加之文繡與婉容之間矛盾重重,齟齬不斷,讓文繡的內心非常痛苦。

    而且我們知道,溥儀某方面的功能基本缺失,不能進行夫妻生活。文繡作為一個正常人,也會有生理需求,但是溥儀給不了。

    性沒了,愛也沒了!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摺磨,讓文繡鬱鬱寡歡,甚至萌生了輕生的想法。

    巧的是,文繡的妹妹文珊也住在天津,文珊經常來看望姐姐。和文秀一樣,文珊也嫁給了遜清的皇族,婚姻生活也是一團糟。

    姐妹兩經常訴說自己的不幸遭遇,相互安慰,相互鼓勵,這次讓文繡放下了輕生的念頭。

    這樣的生活終於因一個人的到來而改變。此人名為玉芬,是當時民國總統馮國璋的孫媳婦,也是文繡和文珊的表姐妹。

    玉芬的丈夫馮曙山,也是紈絝子弟,花花公子。整天不是吃喝玩樂就是尋花問柳。

    三個有著共同遭遇的人經常在一起聊天,玉芬思想比較前衛,她提出了離婚的主張。文繡聽了非常驚訝,離婚這種想法,她想都沒有想到過。

    在玉芬的啟發下,文繡決定爭取自己的幸福。1931年8月,在文珊和玉芬的幫助下,文繡逃離了溥儀,並登報發表申明。1931年10月,雙方離婚。

  • 4 # 小鎮月明

    對於現在的人來說,離婚壓根就不是什麼事兒,吃個飯的功夫就完成了。

    不過,在清朝的統治剛剛結束的民國時代,離婚並不是一件尋常的事兒。特別是主動提出的離婚的還是女方,而且還公開登報宣告,那可了不得啊。

    再加上是離婚的雙方一個是遜清的宣統帝溥儀,一個是溥儀的淑妃,這個話題就顯得更加有爆炸性了。刀妃革命,那熱度簡直堪比太陽方溫度。

    文繡本是溥儀欽定的皇后人選,但是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皇后變成了婉容,而文繡則成了淑妃。

    不過溥儀對於這個自己親手選中的淑妃文繡倒是偏愛,對於這個被強加給自己的皇后婉容卻不怎麼看到順眼。

    從1922年到1924年,溥儀和文繡之間的感情穩定,生活和美。隨著馮玉祥的北京政變,溥儀被趕出了紫禁城,事情開始慢慢發生變化。

    被趕出紫禁城,溥儀前往天津,居住在張園,文繡和婉容也隨著前往。在天津時期,溥儀開始同日本人頻繁的接觸起來,以圖復辟大業。

    文繡對於溥儀接觸日本人,以圖復辟的行為,表示堅決反對。她多次勸說溥儀不要跟日本人打交道,但是溥儀置若罔聞。

    至此,兩人之間的感情出來裂縫,爭吵不斷。再加之文繡與婉容之間矛盾重重,齟齬不斷,讓文繡的內心非常痛苦。

    而且我們知道,溥儀某方面的功能基本缺失,不能進行夫妻生活。文繡作為一個正常人,也會有生理需求,但是溥儀給不了。

    性沒了,愛也沒了!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摺磨,讓文繡鬱鬱寡歡,甚至萌生了輕生的想法。

    巧的是,文繡的妹妹文珊也住在天津,文珊經常來看望姐姐。和文秀一樣,文珊也嫁給了遜清的皇族,婚姻生活也是一團糟。

    姐妹兩經常訴說自己的不幸遭遇,相互安慰,相互鼓勵,這次讓文繡放下了輕生的念頭。

    這樣的生活終於因一個人的到來而改變。此人名為玉芬,是當時民國總統馮國璋的孫媳婦,也是文繡和文珊的表姐妹。

    玉芬的丈夫馮曙山,也是紈絝子弟,花花公子。整天不是吃喝玩樂就是尋花問柳。

    三個有著共同遭遇的人經常在一起聊天,玉芬思想比較前衛,她提出了離婚的主張。文繡聽了非常驚訝,離婚這種想法,她想都沒有想到過。

    在玉芬的啟發下,文繡決定爭取自己的幸福。1931年8月,在文珊和玉芬的幫助下,文繡逃離了溥儀,並登報發表申明。1931年10月,雙方離婚。

  • 5 # 漁耕樵讀

    這件事是文繡主動提出的,一個很重要的理由就是文繡忍受不了這樣有名無實的婚姻。因為溥儀絕育,清末三代皇帝都絕育,溥儀也不例外。

    溥儀有過五次婚姻,文繡是溥儀的第一任妻子,但是因為文繡長相平平,而且家世不如婉容,所以文繡沒有被封為皇后。按照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的說法是文繡是因為婉容爭寵排擠,文繡才離婚的。但是在文秀的律師函卻寫的非常明確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皇后婉容和溥儀不和也是因為溥儀這方面的問題,婉容因為生理需要和先後和侍衛李體育、祁繼忠發生關係,並且有過一個女兒。直到臨產前才被溥儀發現,後來被溥儀扔到了鍋爐,但是卻告訴婉容交給了她的哥哥代養。也有傳聞是女嬰生下來就死了,才被溥儀扔進了鍋爐。從此溥儀就開始恨上了婉容,婉容也因為思念女兒,和溥儀的恨意,開始吸食鴉片。

    文秀突然提出離婚,併發出了律師函,讓溥儀和皇室大失顏面。溥儀希望私下裡解決這件事情,雖然溥儀聘請大律師林廷琛。但是林廷琛主要任務不是打官司,而是勸導文繡回心轉意。

    在林廷琛勸解的時候,文秀卻放上大哭說到:“林先生,我直至今日仍是完壁之身,九年了,我受夠了這種婚姻。現在我也沒辦法了,只能找律師,維護我的權利。”

    最終,林廷琛勸解無效,最終在同年秋天,文秀正式向法院提交了訴訟。不久雙方達成庭外和解,達成離婚協議。根據協議,文秀和溥儀斷絕任何關係,而溥儀需要向文秀提供55000元的贍養費,雙方不得互損名譽,事實上這就是幫溥儀遮掩隱疾。

    文秀在支付了律師費等費用後,用為數不多的贍養費建了一個學校。後來文秀嫁給了一個國軍少校軍官,但是後來時局動盪,文秀的丈夫劉振東退役,靠著租平板車過活,而文秀也成為了一名環衛工人,在1953年去世。

  • 6 # 漁耕樵讀

    這件事是文繡主動提出的,一個很重要的理由就是文繡忍受不了這樣有名無實的婚姻。因為溥儀絕育,清末三代皇帝都絕育,溥儀也不例外。

    溥儀有過五次婚姻,文繡是溥儀的第一任妻子,但是因為文繡長相平平,而且家世不如婉容,所以文繡沒有被封為皇后。按照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的說法是文繡是因為婉容爭寵排擠,文繡才離婚的。但是在文秀的律師函卻寫的非常明確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皇后婉容和溥儀不和也是因為溥儀這方面的問題,婉容因為生理需要和先後和侍衛李體育、祁繼忠發生關係,並且有過一個女兒。直到臨產前才被溥儀發現,後來被溥儀扔到了鍋爐,但是卻告訴婉容交給了她的哥哥代養。也有傳聞是女嬰生下來就死了,才被溥儀扔進了鍋爐。從此溥儀就開始恨上了婉容,婉容也因為思念女兒,和溥儀的恨意,開始吸食鴉片。

    文秀突然提出離婚,併發出了律師函,讓溥儀和皇室大失顏面。溥儀希望私下裡解決這件事情,雖然溥儀聘請大律師林廷琛。但是林廷琛主要任務不是打官司,而是勸導文繡回心轉意。

    在林廷琛勸解的時候,文秀卻放上大哭說到:“林先生,我直至今日仍是完壁之身,九年了,我受夠了這種婚姻。現在我也沒辦法了,只能找律師,維護我的權利。”

    最終,林廷琛勸解無效,最終在同年秋天,文秀正式向法院提交了訴訟。不久雙方達成庭外和解,達成離婚協議。根據協議,文秀和溥儀斷絕任何關係,而溥儀需要向文秀提供55000元的贍養費,雙方不得互損名譽,事實上這就是幫溥儀遮掩隱疾。

    文秀在支付了律師費等費用後,用為數不多的贍養費建了一個學校。後來文秀嫁給了一個國軍少校軍官,但是後來時局動盪,文秀的丈夫劉振東退役,靠著租平板車過活,而文秀也成為了一名環衛工人,在1953年去世。

  • 7 # 大獅

    1931年,在天津發生了一見轟動海內外的事情,那就是蟄居天津的廢帝溥儀與淑妃文繡離婚了。此事剛剛被報出,馬上轟動了京津兩地,繼而轟動全國以至海外。皇帝離婚可是件頭等的新鮮事兒,大夥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更有野史緋聞傳出。後來在負責處理此事的胡嗣璦日記中,人們才漸漸明瞭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溥儀與關東軍合影1、 二人為何非要離婚

    話說1922年11月30日,文繡被選入宮中,封為淑妃。文繡雖然長相併非什麼絕代佳人,但頗有文采,且性格開朗,與溥儀甚是談得來。直到被逐出皇宮的前半年,溥儀與文繡的關係才逐漸變壞。其實這全與皇后婉容有關,她與文繡的矛盾不是一天半天,自打文繡入宮之日起便已開始了。

    1925年2月24日,溥儀在鄭孝胥和日本人的策劃下,化妝成商人透過日本使館到達天津,落腳於日租界張園。1929年7月2日,溥儀因無法交付房租,因此與婉容、文繡遷往離此不遠的靜園居住。

    在靜園之中,婉容與文繡時常為些瑣事爭吵,但最終佔上風者總是婉容,溥儀不但沒有管束二人,反倒偏向婉容,對文繡訓斥,甚至不允許文繡在公共場合露面。在“月銀”上面本來婉容每月“月銀”為1000,文繡為八百。但逐漸文繡的“月銀”被縮減至200,而婉容依舊為1000。不但溥儀偏向婉容,那些隨行太監也對文繡不搭不理。久而久之,文繡不便心生怨言。一次與其妹文珊和馮國璋大兒媳玉芬聊天之後,便生出要離婚的念頭。遂聘請大律師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嶽等正式向溥儀提出離婚。外界紛紛採訪,她說出一句經典之言“我不能再用封建倫理觀念,來強行維繫這種不幸地婚姻了!”

    ↑皇后婉容與淑妃文繡2、溥儀舍下架子求和

    太監趙長慶將三封律師函和一封離婚書交給溥儀。溥儀看後臉色大變,他深知文繡性情。自己雖為廢帝,但如此以來,更令自己顏面盡失。歷朝歷代還沒有妃子敢“休了”皇帝。

    溥儀迅速命人驅車趕往國民飯店面見文繡,但到達之後,文繡卻不知去向,想是不願見溥儀。溥儀連夜召來鄭孝胥、胡嗣璦商議對策。議定:此事宜和平處理,萬不可聽其決裂,並聘請律師林廷琛,以備訴諸法庭。8月28日,雙方律師一同來到法租界五號路八十三號龐納律師事務所,文繡攜妹文珊來到。

    林廷琛力主和解,並帶來皇帝旨意,要求文繡不可離婚。文繡說:“若和平解決,則需答應五個條件方可。”

    五個條件分別為:一、自己另住,須聽其自擇地點;二、給予贍養費五十萬元;三、以後個人行動自由,或進學堂,或出國,均不能干涉;四、行園內上用隨侍小孩,須一律逐出,每星期駕幸其宅一二次,不得攜帶男僕;五、不得損其個人名譽。以上五條若不應允,立即起訴,三日內務必答覆。

    鄭孝胥、胡嗣璦忙將此事稟明溥儀,溥儀哀嘆道:“似此足知淑妃平日性格乖謬,豈能專咎他人不容!至萬不得已時,只可聽起成訟。”

    ↑淑妃文繡大婚照3、雙方討價還價

    9月4日,胡嗣璦也對文繡提出三個條件:一、不得另嫁;二、須回外家,不得在外隨便居住;三、此後不得有損及主人名譽行動。若均能照辦,再請酌給費用;否則,不得脫離。

    溥儀聽後答稱:“只可如此,可予多一次給3萬元,再多朕實無此項財力矣!”可見此時溥儀財力已經難支。

    9月5日,雙方律師同抵龐納律師事務所,太妃又派載濤、廣壽、爵善也一同到達。林先將溥儀旨意傳達,再有載濤等歷陳溥儀財力,五十萬鉅款實在無力籌措。文繡並沒有強求,當即表示胡嗣瑗所提三項條件自己均可答應。但要求溥儀需支付各類服飾費用和十五萬贍養費。

    文繡要求傳達後,溥儀命人變賣珠寶和字畫,但實在無法湊齊十五萬鉅款,最終湊齊五萬五千兩。文繡見溥儀實在為難,念其舊情,不再追究,但要求這五萬五千兩必須一次性支付。

    ↑淑妃文繡半身照4、最終和平解決

    10月22日午後1時,文繡攜其妹文珊、律師張士駿等人與胡嗣璦、林廷琛共同來到龐納律師事務所。雙方首先驗明彼此所寫條件與底稿相符,物件單與原單無異。隨後由文繡逐一簽字,共四份,由離異雙方及雙方律師各存一份。各附物件清單雙方亦逐一簽字。

    胡嗣瑗遂將兩張支票交出,一張2.5萬元,定於9月26日取;一張為3萬元,定於9月29日取。

    胡嗣瑗返回到張園,將條件、收據及兩本物件清單面交溥儀。溥儀接過後長出了一口氣,並飭令內侍明早先將物件點運吉野街空屋內,再令文繡來人搬取。最後溥儀名胡嗣璦代自己寫諭旨:“淑妃擅離行園,顯違祖訓,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轉天,這條“諭旨”,出現在京津兩地報紙之上,成為人們茶餘飯後必說之事。

    自此,一段皇家離婚案,自此落下帷幕,其中過程不免令人津津樂道,溥儀最終還是拿了一把皇帝架子,以廢帝的身份在民國報紙上發了一道“上諭”,有點意思。

  • 8 # 大獅

    1931年,在天津發生了一見轟動海內外的事情,那就是蟄居天津的廢帝溥儀與淑妃文繡離婚了。此事剛剛被報出,馬上轟動了京津兩地,繼而轟動全國以至海外。皇帝離婚可是件頭等的新鮮事兒,大夥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更有野史緋聞傳出。後來在負責處理此事的胡嗣璦日記中,人們才漸漸明瞭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溥儀與關東軍合影1、 二人為何非要離婚

    話說1922年11月30日,文繡被選入宮中,封為淑妃。文繡雖然長相併非什麼絕代佳人,但頗有文采,且性格開朗,與溥儀甚是談得來。直到被逐出皇宮的前半年,溥儀與文繡的關係才逐漸變壞。其實這全與皇后婉容有關,她與文繡的矛盾不是一天半天,自打文繡入宮之日起便已開始了。

    1925年2月24日,溥儀在鄭孝胥和日本人的策劃下,化妝成商人透過日本使館到達天津,落腳於日租界張園。1929年7月2日,溥儀因無法交付房租,因此與婉容、文繡遷往離此不遠的靜園居住。

    在靜園之中,婉容與文繡時常為些瑣事爭吵,但最終佔上風者總是婉容,溥儀不但沒有管束二人,反倒偏向婉容,對文繡訓斥,甚至不允許文繡在公共場合露面。在“月銀”上面本來婉容每月“月銀”為1000,文繡為八百。但逐漸文繡的“月銀”被縮減至200,而婉容依舊為1000。不但溥儀偏向婉容,那些隨行太監也對文繡不搭不理。久而久之,文繡不便心生怨言。一次與其妹文珊和馮國璋大兒媳玉芬聊天之後,便生出要離婚的念頭。遂聘請大律師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嶽等正式向溥儀提出離婚。外界紛紛採訪,她說出一句經典之言“我不能再用封建倫理觀念,來強行維繫這種不幸地婚姻了!”

    ↑皇后婉容與淑妃文繡2、溥儀舍下架子求和

    太監趙長慶將三封律師函和一封離婚書交給溥儀。溥儀看後臉色大變,他深知文繡性情。自己雖為廢帝,但如此以來,更令自己顏面盡失。歷朝歷代還沒有妃子敢“休了”皇帝。

    溥儀迅速命人驅車趕往國民飯店面見文繡,但到達之後,文繡卻不知去向,想是不願見溥儀。溥儀連夜召來鄭孝胥、胡嗣璦商議對策。議定:此事宜和平處理,萬不可聽其決裂,並聘請律師林廷琛,以備訴諸法庭。8月28日,雙方律師一同來到法租界五號路八十三號龐納律師事務所,文繡攜妹文珊來到。

    林廷琛力主和解,並帶來皇帝旨意,要求文繡不可離婚。文繡說:“若和平解決,則需答應五個條件方可。”

    五個條件分別為:一、自己另住,須聽其自擇地點;二、給予贍養費五十萬元;三、以後個人行動自由,或進學堂,或出國,均不能干涉;四、行園內上用隨侍小孩,須一律逐出,每星期駕幸其宅一二次,不得攜帶男僕;五、不得損其個人名譽。以上五條若不應允,立即起訴,三日內務必答覆。

    鄭孝胥、胡嗣璦忙將此事稟明溥儀,溥儀哀嘆道:“似此足知淑妃平日性格乖謬,豈能專咎他人不容!至萬不得已時,只可聽起成訟。”

    ↑淑妃文繡大婚照3、雙方討價還價

    9月4日,胡嗣璦也對文繡提出三個條件:一、不得另嫁;二、須回外家,不得在外隨便居住;三、此後不得有損及主人名譽行動。若均能照辦,再請酌給費用;否則,不得脫離。

    溥儀聽後答稱:“只可如此,可予多一次給3萬元,再多朕實無此項財力矣!”可見此時溥儀財力已經難支。

    9月5日,雙方律師同抵龐納律師事務所,太妃又派載濤、廣壽、爵善也一同到達。林先將溥儀旨意傳達,再有載濤等歷陳溥儀財力,五十萬鉅款實在無力籌措。文繡並沒有強求,當即表示胡嗣瑗所提三項條件自己均可答應。但要求溥儀需支付各類服飾費用和十五萬贍養費。

    文繡要求傳達後,溥儀命人變賣珠寶和字畫,但實在無法湊齊十五萬鉅款,最終湊齊五萬五千兩。文繡見溥儀實在為難,念其舊情,不再追究,但要求這五萬五千兩必須一次性支付。

    ↑淑妃文繡半身照4、最終和平解決

    10月22日午後1時,文繡攜其妹文珊、律師張士駿等人與胡嗣璦、林廷琛共同來到龐納律師事務所。雙方首先驗明彼此所寫條件與底稿相符,物件單與原單無異。隨後由文繡逐一簽字,共四份,由離異雙方及雙方律師各存一份。各附物件清單雙方亦逐一簽字。

    胡嗣瑗遂將兩張支票交出,一張2.5萬元,定於9月26日取;一張為3萬元,定於9月29日取。

    胡嗣瑗返回到張園,將條件、收據及兩本物件清單面交溥儀。溥儀接過後長出了一口氣,並飭令內侍明早先將物件點運吉野街空屋內,再令文繡來人搬取。最後溥儀名胡嗣璦代自己寫諭旨:“淑妃擅離行園,顯違祖訓,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轉天,這條“諭旨”,出現在京津兩地報紙之上,成為人們茶餘飯後必說之事。

    自此,一段皇家離婚案,自此落下帷幕,其中過程不免令人津津樂道,溥儀最終還是拿了一把皇帝架子,以廢帝的身份在民國報紙上發了一道“上諭”,有點意思。

  • 9 # 陳宋六六

    1931年8月文繡差律師向溥儀提出了離婚。離婚在我們現在看來是很平常的事,因為離婚率太高了,可是在文繡所處的年代及身份地位,她與溥儀的離婚轟動了整個社會。在封建社會特別是皇族,從來都是休妻,休妃,休皇后的,如今有一個弱女子站出來說不要溥儀這個皇族人物,要離婚,不是要溥儀震驚了,也是讓整個社會吃驚了。

    1922年還未滿13週歲的文繡進宮嫁給了溥儀,被封為淑妃。婉容被封為皇后,溥儀的皇宮生活基本上是婉容和文繡陪伴。在共同生活的日子裡,文繡性格內向,不善言辭,沒婉容漂亮爭寵,有時候會提醒溥儀的不是,後面越來越不受溥儀喜愛,鬱鬱寡歡。溥儀有投日的想法,文繡不贊同。於是矛盾越來越多,最終促使文繡提出了離婚。

    離婚後的文繡也沒能過上普通人的生活,頂著前王妃的名頭,被世人說道,參觀,不能穩定工作和生活,43歲時生病去世。

  • 10 # 陳宋六六

    1931年8月文繡差律師向溥儀提出了離婚。離婚在我們現在看來是很平常的事,因為離婚率太高了,可是在文繡所處的年代及身份地位,她與溥儀的離婚轟動了整個社會。在封建社會特別是皇族,從來都是休妻,休妃,休皇后的,如今有一個弱女子站出來說不要溥儀這個皇族人物,要離婚,不是要溥儀震驚了,也是讓整個社會吃驚了。

    1922年還未滿13週歲的文繡進宮嫁給了溥儀,被封為淑妃。婉容被封為皇后,溥儀的皇宮生活基本上是婉容和文繡陪伴。在共同生活的日子裡,文繡性格內向,不善言辭,沒婉容漂亮爭寵,有時候會提醒溥儀的不是,後面越來越不受溥儀喜愛,鬱鬱寡歡。溥儀有投日的想法,文繡不贊同。於是矛盾越來越多,最終促使文繡提出了離婚。

    離婚後的文繡也沒能過上普通人的生活,頂著前王妃的名頭,被世人說道,參觀,不能穩定工作和生活,43歲時生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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