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立言50
-
2 # 馬喆700
法家真正有實踐經驗並取得成功的是商鞅一系,商鞅變法說穿了就是使整個秦國進入戰時體制,所有的社會生產活動都圍繞著戰爭展開,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家確實適合擴張,但戰時體制在和平年代如不能快速轉換就會造成社會的畸形發展,秦二世而亡這是一個關鍵因素。
-
3 # 童
法家理論不宜用來搞開疆拓土。開疆拓土,還是應該用最基礎的理論。也就是訓練理論,人是訓練出來的,三天不練手生。平時少訓練的人,當然比拼不過長期訓練的人。
-
4 # 光華
前提是有擴的地方!
秦後中國就擴無可擴了,或者說擴的成本遠遠多過能獲得的收益,沒有收益激勵的發家治理是不可持續的,中國也是歷朝歷代從法家治理的很多經驗教訓當中最終歸於大家熟悉的那套政治傳統。
歐洲人靠法家成功至今,一個大前提就是至今為止歐洲人都走在擴張的軌道上,從領土擴張到全球市場擴張,也就是全球化,歐洲的擴張停滯現在才開始,這種國家治理哲學能否在這種情況下繼續有用,是可以從歷史當中找到答案的。
-
5 # 一老沈一
關於“法家是擴張的最好理論”,這個說法不太站得住腳——一是曲解了法家學說的本意;二是中國自古至今並沒有哪個理論是專門主張擴張的。
關於“法家”一稱的由來。法家,是春秋戰國時期的一個學派——早期代表人物有管仲、鄧析、子產、李悝、申不害、吳起、慎到和商鞅;戰國末期的韓非,是法家學說的集大成者。
上述諸人,不在一時,不居一地,不宗一師,沒啥直接聯絡。所以,法家一說,乃後人歸類而已。
《漢書.藝文志》記曰:“劉向司籍,以別九流”——劉向將先秦諸子劃分了九個流派——儒家、道家、陰陽家、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雜家、農家。劉向說,其實,當時還有一個小說家派別,但是這個派別,“不幹正事,專事逢迎”,只有“不學無術”的人才混跡其中,對社會沒啥貢獻,因而“不入流”。這樣,加起來就是九流十家。
這是關於“九流”的最早說法,和以後出現的“三教九流”——按照貴賤劃分三六九等職業的含義是根本不同的。
劉向說的,是學說的“流派”——以‘流’來形容,是他的首創——藉此形象地比喻,無論山河變換,還是水脈分流,都遵守著自然規律,只不過各自以不同方式,展現著自己的意志思想——講得很精闢地道。
關於“法家”之中的細微區別。被歸入“法家”的這些人,在各自主張上還是有所區別的,來看幾個代表性人物—— 申不害重“術”。
申不害,約前385-前337,亦稱“申子”。戰國時鄭國京人。韓昭侯用為相。在任十五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使韓“國治兵強”。其學本於黃老,尤著重談“術”——《韓非子.定法》的解釋是,“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強調君主要經常監督臣下,考核其是否稱職,予以獎懲,使其盡忠職守,以加強君主專制。《漢書,藝文志》收錄《申子》六篇,現僅存唐《群書治要》輯錄《大體》一篇。其他還有片斷文字散見於《藝文類聚》和《意林》等。《史記》將申不害附於《老子傳》中。 慎到重“勢”。
慎到,約前395-約前315,戰國時趙華人。曾在齊國的“稷下”講學,負有盛名。主張法治,認為“民一於君、斷於法,是國之大道也”,“治國無其法則亂”;強調尚法必須重勢,主張“勢治”——“賢智未足以服眾,而勢位足以詘賢者”,君主的權勢,是行法的力量,有了權,有了法,一個平凡的君主就可以“抱法處勢,無為而治天下”。著有《慎子》,四十二篇,《漢書.藝文志》錄入。唐後散失三十多篇,今存五篇。其重勢之說,為韓非所吸收繼承。 商鞅重“法”。
商鞅,約前395年-前338年,戰國時衛華人,衛國君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地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秦孝公六年(前356年,一說三年),任用商鞅實行變法——包括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與墾荒,生產多的可免徭役;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制度;採用李悝《法經》作為法律,推行連坐法。十二年,秦國遷都咸陽後,進一步變法——合併鄉邑為三十一縣(一說四十一縣);廢除井田制,准許土地買賣;創立按丁男徵賦辦法,規定戶有兩丁男者必須分居 ,否則加倍徵賦;頒佈法定的度量衡器,統一度量衡制。商鞅先後兩次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 商鞅及後學著有《商君書》,亦稱《商君》或《商子》。《漢書.藝文志》錄二十九篇,現存二十四篇。書中敘述商鞅變法主張,提出信賞必罰的法治要求,主張從法律上保護土地私有權,而把統治權力集中於君主一人,以建立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國家。此外,對於法的起源、本質、作用等,也有所論列。 韓非綜合“法、術、勢”。
韓非,約前280 -前233,戰國末南韓人,出身南韓貴族,和李斯同為荀子學生。曾建議韓王變法圖強,不被理睬。著《孤憤》、《五蠹》、《說難》等十餘萬言。被秦王政重視,受邀使秦國。後因李斯、姚賈陷害,自殺於獄中。 韓非兼收道、儒、墨各家思想,特別是總結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學說,把“法、術、勢”綜合為一體,克服了這三人的偏頗,完整提出法治理論。 他認為,商映只講“法”不講“術”,使君主不掌握統治官吏的權術,不能防止大臣發展他們個人的勢力。他認為,法治是君主鞏固統治、圖致富強的手段,但是還要掌握“術”。他說:“然而無術以知好,則以其富強也資人臣而已矣”,只有“法”而無“術”,就會削弱君主的權力,增長大臣的權力。因此,法和術必須結合使用,“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法”和“術”缺一不可。他認為,申不害只講“術”不重視“法”,結果使得憲令不一,造成違法增多。他說:“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則奸多。”他認為,“法”和“術”都必須以掌握政權為前提,而且必須為政權服務。他說:“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他把法、術、勢相綜合,是對前期法家思想的大發展。“法”指成文法令;“術”指國君根據“法”掌控官僚的手段;“勢”指權力——國君依靠權力推行法令,並用術防止奸宄發生。
韓非的思想,實際上為秦始皇所採納實行,這對其統一六國,有不小的幫助。
關於法家學說的評判。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但這裡不妨姑妄論之——
第一,錢穆的老師呂思勉行先生,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寫了一部《先秦史》,1941年出版。他在書中,評價了先秦諸子,大意是——農家主張的,是神農以前的事情;道家稱頌的,適合於黃帝之時;墨家講的,是夏代的道理;儒家與陰陽家,則合乎西周那個時代。只有法家的學說,最合於當時的時代,秦人兼併六國,原因很多,法家的主要作用,功不可沒——因為,當時只有兩件最重要的事情,一是富國強兵;二是裁抑沒落無能的貴族,這兩點正是法家學說的出發點和歸宿。呂老先生的評價是很精闢的。
第二,據此,也可以給法家學說做一個定位。富國強兵,法家學說是一種緊密聯絡實際的治國理論;裁抑貴族,則可說在正由奴隸制社會向封建制社會轉變的中國,法家學說是在當時的進步治國理論。
第三,法家理論主要強調的是這兩點。呂老先生認為,“秦之速亡,亦不得謂非過用法家言之咎”——不該讓法家背鍋。“後此之法學,則名為法,實乃術家言耳”——後人所謂法家,離開了那個時代,只剩了權術之學。這個說法也該給一個贊。無論如何,法家學說,和擴張是無關的。中國自古至今,沒有過所謂適於擴張的理論。
第四,任何學說,都有其時代性。如果這個理論沒有隨著時代而進步,它也就只適用於產生的那個時代。法家學說就是如此。它在春秋戰國時期,曾起過重要作用;其對後來的法治思想,亦有重要的啟示作用。僅此而已。“四人幫”時期,曾經把法家抬到了天上,搞所謂“評法批儒”,實際是藉此反對周恩來總理和很多老革命家。這樣的倒行逆施,註定了不可能得逞。我們現在,也應該歷史地考察和看待古代的一些思想和學說,客觀科學地對待,別數典忘祖,也不能誇大其作用。
-
6 # 鑑史馬後炮
法家並非所說的擴張理論,本人也不敢苟同。法家和先秦諸家一樣,其理論觀點並非憑空出現的,如果不瞭解法家從何而來,就定法家的“去處”未免武斷了。
法家與先秦諸家一樣,誕生於春秋亂世,之所以為亂世,諸國之共主周天子不能制約諸候;諸候之間相互戰爭吞併;以封建制為統治的統治階級的日益貪婪腐化局面與被統治階級的矛盾日益尖銳。基於當時社會諸候戰爭兼併,統治者對被統者的無限盤剝,兵禍匪患橫行的狀況,當時的有識之士開始探尋一條能改變當時惡劣的社會環境的道路。
先秦諸子就是基於當時這樣一個已經讓大多數人感到無法正常生存的時代背景所產生的,各家理論的出發點就是治亂世。只是各家的見解並不一致,於是才因為哪家才是治世正道而展開了爭論,這也是“百家爭鳴”的主要原因。
先秦諸家如道、儒、墨、法各自的認識不同,但其初衷是一樣的,就是為了改革當時的社會,使世道之亂得有效治理。先秦諸子之所以注重的都是政治問題,在於處於亂世。亂世兵禍不斷,匪盜橫行,所以治亂必然才是最要緊的事,否則一切就無從談起。
諸家之學並起爭鳴的是諸家的治世之道,法家也自然有其自己的主張。道家認為,世道之所以亂,是因為人心私慾膨脹以至引發財貨土地之爭導致亂世動盪,故而主張清靜無為之道;墨家認為,世道之亂在於當時人們殺伐征戰奢靡淫樂,故而主張兼愛、貴儉;儒家認為世道之所以亂在人們摒棄周禮不復井田,故主張習周禮復井田。
而法家呢?法家認為世道之亂其根源在於封建制度之上,因為封建貴族、諸候的特權問題,作為封建統治者,他們掌握著社會上多數的財富,並在制度上佔據特權導致財富分配和制度上的不公引發的亂世。法家認為,必須裁撒抑制貴族,產除封建勢力,富國強兵以統一天下,才能真正徹底的現實由亂世到治世的局面。後來各諸候國厲行變法到秦統一的歷史證明,那個時代也只有法家可行。
戰國時期,歷經了變法的諸候國其國內出現與東周截然不同的制度,那就是郡縣制。這種郡縣與封建制最不一樣的地方就是郡縣之長不是世襲的,只受國君委任,而且受到國君派來的官員監察。在法律層面上,無貴族與平民同等,貴族不再有“刑不上大夫”的特權。而在社會財富分配上,制止大工商業的財富跋扈,把大工商業收回官營,如鹽鐵業;而在天災的救濟事業方面,也由國家統一實施,杜絕富商叢中盤剝發災難財。
從法家的推行的措施來看,是當時最可行的一家。縱觀法家治國,可概括為:一,裁撒抑制貴族,產除封建勢力;二,富國強兵以統一天下。這兩部分是個有機的整體,基於當時分封諸候國的現實,提出先解決自己領域內的亂源就是貴族和封建勢力的兩大問題,自己的問題解決後才是天下諸候之亂的問題。法家的理論的著力點在諸侯國,著眼點側在於整個天下。
東周時期的國,與今天我們所說的國並非一個概念。法家主張一統,並非擴張,要知道,當時的諸候國的國君都有一個共主,那就是周天子。也就是說名義上所有國君都是周天子治下的臣子。法家的主張一統,是順應了歷史的潮流,取代封建統治而實行郡縣中央集權制而已,把法家理解為擴張,實屬天大的誤解。
回覆列表
中國諸子百家都有可取的之處。我們繼承優良思想精髓,去其他們時代的侷限性。為今天中國社會發展須要的思想基礎。這也是歷史唯物史觀的辯證哲學。法家的很多地方重現實,但要德懲並舉,儒家中庸不可取,法家極進也得適度。兩者用馬克思的唯物主義辯證法調整,用毛澤東主席的話”古為今用”的哲學思想是最經典的。法家是務實思想,有利於社會契約和社會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