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制員工是正式工的。
1、正式職工:是指在人事局、勞動局、民政局等職能部門辦理過手續的職工。
被錄用者一般實行學徒制或經過半年和一年的熟練期,學徒期和熟練期滿,經考核試用合格才能轉為固定工。
1985年以後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勞動合同制所取代。
2、固定工:指1986年以前根據國家計劃指標由勞動部門分配到國有或縣以上集體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
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復員、轉業、退伍後到國有或縣以上集體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
3、勞動合同制工人: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後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國務院釋出《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
指出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
企業招用合同工採取公開招收、自願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
合同工與所在單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等權利。
國家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
擴充套件資料:
合同制職工:
用人單位根據國務院國發(1986)77號檔案和國務院令第99號的規定,透過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項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所使用的職工。包括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單位的全部職工。
合同制:
合同制職工,企業、事業單位透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制工人與非合同制工人福利待遇有很大差別。
聘用制: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透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透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透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係,又要透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聘任制是企業自身的用人制度。
人事代理:
勞動合同制員工是正式工的。
1、正式職工:是指在人事局、勞動局、民政局等職能部門辦理過手續的職工。
被錄用者一般實行學徒制或經過半年和一年的熟練期,學徒期和熟練期滿,經考核試用合格才能轉為固定工。
1985年以後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勞動合同制所取代。
2、固定工:指1986年以前根據國家計劃指標由勞動部門分配到國有或縣以上集體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
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復員、轉業、退伍後到國有或縣以上集體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
3、勞動合同制工人: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後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國務院釋出《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
指出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
企業招用合同工採取公開招收、自願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
合同工與所在單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等權利。
國家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
擴充套件資料:
合同制職工:
用人單位根據國務院國發(1986)77號檔案和國務院令第99號的規定,透過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項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所使用的職工。包括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單位的全部職工。
合同制:
合同制職工,企業、事業單位透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制工人與非合同制工人福利待遇有很大差別。
聘用制: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係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透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透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透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係,又要透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聘任制是企業自身的用人制度。
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