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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城北

    帝王術,是集權統治的方法。

    其目的,是保證自己的統治地位穩固。

    為什麼要保證自己的統治地位穩固?因為分權的存在,是集權最大的敵人。

    那麼,帝王術就是要令分權者無法威脅到皇帝。

    怎麼做呢?

    ——讓權力盡可能分散。利用價值觀不同的人,讓他們分為兩個以上群體,互相鬥爭。精髓在於制衡,任何一方勢力不能獨大。文官,外戚,宦官,各種政治勢力互相博弈,皇帝就能穩坐釣魚臺。中國為什麼圈子文化盛行,就來源於此。什麼時候帝王術的統治方式不吃香了,人際關係就能單純的多。

    ——如果權力有集中的傾向,就要分化對手。對方陣營內一旦有利益不均,便一定有嫌隙,有嫌隙,就有分化瓦解的機會。皇帝制造親疏的不同,利益回報的不同,讓這個小圈子人心散掉,從而令其力量減弱。

    在這個過程中,一定要把最關鍵的資源緊緊握在自己手中,比如賞罰權(包括人事權,賞還涉及財政權,罰還涉及暴力機關的掌控權)。

  • 2 # 史海閒聊

    什麼是古代帝王之術?帝王之術是統治階級運用權力的策略和手段,是剝削階級的政治工具。簡單說就是治國之道、帝王學、統御天下之術。歷朝歷代的皇帝都是懂得帝王之術的。

    一般的情況下,一個王朝的太子就會在老師的教導下去學習一些古籍知識,在學習的時候,老師就會將這些歷史講解為帝王之術,以便日後的運用。

    那麼,古代帝王之術到底都教什麼呢?

    一、懂得用人

    王者不能事必躬親,要懂得用人。以調動天下人才之積極性為己用,乃王者之大道。

    二、識人、選人、量才

    識人、選人、量才而用是古今成就王者的關鍵。

    三、不爭小利

    最大的私是私天下,而要取天下、成就最大的私,就要先做到無私,不爭小利,這是成就王者的規律。

    四、征服人心

    什麼樣的王者是稱道的,如何做才是一個萬民稱頌、流芳百世的王者?歷史表明,王者之道,貴在征服人心為先。

    五、審時度勢

    做任何事情要有原則,有度,超越了度則走向反面。因此,王者必善於把握時機審時度勢。

    六、慎重使用和守護手中的權力

    至高無上的王者地位與權力慾望,人皆想要之。但奪取權力是危險的,古往今來的興衰成敗和權力的更替變換提醒人們,面對權力的誘惑,必須既慎且懼,必須小心慎重地使用和守護手中的權力。

    七、揣摩對方

    要說服、打動人心,讓人接受自己的主張或意見,是一門高超的藝術,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揣摩對方的真實意圖。

    八、看待失敗和成功

    失敗中潛伏著成功的機會。關健在於如何看待失敗、如何把失敗轉化為成功,把災難轉化為成就。

    九、修煉和提升自己

    要想成功立業,不能寄望於他人,沒有任何東西是可以永遠依賴的,因為事情總在變化。因此,只能依靠自己的信念,不斷修煉和提升自己處世與應變的能力。

    十、在於人事,而不是天命

    人的成敗、國家的興亡,是否有天命的註定,由古至今便議論紛紛。但從歷史規律來看,人或國家的命運還是掌握在自己的手裡,在於人事,而不是天命。

    綜上所述,帝王之術是集中國古代帝王的領導學、謀略學、管理學以及識人術、用人術、縱橫術等為一體的特殊學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帝王也是一個管理者,只不過他所管理的不是一般的團體,而是一個龐大的國家。

  • 3 # 道聞四海

    古代帝王之術主要教如何集權分權、治國馭臣、相互制衡、忠君愛國教育等方面。

    集權分權:皇帝作為全國最高的統治者,自然要把核心的軍權政權集中到自己手裡,實行中央集權制,這樣可以避免地方封疆大吏尾大不掉,無法節制。歷史上很多王朝的滅亡都是因為權臣勢力太大,直接廢除皇帝自立,例如歷史上偉大的唐朝就是被地方藩鎮勢力朱溫所滅。但是皇帝精力有限,也不能事事親自管理過問,所以還要學會分權給各個部門和大臣,讓大臣們輔助其治理國家。例如漢朝確立的三公九卿中央行政體制,宋朝的兩府三司制中央行政體制,唐代的相互制約、相互配合、共同為封建專制政治和法律服務的三省六部制。

    治國馭臣:皇帝,是天下萬民之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帝王治國首先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例如行政體系、稅賦體系、軍事體系等,依靠這些體系去維繫王朝的運轉。有了治國的體系,也需要有實施的人,皇帝就需要馭臣,讓大臣們去為他的帝國服務。《周禮卷一·天官家宰》中就為皇帝的“治”與“馭”開出了一大串處方,其中提出要以八柄馭群臣,這八柄是: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取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

    相互制衡:大臣權利過於集中則會影響帝王的權威和中央集權,因此帝王需要把權利分散給大臣,而且讓大臣們相互制約,不讓一家獨大。典型的就是任由大臣們拉攏黨派,朝內大臣分為兩派或多派,對朝政大事各抒己見,皇帝可以從中斡旋,調停,一則便於控制局勢,二則可以安撫人心。各派系此消彼長,迴圈往復,皇帝是最終受益者。

    忠君愛國教育:儒家思想備受古代帝王的尊崇,以至於拔升為統治思想學說,最重要的是因為它忠君愛國的思想,“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天地君親師”等等一系列的思想,統治者利用這些思想來愚弄大臣和人民,讓人民從思想上服從管理,說白了就是帝王的思想統治工具。

  • 4 # 創業史記

    好大一個問題!

    我還沒見過哪個地球人能把這問題說清楚的,從上古時期到封建時期,歷經幾千年,400多位帝王,有以德治國,有以法治國,有仁君、有暴君,好大一個課題!

    韓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批判吸收先秦諸子百家思想的基礎上,將法家的治國思想融會成了以“法”、“術”、“勢”為基本核心的系統思想體系。韓非子的法治理論, 集前期法家“法” (商鞅) “術”(申不害) “勢” (慎到) 三派之長, 強調國君必須行法、執術、恃勢, 以法為本, 使法、術、勢三者密切結合, 提出“抱法處勢則治”的思想, 為當時封建統治階級建立自己的政治統治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

    “法者, 編著之圖籍, 設立於官府, 而布之於百姓也”。

    韓非子認為法是由國家來編訂, 讓官府來具體設施,並讓老百姓周知和遵守的規範。他在其法治理論中最強調法的地位,“以法為本” (《韓非子·飾邪》) , “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 。他竭力倡導把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的行為規範付諸實踐, 掌握“刑”、“賞”二柄, 用嚴刑重罰使國安而暴亂不起, 厲行賞罰, 獎勵耕戰。他還繼承周以來法家的平等思想, 反對儒家“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法制觀,提出了“刑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韓非子將法擺在第一位, 認為建立法制是統治者最應注重的。他主張立法於君, 強調立法權的集中。但他同時又指出應當因天命、持大體、守自然之道、 因道全法, 在立法權的行使過程中, 要遵循和順應宇宙萬物執行的根本規律天命和道, 使 法得以健全和完善, 儘量令所制訂的法追求公利而不逆人心。

    法應當具備以下幾個特性。

    長效性

    “法也者, 常者也。”

    法必須儘量保持穩定不變, 能夠連續持久地反覆適用在相同相類的事件中, 切忌朝令夕改。

    客觀性

    “一民之軌, 莫如法。立法令者, 所以廢私也。”

    法必須始終被作為一種具有嚴格標準的客觀尺度, 用來衡量和規範人們的行為。切不可釋法術而任心

    治, 使法帶有主觀隨意與偏袒私利的傾向。

    公開性

    “法者, 編著之圖籍, 設之於官府, 而布之百姓者也。”

    法令必須及時公佈出來,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從而讓法令能夠得以廣泛普及並深入人心。

    可行性

    “表易見、教易知、法易為。”

    在制訂並公佈的法令中, 不應充滿玄奧難解的大道理和不合實際的過高要求, 法令本身的簡潔易懂、切實可行和便於遵守、便於適用是極其重要的。

    強制性

    “信賞必罰、令出必行。”

    在給予法以觀念上崇高尊嚴的同時, 更注重將其置於以皇權為代表的國家強制力的保護之下, 確保法令的預期效力得以發揮。

    公平性

    “刑過不避大臣, 賞善不遺匹夫。”

    認為只有消除凌駕於法之上的特權, 營建平等的環境,才能使法本身得到最大多數人的自覺遵守。在公平的前提下, 違法時心存僥倖、因受罰而私怨的可能性將減至最小。唯此, 人們才有可能發自內心地同意並接受法的約束。

    “術者, 因任而授官, 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 課群臣之能者也”-《韓非子·定法》

    內容包括任免、考核、賞罰各級官員的手段, 即所謂的“刑名之術”“察奸之術”等。韓非之所以強調“術”,是希望統治者以真正的“王者”姿態從具體的統治事物中獨立出來。“術”是隨時可以運用到立法、行政、司法過程的靈丹妙藥。雖然韓非強調功利實效,但是他由於受老子“無為而治”思想的影響,因而並不主張統治者處處過問,事必躬親,他認為“聖人,明主治吏不治民。”

    韓非子發展了慎到的觀點, 認為:

    “有材而無勢, 雖賢不能制不肖”--《韓非子·功名》

    並進一步指出“勢者,勝眾之資也”。

    “君執柄以處勢, 故令行禁止”--《韓非子·八經》

    他強調對於法令的暢通非常重要, 國君要懂得依靠自己的權力推行法律, 讓勢和法結合, “抱法處勢則治”。

    “釋勢委法”,“堯舜不能治三家”--《韓非子·難勢》

    他把慎到的勢發展為“自然之勢”和“人之所得勢”, 豐富了勢的內容。

    韓非強調“法”在統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時也突出了“勢”的重要性。他認為的“勢”,主要是指君王手中的“權勢”“權威”,即君主統治所依託的權力和威勢。韓非把“勢”看成統治者相對於被統治者所擁有的優勢和特權,他告誡統治者必須牢牢掌握“勢”,絕不可須臾鬆懈,如果一旦“失勢”,災難和混亂便應運而生了。他深刻認識到統治過程中強制力或權力的不可或缺。這種“在其位有其權”的重權意識一直延續至今。韓非還提出統治者要“法勢合一”的主張,他認為統治者必須同時兼備兩種權威,即制定“法的權威”與實施“法的權威”,這樣才能達到“抱法處勢則治”的境界。

    “法、術、勢”是韓非政治思想體系的核心部分。韓非的法律思想體系實際上是“以君為主,法術勢相輔相成”。因此,在他的思想中大多帶有濃厚的實用主義,功利色彩的權術闡釋。總之,韓非認為,對於一個君主來說,只要能夠靈活運用“法、術、勢”這三大要素,就可以“勞心而不勞力,治人而不治於人”,成為國家最高權力的擁有者和運用者,這樣的君主便是“明主”。韓非巧妙地將“法、術、勢”進行了有機的結合,並始終堅持將三者放到社會背景、人性特點和其他的習慣制度中加以考察,從而使得法家思想理論獲得了持久的生命力,並在中國歷史上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中國封建社會的所有帝王,幾乎都受到韓非子的巨大影響,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古代帝王都走上了一條相同的路:儒學德治,韓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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