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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塵埃沉睡喜馬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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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1259366943
過敏是一個很複雜的症狀,沒有哪個醫生可以保證一定不會發生,只有做好事前防範控制風險,事後能及時處理,避免出現更大風險,這才是醫生的專業提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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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兔吟
可以!你吃多了撐死了可以找賣給你食品的人,你在路上摔傷了可以去找修路的,你開車出了車禍,可以去找交警公路對方,還有賣給你車的,和生產車的等多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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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藥師解藥
我能想到的回頭找開藥醫生負責的唯一情況就是:你明確告訴醫生你對此藥過敏,醫生仍然處方此藥。
你還是省省吧,過敏正兒八經的坐在不良反應的席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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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雲淡風輕58344041
藥物過敏,是服藥過程中常見的現象。西藥分為高過敏與作過敏之分。高過敏的藥物,類如青黴素,應用前要做皮試的,不過敏才能應用。如果醫生不給病人做過敏試驗,出了事要負全責的,甚至會出現嚴重後果造成病人過敏死亡。低過敏是指不用做皮試而應用的藥物。一般醫生在處方前,要詢問病人的藥物過敏史,瞭解病人的用藥個體差異,避免藥物的過敏現象發生。有些藥物會誘發某些疾病的發生。如哮喘病人不能應用阿斯匹林等。還有人生的某個階斷如孕期生產期,有些藥物是不能用的。還有藥物之間的交叉反應,有的藥會加強某種藥的藥效濃度,造成過敏或加重藥物的副作用及毒性。還有的藥物雖然過敏性很低,但個體的差異,萬人中或十萬人中會有那麼幾個人過敏,但歸結到一個人身上就是百分之百。所以患者要記住自己的藥物過敏史,及時告訴醫生,避免出現過敏反應。一般說來,藥物本身沒要求做過敏試驗,醫生用藥很規範,出現的極少見的過敏反應,醫生是不擔責的。如果出現極端現象如死亡,醫院也會本著公平原則,會給患者做出一定的補償。記住是補償而不是賠償,除非有證據表明醫生用藥不規範。所以每個人用沒有用過的藥時,要警醒一點,萬一出現過敏反應或不適,應及時就診並告知醫生自己服藥情況,以便接診醫生及時做出判斷,儘快做出正確的搶救及抗過敏方案。用藥猛如虎,網友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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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面板科程醫生
這得看情況。如果患者和醫生說了有藥物過敏史,但醫生還是開了那類藥物,那醫生就是全責了。如果患者說沒有藥物過敏史,那醫生開的藥一般是沒有責任的,除非這個醫生是亂開藥。因為藥物過敏是無法預知的,沒有用過藥,誰也不知道會不會過敏。有些針劑用藥前會皮試,但是有些人皮試沒問題,打針後就過敏了,這種情況也不少。就好像吃東西一樣,有些人吃海鮮過敏,那這時候過敏應該找誰負責,炒菜的,還是賣海鮮的?只能自認倒黴了,體質就是這樣。記住自己過敏的東西,尤其是藥物,看病的時候醫生都會問一句,有沒有藥物過敏?如果你有過,那就告訴醫生,醫生可以避開使用這類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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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磨人的小蝸牛
有個醫生朋友有這個習慣的呢,他說他沒吃需要吃西藥的時候一定會保留一個藥物還有包裝帶,這樣即使有出現過敏的情況或是有出現什麼意外的話 可以隨時去找醫生,醫生是要對其開的藥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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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腫瘤醫生張國玲教授
您好!吃藥過敏是不是醫生的責任,這個要分情況的。一般情況下,醫生在開藥之前,會詢問先關藥物過敏史,或者做相關的過敏測試,如果確定過敏,會避開此類藥物。如果醫生在知道患者藥物過敏的情況下,患者因為服用藥物過敏的,主要是醫生的責任,一般這種亂開藥的情況,醫生是不敢也不會做的。但如果患者有過敏史而沒有告知醫生,那麼責任不在醫生。
還有一種情況是,有的藥物會有過敏的不良反應,具體可以看藥品說明書,上面寫得很清楚。當然這種過敏反應很常見,也比較輕微,所謂是藥三分毒,一般沒辦法規避的。如果對責任的明確有異議,也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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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種藥物都可能過敏,也是藥物不良反應中的一種情況,對藥物過敏是個體耐受差一造成,比較普遍甚至危及生命的過敏,例青黴素類,醫生應詢問或讓病人皮試。對藥物過敏不應找醫生麻煩,自己及時停服或使用,還可以報告醫院過敏症狀,由醫院上報國家藥品不良反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