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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寄暇學宮

    周朝為什麼要分封?

    採用什麼樣的統治方式,是根據當時的社會發展程度來決定的。

    周朝當時的疆域在當時來說,已經算是幅員遼闊,各地的風俗習慣等差異也很大。再加上當時的技術條件,周天子不可能把自己的權力滲透到每個區域。

    即便周天子採用了後世的中央集權,恐怕也很難把統治持續下去。

    所以周天子採用“封邦建國”的方式,層層分封下去。

    唐代柳宗元在《封建論》中寫道:“封建非聖人之意也,勢也。”也就是這麼個意思。

    周天子分封的諸侯大多數是自己的宗親,其次是功臣。

    在封建制度下,周王貴為“天子”,具有高高在上的權威和神性。

    諸侯們的封地在天子周邊,諸侯們必須服從天子的命令,定期覲見天子,帶兵隨天子作戰。

    有句話叫做“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諸侯們再分封下去的,當然只聽諸侯王的,不聽天子的。

    當諸侯們在各自的封地經過長期的統治,實力大增之後,周天子的實際影響力便會越來越低。

    諸侯們之間經過侵奪、吞併,有些諸侯的實力和影響力就可以左右周天子了。

    有鑑於此,秦朝在統一之後,採用了中央集權的郡縣制。

    以當時的條件來說,中央集權固然有其優勢,但是劣勢也很明顯。

    雖然秦國在統一六國之前就已經採用了郡縣制,效果也很明顯。但是當時的秦國幅員相對較小,等到統一六國後,幅員已經相當遼闊。

    再就是戰亂剛息,被征服的國家人心未伏。

    為此,秦始皇不惜徵用大量人力修建秦直道,數次東巡以加強帝國東面的統治。

    周天子採用分封,也是當時的條件所限,不得已而用之。

    沒有和當時相應的統治方式,肯定不會長久。

    蒙古鐵騎打下了那麼大的一片土地,最終還是分裂成幾個汗國,迅速瓦解。

  • 2 # 影視小盒

    對於這個分封制,我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擁有了這麼大的土地這麼多的人口,在春秋戰國時期交通能力通訊能力不發達的時候,天子沒法去細緻的管理到每一個城每一個部落(那個時候的人口叢集我姑且叫他們部落),這個問題擺在統治者面前,一個很自然的想法就是將這些看似多餘的土地分給天子那些親人子孫,還有戰功卓著的將領等等(主要是王室子孫)這就像我們現在一樣,你如果哪天有錢了,中彩票了,你的那些親戚朋友一定有那麼一些前來借錢也好,巴結也好,人之常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當然這僅僅存在於那個特定的歷史時期,奴隸制的政治基礎決定了天子只是各個大奴隸主的首領(有點像各個諸侯的大哥一樣)天子其實的管轄範圍也就是首都的那一畝三分地嘛。天子對於諸侯只有名頭的分封,更多的時候很難去管理諸侯國的內部事宜。天子更像是為了穩定統一而產生的帶頭大哥。

    當然小弟是永遠比大哥努力,經過幾百年的經營,各個諸侯國的實力不遜於天子的都城附近的實力了,這個時候諸侯國對於天子的態度開始轉變,諸侯國敬著周天子是本分,諸侯國哪天對周天子不敬,天子只有道德譴責的份,實質上沒有什麼能耐了。

    其實一直到了後來長時間的君主專制制度下,也有形式下的分封,但那時的分封就完全不同了,僅僅只是形式上,獎勵和名譽性更重了。

    社會的一切變革和發展都是基於社會性質和形態所決定的,這是我所觀察的。

  • 3 # 語文360

    周朝的分封制,讓各個諸侯國勢力越來越大。

    地方割據超越了周朝天子的中央集權,造成了天下大亂。

    秦始皇開創郡縣制,代替了分封制,一直延續到封建社會結束。

    分封制在奴隸社會是適用的,但在封建社會出現了很多弊端,演變出了郡縣制。

  • 4 # 涼州七里

    不論是前面的夏和商,亦或是後面的兩漢、魏晉,分封始終是王朝鞏固自身統治(自認為)的主要方式之一,尤其在遠古時代更加如此。

    周武王伐紂成功之後,禮樂制度總設計師周公量身訂造的的宗法分封體系以宗族血緣為紐帶,打造了一個周天子至高無上、諸侯國眾星捧月的格局,試圖用一個千秋萬代的國家聯盟取代從前的部落聯盟。

    晉國起源--成王桐葉封弟。

    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大學課本》

    宗法制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核心在於“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嫡長子繼承製。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致。

    分封示意圖

    ps:將相王侯寧有種乎?還真TM有。

    其實,這種在現代看來漏洞百出的制度是當年的最佳選項。

    之所有這麼說,原因有三:

    第一,《周禮》充分借鑑了夏商兩代被滅國的歷史教訓,分封以姬姓諸侯為主,輔以少量功臣、上古帝王后裔的異性諸侯,後者是聯姻的主要物件。而血緣和聯姻是古代社會忠誠最大之保障。

    第二,逐步擴大了控制面積,西周在牧野擊潰商軍主力之後基本宣告了戰爭的結束,其實也不過是打下來商朝首都罷了,其控制範圍僅僅侷限於西岐到洛邑之間的平原地帶,廣大中原地區或與戎狄混居,或還在東夷部落手中,比如徐國。

    分封許多時候就是畫了一張餅,所謂封地封地還不在西周的控制範圍內,但透過漫長的分封、開闢和戰爭,西周逐漸佔據了廣大的東面地區。

    第三,這是一個讓所有人不得不維護的制度。各級貴族既是國家穩定和有效動員的基礎,其繼承流程也是貴族階層存在的法理性依據。任何挑戰行為可以視作對於普世價值觀的挑戰而喪失正義性,比如宣王換掉魯國儲君的行為,導致後者數十年內亂。

    因此,不要小看所謂的分封制,一代代分封並非周王室實力減弱的原因。

    兩次大規模分封,第一次在周公輔政時期,各路親戚和功臣分別被打發出去開疆拓土或者守衛邊境;第二次是宣王時期,對外戰爭的持續勝利給了王室擴大分封的本錢,而相比之下,宗周(西岐)和成周(洛邑)一直是王室自留地而很少分封,也是王室震懾諸侯的根本所在。

    換句話說,分封出去的都是戰利品,而非自留地。

    至於王室的衰微並非制度之過,而是一代代紂王不懈作死的後果。從昭王時代的“王道微衰”,到“夷王下堂”,周厲王被華人從首都攆出去,最後大成於周幽王父子。

    倘若不是給了晉國和秦國等諸侯壯大的機會,手握陝西和河南兩大地盤紂王何懼幾個試圖“問鼎”的諸侯呢?淪為橡皮圖章乃是咎由自取,而非分封制度。

  • 5 # 陽光舊事錄

    正在寫一系列西周的文章,有一篇探討分封制的含金量的文章和這個問題部分相關,貼在這裡拋磚引玉:

    文章標題《西周第19講:商朝也有分封,為什麼含金量卻比不過周朝呢?》

    其中,分封制解決了在天下建立有效管理的難題,透過把諸侯撒播出去,姬發充分調動了諸侯的積極性,用最少的人手完成了對天下的接管和實際控制;宗法制解決了權利分配和代際傳承的問題,不僅確立了周天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權威,還解決了代際傳承時的權力鬥爭問題,以後“嫡長子繼承”,其他無關的人就不要動心思了;禮樂制度則是從文化層面,從日常禮儀和行為中,再次確認了分封制的等級權威;最後,井田制確認了諸侯和周天子的財政來源,為王朝的長期穩定打下了基礎。

    後來的事實證明,姬發的這些舉措大獲成功,周國不僅穩住了腳跟,還延續800年之久,成為中國歷史上最長壽的王朝。即便200多年後,西戎突襲鎬京造成關中失守,周天子仍然在秦、晉等諸侯的護衛下東遷洛陽,繼續做天下共主。在實力下降的情況下,又延續500多年。

    根據《荀子》記載,周朝分封“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這些諸侯不僅有效地實現了姬發接管天下的短期需求,還長期拱衛王室,保證了周王朝的長治久安。西周初立,諸侯披荊斬棘,穩定地方;周天子征討不服,諸侯舉兵相隨;犬戎之亂,秦人誓死護衛;春秋戰國周天子實力衰退,諸侯依然時不時的納貢朝見,對周天子維持著適度的尊敬。

    相比之下,我們不免會想,商朝也有分封制,諸侯的表現又如何呢?周國曾是商朝在關中的一個諸侯,卻舉兵和商朝爭鋒;周武王孟津觀兵,八百諸侯相隨;牧野之戰,商紂王孤立無援。相信如果和周朝諸侯的表現對比,商紂王只會欲哭無淚吧!

    圖.忠誠還是背叛?

    我們不禁要問:商朝也有分封,為什麼含金量卻比不過周朝呢?Sunny君分析原因有二:

    西周的諸侯則不同,他們的權利直接來自周天子的授權,最初他們的榮華富貴是和周朝的興衰綁在一起的,所以他們對周天子充滿尊敬和感激。後來諸侯在自己的封地發展壯大後,權利逐漸的開始轉向封華人民的支援,便和周天子愈行愈遠了。

    以行政管理為例,選舉產生的官員一般會用力討好選民,以便獲取長期的支援,這樣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美國市長、州長、乃至總統,總會百般討好民眾了;相反的,那些直接由上級任命的官員,則往往不太關心平民的意見,而會想方設法的獲取上司的垂青,因為那才是自己地位穩固的保障。

    第二.配套制度的約束和監督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商朝對諸侯的管理顯然是極其鬆散的,且無力插手諸侯內務。周朝則對諸侯是有著嚴格的約束,這些主要透過宗法制和禮樂制度來實現。

    周朝透過宗法制確立了諸侯是周天子的小宗,“諸侯必須服從周王室,按期納貢,並隨同作戰,保衛王室”。而諸侯還必須受到禮樂制度的約束,不得僭越禮制,否則將受到周王室的嚴厲懲罰。這也從側面說明,周王室在諸侯國安插著自己的人員。

    所以,歸根結底,周王室賦予了諸侯權利,並且諸侯和周王朝長期具有共同利益,所以諸侯們更忠誠。而商朝諸侯,一方面權利不是來自商王朝,另一方面商王朝缺少對他們的監督和約束,諸侯和商王朝之間往往競爭多與共同利益,所以含金量更低些。

    這些道理至今依然成立,大家可以想一想在自己的單位或者企業裡,那些對上級忠誠度更高的人,是否和上級有著共同的利益,或者受到嚴格的約束呢?而哪些無視上級的人,是否個人利益和上級利益相排斥,或者上級無權決定他的前途呢?

    以上是文章內容,下面針對該問題做一些補充:

    1. 周王朝的宗法制和禮樂制,同樣對周天子有約束,並樹立了“獎功罰過”的模式。

    2. 後來的周天子財力物力都極其錢卻,對立功的大臣沒有很多賞賜的手段,只好不斷封地給他們。

    3. 按照宗法制,王室嫡長子會繼承成為天子。但是如果現任天子比較寵愛其他的兒子,或者兄弟,他也可以分封這些人為諸侯。這也會成為持續分封的原因。

    4. 其實後來漢武帝的推恩令,也是利用了第三條這種心理,讓諸侯們主動的把封地分給多個後代。

    5. 第3條和第4條,再次說明了“短期利益時常會和長期利益相牴觸”,但是人們常常會選擇短期利益。

    原文連結:https://www.toutiao.com/i666751110767181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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